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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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觉?阿觉你在吗?”黑暗中,黎应淡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道路上奔跑着,迎风吹来的,是刺骨的寒风,他追逐着一个身影,一个好模糊好遥远的身影,就在他即将捉住那抹身影之际,忽然——
一切都消失了。
四周没有任何声音,安静得连自己的呼吸声都听得一清二楚。
“阿觉?阿-觉——!”
黎应淡恐慌地睁大眼睛,找寻着熟悉的身影,在这条路上,似乎只有他一个人。
“你在哪里?阿觉,不要离开我,不要逃避我好不好?”盲目的找寻着洛无觉的身影,黎应淡真的害怕了,他不知道,原来失去一个人是这么可怕的一件事情。
忽然,眼前出现了一个虚幻的身影-是洛无觉!
他的表情有些淡然,又有些哀伤,直直望着黎应淡。
“阿觉”黎应淡向前走着,走到洛无觉的面前。
唇边勾勒出一丝哀怨,洛无觉那双美丽的眸子闪烁的是离别的光芒。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看着我?”伸手想抚上洛无觉的脸颊,却在一瞬间扑空了,黎应淡整个跪倒在地上。
抬起头,洛无觉的身影再度出现。
“我”姣美的唇瓣缓缓开启。
“什么?阿觉你说什么?我听不到——”
“我不再爱你了。”
“不——”
从噩梦中惊醒的黎应淡整个跳起来,脸上,发边全都是冷汗,意识尚未清醒的他直到感觉到眼前一阵刺眼,才意识到自己又做噩梦了。
坐在床边,抹抹额头的冷汗,下床,习惯性的为自己倒了一杯水,算是安神。
“儿子你已经醒啦?”疑惑的黎母从厨房探出头来,看到黎应淡神情有些恍惚,她就知道他一定又做噩梦了。
“又做噩梦了吧?吃了药再去睡一会儿。”将手中的安神药放在桌子上,黎母又给他倒了一杯水,唉,这个儿子啊“自从阿觉离开之后,你就成天做噩梦,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如此平常的一句话,却在黎应淡的心中掀起了千层的波浪。
并没有吃下母亲为自己准备的安神药,黎应淡狠狠瞪了黎母一眼,蹬蹬蹬地跑上了二楼,门“碰”的一声重重的合上了。
“儿子,儿子,笨儿子!”在楼下看得莫名其妙的黎母最后只能自己喝下那杯水,免得浪钻进被子里,黎应淡的心绪更纷乱了。
母亲的话就像咒语一样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
“自从阿觉离开之后,你就成天做噩梦。”
是的,自从洛无觉离开之后,他就噩梦不断,尤其是那封只有一句话的信——我不再爱你了。看似平淡无奇的这句话,黎应淡怎么都望却不了。
看着有些寂谬的房间,他的思绪漂远了。
自从十年前,他与洛无觉成为邻居后,两家人的感情便好得就像是一家人,年龄相仿的两个孩子在短短几日见便成为朋友,成天粘在一块儿,还时常挤在同一条被子里,一睡就睡到天大亮-不过这段岁月只到洛无觉母亲去世前而已。
四年后,七月的某一日,洛母因意外而过世,只留下洛无觉一个人,听说忽然出现的“亲戚”为洛母办了葬礼,同时接走了孤单一人的洛无觉,那天,黎应淡连道别的机会都没有,洛无觉就从那栋房子里消失了。
直到三个月之后,他再度出现在自己的面前,黎应淡这才得知,他搬家了。
搬到了离原来那个家,哦,不,是离自己家十分钟行程的不远处,家里面除了洛无觉之外,还有一个照顾他生活起居的佣人,福妈。
生活并没有太大的改变,每天早上,他们一同上学,每个下午,他们一同回家。
小学、中学、高中,整整十年,两人的感情不知何时开始变质了,不论是自己对洛无觉的感情,抑或是他对自己的。
在隐约察觉这份感情的同时,黎应淡选择的是逃避,他找了一个与洛无觉感觉十分相像的女生交往,两人的感情很快就发展到了如胶似漆的地步。
而这一切,全被那双美丽的眼眸看在眼里。
那一天,洛无觉对自己的告白到现在还历历在目,就好象是昨天才发生过一样。
‘我告诉你——因为我,喜,欢,你。我爱你,懂吗?我爱你爱了整整十年了!’
‘为什么不能相信?’
