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这丫头,有点好哄
推荐阅读:夜的命名术、渡劫之王、全职艺术家、大符篆师、最强雇佣兵之暗黑纪元、侠武世界、全能刺客、茅山术之不死人、超级六扇门、暴躁的大隋
一秒记住【阅书小说网 www.yueshu.la】,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宋书书也没有吃早饭的心思了,胡乱地煎了两个鸡蛋,吃起来总觉得有股鸡屎味!
随便吃了一口,看了看还扔在床上那根如骨似玉的小棍,苦笑了一声,还是先去一趟乌天贵支书家里,把昨天的事说清楚,自己真是喝多了在撒酒疯!降妖除魔什么的……唉,别提了!
自己的酒品,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差了!不过现在再回味一下,老候酿的果酒,真特娘的香啊,后劲也真大啊,换谁不喝得五迷三道的。
再回想一下,已经有些模糊的记忆,好像自己追着妖怪满村打,也不见谁把自己吃了。
顿时,宋书书的腰杆硬了一些,村里的妖怪,也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可怕嘛!那个所谓的一千三百八十号文件,好像还挺有约束力的。
才一出门,拐过房根,就看到胡莉正蹲在墙角,拿着一根小棍,正在扒拉墙角的一个蚂蚁窝,如同弱智,只是长得好看,也是一个好看的弱智!
胡莉一抬头,巴掌大的小脸上,尽是幽怨的神色,糯糯地道:“我等着你醒酒之后降妖除魔呢,你啥时候除了我!”
宋书书这下子就尴尬了,赶紧晃着双手道:“别闹了,我……哈哈,喝多了,正想去跟支书道歉呢!”
“你就不跟我道歉吗!”胡莉幽幽地道。
“当然当然,胡莉,对不起,是我的错,我这人喝多了……唉,我以前不这样的,可能是……”
“嗯嗯,知道,你的压力大嘛!”
胡莉听到宋书书的一句对不起之后,立刻就喜笑颜开起来,把小棍一扔,跳起来拽住宋书书的胳膊,笑眯眯地道:“就算是压力大,也不许再喝那些酒了,老候那个老家伙特坏,他就是故意把你灌醉的,等你喝醉了,他跑得比谁都快,不是啥好妖!以后咱不跟他接触了。”
胡莉直接就把罪名全都推到了老候身上,似乎宋书书完全无辜,翻脸像翻书一样的转变,让宋书书一时都有些回不过弯来,这丫头,有点好哄。
胡莉接着道:“老龟那用不着道歉,他比谁都明白,对了,你不是还要再看看村子四周嘛,走,我带你去东山瞅瞅!”
“啊,南边才走了一道河,说是还有两道河没看着,北林子那边的北大河……算了,北边不去了!”
宋书书对南边的一、二、三道河兴趣特别大,对北边却有一种恐惧感,因为出不来山就在北边,还是妖族的王禁之地,自己就是那地方,得到了金龙王的认可,成为人、妖沟通使的。
东山离得比较远,要走好几公里远,还要过两条河,一条只有两三米宽,但是河滩足有几十米宽的小河,还要经过一条河滩近千米的大河,这条大河就是北大河的支流了,过了两条河,就是东山了。
东山是一座如同水滴状的大山,最高的一面,因为地质变迁,形成了县崖一样,足有数百米高的石砬子,坚硬的花岗岩上形成一条条半人宽的裂缝,不时地还有各种鸟类在裂缝中飞进飞出。
才一绕过石砬子,就是一片平缓的山坡,大片大片雪白的桦树,还有树皮嶙峋,叶子呈五角星状的柞树,因为生长在贫瘠的山坡上,树木都比较低矮,扭曲的树干,低矮的树身,茂盛的枝叶,形成盆栽园艺一样的艺术造型。
在稀疏的林间,还有大片大片的灌木,结出青红色小果子的,是刺玖果,这玩意全身上下都带刺,而且这刺玖果说起来是果子,实际上没啥实用价值,但是结果之前的刺玖果花,还有一个名字,叫做野蔷薇,无论是用这花来烙饼还是泡水喝,都是难得的修身养性佳品,可惜已经过季了。
接下来看到的一大片趴拉棵子灌木,却让宋书书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是榛子,而且这些榛子正处于半熟季节,枝叶间,三五个挤在一起,毛茸茸的外皮看起来特别眼熟,让宋书书不由得低头向自己的身下看了看。
“嘎吱!”
一声脆响,胡莉攥住一把榛子,手上一搓,就把外面那层苦皮给捏碎了。
“现在正是嫩的时候,而且汁水还多,就是吃起来,不像秋天那么香,冬天的时候,老乌头会炒榛子,嘎嘎香,我能一嗑就嗑一天!吃多了反胃,这东西油太大!”
