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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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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的美国的漫画市场正经过七八十年代的急剧变革之后,漫画的读者群开始固定且明确下来,除了漫画的基本盘——青少年以外,产生了一批真正的漫画迷。

    这股漫画迷群体渐渐聚集,对于整个漫画产业形成了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与此同时漫画专卖店也开始盛行,在美国各个州甚至各个城市建立网点,形成了一个全美都覆盖的销售网络。

    而漫画专卖店的兴起,使得漫画公司拥有了另一个不需要经过报刊杂志的渠道,摆脱了报刊杂志的渠道钳制,降低了发行漫画的成本,同时还提高了发行量。

    由此也激发了许多新兴的漫画公司加入,使得这段时期的漫画内容也变得更加丰富、种类繁多,而老牌漫画公司虽然依靠着经典英雄已然能够占据强大优势,但后来者的竞争也的确给了他们极大的压力。

    为了保持住市场份额,或者扩大市场份额,漫画公司纷纷给漫画家开出了更加诱人的条件,甚至向他们打开了版权大门,允许他们享有部分版权,虽然相对于文学创作来说此时漫画家享有的版权份额并不大,但相对于之前完全排除在版权之外的情形来说,可谓是有了极大的进步。

    因此漫画家也爆发出了极大的激情,许多精彩漫画相继出现,整个漫画市场也因此发展的更加迅猛。

    程毅选择这条路作为试探,一来是因为原身所带给他的漫画能力让他颇有动手尝试的欲望;二来,剧本投递的失败,除了让他认识到了好莱坞并没有那么简单以外,也让他对自己英文创作产生了质疑,而漫画对这方面要求极低,很符合他的需要。

    不过虽然定下了要进行漫画创作这件事,但是创作的内容是什么,却是还需要好好考虑一番。

    毕竟,如今正属于漫画发展最鼎盛的时代,各种高质量的漫画纷纷出现在市场上,就连老牌英雄都在故事情节上有了极大的变化,甚至为了贴合政治和市场某些英雄连肤色都能给他变黑了,不得不说互相间的竞争极为激烈,想要从中杀出血路并不太容易。

    更何况上辈子程毅对于漫画接触不多,对于漫画的了解更多是因为漫画改编的动画、电视乃至电影,而这一世即使有着原身对于漫画的理解与记忆,但是若要进行创作的的话,也还是得仔细计划。

    比如如今美国漫画占据主流的蝙蝠侠、超人、闪电侠这些dc英雄,以及美国队长、钢铁侠、绿巨人这些漫威英雄,加上黑马漫画公司的星战漫画以及更加黑暗系的地狱男爵与罪恶之城等。

    不过仔细想想,好操作又能够有更大可能成功的,只有超级英雄类漫画了。虽然太制式,但是市场选择了它们自然有其原因。而如果选择一个完全陌生的题材,一来接收的公司很少,二来即使有公司肯接受,没有成熟的市场来消化,也没有用。

    只是该如何设计他自己的超级英雄类漫画,能够使市场接受,并且受到市场的欢迎,需要好好的考虑考虑。

    首先一部漫画最关键的就是主角,说到主角的设定,就要知道这部漫画面对的主要对象——宅男、书呆子。也许会有少数漫画迷是运动健将,但是大多数就像是程毅穿越的这个原身,身体瘦弱单薄、沉迷书籍,成绩也许不错,但大多都是运动白痴,在学校中受到排挤和嘲笑,拥有的朋友也基本与他类似。

    所以以原身为原型就好,而且如果成了说起来也好说。另外最好有一个善良有义气的黑人朋友,这样保证了政治的正确性,要知道在美国可是对于漫画和谐过多次,尤其是五十年代的魏特汉列出漫画八大罪状差点就把它判死刑了,所以政治正确是极为重要的,更何况在这个时候黑人族群在这段时间存在感满满,连好莱坞都开始执行黑人政治正确,漫画自然也不例外。

    另外,程毅想要把故事时间线放在主角为中学生,也就是他自己这个年龄段,毕竟他的年龄决定了他不可能将英雄设定为成年人,而选择中学生可以理所当然的使用原身的记忆,能够让剧情合理性加强,并且剧情创作难度降低。

    确定了主角年龄为中学生,那么必须要有一个拉拉队队长的美女,这是标配,要知道在美国中学时代哪个少年没有拉拉队美女作为暗恋明恋的对象?

