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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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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蒙沉住气,压下步子,缓缓向刘峰走去,先前刘峰在老鼠洞露了一手,唐蒙看在眼里,知道刘峰会些拳脚,所以不敢怠慢。待走到距离刘峰不足十尺的时候,原本稳健的步子突然暴躁了起来,两步跨到刘峰面前,右拳砸向刘峰,看那驾驶哪有什么不敬,分明是想要了刘峰的命。

    要说到马上功夫,刘峰自认只是中等水平,毕竟前世刘峰没骑过马,甚至连真的马都未曾见过。但是地面上的赤手搏斗,刘峰可以自负到傲视群雄。后代经过完善的自由搏击,可不是这个时代的武技所能比拟。

    在唐蒙的拳头距离刘峰的廉脸颊不足两寸的时候,唐蒙只觉得眼前一花,刘峰的脑袋竟然以惊人的速度向后飘了两寸,拳头擦着鼻尖划过。只此一个细节,唐蒙心中就暗叫不好,可是为时已晚。刘峰以超乎想像的速度,挥起右拳,一个标准的右钩拳,直接击在唐蒙的下巴上,唐蒙只觉得脑袋一懵,整个身体都软了下来。而刘峰却没打算放过他,在右拳离开唐蒙脸颊的片刻,左拳接踵而至,标准的左勾拳再次奉上。下巴与脸颊的交界处是最薄弱的部分,同一时间连遭两击,唐蒙直接变成唐懵了,KO!!!

    不光是傅炀,在场所有人都不可置信的看着刘峰,这……这也太快了吧?唐蒙好歹也算是葛勒山一霸,一个照面就被解决了。傅炀不信,所有人都不信,连昏过去的唐蒙都不信,自己没有丝毫大意,严阵以待,为何会输的这么彻底?先前还想废了刘峰,这想法太可笑了。

    刘峰不以为意的拍拍手掌:“傅兄,拿钱来吧?”见傅炀呆看着自己没有反映,刘峰阴阳怪气的瘪瘪嘴:“怎么?莫不是傅兄又要出尔反尔了?”

    傅炀掐了一下大腿,清晰的痛楚传来,知道这不是做梦。毕竟是见过世面,大户人家的孩子,呆滞了一会之后也就释然了,冲着刘峰拍了拍手:“万万没想到,刘兄竟然这么厉害,莫不是武将家的族人?一千两奉上。”傅炀将李英输给他的欠条递向刘峰。

    刘峰却没有接,不屑的看着那张欠条:“傅兄这样恐怕不妥吧?赌钱还有转账的?若是日后我去找李兄要钱,李兄不给,人家只欠你傅炀的钱,凭什么给我啊?而傅兄你又当甩手掌柜,说什么钱已经给我了,不关你的事。那我岂不就是两头空了?”

    听了这番话,傅炀微微一愕:“刘兄说的在理。”然后从侍从手里取过钱袋子递给刘峰:“今日出门没带那么多银钱,里面有五百两银子,其中有二百两是先前赢李兄的,这先给你。等明ri你可来我家取剩下的五百两,到时我在跟刘兄好好聊聊。”

    既然没有那么多,刘峰也不bi他,总不能让他把这葛勒山的石头变成银子吧?接过钱袋刘峰抬头看看了天:这不只不觉都已经是中午了呢,也是吃饭的时间了,我便不陪傅兄和李兄了。“

    怎么赢了钱就想走?傅炀老大的不乐意,可是转念一想,不让刘峰走又能如何呢?连葛勒山一霸都被两圈放倒了,剩下的葛勒山喽啰,又有谁能打得过刘峰呢?当下一拱手:“如此这般,我便不强留了,刘兄何时来我家取钱,知会一声,我让人把钱准备好。”

    “好说,好说,不急不急。”刘峰打了个哈哈,取是一定要取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我刘峰可是个正经八百的钱串子。

    李英和汤俊借着刘峰的话,也准备离开:“傅兄,我们也回去了,钱输光了,在这也没什么意思了。”

    傅炀看着唯唯诺诺,眼神闪烁的汤俊:“李兄钱输完了,汤兄不留下来与我赌上一盘么?”