宋书书接过胡莉递过来,已经捏碎了外壳的榛子,这地方的榛子个头也大,当里面的嫩仁就有大姆指那么大,嚼在嘴里头,汁水十足,还带着一股淡淡的油香气。
宋书书笑道:“南方人喜欢用栗子炖鸡,咱这地方,用这种嫩榛子炖小鸡,味道肯定不错!”
“啊哟,那得多采点!”
胡莉说着,钻进了灌木丛中,两只小手揪着毛茸茸的榛子,连同苦皮一起摘下来,没一会功夫,就摘了好大一兜子,不下十来斤重。
快到了村里,几公里远的小路,遇到不下三十只野鸡,但是宋书书和胡莉一只都没有逮到。
这东西看起来甚是肥硕,却出奇地灵活,稍一惊动,嗖地一下子,贴着草皮化做一抹淡影,一头钻到路边的草棵子里没了影。
宋书书不信邪,挑着一只肥硕漂亮的野公鸡追了一段,结果这只大野鸡化身一道彩光,直接就钻进了刺玖果秧里。
宋书书没收住,也跟着踏进一只脚,结果,满是细刺的灌林丛,让他知道啥叫进退两难,这一脚踩进去容易,要出来可就难了,细刺环绕,动一动都疼得厉害,更别提向外拔了。
正应了那句佛语,如身在荆棘,不动既不伤!
一动不动那是王八,宋书书哪能一直把脚插在刺玖果棵子里头装佛陀。
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才算是把脚拔出来,好家伙,小腿连同脚踝,十几道细小的血口子,看起来吓人极了。
“都说了让你别追了,你就不听,这回长记性了吧!”胡莉蹲在宋书书的脚边,薅着腿上残留的细刺,一边糯糯地念叨着。
看着乖巧可爱又体贴,偶尔还有些野蛮较真的小姑娘,宋书书真的很难把她跟妖联系起来,也有可能是昨天一通撒酒疯,对村里的妖怪也失去了恐惧感,都追着满村殴打了,还有个屁恐惧。
“你受伤了,走,我背你!”
“没事没事,就是一点皮肉伤,又不耽误走路!”
“你咋那磨叽呢!”
胡莉说着,一拽宋飞扬的手臂,直接就把他像麻袋一样横着扛在肩头,大步流星地向村里走去。
宋书书那叫一个尴尬,好歹自己也是一米七八的大个,一百五十来斤的体重,被一米六,体重不过百的娇小女孩扛着,要多别扭有多别扭!
宋书书也没有吃早饭的心思了,胡乱地煎了两个鸡蛋,吃起来总觉得有股鸡屎味!
随便吃了一口,看了看还扔在床上那根如骨似玉的小棍,苦笑了一声,还是先去一趟乌天贵支书家里,把昨天的事说清楚,自己真是喝多了在撒酒疯!降妖除魔什么的……唉,别提了!
自己的酒品,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差了!不过现在再回味一下,老候酿的果酒,真特娘的香啊,后劲也真大啊,换谁不喝得五迷三道的。
再回想一下,已经有些模糊的记忆,好像自己追着妖怪满村打,也不见谁把自己吃了。
顿时,宋书书的腰杆硬了一些,村里的妖怪,也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可怕嘛!那个所谓的一千三百八十号文件,好像还挺有约束力的。
才一出门,拐过房根,就看到胡莉正蹲在墙角,拿着一根小棍,正在扒拉墙角的一个蚂蚁窝,如同弱智,只是长得好看,也是一个好看的弱智!
胡莉一抬头,巴掌大的小脸上,尽是幽怨的神色,糯糯地道:“我等着你醒酒之后降妖除魔呢,你啥时候除了我!”
宋书书这下子就尴尬了,赶紧晃着双手道:“别闹了,我……哈哈,喝多了,正想去跟支书道歉呢!”
“你就不跟我道歉吗!”胡莉幽幽地道。
“当然当然,胡莉,对不起,是我的错,我这人喝多了……唉,我以前不这样的,可能是……”
“嗯嗯,知道,你的压力大嘛!”
胡莉听到宋书书的一句对不起之后,立刻就喜笑颜开起来,把小棍一扔,跳起来拽住宋书书的胳膊,笑眯眯地道:“就算是压力大,也不许再喝那些酒了,老候那个老家伙特坏,他就是故意把你灌醉的,等你喝醉了,他跑得比谁都快,不是啥好妖!以后咱不跟他接触了。”
胡莉直接就把罪名全都推到了老候身上,似乎宋书书完全无辜,翻脸像翻书一样的转变,让宋书书一时都有些回不过弯来,这丫头,有点好哄。
胡莉接着道:“老龟那用不着道歉,他比谁都明白,对了,你不是还要再看看村子四周嘛,走,我带你去东山瞅瞅!”
