第一百八十二章 害羞了就只知道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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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大娘说着话,笑眯眯地看了他们二人一眼,将手里的大包袱递给了沈遇。
“在家前日好,出门一日难。出门在外,遇着事儿了收敛一些。我在家里等你回来。”
赵大娘知道自个儿性情有些急躁,反而是沈遇这当儿子的,比她这娘还行事老成,所以这方面她素来并不多说什么,只是例行公事地叮嘱两句。
只是今日不同。
赵大娘突然对沈遇眨了眨眼,接着道:“当然了,真要遇着不平事儿了,咱们是当怒则怒,别让人把咱当成软柿子了!男人嘛,总该护着身边人的。”
说完,赵大娘还笑着扫了旁边的宋玉枝一眼。
沈遇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自家义母在说前两日,他出手重伤孙直和他家小舅子那桩事。
那日晚间出门,沈遇并未和赵大娘说明自己的真实去向。
一开始赵大娘确实真以为他是去铺子里忙事儿了。
但后头在码头上,那包打听把孙直和他家小舅子事遇袭的经过,事无巨细地讲了一遭。
能在闹市中悄无声息重伤二人,事后还深藏功与名,事了拂衣去的,赵大娘自然首先想到了自家儿子。
后头回家,她就和沈遇开成公布谈了一遭。
母子俩相依为命过来的,自然没有秘密。
前头沈遇没说实话,是他那会儿只是有了个初步的想法,毕竟即便是他,也没有把握能一击即中。
更别说,那孙直是当过一方捕头的人,既有武艺傍身,又远比常人机警。
要不是有他家小舅子“帮忙”,当日沈遇很有可能只是观望,而不会出手。
赵大娘问起了,沈遇自然老实说明情况。
这种事搁旁人家的长辈身上,少不得要说教几句,说些类似“你素来稳重,今遭却有些鲁莽”之类的责怪话。
但赵大娘不是,她知道自己没猜错之后,反而很高兴,连夸了几声“好”。
可不是好吗?
少年沈遇鲜衣怒马,意气风发,更也有过顽劣的时候,被亲爹拿着戒尺在后头追打,在遭受磨难之后,才沉稳了也安静了。
也不是说沉稳安静不好,只是很多时候,赵大娘觉得沈遇身上缺了点朝气,暮气沉沉的。
这才是她最忧心的地方。
这桩事儿,让赵大娘瞧见了从前的沈遇的影子。
沈遇倒自始至终未想那么多,只是当时得知自己不在时,小姑娘和自家义母挨了欺负,便觉得该做些什么。
现下冷不丁突然被提起,自家义母话里话外的意思,都在说他是冲冠一怒为红颜。
更有宋玉枝本人就在当场,饶是沉稳惯了的沈遇都有些脸热。
所幸他现在晒的肤色黝黑,旁人也看不出他脸上发红。
也所幸自家义母知道这件事的实情不能告知宋玉枝——自然不是防着小姑娘,而是他这身武艺的来历不好细说。知道的太多,对她反而不好。
沈遇只得把自家义母的调笑照单全收,有些尴尬地握拳递到唇边轻咳一声,“天不早了,我去上工了。娘和宋姑娘留步。”
说完,他便单手提上大包袱,逃也似的离开了。
出巷子的时候,沈遇依稀还听到赵大娘在后头无奈地笑骂了一声。
“这臭小子,打小害羞了就只知道跑……”
他自然越发不敢停留,一直快步走到了煤炭行外头,沈遇这才觉得脸上的温度下去了,他又恢复了素来的泰然自若的模样,抬脚进了去。
他到的早,天还未亮,伙计还未来全,铺子里头更没有客人。
只有老黑和零星几个人在。
瞧见沈遇过了来,老黑在他崭新的衣服上扫了一眼,“阿遇这身新衣服穿着真精神!打眼一瞧,我都不敢认了,还当是什么大主顾登门了!”
沈遇已经跟他很是熟稔了,知道他这人爱打趣,也不同他一般见识,兀自将自己的包袱先安置到板车上去。
赵大娘给他精心准备的行李,又知道他力气大、提得动,那包袱看着真是颇为“壮观”。
老黑瞧见了,少不得来搭把手,“你这是把全部家当都带来了?”
沈遇无奈地弯了弯唇,“上回去的有些久,叫我娘担心了。这次她说什么都要我多带些东西来。”
老黑赞同地点点头,“老话说的儿行千里母担忧嘛,婶子多操心一些也正常。”
说完,老黑突然嗅了嗅,“啥味道?这么香!”
