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街头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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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
田氏坐在灶炉前往灶膛里添着柴,满脸欢喜之色。
隔会,灶上瓦罐“咕噜咕噜”响了起来,田氏起身揭开盖,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丝丝沁入心脾。
她捅熄两根明火,转文火细煨,估摸着差不多了,灭了火,拿个大碗盛了一多半出来,剩下的用三个小碗盛了,招呼三个儿子各端一碗去吃,自己把那一大碗拣进食盒给马福全送了去。
听到有脚步声进来,躺在床上的马福全睁开了眼。
“小麦他爹,我扶你坐起来喝碗肉汤,补补身子。”田氏把食盒放在床边凳子上,笑眯眯地伸手就要去扶他坐起。
“不用,我自己来。”马福全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连目光都没有温度,他接过田氏递过来的碗,用木勺搅了搅,浓眉微拧,“哪来的野味?”
他看向田氏,目光如炬。
“大宝他娘在后山下套套的。”田氏眉眼舒展,笑道:“要说丁老四两口子分出来后运气是真好,昨儿个他俩在山上捡了只撞死的野兔,今儿又套了几只斑鸠和野兔,秀姑这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
“秀姑?替我包扎伤口的?”他没说是救他的,而是问的包扎伤口的,因为这种包扎手法他熟悉。
“可不是她吗,我是真没想到简妹妹竟然有这等本事,从前也就是看她可怜顺手帮过她几回。今儿要不是她,这会咱们家还不知乱成啥样,我都不敢想。”
“她姓简?”马福全黑红刚毅的脸上,有了丝表情变化。
“快趁热吃吧,这姑姑鸟营养好着呢。”田氏没察觉他面上细微的表情变化,兀自开心地说着简宁被雷劈后的变化,说着说着又大骂起孟氏。
真是臭不要脸!田氏从马小麦嘴里得知,孟氏带着刘氏高氏抢走了布匹,砸碎了鸡蛋和糕点,她还不知道简宁已把布匹跟鸡蛋都夺了回来。
简宁把东西拿回去时四小只高兴坏了,他们有新衣穿了,爹娘又带回斑鸠和野兔,天天可以吃上香喷喷的肉了,另外还有玩偶和毛茸茸的小狗儿,这样的日子他们以前做梦都不敢想呢。
丁有田也没想到简宁能把东西拿回来,其实他要想拿回来也不是难事,只是后续会有很多麻烦,毕竟他了解他娘。不过他没说什么,反正先前他当着他爹把话说得很明白,要是他娘再来闹事他不会客气。
“娘,你给我的小狗儿取个名字好不好。”三妞挑的是红色的银狐,自挑中一直抱在怀里没放下过。
“叫个什么名呢,娘想一下哈。”简宁摸摸小银狐,眉一挑,有了,她大声说:“叫元宝怎么样?”
“嗯!”三妞重重点下头,“听娘的,就叫元宝。”她用手指逗弄着元宝,咯咯笑道:“元宝,元宝,以后你就是我的元宝了……”
简宁给大宝那只取名招财,大妞那只叫进宝,至于那只黑色的小银狐,打丁有田回来一直在他脚边各种转悠,走哪跟到哪,像块牛皮糖一样,甩都甩不掉,还是叫它有地好了。
午饭简宁掺了粗粮,爆炒了一只斑鸠,又用斑鸠肉丝和青菜做了一大锅汤,还算丰盛。
一只斑鸠三只鸡,吃天上飞鸟,享人间美味,一家人吃得心满意足。四只小银狐也不挑食,简宁把青菜肉汤拌在杂粮饭里煮成糊糊,它们居然一扫而光,吃得倍儿香。
但或许是血脉上的压制,四只银狐小崽子尽管才出生个把月,还肉乎乎萌哒哒的,可家里另外两只养生却瞪着它们,不敢靠近,眼神始终带有一点警惕。
简宁看在眼里倒也没犯愁,眼下还不用担心它们会互相伤害,她收拾了一下打算全家都去镇上逛逛,主要是把那张银狐皮卖掉,然后顺便考察一下镇上有几家酒坊,也捎带看看有没有别的可做的生意。
丁有田提议把剩下的一只斑鸠和两只野兔都拿去卖掉,简宁没同意。崽崽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再说兔油还能拿来炒菜,等多套些猎物二回再拿去镇上卖也不迟。
四小只还是头回跟着爹娘去镇上,一路上叽叽喳喳兴奋不已,你追我跑不知不觉走了一半路程,剩下一半路程二妞和三妞被简宁放进了她和丁有田背的背篓里。
到了镇上,四小只看什么都新奇,一会跑去这个摊前看看,一会又跑去那个摊前瞄瞄,简宁不时叮嘱别跑远,生怕被人贩子给拐去。
“前面街口转弯过去就是鼎盛酒楼。”丁有田指着前面告诉简宁,他们打算先去酒楼找老六丁有兴,让他帮着介绍买主。
“简娘子!”没等他们走到街口,迎面过来两个年轻公子,其中一个锦衣华服,看去气度不凡,他又冲丁有田揖了一礼,面上带着笑意,“丁兄。”
丁有田一眼认出是霍锦成,神态自若地回了一礼,老神在在地唤了声:“霍兄。”
他一身粗衣布服气势上却一点不输对方。
“阁下是……霍公子?”他换了身衣服,简宁愣怔一会才认出是在马家见过的黑衣人。
“正是在下。”霍锦成朗声一笑,随既介绍起身边同伴,“这位是杨兄,杨瑾瑜,普仁堂杨郎中的孙子,亦是在下的旧相识,几年未见,没想到在此地遇上。正打算寻处茶楼叙叙旧,不想又遇见简娘子一家,相请不如偶遇,今儿在下做东,不知简娘子和丁兄可否赏脸?”