‘我并没有要求你同样爱我,也不指望你能接受我,我只想让你知道‘我爱你’这个事实,不论你相信与否‘
‘为什么你能相信别人对你的‘真心’,却不能相信我的?难道就因为我是男人,所以你宁愿选择逃避也不愿意相信我?‘
而自己给他的回答是——
‘不相信!’
虽然那句“不相信”说出了口,但事实上,自己真正的心情是这样的吗?
黎应淡不知道洛无觉是什么时候将这份友情转变成爱情的,只是,当他告诉自己的那一瞬间,只觉得自己的脑海一片空白,不知道如何思考,不知道如何回应,只能任由自己的嘴巴说出那三个字-不相信。
但自己真正的心情却又如何呢?在得到这个答案的同时,洛无觉离开了,离开了这个城市,离开了自己的身边,已经整整一年了。
这一年来,他脑海中所想所思的,都是那张绝美的容颜,在洛无觉离开后的三个月,他便与女友分手了-没有任何原因的,何倩影在他的心目中,其实只是个与一般朋友一样的存在,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她呢?因为她美艳的外貌?因为她冷若冰霜的气质?还是因为她对自己的冷言冷语,毫不理睬的态度挑起了自己的征服欲望?抑或因为因为她与洛无觉有些相似——
意识到自己在想些什么,黎应淡猛然从被子中探出头来,一偏头,正好看到放在床头的那本日记,从洛无觉离开的那天起,他便毫无理由的开始写日记。
伸手拿过那本日记,翻开第一页,是一张已经被捏皱的白纸,那是一年前洛无觉离开后的第二天,他收到的。
白纸上面只有短短的一行字。
我不再爱你了。
那是洛无觉的心情,也是他的决定。
“”往后翻阅着,一年便有三百六十五篇日记,每一篇都是他亲手写下的。
看着自己写下的一点一滴,每一个心情,黎应淡轻轻合上日记本。
或许他对洛无觉的感情并非是自己认为的那么简单的友情?
谁知道呢,不过只有一件事情,他比谁都清楚——
我会等你回来的。
阿觉。
黎应淡的唇边染上了一抹微笑。
***
十年后
“明清学院”的早晨是从一声响亮的铃声开始的。
当然,学生们兴奋的叫声同样拉开了一天的序幕。
“老师早安!”
没想到运气这么好,大清早就能遇到学校里面最受欢迎的老师,几个女学生大胆的走近他,仰视着那高大的身影“今天天气很好喔,老师。”
紧张得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只能胡诌一句充数,不过幸好,男子并不在意。
“恩,今天天气不错,很适合放风筝。”
“老师,你在说笑吗?要放风筝只能到山顶上啦!”忍不住笑出了声,女学生们越发觉得他的可爱。
此刻,上课铃声又一次响起,这次可不是预备铃声,而是正式的,无奈之下,学生们只能耸耸肩“上课的时候见了,黎老师——”
“去吧,上课不准睡觉噢!”看着远去的几个小身影,黎应淡的唇边不自觉挂上了一抹浅笑,他的高中生活也是如此,每天往返于学校、家庭、老师、同学之间,见到崇拜的老师也会像她们一样主动接近。
不过那都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十年前,当他还是个学生,当他只有十七岁的时候,那真的是段精彩的岁月,每天和朋友们打打闹闹,放学了就去参加社团,回到家就能吃到香喷喷的晚饭,偶尔兴起,他也会选择跷课,或者搞点小破坏,不过那些都无伤大雅。
十年前的他也像现在一样,站在“明清”的校园内,看着来来往往的同学,体验着什么叫“学生”;今天,他同样站在这里,体验的却是当“老师”的感觉。
其实,就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只喜欢运动的他竟然会成为母校的老师。
若是告诉过去那些同学们,一定笑死他们了!