    “不了,不了,有机会下次我好好的陪傅兄堵上一盘。”汤俊连连摆手,其实汤俊跟傅炀的关系并不好,而是跟李英交好。这汤俊在二世祖里说到底也算是个老实孩子,没什么追求,安安稳稳度日便可,对傅炀这种人敬而远之,李英都要走了,汤俊是绝对不肯跟傅炀共处的。

    傅炀叹了口气,冲众人摆了摆手:“走吧,都走吧,没个鸟意思。”

    北地郡城西,有一个宅院名叫‘百纳园’是傅家的别业私产,院落不大,只有景秀园的三分之一大,院子里种满翠竹,绿油油的一片,让人觉得这不是宅院,就是一片竹林,除去翠竹外只有两栋阁楼。

    较高的阁楼里坐着两个人,上首是一个年轻人,大约二十五岁左右,生的身高八尺,浓眉大眼,阔面重颐,威风凛凛。身侧则坐着一个老者,老态龙钟,面相似奸,长髯浓须,双眼能顾其背。此二人乃是傅家大公子傅远以及傅远亦师亦友的宾客司徒空。

    傅远把玩这一只铜杯,此杯极为精致,口大尾小,通体金黄,周身走十八道弯弯曲曲的细线,如十八条金龙。杯口有两耳,形似饕餮。“先生,刘峰此人,您怎么看?”

    作为傅家的大公子,傅远与他那个飞扬跋扈的弟弟不同,有着常人所没有的稳重、城府。三岁能提笔,五岁能骑马,十三岁的时候可以九步成诗,十五岁已经打败北地郡无敌手。在北地郡之中名气甚至大过他爹,可是傅远却不屑于他爹为伍,在他看来他爹的那些小聪明,总是让人不耻,作为傅家的继承人,北地郡的骄傲,傅远已经跟他爹有三年没有过交谈,鲜少回家,直接把百纳园安了家。而傅青又是要面子的人物,从来没找过傅远,全当没这个儿子了。

    傅青今日的成就全都归功于祖上,而傅远的成就十之八九是通过自己的努力。他的势力可谓是遍布整个北地郡,无论是黑道白道,都对傅远毕恭毕敬,就连黄巾党周邺听到傅远的大名后,也要神起大拇指赞叹‘好男儿’。

    司徒空两指捏须,眼睛微眯,只留下一条细缝,不仔细看还真以为这老家伙睡着了。“有大将之风范,有智者之谋略,为人慈悲却不失奸诈,奸诈之中不乱原则,人中极品。”这是司徒空给刘峰的评价。

    既然是从司徒空嘴里说出来的,那便没有假,傅远点点头:“的确,一千虎贲大胜三千秀菊,五千守军击败三万黄巾。几日之内将安定郡由内而为清洗,尽数收纳囊中,累累战绩,不是常人能做出来的事。”傅远将铜杯里的酒水一饮而尽,又满上一杯:“先生,您说我们应当如何对付刘峰?”

    “此人善于把握机会,且动作稳健,不给人留把柄。对付这样的人我们需要谨慎对之,先不要招惹他,让你父亲挡挡,若是挡不住,我们再出手。”

    从司徒空的话中可以感觉到,司徒空已经觉得自己和傅远是高在傅青之上的人物了。倒也是,像傅青这样靠女人出主意的人,哪里比得过这个老城府。

    傅远微笑看着手中的酒杯:“刘峰就好比这酒杯,无论是自身价值,还是外貌品相,都看似无懈可击。可是但凡是存在天地间的人或者物都有弱点,只要有心寻找,就能发现。”两个手指轻轻一捏,精致的铜杯变成一块废铜疙瘩。

    “对了~”傅远将破碎的酒杯扔到一边:“先生,这几日没见炀儿,这孩子在忙些什么?”

    对于傅炀,司徒空是从心底里厌恶,看不上这个浮夸。说起话来不咸不淡:“听说今日跟李家的公子,还有城南一个商户的公子,再有一个少年没露过面,好像不是本地人。去葛勒山玩了一圈,祸害死一个奴隶。”司徒空说的轻描淡写,好像一两个奴隶死在傅炀手里根本就不算事。

    傅远眉头微皱:“这小混蛋,我都跟他说多少次了,不要去葛勒山,他偏不听。那群奴隶即便是多看一眼,都觉得恶心,还徒惹一身晦气。”

    司徒空似乎想起什么事来:“到时唐蒙被那不知名号的小子给两拳打晕了,那小子手上功夫很是了得。”

    傅远一愣,唐蒙的功夫可是傅远手把手交出来的,若不是看唐蒙这厮懒懒散散,没个上进,也不至于把他扔到葛勒山看奴隶。对于唐蒙的功夫,傅远是清楚的,当初在城外碰上黄巾党,一拳就把一个黄巾党给打死了。没想到竟然被一个小毛孩两圈打晕,傅远自己都没这个本事。“我倒是想见见那小子,有这种天资,加以培养,日后说不定还用得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