简宁正要拒绝,丁有田却一口应承下来,“如此便叨扰了。”
既然他一口应下来,简宁有气也只能先憋着,主要他们跟人并不熟,又拖家带口的,她还不知道丁有田这么喜欢占便宜,悄悄瞪了他一眼。
丁有田明明看到了却装没看到,因为他心里有他的盘算,霍锦成通身的气派一看就是非富即贵,放着这样的人不宰天理不容!
杨瑾瑜对着简宁拱手揖礼道:“简娘子医术高超,在下佩服之至,昨日在下外出收购药草去了,今儿一回来就听太公说起简娘子,言谈间对简娘子赞不绝口。在下还想着哪日登门拜访一下,不想这么快就遇上,幸会,幸会!”
简宁见他一身淡雅青衣,言谈举止间隐带有淡淡的矜贵之气,站在鲜衣怒马的霍锦成边上非但没有相形见绌,反衬得自身温润如玉,心中对他颇有好感,于是微微一笑道:“太公谬赞了。”
杨瑾瑜和霍锦成自幼便相识,他曾做过太子的陪读,霍锦成的父亲是太傅,他自己父亲则是朝廷言官,两家一向交好。他父亲一心想他能走科举之路,但他无心仕途,反而醉心医术,这几年一直窝在小镇上跟在他祖父身边历练。
他对自己祖父都赞不绝口的人,自然十分敬佩,也存了讨好结交之心,去茶楼的路上见简宁抱起三妞,于是主动抱起二妞,霍锦成看在眼里暗对他挤了下眼,知道他动了拜师的念头。
马家。
田氏坐在灶炉前往灶膛里添着柴,满脸欢喜之色。
隔会,灶上瓦罐“咕噜咕噜”响了起来,田氏起身揭开盖,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丝丝沁入心脾。
她捅熄两根明火,转文火细煨,估摸着差不多了,灭了火,拿个大碗盛了一多半出来,剩下的用三个小碗盛了,招呼三个儿子各端一碗去吃,自己把那一大碗拣进食盒给马福全送了去。
听到有脚步声进来,躺在床上的马福全睁开了眼。
“小麦他爹,我扶你坐起来喝碗肉汤,补补身子。”田氏把食盒放在床边凳子上,笑眯眯地伸手就要去扶他坐起。
“不用,我自己来。”马福全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连目光都没有温度,他接过田氏递过来的碗,用木勺搅了搅,浓眉微拧,“哪来的野味?”
他看向田氏,目光如炬。
“大宝他娘在后山下套套的。”田氏眉眼舒展,笑道:“要说丁老四两口子分出来后运气是真好,昨儿个他俩在山上捡了只撞死的野兔,今儿又套了几只斑鸠和野兔,秀姑这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
“秀姑?替我包扎伤口的?”他没说是救他的,而是问的包扎伤口的,因为这种包扎手法他熟悉。
“可不是她吗,我是真没想到简妹妹竟然有这等本事,从前也就是看她可怜顺手帮过她几回。今儿要不是她,这会咱们家还不知乱成啥样,我都不敢想。”
“她姓简?”马福全黑红刚毅的脸上,有了丝表情变化。
“快趁热吃吧,这姑姑鸟营养好着呢。”田氏没察觉他面上细微的表情变化,兀自开心地说着简宁被雷劈后的变化,说着说着又大骂起孟氏。
真是臭不要脸!田氏从马小麦嘴里得知,孟氏带着刘氏高氏抢走了布匹,砸碎了鸡蛋和糕点,她还不知道简宁已把布匹跟鸡蛋都夺了回来。
简宁把东西拿回去时四小只高兴坏了,他们有新衣穿了,爹娘又带回斑鸠和野兔,天天可以吃上香喷喷的肉了,另外还有玩偶和毛茸茸的小狗儿,这样的日子他们以前做梦都不敢想呢。
丁有田也没想到简宁能把东西拿回来,其实他要想拿回来也不是难事,只是后续会有很多麻烦,毕竟他了解他娘。不过他没说什么,反正先前他当着他爹把话说得很明白,要是他娘再来闹事他不会客气。
“娘,你给我的小狗儿取个名字好不好。”三妞挑的是红色的银狐,自挑中一直抱在怀里没放下过。
“叫个什么名呢,娘想一下哈。”简宁摸摸小银狐,眉一挑,有了,她大声说:“叫元宝怎么样?”
