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亡命之徒 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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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是明白了几分虎老爹的心境,但他打心眼里还是喜欢有家的生活。
诶,算了,想不明白就想不明白,管他那么多干吗?大不了以后再收拾出一个家呗,又能有什么大不了的?
颇为隐蔽地啐了一口,胡小用已经不打算再深究这个问题了,反正说到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要有人在,这天大地大,哪里还不能是家?
“是该走了,把你的包都给我吧,你这么小哪里还能背得动?”
话音起伏中,虎老爹不动声色地伸直了腰板,整个人看上去和多年以前似乎一般无二,还是那个能不声不响便扛起整个家的伟岸老爹。
轻轻地抖了抖腰,将背后的工具和锅碗瓢盆儿弄得叮当作响,胡小用此刻却是笑着摇了摇头:“路可是我自己一个人选的,就这么点东西难不成还能难倒我?”
“别忘了,我的怪病可已经好了~”
虎老爹捋了捋自己的虎须子,闻言不由得微微颔首道:“也对,你已经长大了,以后一定要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才行。”
“嗯。”胡小用眯着眼睛轻声作答。
然而立在前方的虎老爹没可能注意得到,在胡小用朴素的长衣下,豆子般的汗水簌簌而下。
“内域,我要来了,等着我.......”
轻声地喃喃自语着,胡小用猛地抬头望天,赫然发觉竟有一点红星逆流而上,将附近的长空都渲染得如同一片红霞,看起来格外的唯美绚烂,真是好不美丽。
然而莫名地,胡小用却觉得那红星十分古怪,摄人心魄的妖异之感若有若无。
等等,为什么会有流星飞出天外?难道是我又眼花了?
费力地揉了揉自家有些惺忪的肉眼,胡小用再一睁眼,那红星却已是消失无踪,再不见分毫。而那之前所见的一切似乎都虚幻不真,压根儿就当不得数。
不知为何,胡小用头皮一紧,感觉自己像是突然间丢了什么非常重要的东西。这种感觉隐隐预约的,然而偏生又拿不出任何道理。
虽说是如此,胡小用还是加快了步伐,对准前面的虎老爹大声喊道:
“喂,虎老爹,你倒是等等我啊!”
“哼,刚才不是还嘴硬么?怎么,现在又吃不消啦?........”
一阵呼喊声中,二人的身影在夜色下渐渐淡去。
蝉鸣深深,落叶飞舞,一切都像是在为明天的太阳欢欣鼓舞着,做着力所能及的所有准备。
而那明天,又将是朝阳金光洒天下的无限美好。
...............................................................
..............................................................
赵四是外区里一个颇有‘名声’的帮闲,不过说他有名声其实是街坊邻里们的反话。赵四自家倒是一点也不在乎这些,毕竟所谓帮闲帮闲,就是帮东家做些散活儿,西边干点什么的人嘛。
只是做的事说来往往不太光彩,也总搬不上台面。
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就是他们这行人的金字招牌。若是按照这么说的话,倒是和那些搽脂抹粉儿的坐馆老娘子差不太多了,只不过二者的差别还是挺明显的。
前者是卖弄着喉咙能卖身就绝不卖艺,至于后者嘛,嘿嘿,只要纸票和金贝尔管够
——连命都是可以卖的!
不过赵四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可能是小时候去帮农结果被一群刨死人坟的野狗追过,侥幸逃得一命的他自此见了狗就想撒腿跑。好在后来慢慢地总算是克服了这个丢人的毛病,只不过直到现在,他都没法子和一群‘同行’去打野狗改善伙食。
事实上只要一想起当初那群在蛆虫堆里扒死人肉的野狗,他就觉得一阵恶心,有一次更是呕吐到差点把胆汁给弄了出来。
反正过了这么多年,估摸着就是从怕狗开始的,赵四就是出了名的胆子小,也从来不沾带血的黑买卖,风声稍有不对,第一个开溜的准儿是他没错!