沈遇这才想起之前宋玉枝说,特地给他做了三个热乎乎的肉夹馍,让他用来当朝食的。
只是后来被赵大娘一打岔,沈遇把这茬给忘了,现下那一大一小两个油纸包一并都归在大包裹里。
还挺凑巧,同样还未用朝食老黑,肚子咕咕叫了一声,不客气地一边搓手,一边对着沈遇嘿嘿笑了一声。
两人相处的是真不错,沈遇能得到眼下这份差事,虽然主要还是因为柴炭行的东家,看出他本身能力强又好学,但一开始,还是归功于老黑的引荐。
不然来往那么些伙计,东家凭啥去关注一个新来的散工?
要搁平时,莫说是一点吃食,便是旁的身外物,老黑这样帮过他的人有需要,沈遇肯定没有二话与他分享。
今日他却是垂下眼睑,半晌后才道:“你跟我来后院。”
后院日常只有东家和铺子里的掌柜、管事能进,清静的很。
到了后院,沈遇才拆开包袱,拿出小油纸包,露出了里头包好的肉夹馍,分了一个给老黑。
卤香味扑面而来,老黑好笑道:“这不就是肉夹馍吗?搞的这么神神秘秘的,我当是你带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玩笑归玩笑,既然是沈遇宝贝着的东西,老黑还是认真地吃了起来。
白面膜外脆内软,一口下去酥脆可口,满满的麦香,第二口就能吃到被咸香的肉汁浸润的部分,松软咸香,口口生津,等大口吃到里头的肥瘦相宜的肉丁,那更不得了,肉馅鲜嫩多汁,肉汁直接在舌尖绽放,又香又醇厚,搭配着馍馍却一点不腻!
老黑越吃越香,余光看到身旁的沈遇,总觉得依稀在他脸上瞧见了几分舍不得。
不过转念一想,老黑又觉得自己想多了——
早先他和沈遇还不算相熟,只是出了个板车帮着送了野猪去吉祥酒楼卖,后头借了半边土炕给他睡了一晚。
翌日沈遇离开,还特地留了一两银子,让他分与伙计吃酒。
也正是因为他这份大方和敞亮,老黑才格外高看他一眼,费心将他引荐到东家那里。
这才有了两人现下称兄道弟的要好。
他家兄弟连银钱都不看在眼里,还能心疼一个肉夹馍?
想也知道不可能嘛!
赵大娘说着话,笑眯眯地看了他们二人一眼,将手里的大包袱递给了沈遇。
“在家前日好,出门一日难。出门在外,遇着事儿了收敛一些。我在家里等你回来。”
赵大娘知道自个儿性情有些急躁,反而是沈遇这当儿子的,比她这娘还行事老成,所以这方面她素来并不多说什么,只是例行公事地叮嘱两句。
只是今日不同。
赵大娘突然对沈遇眨了眨眼,接着道:“当然了,真要遇着不平事儿了,咱们是当怒则怒,别让人把咱当成软柿子了!男人嘛,总该护着身边人的。”
说完,赵大娘还笑着扫了旁边的宋玉枝一眼。
沈遇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自家义母在说前两日,他出手重伤孙直和他家小舅子那桩事。
那日晚间出门,沈遇并未和赵大娘说明自己的真实去向。
一开始赵大娘确实真以为他是去铺子里忙事儿了。
但后头在码头上,那包打听把孙直和他家小舅子事遇袭的经过,事无巨细地讲了一遭。
能在闹市中悄无声息重伤二人,事后还深藏功与名,事了拂衣去的,赵大娘自然首先想到了自家儿子。
后头回家,她就和沈遇开成公布谈了一遭。
母子俩相依为命过来的,自然没有秘密。
前头沈遇没说实话,是他那会儿只是有了个初步的想法,毕竟即便是他,也没有把握能一击即中。
更别说,那孙直是当过一方捕头的人,既有武艺傍身,又远比常人机警。
要不是有他家小舅子“帮忙”,当日沈遇很有可能只是观望,而不会出手。
赵大娘问起了,沈遇自然老实说明情况。
这种事搁旁人家的长辈身上,少不得要说教几句,说些类似“你素来稳重,今遭却有些鲁莽”之类的责怪话。
但赵大娘不是,她知道自己没猜错之后,反而很高兴,连夸了几声“好”。
可不是好吗?
