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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章 蔓藤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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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仇盈终究还是没有追上叶枫,叶枫已经走出了妇产科病房,走的还是楼梯。

    从住院大楼出来,叶枫看着人群涌动的医院内,心中暗叹,虽然现在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可是患病的几率也越来越高。

    说到底,还是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劣,吃的,穿的,住的,用的,都存在着各种隐患。

    或许,随着自己将灵种在全国各地种植起来,应该可以慢慢改变这种情况吧。

    不知道到那个时候,医院门口会不会出现门可罗雀的地步?

    到了停车场,叶枫将车子开出了医院大门,然后朝着南大开去。

    他先去了一趟李教授家,给宝宝送去了一些水果,鸡蛋一类东西,这才返回峰县。

    不过他刚开到高速收费站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打开一看,是黄纯的。

    两人还是经常电话联系的。

    “叶哥,我已经到了沙市黄花菜机场了,我怎么到你那里来?”

    黄纯的电话传出来。

    “什么?你来沙市了?”

    叶枫很是惊愕,他都没有通知自己,一声不吭就过来了。

    “嘿嘿,怎么不欢迎我啊?”

    黄纯笑道。

    “纯哥,你就不怕遇到危险啊!”

    叶枫无语道。

    “放心吧,那件事已经解决了,现在哥们已经是自由身了。”

    黄纯很是高兴道。

    “那行,我正好在沙市,我现在来机场接你。”

    叶枫说道。

    “那就太好了,我等着啊!”

    黄纯连忙说道。

    挂了电话之后,叶枫调转车头,朝着黄花菜机场开去。

    半个小时之后。叶枫已经开到了机场,就看到黄纯站在路口,当即停了下来。

    黄纯不是一个人来的,还带了两个保镖。

    “叶哥,我还叫了凌昆,到时候。去你的野乡老鱼楼吃一顿,我可以早就期待不已了。”

    黄纯上了车之后说道。

    “这个没问题。”

    叶枫说道。

    叶枫开车先回了家里一趟,让黄纯跟黄莺莺见了一面,看到姑姑越来越健康了,黄纯很是高兴。

    黄莺莺却埋怨黄纯过来也不提前说一声。

    “姑姑,我这不是要给你一个惊喜吗?呵呵,这里感觉还真是不错,空气真好,我都想到这里定居了。”

    黄纯笑道。

    空气好。景色好,这是黄纯到这里的第一感受。

    当然,他这话也只是随意说说,毕竟他的根在清岛,那里才是他的地盘。

    等到凌昆打电话来,说是已经快到石马镇了,叶枫才载着黄纯还有他的两个保镖,前往石马镇。跟凌昆汇合。

    这一次凌昆开着一辆黄色的法拉利跑车,不过在他的副座上。还坐着一个长发女子,带着墨镜,看上去很漂亮。

    通过凌昆的介绍,才知道这是他的女朋友,叫苏亚。

    这是一个很知性的女孩子,笑起来很甜。

    看得出来。凌昆应该是真的很喜欢她,要不然也不会带她过来。

    苏亚听到凌昆对叶枫的介绍后,有些惊讶,显然听说过叶枫的名字,毕竟现在在峰县乃至楼市。叶枫的名气是非常大的。

    到了峰县之后,几人直接进入了野乡老鱼楼。

    叶枫早就订了一桌。

    至于黄纯的两个保镖,也被叶枫安排在隔壁。

    说起来,叶枫也有一段时间没有来野乡老鱼楼了。

    野乡老鱼餐,井邻米酒,井邻水果,美酒佳肴,吃得黄纯大呼过瘾。

    凌昆也差不多。

    不过叶枫注意到那个苏亚,吃东西的时候,依旧是慢条斯理,显示了良好的素养,应该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孩。

    “叶哥,你这米酒哪儿来的,我上次来吃,都没有这米酒的。”

    凌昆喝掉杯中剩余的米酒,就要再去倒酒的时候,旁边的苏亚轻轻说道:“少喝点。”

    “亚亚,我再喝一杯,只喝一杯了,行不?”

    凌昆苦巴着脸说道。

    叶枫和黄纯对视了一眼,以凌昆的花花公子的性格,竟然对这个苏亚这副态度,看样子凌昆对苏亚还是真的非常非常喜欢了,否则也不会这么一副言听计从的样子。

    “反正不喝醉就行了。”

    苏亚轻轻说道。

    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她很懂得分寸,毕竟在场的叶枫和黄纯都是凌库的朋友,而且都身份不低,自然不能太落男朋友的面子,更不能让别人认为她对男朋友的控制欲太强了。

    好像得到了圣旨一般,凌昆眉开眼笑起来,当着叶枫两人的笑道:“还是我家亚亚好。”

    “你别这么肉麻了行不,赶紧喝酒。”

    黄纯打趣道。

    “你这是嫉妒。”

    凌昆嘿嘿笑道。

    吃完饭之后,凌昆和黄纯都是闲不住的人,由于峰县没什么好玩的地方,对于凌昆和黄纯两人来说,档次都低了,所以两人商议直接去楼市。

    叶枫就没打算去了。

    不过黄纯把叶枫的车子借走了。

    按他的说法,要是没车子,多不方便啊。

    没办法,叶枫只能打电话给公司,送一辆车子过来,暂时开着。

    开了几场会,叶枫回到果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

    吃过早餐,叶枫拿出笔记本开始码字,五万字完毕,一股脑儿更新上去,字数已经超过五十万字了。

    酒香不怕巷子深,噫嘻仙王传记写到五十万字,已经逐渐打开了局面,变得精彩起来。

    由于叶枫的写法属于那种不急不缓的,所以情节进展很缓慢,属于那种慢热型。

    不过,现在书评区变得热闹起来。

    推荐,点击也多了。

    收藏已经超过五千。

    之所以收藏涨得这么快,主要是上了一个新人作者新书榜,这个榜单是为没有签约的新人准备的,没有字数限制,只要不超过一个月就行了。

    对此,叶枫颇为高兴。

    至于后台又出现的几条签约短信,叶枫直接无视了。

    将笔记本收了起来,叶枫走出了屋子,又拿出了一枚灵种,用生命之泥激活起来。

    这一次,足足消耗了一百八十多包生命之泥,灵种才激活完毕。

    “咦,这灵种的形态竟然跟小蔓藤差不多?”

    叶枫很是惊讶。

    他已经跟这灵种意识细心得沟通了一番,了解了灵种各方面的情况,形态差不多,就是颜色和叶子不太一样,而且在这灵种的藤条上,有着许多锋利的尖刺。

    “既然跟小蔓藤相似,该取个什么名字呢?恩,就叫做蔓藤二号。”

    叶枫很快就给灵种意识去了一个名字。

    他估计,相同相似的灵种应该有不少,毕竟近千枚灵种,总不可能拥有近千种截然不同的形态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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