    然后就是这位拉拉队队长的男友——校足球队四分卫(或者说队长)作为情敌,他们间的关系情感纠葛可以作为剧情主线发展,虽然貌似格局变小了,但是格局大了掌控起来麻烦,而且谁不知道青少年追捧的那几部美剧什么德行,基本上选定这位情感主线就是喜闻乐见。

    而其他的比如父母,普通朋友什么这些基本上算是次要人物,不需要多加脑筋去专门设计人物形象和性格,可以安排成一种符号型就好,这样在剧情设计时就能够简单许多。

    程毅想了一个小时,简单的设计好了这几个人物形象,以及几个主配角的性格,这样第一个关键点就解决了。

    然后,就是这部漫画能否成功的另一个重要点——超级英雄的超级能力。

    不得不说这一点还是挺难设计的,虽然可以参考其他成名的超级英雄,但是这种行为漫画公司来做倒是无所谓,比如另一个世界的dc和漫威就互相借鉴过对方的热门英雄。只是如果换成一个新人这样做的话,基本上等待他的就是判处死刑,要知道热门漫画可是有着普粉和狂粉,臭了名声被抵制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程毅必须想到一个新奇、有趣、并且能够让读者一看便会不由自主的想到——如果我有这个能力该多好。但是由于漫画的需要,这个能力又必须能够配合剧情的发展。

    程毅闭上眼睛,在脑中将他所知道的所有超级英雄都过了一遍,排除掉那些明显不可能的,几种超级英雄进入他的视线——蜘蛛侠、蚁人、鹰人、猫女、蝙蝠侠。。。。。

    好吧后面两个只是名字上与动物有关,但无论如何加上动物或生物系的反派,可以看出人类其实对于动物的一些能力是有着极大兴趣的。

    因此,经过一番考虑过后,程毅决定把这些中和一下,让主角拥有的超能力是——借用各种生物的能力用于己身。

    这样一来,不仅是主角拥有了超能力,而且增加了超能力的范围和可塑性,在与反派作战的时候有了更多的选择,使得每一个剧情更加的有趣不至于雷同。

    另外一个优点就是,既然主角拥有了各种生物的超能力,那么会不会使得那些能力来源生物的习惯也会对主角产生反向影响呢?如果会的话,这样漫画中的许多冲突点和笑点也解决了。

    想到这一点的话,程毅将笔放下,微微舒了一口气,解决了这两个最重要的问题,这一部漫画已经成功了一半,其他的就不是短时间内能够解决的了。

    说到短时间,程毅抬头看了一眼墙壁,只见时钟竟然跳到了六点差一刻的地方,连忙将东西收拾好,飞奔出了图书馆。

    程毅急匆匆的跑到了校门口,看到布莱特还没走,这才舒了一口气,然后一边微喘着,一边走过去。

    要知道校车一般来说下课就走,可是一来时间太早家里没人,凯瑟琳不同意程毅自己一个人早早回家,二来,虽然他的社团比较水,但是基本上还是需要签到以及写一些读后感什么的。

    而以前父亲不曾离世的时候,他们原来都是由父亲接送回家,如今父亲离世,因此只能靠布莱特的同学帮忙搭个便车,好在他们都是极为乐意,也免了两人的烦恼。

    所以程毅大多数会等着布莱特蹭他的队友的车回去,虽然有些丢脸,但是总好过自己走路两三个小时好,况且看在布莱特的份上,除了偶尔开个玩笑也不会有太过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