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 关于龙龙与罗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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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纵使一个人有千般好,他心里没你也白搭。即使是万人唾弃的江湖恶霸,也会对某个人用尽毕生温柔。曾经有个人对我说,选择爱自己的永远要比选择自己爱的对,这段故事我以后一定有机会讲,现在我要说的,是龙龙和罗琳的故事。
罗琳比龙龙大,但长得不难看,龙龙没有恋母情结,他是被十年虐出了后遗症,从此只想找成熟的女人。他28岁,所以离开十年后,他只选择30岁以上的。
龙龙会唱歌,但他不会唱大鼓,搞音乐的都有包容性,他觉得罗琳能给他更多创作启迪。当然,更重要的是罗琳祖籍和十年一样,情到深处,往往都有一个不太正常的大脑。
罗琳很能喝酒,为了多接几场私活,也常常需要应酬,所以总是醉醺醺的回家。龙龙不爱她,但也不想她穿着暴露地游走于外场,就好像一条狗,自己尿过的蘑菇就不想别的狗靠近,尽管它压根不吃蘑菇。男人归根到底都是一个死德性,何况龙龙还是典型东北男人。发了几次火,第二天罗琳依然醉成一滩烂泥,最严重的一次,她直接睡在了门口,龙龙开门扔垃圾时才发现了他。
他们为此吵得不可开交,吵得凶了罗琳开始对着他又撕又咬,打得凶了他就会还手。女人的力气怎么会大得过男人,一来二去还是罗琳占下风。为此,橘子小姐差点把他赶出去,我们两个都是严重的女权主义者,最受不了男人打女人。
龙龙急了,撸开袖子给我们看,一条条血印触目惊心。我和橘子小姐面面相觑,心想这唱大鼓的还真是手法够辣,简直是周芷若转世。
(2)
启动仪式结束当天,我们跑去罗琳家里聚餐,她做了一桌子的家乡菜,可谓色香味俱全。那一刻,我是打心底里羡慕龙龙的,甭管罗琳脾气多么爆,就冲着这手艺挨打也值了。何况一个大小伙子,皮糙肉厚的,被咬几下算得了什么。吃着吃着,我们的心不约而同倒戈,尤其是赵湘北那个吃货,厚颜无耻地拉着罗琳的小手,说要以后每周都来解馋一次。
后来罗琳的接了个电话说要下楼取快递,回来时手里除了捧着个纸盒,还拎了一条脏兮兮的流浪狗。赵湘北尖叫:“天呀,你们居然从网上买了条狗回来!”
噗,脑子是个好东西,很可惜我们的赵湘北同学并没有。我们都冷冷地看着她,她却一脸无辜地仍然瞪着那双充满求知欲的眼睛,眨巴眨巴地。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别看她只要拿起账本和合同就会浑身散发出老奸巨猾的人渣味,可只要一下班进入平常百姓家,基本上就会变成一个连最基本的察言观色都不会看的白痴。
罗琳耸耸肩把快递盒放在门口的鞋架上,“这狗是我在楼下捡的。”
我们原本正喝得兴起,龙龙却腾地一下站起来,吓得还在养病中的橘子小姐差点从沙发上翻下去。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黑着脸绕过我们走过去,一只手把罗琳拖进厨房,罗琳拖着那条脏兮兮的狗。我们面面相觑,决定还是继续吃我们的,毕竟吵架这事我们也帮不上忙。奈何后来越吵越凶,我们先是男声低沉的咆哮,再然后听见女声嘶哑的哭泣,最后听见锅碗瓢勺碎一地的惨烈。
无法继续置身事外,大家直接奔向事发现场,只见罗琳正举着菜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当即吓坏了我们。我刚要上前,却被龙龙一把扯了回来,我急着朝他喊:“干什么你们,要玩出人命也等我们走了以后,谁要陪你们上头条呀?”
龙龙冷笑,“你们让她割呀,这场戏一个月不知道要上演多少次,她没演腻我都看腻了。今天刚好你们都来了,全当重播了。我说罗琳,你有种今天就让我们见点血,别整天就来些假把式,这些都是老戏骨,看不了这么low的演技!”
“陈梦龙,你丫就是个混蛋!”罗琳气得直发抖。
“你现在是在怪我?我和你说的话你什么时候能记住?和你说过多少次,我们现在不适合养狗,早就说不准带它回来,养一段时间你再抛弃它,到时候它可能更无法生存。”
“养一天算一天,总不能看着不管,你就是冷血,说多了都没意义!能养一天算一天,我就是只争朝夕有什么错?”