就靠着这,赵四总算是平平安安地活了下来。谈不上什么大鱼大肉,一顿三餐勉强还是有保障的,反正他这辈子也没什么了不得的盼头,嗯,老死这类的死法他倒比较乐于接受。
噢,对了,差点忘了说,赵四的街坊邻里也不是什么手脚干净的人。
他现在三十岁出头,老房子周围的邻居从十岁开始换了怕是得有将近三十批了。嗯,邻居换得勤快对他本人来讲没准儿也是件好事,至少他很少为白日里出门见到笑容满面的邻居而发愁到胆战心惊。
至于晚上从隔壁传来的古怪声响?他就只能死死地抵住门户了,绝不敢发出一丁点声响,心里面还不住地祈祷着对方瞧不上自己这个胆小到只能勉强糊口的穷光蛋。
待得天色拂晓,再饿上一顿早饭才敢小心翼翼地出门,同时还双手合十暗暗哀求着新邻居千万不要对他笑。若是那新鲜出炉的和善邻居当真对他笑上了一笑,他立马就得准备好光手拿着硬炊饼,其余则什么都不带。
而衣服一定要破破烂烂到一眼看上去就清楚绝无暗层,若是没有草鞋可穿,光着脚都要大大方方地走出去。还有,出去的时候千万千万不能锁门!
至于包裹什么的?还想要命吗?!!!
靠着这些旁人不齿的小心思,赵四总算是捱过了二十岁前最艰难的十年,现在三十岁了,敢打他主意的邻居已经是近乎绝迹了。
无他,他是海胡同口里那栋破房子二十年来唯一的主人。
其他人?骨头渣滓都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现在是即将进入午夜的关头,外区人最安分也最危险的时候,若是在往常,就算打断他的两条腿也绝不敢踏出房门一步。
但现在的他,没有办法!
感受着腰后传来的冰冷森寒之感,赵四的身子骨哆嗦得愈发厉害了。
“老实点,只要你带对了地方,金贝尔管够!”轻轻地在赵四的后背上划了划,身后的黑衣人眼中凶光毕露。
还金贝尔管够?老子一个连命都快没了的人,要那玩意儿干什么?买个上好的棺材吗?!
心里面大声地咒骂着,赵四的脸上却不敢露出分毫。
因为就在刚刚,那个开了多年杂货店真正与人为善的老关头,已经被他们一群人给虐杀了!
而自己要带路去的地方,就是那个老关头为之陪上性命的地方!
虽说是明白了几分虎老爹的心境,但他打心眼里还是喜欢有家的生活。
诶,算了,想不明白就想不明白,管他那么多干吗?大不了以后再收拾出一个家呗,又能有什么大不了的?
颇为隐蔽地啐了一口,胡小用已经不打算再深究这个问题了,反正说到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只要有人在,这天大地大,哪里还不能是家?
“是该走了,把你的包都给我吧,你这么小哪里还能背得动?”
话音起伏中,虎老爹不动声色地伸直了腰板,整个人看上去和多年以前似乎一般无二,还是那个能不声不响便扛起整个家的伟岸老爹。
轻轻地抖了抖腰,将背后的工具和锅碗瓢盆儿弄得叮当作响,胡小用此刻却是笑着摇了摇头:“路可是我自己一个人选的,就这么点东西难不成还能难倒我?”
“别忘了,我的怪病可已经好了~”
虎老爹捋了捋自己的虎须子,闻言不由得微微颔首道:“也对,你已经长大了,以后一定要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才行。”
“嗯。”胡小用眯着眼睛轻声作答。
然而立在前方的虎老爹没可能注意得到,在胡小用朴素的长衣下,豆子般的汗水簌簌而下。
“内域,我要来了,等着我.......”
轻声地喃喃自语着,胡小用猛地抬头望天,赫然发觉竟有一点红星逆流而上,将附近的长空都渲染得如同一片红霞,看起来格外的唯美绚烂,真是好不美丽。
然而莫名地,胡小用却觉得那红星十分古怪,摄人心魄的妖异之感若有若无。
等等,为什么会有流星飞出天外?难道是我又眼花了?
费力地揉了揉自家有些惺忪的肉眼,胡小用再一睁眼,那红星却已是消失无踪,再不见分毫。而那之前所见的一切似乎都虚幻不真,压根儿就当不得数。
不知为何,胡小用头皮一紧,感觉自己像是突然间丢了什么非常重要的东西。这种感觉隐隐预约的,然而偏生又拿不出任何道理。
虽说是如此,胡小用还是加快了步伐,对准前面的虎老爹大声喊道:
“喂,虎老爹,你倒是等等我啊!”
