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十年之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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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分手了,十年之后,我们将在这里重逢。如果我们还好好的,也要回来纪念一下这个日子。”这句话秦风至今还记得,那是2005年的5月16日。
可是十年转眼之间就过去了,明天就是2015年5月16日。明天就是他和念若的十年之约。他无论有什么事情都必须放下。去给自己找寻一个答案,困惑了自己十年的问题。
秦风其实已经早赶回来几天,回到这所他曾经的母校。在这里秦风度过了他初中的三年美好时光。遇到了生命当中最爱的一个女孩,还有一帮朋友。
可现如今,秦风一个人站在这里。他很孤单,记忆彷如泄闸的洪水冲脑海中喷涌而出。那一幕幕场景历历在目,记忆是那么的清晰。没有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淡,愈来愈烈。
这几天,他去过很多曾经和念若度过美好时光的地方。其中记忆最深的便是街角的那家小吃店。那家小吃店的老板还是那对夫妇。只不过岁月已经在他们脸上刻画出了他们的年龄。
岁月的休止符,也没够挡住每一个人老去的现实。
小吃店的老板也许早已经忘记那个曾经在他家店中吃过很多次豆花的男孩。可秦风却深深的怀念这家店,每次回家都要来这家店吃上一碗豆花。
因为这个地方有着他最为纯真的记忆,青春年少时的爱恋。
“老板,两碗豆花和一笼包子”他说道。
过了没有几分钟,豆花端了上来。还是当年的味道。只不过时过境迁,对面的人却不在了。
他将自己面前的豆花吃完,吃了三个包子。桌子上还剩下一碗豆花和两个包子。以前他和念若在这家小吃店吃饭的时候。几乎都是两碗豆花,一笼包子。因为那时候还都是学生,没有太多的钱去吃那些所谓的奢侈食物。
记忆还是那么清晰,可是现实当中念若确实不在对面坐。现在就连在一块吃顿饭都成一种奢求。
这天晚上他去了那家“雅阁饭店”,因为他和念若分手的那一天,他就是在这里喝醉的。也是今生来第一次喝醉。
现在在进入这家饭店,便没有了那时候的感觉。时间总是在慢慢的改变一个人的处世态度。成长本就充满了挫折与困苦,往往是那些让人痛苦的时光。才会给人留下最深的记忆。
也许那时的那些酒对现在的他根本算不上什么,但那时酒不醉人人自醉。仿佛在分手之后不醉一场,便觉得对不起这场恋情。年少时的做法虽然现在觉得好笑,但这好笑当中夹杂着一份纯真和一丝苦涩。
青春年少时期,总有一些人在你生命当中扮演者主宰者的角色,也许他们永远不知道。
回到酒店,他拿出来念若曾经送给他的戒指。这个戒指虽然只有几十块钱。但是这么多年来,秦风从来没有舍得扔,他希望他亲手将这个戒指还给念若。戒指因为时间的缘故,已经掉色了,但永远消退不了的是他心底的那份感情。
夜深了他还没有入睡。他一直在听陈奕迅的《十年》
十年之后
我们是朋友 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 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
十年之后,秦风是否还能够再次拥抱念若。仅仅一次的拥抱,便是弥足珍贵的幸福。
这一夜秦风难以入眠,记忆总是一直浮现在脑海中。念若的身影挥之不去。他不知道念若明天是否会回来赴约,但在他心底他一直觉得念若会回来的。来给青春画上一个句号,然后再来一个潇洒的转身离开。
阳光照耀在秦风的脸上,秦风看了一眼手机才六点钟。他特地昨天多设置了几个闹钟,就是为了防止今天睡过头。错过这场约定,留下一种遗憾。
有的事情宁愿遗憾的去面对,也不愿去自己面对自己那孤单的心。
今天秦风特别穿的休闲,一身阿迪达斯的运动装,还有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因为念若以前曾说她喜欢看秦风穿着运动装。其实这十年来秦风总是一身运动装,除了要出席一些正式的场合,或者去新书发布会秦风才会穿上一身西装。
而此刻他已不知自己这个习惯竟然已经十多年了,从来没有变过。在大学的时候,身边的女同学都叫他“运动王子”。他其实并不是在体育方面有特长,比如篮球打得好,球踢得好。他只是经常都是一身运动装,很少穿其他类型的衣服。那时候流行韩式和日式的服装,秦风觉得很好看,但他从来没买过,更没有穿过。
有时候衣服,是为了给一个人看。但秦风更多的是为了等待。如果有一天他和念若相遇在街角,他希望自己的衣服能够给念若一种熟悉的感觉。的确,我们的着装打扮不是为了给自己在乎的人看吗?也许她们会看到,也许他们以后从未看到。