“嗯!”三妞重重点下头,“听娘的,就叫元宝。”她用手指逗弄着元宝,咯咯笑道:“元宝,元宝,以后你就是我的元宝了……”
简宁给大宝那只取名招财,大妞那只叫进宝,至于那只黑色的小银狐,打丁有田回来一直在他脚边各种转悠,走哪跟到哪,像块牛皮糖一样,甩都甩不掉,还是叫它有地好了。
午饭简宁掺了粗粮,爆炒了一只斑鸠,又用斑鸠肉丝和青菜做了一大锅汤,还算丰盛。
一只斑鸠三只鸡,吃天上飞鸟,享人间美味,一家人吃得心满意足。四只小银狐也不挑食,简宁把青菜肉汤拌在杂粮饭里煮成糊糊,它们居然一扫而光,吃得倍儿香。
但或许是血脉上的压制,四只银狐小崽子尽管才出生个把月,还肉乎乎萌哒哒的,可家里另外两只养生却瞪着它们,不敢靠近,眼神始终带有一点警惕。
简宁看在眼里倒也没犯愁,眼下还不用担心它们会互相伤害,她收拾了一下打算全家都去镇上逛逛,主要是把那张银狐皮卖掉,然后顺便考察一下镇上有几家酒坊,也捎带看看有没有别的可做的生意。
丁有田提议把剩下的一只斑鸠和两只野兔都拿去卖掉,简宁没同意。崽崽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再说兔油还能拿来炒菜,等多套些猎物二回再拿去镇上卖也不迟。
四小只还是头回跟着爹娘去镇上,一路上叽叽喳喳兴奋不已,你追我跑不知不觉走了一半路程,剩下一半路程二妞和三妞被简宁放进了她和丁有田背的背篓里。
到了镇上,四小只看什么都新奇,一会跑去这个摊前看看,一会又跑去那个摊前瞄瞄,简宁不时叮嘱别跑远,生怕被人贩子给拐去。
“前面街口转弯过去就是鼎盛酒楼。”丁有田指着前面告诉简宁,他们打算先去酒楼找老六丁有兴,让他帮着介绍买主。
“简娘子!”没等他们走到街口,迎面过来两个年轻公子,其中一个锦衣华服,看去气度不凡,他又冲丁有田揖了一礼,面上带着笑意,“丁兄。”
丁有田一眼认出是霍锦成,神态自若地回了一礼,老神在在地唤了声:“霍兄。”
他一身粗衣布服气势上却一点不输对方。
“阁下是……霍公子?”他换了身衣服,简宁愣怔一会才认出是在马家见过的黑衣人。
“正是在下。”霍锦成朗声一笑,随既介绍起身边同伴,“这位是杨兄,杨瑾瑜,普仁堂杨郎中的孙子,亦是在下的旧相识,几年未见,没想到在此地遇上。正打算寻处茶楼叙叙旧,不想又遇见简娘子一家,相请不如偶遇,今儿在下做东,不知简娘子和丁兄可否赏脸?”
简宁正要拒绝,丁有田却一口应承下来,“如此便叨扰了。”
既然他一口应下来,简宁有气也只能先憋着,主要他们跟人并不熟,又拖家带口的,她还不知道丁有田这么喜欢占便宜,悄悄瞪了他一眼。
丁有田明明看到了却装没看到,因为他心里有他的盘算,霍锦成通身的气派一看就是非富即贵,放着这样的人不宰天理不容!
杨瑾瑜对着简宁拱手揖礼道:“简娘子医术高超,在下佩服之至,昨日在下外出收购药草去了,今儿一回来就听太公说起简娘子,言谈间对简娘子赞不绝口。在下还想着哪日登门拜访一下,不想这么快就遇上,幸会,幸会!”
简宁见他一身淡雅青衣,言谈举止间隐带有淡淡的矜贵之气,站在鲜衣怒马的霍锦成边上非但没有相形见绌,反衬得自身温润如玉,心中对他颇有好感,于是微微一笑道:“太公谬赞了。”
杨瑾瑜和霍锦成自幼便相识,他曾做过太子的陪读,霍锦成的父亲是太傅,他自己父亲则是朝廷言官,两家一向交好。他父亲一心想他能走科举之路,但他无心仕途,反而醉心医术,这几年一直窝在小镇上跟在他祖父身边历练。
他对自己祖父都赞不绝口的人,自然十分敬佩,也存了讨好结交之心,去茶楼的路上见简宁抱起三妞,于是主动抱起二妞,霍锦成看在眼里暗对他挤了下眼,知道他动了拜师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