不过,人生便是如此,每每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不管是谁,都无法预知未来会如何,却只能按照即定的步伐前进。
就像十年前一样。
他失去了最好的朋友,最亲密的死党,最心爱的人-洛无觉。
是的, 最心爱的人。经过这十年,黎应淡终于明白了洛无觉在自己心中的位置,找到了感情的归属。
洛无觉不仅仅是同学、死党、青梅竹马,更是他守护了整整十年的“公主”是属于他一个人的宝贝。
可惜十年前自己太年轻,太愚蠢了,摆在面前的幸福却不知道去抓住,去争取,反而深深伤害了那个美丽却脆弱的“公主”最终,自己失去了他。
当年的那些话就像是永不褪色的记忆般,深深印刻在黎应淡的脑海中。
‘不相信。’
十年前的今天,自己是这么对他说的,不相信他所说的爱,不相信他对自己的感情,也不相信自己其实是爱他的,只是一味的逃避,逃避洛无觉无怨无悔,深情凝望的眼眸,逃避深藏在自己内心的感情。
所以,最后的结局,只有离别,洛无觉离开了自己,离开了这个国家,离开了这片他们拥有共同回忆的土地,带着那颗已经破碎的心——
从自己的眼前消失了。
那天,那封信里的那张纸条,现在正安静地躺在手中抱着的笔记本里,整整十年,每当翻开这笔记,看到那已经泛黄的便条纸时,记忆之门便会在一瞬间被开启,总是会陷入那又深又沉的回忆中,直到日落。
‘我不再爱你了’
那是洛无觉最后的感情和决定,所有的都失去了,却得不到任何的回报,这让他情何以堪?所以决定离开,决定放弃,决定-不再爱了。
“喝”缓缓吐了口气,黎应淡知道自己一旦陷入回忆中便会无止尽,今天的天空是那么的蓝,与十年前的那天一模一样。
“黎老师,怎么还不进教室?”
身后传来同事的叫声,他发现自己还站在教室外,而学生们则露出好奇的眼神,看着他。
有些惊愕今天竟会如此失常,黎应淡踏进教室,却在进入的那一瞬间再度回首望了眼湛蓝的天空,正巧,一架飞机由远方缓缓飞来,划破了天空的宁静。
我会等着你的。
阿觉。
***
国际机场
人来人往、热热闹闹一向是机场的专利,接或送,人们总是在这里分离又相聚。
今天的侯机室有些不同,除了那些接机或者送别的人之外,更多的,却是拿着摄影机、话筒、或者录音器的记者,还有便是双手捧满鲜花的少女,每个人脸上都浮现着兴奋的表情,翘首盼望着飞机上的某个人。
“来了,来了!”忽然,一个记者激动得叫了起来,更是一马当先地往前奔去,身后的摄影师也不落后,包紧摄影机紧跟着他,而其他的记者,一看到有人奔了起来,自觉自己也不能落后于人,一个个拧着器材赶了上去。
人群即刻大幅度运动,就连一旁的警卫都快拦不住了。
没等多少时候,在专机出口处便出现一群穿着黑色西装,带着黑墨镜的高大男子,他们整齐地围成一个圈,似乎在保护着圈内的雇主。
人们好奇的探着,企图从缝隙中看个究竟,可惜的是,他们看到的,只是一张带着墨镜的脸孔,一身服帖合适的衣装展现出这个人的高贵气质,颀长的身躯,均衡的比例,只是那样远远的望着,就已经能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魅力和压迫感。
这个被黑衣男子们包围住的人就是记者们等待的目标。
“dr。弗瑞克,我是xx电视台的记者,我们想知道您此次的行程如何安排?”
“您准备在这里待多久?”
“您此次来这边,美国那边是否知道呢?”
一连串的问题接二连三的向那带着墨镜的神秘人物投去,记者们急切地想知道为什么这个人会在这种时候忽然决定回国呢。这其中究竟有什么样的原因,又将导致怎样的结果?
神秘人物只瞥了那些记者一眼,没有回答,反而是跟在他身后出来的白衣男子一脸微笑,应答自如:“各位记者先生、小姐们,dr。弗瑞克刚下飞机,时差还没有调过来,你们就暂时放过他,等到明天我们会召开记者招待会,到时候随便你们问。”
唉,为什么这种苦差事都要轮到他?
宇瑞树不由得叹了口气,心中虽然抱怨,不过自己这次能跟着一起来,还真多亏了眼前这个沉默不语的家伙呢,就当是还他人情吧!