“呵,我就是上了得过且过的当才会和你在一起!有本事你放我走,别整天拿死威胁我,我告诉你我受够了!”
“你的意思是,我们没有以后对吗?”罗琳已经接近崩溃。
“你以为呢?”
“滚!你给我滚!”
(3)
龙龙还是没能离开那张他赖以睡觉的大床,开始我们都只是鄙夷他的当断不断,发展到后来开始同情罗琳一次次的歇斯底里。从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的争吵越来越频繁,渐渐的我们已经不能在龙龙面前提起罗琳,否则就会演变成一场没完没了的痛斥大会,就好像罗琳真做了什么违背人伦的事。
那条小狗后来成了这段感情里龙龙唯一的牵挂,其实他特别爱狗,只是因为漂泊多年,尝遍了流离失所的苦辣,过够了想好好睡一觉都要委曲求全的日子。所以,他宁可小狗一直流浪,也不想它尝试得而复失。他给小狗起名叫十三,因为尧十三是他最喜欢的民谣歌手,他说有他有勇气离开那幢房子的时候,一定会带十三走。他最爱的女人叫十年,第一条宠物狗叫十三,冥冥中都是宿命。
我们谁也没想到,龙龙会在这件事上说到做到,他离开罗琳家时,果真带走了十三,而且只带走了十三。那是他们吵得最凶的一次,原因已经记不起来,只知道他拼命要离开,罗琳拼命挽留。最后撕扯到楼梯间里,推搡之中罗琳从五楼滚到四楼,好在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只是腿部擦出了淤青。
可就是那一幕,也没能让龙龙改变心意,罗琳一会儿哭闹,一会儿要痛改前非,一会儿又诅咒发誓。好话说尽,狠话也说尽,循环往复,折腾到凌晨三点多,两人终于筋疲力尽。
龙龙走出楼道的时候,天上还繁星点点,忽然一束火光从他眼前掉落,吓得他还以为是天上掉下的陨石。他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脑袋,唏嘘不已,若是再走快一步,恐怕现在燃着的就是自己了。再仔细一看,哪里是什么陨石,分明是他的衣服,罗琳把他的衣服装在编织袋里点燃从五楼扔下来了。
“疯子!”他大吼一声,头也不回地抱着十三离开了那个居住了近两个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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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一个人有千般好,他心里没你也白搭。即使是万人唾弃的江湖恶霸,也会对某个人用尽毕生温柔。曾经有个人对我说,选择爱自己的永远要比选择自己爱的对,这段故事我以后一定有机会讲,现在我要说的,是龙龙和罗琳的故事。
罗琳比龙龙大,但长得不难看,龙龙没有恋母情结,他是被十年虐出了后遗症,从此只想找成熟的女人。他28岁,所以离开十年后,他只选择30岁以上的。
龙龙会唱歌,但他不会唱大鼓,搞音乐的都有包容性,他觉得罗琳能给他更多创作启迪。当然,更重要的是罗琳祖籍和十年一样,情到深处,往往都有一个不太正常的大脑。
罗琳很能喝酒,为了多接几场私活,也常常需要应酬,所以总是醉醺醺的回家。龙龙不爱她,但也不想她穿着暴露地游走于外场,就好像一条狗,自己尿过的蘑菇就不想别的狗靠近,尽管它压根不吃蘑菇。男人归根到底都是一个死德性,何况龙龙还是典型东北男人。发了几次火,第二天罗琳依然醉成一滩烂泥,最严重的一次,她直接睡在了门口,龙龙开门扔垃圾时才发现了他。
他们为此吵得不可开交,吵得凶了罗琳开始对着他又撕又咬,打得凶了他就会还手。女人的力气怎么会大得过男人,一来二去还是罗琳占下风。为此,橘子小姐差点把他赶出去,我们两个都是严重的女权主义者,最受不了男人打女人。
龙龙急了,撸开袖子给我们看,一条条血印触目惊心。我和橘子小姐面面相觑,心想这唱大鼓的还真是手法够辣,简直是周芷若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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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结束当天,我们跑去罗琳家里聚餐,她做了一桌子的家乡菜,可谓色香味俱全。那一刻,我是打心底里羡慕龙龙的,甭管罗琳脾气多么爆,就冲着这手艺挨打也值了。何况一个大小伙子,皮糙肉厚的,被咬几下算得了什么。吃着吃着,我们的心不约而同倒戈,尤其是赵湘北那个吃货,厚颜无耻地拉着罗琳的小手,说要以后每周都来解馋一次。
后来罗琳的接了个电话说要下楼取快递,回来时手里除了捧着个纸盒,还拎了一条脏兮兮的流浪狗。赵湘北尖叫:“天呀,你们居然从网上买了条狗回来!”