秦风叫了一份早餐,早餐是一杯卡布奇诺的咖啡和一块面包。因为在大学和工作的那几年,秦风经常熬夜,第二天还必须早起。所以他的早餐由牛奶变成了咖啡。
看着咖啡,秦风想起自己还从来没有和念若喝过一次咖啡。没有享受过那种浪漫,一对情侣应该有的浪漫。那个时候只是一杯奶茶,还是两个人一起喝。但那个时候的奶茶,比什么都有味道。比起这所谓的咖啡,不知好多少倍。
吃过早餐已经快九点钟,离他和念若的十年之约就剩下三个小时。
秦风走出酒店,便向学校走去。这街道两旁的店铺已不知换了多少家,但唯一换不了是属于他心底的那份记忆。
看到xx中学那几个字,秦风笑了。没有人知道他在笑什么,是在笑他不远千里来赴约吗?笑着笑着秦风的眼泪,就一直在眼眶打转,他的眼睛湿润了。终于他的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掉落下来,他连忙用纸去擦,但仿佛无济于事。因为他这积攒了十年的泪水实在按捺不住。
他看到了念若,是的念若也看到了他。
曾经不知想过多少次的相见场面,竟然会以这样的方式相见。彼此对视,看着对方。
秦风的脚步仿佛定住了,一步都没能在能迈出去。而念若就那样看着他,他也看着念若。他多想喊一声念若,但他怎么也开不了口。
“秦风,过来呀”念若喊道。
他像孩子般听话,这种声音仿佛拒绝不了。因为他太熟悉了,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好多年,但念若的声音他永远不会忘掉。因为早已在他心里形成了一个留声机,念若的声音就是一个磁带。每当孤独的时候,念若的声音就会浮现出来。
秦风穿过了马路,走到念若身边。就那样一直看着,因为这么多年,他相见念若一面。好好的看看她,看一看是否还会像以前的那种感觉。
那些排练了好几年的台词,在此刻派不上任何用场。在自己最在意的人面前,脑子好像一片空白。就连说一句话,都那么的难。
他有太多的话要告诉念若,但此刻无言是最好的表达。
“这几年过得怎么样”念若说。
“挺好的,自己一个人挺自由的”秦风回答道
秦风和念若向学校走去,学校的建筑还是变化挺大的。当年他们以前经常去的那个花园已经不在了。取而代之是一个篮球场,没有丝毫的联系。
但他们还是走到篮球场的中间,因为这个地方曾经是他们许下约定的地方。秦风和念若没有要说去哪,但两个人都下意识的走到这里。
秦风淡淡的说“变化挺大的,以前的那棵大槐树都被砍了”
念若点点头说“你还记得那棵大槐树啊,如果它还在估计已经很粗了吧,本来这次回来还准备和它合个影呢?看来愿望要落空了”
秦风看着念若,觉得变化不大。唯一的便是,个子比以前高很多,而且脸很白皙。只不过着装还是像以前那样,一个紧身的牛仔裤和一个上身牛仔外套。只不过这次加了一个牛仔帽子。活生生就是一个女版的西部牛仔,若是有一只马。便没有人去怀疑她是牛仔了。
以前她就是这身打扮,今天还是这样。其实秦风不知道,这么些年。念若还是如以前那般,一身牛仔。
两个人都为对方保留了各自的习惯,这何尝不是一种怀念。一种属于青春的记忆,对彼此最好的安慰。
看着这熟悉的校园,秦风和念若走过很多他们以前一起经常待的地方。那个充满着去青春气息的教室,那个当年九年级四班的同学已不知现在在那里,又从事什么工作。
看着教室 一个个熟悉的名字就从脑海中蹦了出来。老王,阿飞,老五等等。那个曾经的青春转眼间已经消失殆尽,唯一留下的只是那残缺的记忆。
“如果我们分手了,十年之后,我们将在这里重逢。如果我们还好好的,也要回来纪念一下这个日子。”这句话秦风至今还记得,那是2005年的5月16日。
可是十年转眼之间就过去了,明天就是2015年5月16日。明天就是他和念若的十年之约。他无论有什么事情都必须放下。去给自己找寻一个答案,困惑了自己十年的问题。
秦风其实已经早赶回来几天,回到这所他曾经的母校。在这里秦风度过了他初中的三年美好时光。遇到了生命当中最爱的一个女孩,还有一帮朋友。
可现如今,秦风一个人站在这里。他很孤单,记忆彷如泄闸的洪水冲脑海中喷涌而出。那一幕幕场景历历在目,记忆是那么的清晰。没有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淡,愈来愈烈。
这几天,他去过很多曾经和念若度过美好时光的地方。其中记忆最深的便是街角的那家小吃店。那家小吃店的老板还是那对夫妇。只不过岁月已经在他们脸上刻画出了他们的年龄。
岁月的休止符,也没够挡住每一个人老去的现实。
小吃店的老板也许早已经忘记那个曾经在他家店中吃过很多次豆花的男孩。可秦风却深深的怀念这家店,每次回家都要来这家店吃上一碗豆花。
因为这个地方有着他最为纯真的记忆,青春年少时的爱恋。
“老板,两碗豆花和一笼包子”他说道。
过了没有几分钟,豆花端了上来。还是当年的味道。只不过时过境迁,对面的人却不在了。