这么想着,宇瑞树的嘴皮子又动了起来。
而那被记者们的视线包围的dr。弗瑞克则不改脸上的神情,以谁都模仿不来的姿势朝前走去,丝毫不理会身旁那些目光殷切的记者们。
忽然,一阵强风刮来——
“唉哟!”一声惊呼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只见一个身着旗袍的女孩子突然从人群中冲出来,跌倒在众人的面前,手上捧着的鲜花也散落了一地,旗袍更是因此而撕裂了一道口子,白皙的大腿几乎整个露在外面,引来无聊之徒一阵阵的嘘声。
“啊!”脸颊边即刻浮上一抹红云,这么多人的目光让她恨不得钻个地洞躲起来,阵阵凉风吹在外露的腿上,让她一阵哆嗦。
“对不起,我是因为被挤,所以”面红耳赤,女孩子急得眼泪都快落下来。想她一个未婚女子,又是从乡下来到城市,只是想赚点打工钱养活自己,现在却落到这种被别人耻笑、调戏的地步,她真想死了算了。
紧张地抬高头看着身前的颀长身躯,她能感受到那墨镜下射出的冷漠光芒,dr。弗瑞克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我我”泪象是决堤了一般涌出,非但清白受损,可能就连打工的钱都没有了,这让她以后怎么活啊!
“小姐,你没事吧”一旁的宇瑞树见气氛太尴尬了,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地上的女孩身上,而dr。弗瑞克也不作声,也不走动,整个现场的气氛弄得他都快窒息了,连忙打圆场道。
没想到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dr。弗瑞克忽然抬起手指,从脸颊边拿下了那副隐藏住真实面貌的墨镜。
惊为天人!
在场所有的人瞬间倒吸了一口气。早就听闻dr。弗瑞克有一张融合天使与魔鬼特征的脸孔,也曾经在国外的报纸上看过其真实面貌,但是当他们亲眼看到那如幻梦般的容颜时,没有人敢相信,这张脸竟然长在一个男人的身上!
真的是融合天使与魔鬼的特征哪,深邃的眼眸中露出的是足以让人心寒的冷漠光芒,很美很亮,但却给人一种凌厉的压迫感;高挺的鼻尖下是一张紧抿着的艳红唇瓣,虽然这样形容一个男人很怪,可是dr。弗瑞克真的会给人一种名为“艳丽”的惊艳感,完美的弧度在下颚处融成一条曲线,这张脸就像是上帝亲手捏造的一样,充满了知性和理性美。
这么美丽的一张脸却让人觉得不寒而栗,至少被那双黑眸盯着的少女如此觉得。
她全身已经因为那双瞳孔中射出的可怕光芒而颤抖不已,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只能摒住呼吸怯懦地回望着dr。弗瑞克。
在那张让人为之惊艳的俊美容颜离开墨镜的遮掩后的几秒之后,立刻又被那副墨镜遮盖了起来-dr。弗瑞克再次戴上墨镜。
不过他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解开衣衫的扣子,在短短几秒之内,那件名贵的衣服便盖在了少女的身上,引来周围记者的惊呼。而站在dr。弗瑞克身后的宇瑞树则露出无奈的神情,他早知道这趟“东方之旅”不会这么顺利的,也早知道这小子会“好心”地愿意带他来一定有阴谋,看吧,他的预感果然没错!
“不会解决就不要施舍,老是要别人帮你善可恶的家伙!”
在经过dr。弗瑞克的身旁时,宇瑞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明知道对方不会理睬他,不过心里那口怨气总要发泄一下吧?
走到少女的身旁,露出温柔的笑容,马上便征服了在场的所有女性。
“小姐,你没事吧?”将那件衣服拉好,完全遮盖住外面的大腿,宇瑞树虽然平时看起来是个不拘小节的人,但是在最细微的地方,他的温柔总是马上就显露出来了。
“没、没事。”红着脸,少女甚至都不敢看眼前这个帅哥。
这个“意外”总算是告一段落了,dr。弗瑞克从头至尾都没有牵动过唇角,他的表情甚至完全没有改变过。
依然冷漠。
在保镖的护送下,dr。弗瑞克终于走出人群,但是不死心的记者还是紧跟着他,来到机场外面。
“dr。弗瑞克,最后请让我问一个问题,您这次回来,究竟是为了什么?是为了研究还是为了交流?”
一个记者好不容易挤进了人群中,问出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所以,所有人都安静下来,摒住呼吸,等待着dr。弗瑞克的答案。
“”一秒、两秒、三秒在度过了三十秒之后,所有人都露出了失望的眼神,刚想散去,没想到却听到了一个音符。
“” dr。弗瑞克动了动唇瓣。
“什么?”几乎所有的记者都竖起了耳朵,努力排除一切噪音,目光紧盯着他的嘴唇。
“拜访故友。”
墨镜下,那双漆黑的眸子反射出神秘深邃的光芒。
“阿觉?阿觉你在吗?”黑暗中,黎应淡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道路上奔跑着,迎风吹来的,是刺骨的寒风,他追逐着一个身影,一个好模糊好遥远的身影,就在他即将捉住那抹身影之际,忽然——
一切都消失了。
四周没有任何声音,安静得连自己的呼吸声都听得一清二楚。
“阿觉?阿-觉——!”
