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暗金强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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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达利尔是什么人,地狱的四大魔王之一,痛苦与折磨的女王,可是安达里尔在什么地方,就在萝格营地不远处的原教堂的地底深处。

    而陈锋所编造的谎言,却是在遥远遥远遥远的东方,一下子陈锋认为自己说漏嘴了,一个远方来的客人,怎么会如此清楚当地的东西呢。

    “哇,你好厉害啊,居然看装备的样子就能看出来是什么!”忽然,狄维娜一阵惊呼,连蹦带跳的来到了陈锋的面前,就差一屁股坐到陈锋的大腿上了。

    好在狂狼的脑袋还在陈锋的大腿上,不过陈锋现在多么希望这头死狗能把脑袋移开多挺翘的小臀啊!

    “啊哈哈哈,我以前为了让骷髅听懂我的命令,所以几乎足不出户,天天呆在家里研究这个研究那个,虽然我们那边没有安达利尔的分身,但是这些资料我们还是保存着的,加上不知道多少年的累计,我们那边也有暗金装备的系统分类!”陈锋冷汗都下来了。

    “你好厉害呀!”狄维娜崇拜的看着陈锋,忽然从手里变成了一根魔杖,递给了陈锋。

    (ps:以后,法师的武器统称魔杖,死灵的成为法杖,免得冲突,有时候自己的弄糊涂了!)

    “看看这个,猜猜这是什么,不许接过去,就这样看!”看着狄维娜手里的魔杖,陈锋下意识的去接过来,不过却被狄维娜一下子抱在了怀中。

    比狄维娜都要高的魔杖被狄维娜抱在怀中,整根魔杖正要挤压在了狄维娜双峰的中间,更关键的是狄维娜压根就没有在意,得意洋洋的看着陈锋,催促着陈锋快点猜。

    “我猜个屁啊!”陈锋心中一阵郁闷,那魔杖夹在虽然不大,但是却已经发育良好的双峰中间,陈锋哪来的心思去看其他的东西。

    光顾着看山景了。

    “咳咳!”终于,熟悉自己妹妹的塔维纳发现了问题,轻轻的咳嗽了一下,然后示意了一下,聪明的狄维娜总算是明白了,立刻怒视了一眼陈锋,然后把魔杖给拿平了。

    “哎!还怪我了!”陈锋心中一阵郁闷,不过立刻看起了那把魔杖。

    整根魔杖呈现暗红色,不用猜都知道是暗金级别的,因为除了暗金和绿色套装以外,其他的装备属性都是随机的,所以压根就没必要猜。

    魔杖很长,有1。8米左右,比狄维娜高出好几个头,陈锋站了起来,也比划了一下,这样的高度只有在初期,只有战斗法杖,加上狄维娜火系法师的身份,那这把魔杖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

    “火精灵?”

    火精灵

    双手伤害:6-13

    需要等级:21

    耐久度:2

    攻击范围2(就是比近战多一格子,棍子长,可以挑着打)

    50%对不死生物的伤害

    +15-32火焰伤害

    抗火+30%

    +2火焰技能

    +3暖气(限法师使用)

    +2火球(限法师使用)

    +1火墙(限法师使用)

    “啧啧,好东西啊!”狄维娜撅着嘴把魔杖递给了陈锋,20级+的装备是萝格营地内最顶尖的装备了,再高萝格营地就不出了,就算是把安达利尔给包养了,也拿不出30级的暗金装备。

    不过看着小丫头才6级,居然已经有了20级的魔杖,陈锋不由的摇摇头,看来这丫头的身份相当不简单啊,甚至是某个大家族重点培养的对象。

    不然一把20级的魔杖足够让整个萝格营地沸腾,除非这个世界暗金不值钱,可是陈锋信吗?就算是当初游戏里,暗金依然是好东西之中的好东西,当年陈锋自己开荒的时候,到了第三幕才出了一件暗金。

    “看来你们的身份不简单啊,一件毒液牢房,一件火精灵,还有什么好东西,拿出来让我见识见识吧,以前看的都是图片,现在总算是看到实物了!”陈锋笑着说道。

    不过刚说完,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一道亮光刷的从角落中飞了出来,吓得陈锋直接跳了起来,不过仔细一看,赫然是一把匕首。

    螺旋的结构,加上如同西洋剑一样的把手,陈锋一下子就猜到了这把武器的名字,当年玩刺客的时候,陈锋也爱死了这把武器。

    “坦杜之玉,你既然有这把武器,看来对付安达利尔就不用怕了!”陈锋对着角落里的刺客说道。

    坦杜之玉

    单手伤害:2-11

    需要等级:19

    需要敏捷:45

    耐久度:24

    +126准确率

    +180毒素伤害,持续时间4秒

    抗毒+90%

    +20%抗毒上限

    无法冰冻

    这才是神器啊,这把武器的价值绝对高于毒液牢房,不过可惜这把武器的攻击速度太低,不过刺客么,加了许多敏捷,可以弥补一点。

    接下来便是德鲁伊的一把15级的斧头,叫“肩胛骨”以及亚马逊的一把长矛“血之偷”居然整个队伍里,所有人都有暗金。

    “我擦,一堆富婆来着!”陈锋无语了,自己现在浑身上下一件装备都没有,不要说是暗金了,金币都没几个。

    不过陈锋并不气馁,虽然自己没多少钱,也没一件装备,不过面包总会有的,明天天一亮,这群人就开始出发,一天的路程足够回到萝格营地,然后陈锋打算厚着脸皮借一点钱,补给一下吃穿住的东西,就出去练级。

    别看现在陈锋春心荡漾,可是心里却愈发的严峻,女人都比自己强,那自己怎么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难道浑浑噩噩的在度过一生?

    陈锋摇摇头,这样的日子说实在的他不想过了,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英雄梦,这就是为什么“蜘蛛侠”“奥特曼”之类的受到人类的追捧,因为这也是他们的梦想。

    陈锋也不例外,而且尤其是陈锋这个年纪,更喜欢幻想,喜欢把自己代入到“蜘蛛侠”之类的角色里进去,幻想着自己有了能力会怎么样。

    可是当真的有这么一天到来了,陈锋却犹豫了,因为他所在地方并非地球,一旦出事那可是生命之犹。

    面对曾今充分了解,可是如今却一无所知的世界,陈锋必须做出一个抉择。

    要么,和以前一样,浑浑噩噩的混一下日子,打一点金币,然后过着浪荡的生活,逍遥自在。

    要么,拿起自己的武器,带着自己的骷髅,杀出鲜血荒地,消灭冰冷之原,干掉阻挡自己的任何敌人,成为一个人上人,一个英雄。

    就算是以前对游戏是多么的了解,可是这里毕竟是一个真实的世界,陈锋无法存档读档,一旦死亡了,那就永远的消失了。

    忽然,陈锋的下身一阵痒痒,只见狂狼的脑袋死命的往裤裆里钻,陈锋立刻拍了一下它,它总算是安静了下来。

    陈锋的心里没由来的一阵安逸,心中的结,脑中的锁一下子打开了。

    “为了这份安逸的身份,拼了!大不了一个死!”

    陈锋开心的笑了出来,大口的咬了一口塔维纳递过来的烤肉。

    “真好吃!”

    ps:冒险,就要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