噗,脑子是个好东西,很可惜我们的赵湘北同学并没有。我们都冷冷地看着她,她却一脸无辜地仍然瞪着那双充满求知欲的眼睛,眨巴眨巴地。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别看她只要拿起账本和合同就会浑身散发出老奸巨猾的人渣味,可只要一下班进入平常百姓家,基本上就会变成一个连最基本的察言观色都不会看的白痴。
罗琳耸耸肩把快递盒放在门口的鞋架上,“这狗是我在楼下捡的。”
我们原本正喝得兴起,龙龙却腾地一下站起来,吓得还在养病中的橘子小姐差点从沙发上翻下去。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黑着脸绕过我们走过去,一只手把罗琳拖进厨房,罗琳拖着那条脏兮兮的狗。我们面面相觑,决定还是继续吃我们的,毕竟吵架这事我们也帮不上忙。奈何后来越吵越凶,我们先是男声低沉的咆哮,再然后听见女声嘶哑的哭泣,最后听见锅碗瓢勺碎一地的惨烈。
无法继续置身事外,大家直接奔向事发现场,只见罗琳正举着菜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当即吓坏了我们。我刚要上前,却被龙龙一把扯了回来,我急着朝他喊:“干什么你们,要玩出人命也等我们走了以后,谁要陪你们上头条呀?”
龙龙冷笑,“你们让她割呀,这场戏一个月不知道要上演多少次,她没演腻我都看腻了。今天刚好你们都来了,全当重播了。我说罗琳,你有种今天就让我们见点血,别整天就来些假把式,这些都是老戏骨,看不了这么low的演技!”
“陈梦龙,你丫就是个混蛋!”罗琳气得直发抖。
“你现在是在怪我?我和你说的话你什么时候能记住?和你说过多少次,我们现在不适合养狗,早就说不准带它回来,养一段时间你再抛弃它,到时候它可能更无法生存。”
“养一天算一天,总不能看着不管,你就是冷血,说多了都没意义!能养一天算一天,我就是只争朝夕有什么错?”
“呵,我就是上了得过且过的当才会和你在一起!有本事你放我走,别整天拿死威胁我,我告诉你我受够了!”
“你的意思是,我们没有以后对吗?”罗琳已经接近崩溃。
“你以为呢?”
“滚!你给我滚!”
(3)
龙龙还是没能离开那张他赖以睡觉的大床,开始我们都只是鄙夷他的当断不断,发展到后来开始同情罗琳一次次的歇斯底里。从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的争吵越来越频繁,渐渐的我们已经不能在龙龙面前提起罗琳,否则就会演变成一场没完没了的痛斥大会,就好像罗琳真做了什么违背人伦的事。
那条小狗后来成了这段感情里龙龙唯一的牵挂,其实他特别爱狗,只是因为漂泊多年,尝遍了流离失所的苦辣,过够了想好好睡一觉都要委曲求全的日子。所以,他宁可小狗一直流浪,也不想它尝试得而复失。他给小狗起名叫十三,因为尧十三是他最喜欢的民谣歌手,他说有他有勇气离开那幢房子的时候,一定会带十三走。他最爱的女人叫十年,第一条宠物狗叫十三,冥冥中都是宿命。
我们谁也没想到,龙龙会在这件事上说到做到,他离开罗琳家时,果真带走了十三,而且只带走了十三。那是他们吵得最凶的一次,原因已经记不起来,只知道他拼命要离开,罗琳拼命挽留。最后撕扯到楼梯间里,推搡之中罗琳从五楼滚到四楼,好在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只是腿部擦出了淤青。
可就是那一幕,也没能让龙龙改变心意,罗琳一会儿哭闹,一会儿要痛改前非,一会儿又诅咒发誓。好话说尽,狠话也说尽,循环往复,折腾到凌晨三点多,两人终于筋疲力尽。
龙龙走出楼道的时候,天上还繁星点点,忽然一束火光从他眼前掉落,吓得他还以为是天上掉下的陨石。他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脑袋,唏嘘不已,若是再走快一步,恐怕现在燃着的就是自己了。再仔细一看,哪里是什么陨石,分明是他的衣服,罗琳把他的衣服装在编织袋里点燃从五楼扔下来了。
“疯子!”他大吼一声,头也不回地抱着十三离开了那个居住了近两个月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