黎应淡恐慌地睁大眼睛,找寻着熟悉的身影,在这条路上,似乎只有他一个人。
“你在哪里?阿觉,不要离开我,不要逃避我好不好?”盲目的找寻着洛无觉的身影,黎应淡真的害怕了,他不知道,原来失去一个人是这么可怕的一件事情。
忽然,眼前出现了一个虚幻的身影-是洛无觉!
他的表情有些淡然,又有些哀伤,直直望着黎应淡。
“阿觉”黎应淡向前走着,走到洛无觉的面前。
唇边勾勒出一丝哀怨,洛无觉那双美丽的眸子闪烁的是离别的光芒。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看着我?”伸手想抚上洛无觉的脸颊,却在一瞬间扑空了,黎应淡整个跪倒在地上。
抬起头,洛无觉的身影再度出现。
“我”姣美的唇瓣缓缓开启。
“什么?阿觉你说什么?我听不到——”
“我不再爱你了。”
“不——”
从噩梦中惊醒的黎应淡整个跳起来,脸上,发边全都是冷汗,意识尚未清醒的他直到感觉到眼前一阵刺眼,才意识到自己又做噩梦了。
坐在床边,抹抹额头的冷汗,下床,习惯性的为自己倒了一杯水,算是安神。
“儿子你已经醒啦?”疑惑的黎母从厨房探出头来,看到黎应淡神情有些恍惚,她就知道他一定又做噩梦了。
“又做噩梦了吧?吃了药再去睡一会儿。”将手中的安神药放在桌子上,黎母又给他倒了一杯水,唉,这个儿子啊“自从阿觉离开之后,你就成天做噩梦,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如此平常的一句话,却在黎应淡的心中掀起了千层的波浪。
并没有吃下母亲为自己准备的安神药,黎应淡狠狠瞪了黎母一眼,蹬蹬蹬地跑上了二楼,门“碰”的一声重重的合上了。
“儿子,儿子,笨儿子!”在楼下看得莫名其妙的黎母最后只能自己喝下那杯水,免得浪钻进被子里,黎应淡的心绪更纷乱了。
母亲的话就像咒语一样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
“自从阿觉离开之后,你就成天做噩梦。”
是的,自从洛无觉离开之后,他就噩梦不断,尤其是那封只有一句话的信——我不再爱你了。看似平淡无奇的这句话,黎应淡怎么都望却不了。
看着有些寂谬的房间,他的思绪漂远了。
自从十年前,他与洛无觉成为邻居后,两家人的感情便好得就像是一家人,年龄相仿的两个孩子在短短几日见便成为朋友,成天粘在一块儿,还时常挤在同一条被子里,一睡就睡到天大亮-不过这段岁月只到洛无觉母亲去世前而已。
四年后,七月的某一日,洛母因意外而过世,只留下洛无觉一个人,听说忽然出现的“亲戚”为洛母办了葬礼,同时接走了孤单一人的洛无觉,那天,黎应淡连道别的机会都没有,洛无觉就从那栋房子里消失了。
直到三个月之后,他再度出现在自己的面前,黎应淡这才得知,他搬家了。
搬到了离原来那个家,哦,不,是离自己家十分钟行程的不远处,家里面除了洛无觉之外,还有一个照顾他生活起居的佣人,福妈。
生活并没有太大的改变,每天早上,他们一同上学,每个下午,他们一同回家。
小学、中学、高中,整整十年,两人的感情不知何时开始变质了,不论是自己对洛无觉的感情,抑或是他对自己的。
在隐约察觉这份感情的同时,黎应淡选择的是逃避,他找了一个与洛无觉感觉十分相像的女生交往,两人的感情很快就发展到了如胶似漆的地步。
而这一切,全被那双美丽的眼眸看在眼里。
那一天,洛无觉对自己的告白到现在还历历在目,就好象是昨天才发生过一样。
‘我告诉你——因为我,喜,欢,你。我爱你,懂吗?我爱你爱了整整十年了!’
‘为什么不能相信?’