“哼,刚才不是还嘴硬么?怎么,现在又吃不消啦?........”
一阵呼喊声中,二人的身影在夜色下渐渐淡去。
蝉鸣深深,落叶飞舞,一切都像是在为明天的太阳欢欣鼓舞着,做着力所能及的所有准备。
而那明天,又将是朝阳金光洒天下的无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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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四是外区里一个颇有‘名声’的帮闲,不过说他有名声其实是街坊邻里们的反话。赵四自家倒是一点也不在乎这些,毕竟所谓帮闲帮闲,就是帮东家做些散活儿,西边干点什么的人嘛。
只是做的事说来往往不太光彩,也总搬不上台面。
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就是他们这行人的金字招牌。若是按照这么说的话,倒是和那些搽脂抹粉儿的坐馆老娘子差不太多了,只不过二者的差别还是挺明显的。
前者是卖弄着喉咙能卖身就绝不卖艺,至于后者嘛,嘿嘿,只要纸票和金贝尔管够
——连命都是可以卖的!
不过赵四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可能是小时候去帮农结果被一群刨死人坟的野狗追过,侥幸逃得一命的他自此见了狗就想撒腿跑。好在后来慢慢地总算是克服了这个丢人的毛病,只不过直到现在,他都没法子和一群‘同行’去打野狗改善伙食。
事实上只要一想起当初那群在蛆虫堆里扒死人肉的野狗,他就觉得一阵恶心,有一次更是呕吐到差点把胆汁给弄了出来。
反正过了这么多年,估摸着就是从怕狗开始的,赵四就是出了名的胆子小,也从来不沾带血的黑买卖,风声稍有不对,第一个开溜的准儿是他没错!
就靠着这,赵四总算是平平安安地活了下来。谈不上什么大鱼大肉,一顿三餐勉强还是有保障的,反正他这辈子也没什么了不得的盼头,嗯,老死这类的死法他倒比较乐于接受。
噢,对了,差点忘了说,赵四的街坊邻里也不是什么手脚干净的人。
他现在三十岁出头,老房子周围的邻居从十岁开始换了怕是得有将近三十批了。嗯,邻居换得勤快对他本人来讲没准儿也是件好事,至少他很少为白日里出门见到笑容满面的邻居而发愁到胆战心惊。
至于晚上从隔壁传来的古怪声响?他就只能死死地抵住门户了,绝不敢发出一丁点声响,心里面还不住地祈祷着对方瞧不上自己这个胆小到只能勉强糊口的穷光蛋。
待得天色拂晓,再饿上一顿早饭才敢小心翼翼地出门,同时还双手合十暗暗哀求着新邻居千万不要对他笑。若是那新鲜出炉的和善邻居当真对他笑上了一笑,他立马就得准备好光手拿着硬炊饼,其余则什么都不带。
而衣服一定要破破烂烂到一眼看上去就清楚绝无暗层,若是没有草鞋可穿,光着脚都要大大方方地走出去。还有,出去的时候千万千万不能锁门!
至于包裹什么的?还想要命吗?!!!
靠着这些旁人不齿的小心思,赵四总算是捱过了二十岁前最艰难的十年,现在三十岁了,敢打他主意的邻居已经是近乎绝迹了。
无他,他是海胡同口里那栋破房子二十年来唯一的主人。
其他人?骨头渣滓都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现在是即将进入午夜的关头,外区人最安分也最危险的时候,若是在往常,就算打断他的两条腿也绝不敢踏出房门一步。
但现在的他,没有办法!
感受着腰后传来的冰冷森寒之感,赵四的身子骨哆嗦得愈发厉害了。
“老实点,只要你带对了地方,金贝尔管够!”轻轻地在赵四的后背上划了划,身后的黑衣人眼中凶光毕露。
还金贝尔管够?老子一个连命都快没了的人,要那玩意儿干什么?买个上好的棺材吗?!
心里面大声地咒骂着,赵四的脸上却不敢露出分毫。
因为就在刚刚,那个开了多年杂货店真正与人为善的老关头,已经被他们一群人给虐杀了!
而自己要带路去的地方,就是那个老关头为之陪上性命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