“啊,南边才走了一道河,说是还有两道河没看着,北林子那边的北大河……算了,北边不去了!”
宋书书对南边的一、二、三道河兴趣特别大,对北边却有一种恐惧感,因为出不来山就在北边,还是妖族的王禁之地,自己就是那地方,得到了金龙王的认可,成为人、妖沟通使的。
东山离得比较远,要走好几公里远,还要过两条河,一条只有两三米宽,但是河滩足有几十米宽的小河,还要经过一条河滩近千米的大河,这条大河就是北大河的支流了,过了两条河,就是东山了。
东山是一座如同水滴状的大山,最高的一面,因为地质变迁,形成了县崖一样,足有数百米高的石砬子,坚硬的花岗岩上形成一条条半人宽的裂缝,不时地还有各种鸟类在裂缝中飞进飞出。
才一绕过石砬子,就是一片平缓的山坡,大片大片雪白的桦树,还有树皮嶙峋,叶子呈五角星状的柞树,因为生长在贫瘠的山坡上,树木都比较低矮,扭曲的树干,低矮的树身,茂盛的枝叶,形成盆栽园艺一样的艺术造型。
在稀疏的林间,还有大片大片的灌木,结出青红色小果子的,是刺玖果,这玩意全身上下都带刺,而且这刺玖果说起来是果子,实际上没啥实用价值,但是结果之前的刺玖果花,还有一个名字,叫做野蔷薇,无论是用这花来烙饼还是泡水喝,都是难得的修身养性佳品,可惜已经过季了。
接下来看到的一大片趴拉棵子灌木,却让宋书书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是榛子,而且这些榛子正处于半熟季节,枝叶间,三五个挤在一起,毛茸茸的外皮看起来特别眼熟,让宋书书不由得低头向自己的身下看了看。
“嘎吱!”
一声脆响,胡莉攥住一把榛子,手上一搓,就把外面那层苦皮给捏碎了。
“现在正是嫩的时候,而且汁水还多,就是吃起来,不像秋天那么香,冬天的时候,老乌头会炒榛子,嘎嘎香,我能一嗑就嗑一天!吃多了反胃,这东西油太大!”
宋书书接过胡莉递过来,已经捏碎了外壳的榛子,这地方的榛子个头也大,当里面的嫩仁就有大姆指那么大,嚼在嘴里头,汁水十足,还带着一股淡淡的油香气。
宋书书笑道:“南方人喜欢用栗子炖鸡,咱这地方,用这种嫩榛子炖小鸡,味道肯定不错!”
“啊哟,那得多采点!”
胡莉说着,钻进了灌木丛中,两只小手揪着毛茸茸的榛子,连同苦皮一起摘下来,没一会功夫,就摘了好大一兜子,不下十来斤重。
快到了村里,几公里远的小路,遇到不下三十只野鸡,但是宋书书和胡莉一只都没有逮到。
这东西看起来甚是肥硕,却出奇地灵活,稍一惊动,嗖地一下子,贴着草皮化做一抹淡影,一头钻到路边的草棵子里没了影。
宋书书不信邪,挑着一只肥硕漂亮的野公鸡追了一段,结果这只大野鸡化身一道彩光,直接就钻进了刺玖果秧里。
宋书书没收住,也跟着踏进一只脚,结果,满是细刺的灌林丛,让他知道啥叫进退两难,这一脚踩进去容易,要出来可就难了,细刺环绕,动一动都疼得厉害,更别提向外拔了。
正应了那句佛语,如身在荆棘,不动既不伤!
一动不动那是王八,宋书书哪能一直把脚插在刺玖果棵子里头装佛陀。
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才算是把脚拔出来,好家伙,小腿连同脚踝,十几道细小的血口子,看起来吓人极了。
“都说了让你别追了,你就不听,这回长记性了吧!”胡莉蹲在宋书书的脚边,薅着腿上残留的细刺,一边糯糯地念叨着。
看着乖巧可爱又体贴,偶尔还有些野蛮较真的小姑娘,宋书书真的很难把她跟妖联系起来,也有可能是昨天一通撒酒疯,对村里的妖怪也失去了恐惧感,都追着满村殴打了,还有个屁恐惧。
“你受伤了,走,我背你!”
“没事没事,就是一点皮肉伤,又不耽误走路!”
“你咋那磨叽呢!”
胡莉说着,一拽宋飞扬的手臂,直接就把他像麻袋一样横着扛在肩头,大步流星地向村里走去。
宋书书那叫一个尴尬,好歹自己也是一米七八的大个,一百五十来斤的体重,被一米六,体重不过百的娇小女孩扛着,要多别扭有多别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