‘我并没有要求你同样爱我,也不指望你能接受我,我只想让你知道‘我爱你’这个事实,不论你相信与否‘
‘为什么你能相信别人对你的‘真心’,却不能相信我的?难道就因为我是男人,所以你宁愿选择逃避也不愿意相信我?‘
而自己给他的回答是——
‘不相信!’
虽然那句“不相信”说出了口,但事实上,自己真正的心情是这样的吗?
黎应淡不知道洛无觉是什么时候将这份友情转变成爱情的,只是,当他告诉自己的那一瞬间,只觉得自己的脑海一片空白,不知道如何思考,不知道如何回应,只能任由自己的嘴巴说出那三个字-不相信。
但自己真正的心情却又如何呢?在得到这个答案的同时,洛无觉离开了,离开了这个城市,离开了自己的身边,已经整整一年了。
这一年来,他脑海中所想所思的,都是那张绝美的容颜,在洛无觉离开后的三个月,他便与女友分手了-没有任何原因的,何倩影在他的心目中,其实只是个与一般朋友一样的存在,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她呢?因为她美艳的外貌?因为她冷若冰霜的气质?还是因为她对自己的冷言冷语,毫不理睬的态度挑起了自己的征服欲望?抑或因为因为她与洛无觉有些相似——
意识到自己在想些什么,黎应淡猛然从被子中探出头来,一偏头,正好看到放在床头的那本日记,从洛无觉离开的那天起,他便毫无理由的开始写日记。
伸手拿过那本日记,翻开第一页,是一张已经被捏皱的白纸,那是一年前洛无觉离开后的第二天,他收到的。
白纸上面只有短短的一行字。
我不再爱你了。
那是洛无觉的心情,也是他的决定。
“”往后翻阅着,一年便有三百六十五篇日记,每一篇都是他亲手写下的。
看着自己写下的一点一滴,每一个心情,黎应淡轻轻合上日记本。
或许他对洛无觉的感情并非是自己认为的那么简单的友情?
谁知道呢,不过只有一件事情,他比谁都清楚——
我会等你回来的。
阿觉。
黎应淡的唇边染上了一抹微笑。
***
十年后
“明清学院”的早晨是从一声响亮的铃声开始的。
当然,学生们兴奋的叫声同样拉开了一天的序幕。
“老师早安!”
没想到运气这么好,大清早就能遇到学校里面最受欢迎的老师,几个女学生大胆的走近他,仰视着那高大的身影“今天天气很好喔,老师。”
紧张得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只能胡诌一句充数,不过幸好,男子并不在意。
“恩,今天天气不错,很适合放风筝。”
“老师,你在说笑吗?要放风筝只能到山顶上啦!”忍不住笑出了声,女学生们越发觉得他的可爱。
此刻,上课铃声又一次响起,这次可不是预备铃声,而是正式的,无奈之下,学生们只能耸耸肩“上课的时候见了,黎老师——”
“去吧,上课不准睡觉噢!”看着远去的几个小身影,黎应淡的唇边不自觉挂上了一抹浅笑,他的高中生活也是如此,每天往返于学校、家庭、老师、同学之间,见到崇拜的老师也会像她们一样主动接近。
不过那都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十年前,当他还是个学生,当他只有十七岁的时候,那真的是段精彩的岁月,每天和朋友们打打闹闹,放学了就去参加社团,回到家就能吃到香喷喷的晚饭,偶尔兴起,他也会选择跷课,或者搞点小破坏,不过那些都无伤大雅。
十年前的他也像现在一样,站在“明清”的校园内,看着来来往往的同学,体验着什么叫“学生”;今天,他同样站在这里,体验的却是当“老师”的感觉。
其实,就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只喜欢运动的他竟然会成为母校的老师。
若是告诉过去那些同学们,一定笑死他们了!