少年沈遇鲜衣怒马,意气风发,更也有过顽劣的时候,被亲爹拿着戒尺在后头追打,在遭受磨难之后,才沉稳了也安静了。
也不是说沉稳安静不好,只是很多时候,赵大娘觉得沈遇身上缺了点朝气,暮气沉沉的。
这才是她最忧心的地方。
这桩事儿,让赵大娘瞧见了从前的沈遇的影子。
沈遇倒自始至终未想那么多,只是当时得知自己不在时,小姑娘和自家义母挨了欺负,便觉得该做些什么。
现下冷不丁突然被提起,自家义母话里话外的意思,都在说他是冲冠一怒为红颜。
更有宋玉枝本人就在当场,饶是沉稳惯了的沈遇都有些脸热。
所幸他现在晒的肤色黝黑,旁人也看不出他脸上发红。
也所幸自家义母知道这件事的实情不能告知宋玉枝——自然不是防着小姑娘,而是他这身武艺的来历不好细说。知道的太多,对她反而不好。
沈遇只得把自家义母的调笑照单全收,有些尴尬地握拳递到唇边轻咳一声,“天不早了,我去上工了。娘和宋姑娘留步。”
说完,他便单手提上大包袱,逃也似的离开了。
出巷子的时候,沈遇依稀还听到赵大娘在后头无奈地笑骂了一声。
“这臭小子,打小害羞了就只知道跑……”
他自然越发不敢停留,一直快步走到了煤炭行外头,沈遇这才觉得脸上的温度下去了,他又恢复了素来的泰然自若的模样,抬脚进了去。
他到的早,天还未亮,伙计还未来全,铺子里头更没有客人。
只有老黑和零星几个人在。
瞧见沈遇过了来,老黑在他崭新的衣服上扫了一眼,“阿遇这身新衣服穿着真精神!打眼一瞧,我都不敢认了,还当是什么大主顾登门了!”
沈遇已经跟他很是熟稔了,知道他这人爱打趣,也不同他一般见识,兀自将自己的包袱先安置到板车上去。
赵大娘给他精心准备的行李,又知道他力气大、提得动,那包袱看着真是颇为“壮观”。
老黑瞧见了,少不得来搭把手,“你这是把全部家当都带来了?”
沈遇无奈地弯了弯唇,“上回去的有些久,叫我娘担心了。这次她说什么都要我多带些东西来。”
老黑赞同地点点头,“老话说的儿行千里母担忧嘛,婶子多操心一些也正常。”
说完,老黑突然嗅了嗅,“啥味道?这么香!”
沈遇这才想起之前宋玉枝说,特地给他做了三个热乎乎的肉夹馍,让他用来当朝食的。
只是后来被赵大娘一打岔,沈遇把这茬给忘了,现下那一大一小两个油纸包一并都归在大包裹里。
还挺凑巧,同样还未用朝食老黑,肚子咕咕叫了一声,不客气地一边搓手,一边对着沈遇嘿嘿笑了一声。
两人相处的是真不错,沈遇能得到眼下这份差事,虽然主要还是因为柴炭行的东家,看出他本身能力强又好学,但一开始,还是归功于老黑的引荐。
不然来往那么些伙计,东家凭啥去关注一个新来的散工?
要搁平时,莫说是一点吃食,便是旁的身外物,老黑这样帮过他的人有需要,沈遇肯定没有二话与他分享。
今日他却是垂下眼睑,半晌后才道:“你跟我来后院。”
后院日常只有东家和铺子里的掌柜、管事能进,清静的很。
到了后院,沈遇才拆开包袱,拿出小油纸包,露出了里头包好的肉夹馍,分了一个给老黑。
卤香味扑面而来,老黑好笑道:“这不就是肉夹馍吗?搞的这么神神秘秘的,我当是你带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玩笑归玩笑,既然是沈遇宝贝着的东西,老黑还是认真地吃了起来。
白面膜外脆内软,一口下去酥脆可口,满满的麦香,第二口就能吃到被咸香的肉汁浸润的部分,松软咸香,口口生津,等大口吃到里头的肥瘦相宜的肉丁,那更不得了,肉馅鲜嫩多汁,肉汁直接在舌尖绽放,又香又醇厚,搭配着馍馍却一点不腻!
老黑越吃越香,余光看到身旁的沈遇,总觉得依稀在他脸上瞧见了几分舍不得。
不过转念一想,老黑又觉得自己想多了——
早先他和沈遇还不算相熟,只是出了个板车帮着送了野猪去吉祥酒楼卖,后头借了半边土炕给他睡了一晚。
翌日沈遇离开,还特地留了一两银子,让他分与伙计吃酒。
也正是因为他这份大方和敞亮,老黑才格外高看他一眼,费心将他引荐到东家那里。
这才有了两人现下称兄道弟的要好。
他家兄弟连银钱都不看在眼里,还能心疼一个肉夹馍?
想也知道不可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