不过,人生便是如此,每每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不管是谁,都无法预知未来会如何,却只能按照即定的步伐前进。
就像十年前一样。
他失去了最好的朋友,最亲密的死党,最心爱的人-洛无觉。
是的, 最心爱的人。经过这十年,黎应淡终于明白了洛无觉在自己心中的位置,找到了感情的归属。
洛无觉不仅仅是同学、死党、青梅竹马,更是他守护了整整十年的“公主”是属于他一个人的宝贝。
可惜十年前自己太年轻,太愚蠢了,摆在面前的幸福却不知道去抓住,去争取,反而深深伤害了那个美丽却脆弱的“公主”最终,自己失去了他。
当年的那些话就像是永不褪色的记忆般,深深印刻在黎应淡的脑海中。
‘不相信。’
十年前的今天,自己是这么对他说的,不相信他所说的爱,不相信他对自己的感情,也不相信自己其实是爱他的,只是一味的逃避,逃避洛无觉无怨无悔,深情凝望的眼眸,逃避深藏在自己内心的感情。
所以,最后的结局,只有离别,洛无觉离开了自己,离开了这个国家,离开了这片他们拥有共同回忆的土地,带着那颗已经破碎的心——
从自己的眼前消失了。
那天,那封信里的那张纸条,现在正安静地躺在手中抱着的笔记本里,整整十年,每当翻开这笔记,看到那已经泛黄的便条纸时,记忆之门便会在一瞬间被开启,总是会陷入那又深又沉的回忆中,直到日落。
‘我不再爱你了’
那是洛无觉最后的感情和决定,所有的都失去了,却得不到任何的回报,这让他情何以堪?所以决定离开,决定放弃,决定-不再爱了。
“喝”缓缓吐了口气,黎应淡知道自己一旦陷入回忆中便会无止尽,今天的天空是那么的蓝,与十年前的那天一模一样。
“黎老师,怎么还不进教室?”
身后传来同事的叫声,他发现自己还站在教室外,而学生们则露出好奇的眼神,看着他。
有些惊愕今天竟会如此失常,黎应淡踏进教室,却在进入的那一瞬间再度回首望了眼湛蓝的天空,正巧,一架飞机由远方缓缓飞来,划破了天空的宁静。
我会等着你的。
阿觉。
***
国际机场
人来人往、热热闹闹一向是机场的专利,接或送,人们总是在这里分离又相聚。
今天的侯机室有些不同,除了那些接机或者送别的人之外,更多的,却是拿着摄影机、话筒、或者录音器的记者,还有便是双手捧满鲜花的少女,每个人脸上都浮现着兴奋的表情,翘首盼望着飞机上的某个人。
“来了,来了!”忽然,一个记者激动得叫了起来,更是一马当先地往前奔去,身后的摄影师也不落后,包紧摄影机紧跟着他,而其他的记者,一看到有人奔了起来,自觉自己也不能落后于人,一个个拧着器材赶了上去。
人群即刻大幅度运动,就连一旁的警卫都快拦不住了。
没等多少时候,在专机出口处便出现一群穿着黑色西装,带着黑墨镜的高大男子,他们整齐地围成一个圈,似乎在保护着圈内的雇主。
人们好奇的探着,企图从缝隙中看个究竟,可惜的是,他们看到的,只是一张带着墨镜的脸孔,一身服帖合适的衣装展现出这个人的高贵气质,颀长的身躯,均衡的比例,只是那样远远的望着,就已经能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魅力和压迫感。
这个被黑衣男子们包围住的人就是记者们等待的目标。
“dr。弗瑞克,我是xx电视台的记者,我们想知道您此次的行程如何安排?”
“您准备在这里待多久?”
“您此次来这边,美国那边是否知道呢?”
一连串的问题接二连三的向那带着墨镜的神秘人物投去,记者们急切地想知道为什么这个人会在这种时候忽然决定回国呢。这其中究竟有什么样的原因,又将导致怎样的结果?
神秘人物只瞥了那些记者一眼,没有回答,反而是跟在他身后出来的白衣男子一脸微笑,应答自如:“各位记者先生、小姐们,dr。弗瑞克刚下飞机,时差还没有调过来,你们就暂时放过他,等到明天我们会召开记者招待会,到时候随便你们问。”
唉,为什么这种苦差事都要轮到他?
宇瑞树不由得叹了口气,心中虽然抱怨,不过自己这次能跟着一起来,还真多亏了眼前这个沉默不语的家伙呢,就当是还他人情吧!
这么想着,宇瑞树的嘴皮子又动了起来。
而那被记者们的视线包围的dr。弗瑞克则不改脸上的神情,以谁都模仿不来的姿势朝前走去,丝毫不理会身旁那些目光殷切的记者们。
忽然,一阵强风刮来——
“唉哟!”一声惊呼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只见一个身着旗袍的女孩子突然从人群中冲出来,跌倒在众人的面前,手上捧着的鲜花也散落了一地,旗袍更是因此而撕裂了一道口子,白皙的大腿几乎整个露在外面,引来无聊之徒一阵阵的嘘声。
“啊!”脸颊边即刻浮上一抹红云,这么多人的目光让她恨不得钻个地洞躲起来,阵阵凉风吹在外露的腿上,让她一阵哆嗦。
“对不起,我是因为被挤,所以”面红耳赤,女孩子急得眼泪都快落下来。想她一个未婚女子,又是从乡下来到城市,只是想赚点打工钱养活自己,现在却落到这种被别人耻笑、调戏的地步,她真想死了算了。
紧张地抬高头看着身前的颀长身躯,她能感受到那墨镜下射出的冷漠光芒,dr。弗瑞克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我我”泪象是决堤了一般涌出,非但清白受损,可能就连打工的钱都没有了,这让她以后怎么活啊!
“小姐,你没事吧”一旁的宇瑞树见气氛太尴尬了,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地上的女孩身上,而dr。弗瑞克也不作声,也不走动,整个现场的气氛弄得他都快窒息了,连忙打圆场道。
没想到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dr。弗瑞克忽然抬起手指,从脸颊边拿下了那副隐藏住真实面貌的墨镜。
惊为天人!
在场所有的人瞬间倒吸了一口气。早就听闻dr。弗瑞克有一张融合天使与魔鬼特征的脸孔,也曾经在国外的报纸上看过其真实面貌,但是当他们亲眼看到那如幻梦般的容颜时,没有人敢相信,这张脸竟然长在一个男人的身上!
真的是融合天使与魔鬼的特征哪,深邃的眼眸中露出的是足以让人心寒的冷漠光芒,很美很亮,但却给人一种凌厉的压迫感;高挺的鼻尖下是一张紧抿着的艳红唇瓣,虽然这样形容一个男人很怪,可是dr。弗瑞克真的会给人一种名为“艳丽”的惊艳感,完美的弧度在下颚处融成一条曲线,这张脸就像是上帝亲手捏造的一样,充满了知性和理性美。
这么美丽的一张脸却让人觉得不寒而栗,至少被那双黑眸盯着的少女如此觉得。
她全身已经因为那双瞳孔中射出的可怕光芒而颤抖不已,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只能摒住呼吸怯懦地回望着dr。弗瑞克。
在那张让人为之惊艳的俊美容颜离开墨镜的遮掩后的几秒之后,立刻又被那副墨镜遮盖了起来-dr。弗瑞克再次戴上墨镜。
不过他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解开衣衫的扣子,在短短几秒之内,那件名贵的衣服便盖在了少女的身上,引来周围记者的惊呼。而站在dr。弗瑞克身后的宇瑞树则露出无奈的神情,他早知道这趟“东方之旅”不会这么顺利的,也早知道这小子会“好心”地愿意带他来一定有阴谋,看吧,他的预感果然没错!
“不会解决就不要施舍,老是要别人帮你善可恶的家伙!”
在经过dr。弗瑞克的身旁时,宇瑞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明知道对方不会理睬他,不过心里那口怨气总要发泄一下吧?
走到少女的身旁,露出温柔的笑容,马上便征服了在场的所有女性。
“小姐,你没事吧?”将那件衣服拉好,完全遮盖住外面的大腿,宇瑞树虽然平时看起来是个不拘小节的人,但是在最细微的地方,他的温柔总是马上就显露出来了。
“没、没事。”红着脸,少女甚至都不敢看眼前这个帅哥。
这个“意外”总算是告一段落了,dr。弗瑞克从头至尾都没有牵动过唇角,他的表情甚至完全没有改变过。
依然冷漠。
在保镖的护送下,dr。弗瑞克终于走出人群,但是不死心的记者还是紧跟着他,来到机场外面。
“dr。弗瑞克,最后请让我问一个问题,您这次回来,究竟是为了什么?是为了研究还是为了交流?”
一个记者好不容易挤进了人群中,问出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所以,所有人都安静下来,摒住呼吸,等待着dr。弗瑞克的答案。
“”一秒、两秒、三秒在度过了三十秒之后,所有人都露出了失望的眼神,刚想散去,没想到却听到了一个音符。
“” dr。弗瑞克动了动唇瓣。
“什么?”几乎所有的记者都竖起了耳朵,努力排除一切噪音,目光紧盯着他的嘴唇。
“拜访故友。”
墨镜下,那双漆黑的眸子反射出神秘深邃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