他将自己面前的豆花吃完,吃了三个包子。桌子上还剩下一碗豆花和两个包子。以前他和念若在这家小吃店吃饭的时候。几乎都是两碗豆花,一笼包子。因为那时候还都是学生,没有太多的钱去吃那些所谓的奢侈食物。
记忆还是那么清晰,可是现实当中念若确实不在对面坐。现在就连在一块吃顿饭都成一种奢求。
这天晚上他去了那家“雅阁饭店”,因为他和念若分手的那一天,他就是在这里喝醉的。也是今生来第一次喝醉。
现在在进入这家饭店,便没有了那时候的感觉。时间总是在慢慢的改变一个人的处世态度。成长本就充满了挫折与困苦,往往是那些让人痛苦的时光。才会给人留下最深的记忆。
也许那时的那些酒对现在的他根本算不上什么,但那时酒不醉人人自醉。仿佛在分手之后不醉一场,便觉得对不起这场恋情。年少时的做法虽然现在觉得好笑,但这好笑当中夹杂着一份纯真和一丝苦涩。
青春年少时期,总有一些人在你生命当中扮演者主宰者的角色,也许他们永远不知道。
回到酒店,他拿出来念若曾经送给他的戒指。这个戒指虽然只有几十块钱。但是这么多年来,秦风从来没有舍得扔,他希望他亲手将这个戒指还给念若。戒指因为时间的缘故,已经掉色了,但永远消退不了的是他心底的那份感情。
夜深了他还没有入睡。他一直在听陈奕迅的《十年》
十年之后
我们是朋友 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 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
十年之后,秦风是否还能够再次拥抱念若。仅仅一次的拥抱,便是弥足珍贵的幸福。
这一夜秦风难以入眠,记忆总是一直浮现在脑海中。念若的身影挥之不去。他不知道念若明天是否会回来赴约,但在他心底他一直觉得念若会回来的。来给青春画上一个句号,然后再来一个潇洒的转身离开。
阳光照耀在秦风的脸上,秦风看了一眼手机才六点钟。他特地昨天多设置了几个闹钟,就是为了防止今天睡过头。错过这场约定,留下一种遗憾。
有的事情宁愿遗憾的去面对,也不愿去自己面对自己那孤单的心。
今天秦风特别穿的休闲,一身阿迪达斯的运动装,还有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因为念若以前曾说她喜欢看秦风穿着运动装。其实这十年来秦风总是一身运动装,除了要出席一些正式的场合,或者去新书发布会秦风才会穿上一身西装。
而此刻他已不知自己这个习惯竟然已经十多年了,从来没有变过。在大学的时候,身边的女同学都叫他“运动王子”。他其实并不是在体育方面有特长,比如篮球打得好,球踢得好。他只是经常都是一身运动装,很少穿其他类型的衣服。那时候流行韩式和日式的服装,秦风觉得很好看,但他从来没买过,更没有穿过。
有时候衣服,是为了给一个人看。但秦风更多的是为了等待。如果有一天他和念若相遇在街角,他希望自己的衣服能够给念若一种熟悉的感觉。的确,我们的着装打扮不是为了给自己在乎的人看吗?也许她们会看到,也许他们以后从未看到。
秦风叫了一份早餐,早餐是一杯卡布奇诺的咖啡和一块面包。因为在大学和工作的那几年,秦风经常熬夜,第二天还必须早起。所以他的早餐由牛奶变成了咖啡。
看着咖啡,秦风想起自己还从来没有和念若喝过一次咖啡。没有享受过那种浪漫,一对情侣应该有的浪漫。那个时候只是一杯奶茶,还是两个人一起喝。但那个时候的奶茶,比什么都有味道。比起这所谓的咖啡,不知好多少倍。
吃过早餐已经快九点钟,离他和念若的十年之约就剩下三个小时。
秦风走出酒店,便向学校走去。这街道两旁的店铺已不知换了多少家,但唯一换不了是属于他心底的那份记忆。
看到xx中学那几个字,秦风笑了。没有人知道他在笑什么,是在笑他不远千里来赴约吗?笑着笑着秦风的眼泪,就一直在眼眶打转,他的眼睛湿润了。终于他的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掉落下来,他连忙用纸去擦,但仿佛无济于事。因为他这积攒了十年的泪水实在按捺不住。
他看到了念若,是的念若也看到了他。
曾经不知想过多少次的相见场面,竟然会以这样的方式相见。彼此对视,看着对方。
秦风的脚步仿佛定住了,一步都没能在能迈出去。而念若就那样看着他,他也看着念若。他多想喊一声念若,但他怎么也开不了口。
“秦风,过来呀”念若喊道。
他像孩子般听话,这种声音仿佛拒绝不了。因为他太熟悉了,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好多年,但念若的声音他永远不会忘掉。因为早已在他心里形成了一个留声机,念若的声音就是一个磁带。每当孤独的时候,念若的声音就会浮现出来。
秦风穿过了马路,走到念若身边。就那样一直看着,因为这么多年,他相见念若一面。好好的看看她,看一看是否还会像以前的那种感觉。
那些排练了好几年的台词,在此刻派不上任何用场。在自己最在意的人面前,脑子好像一片空白。就连说一句话,都那么的难。
他有太多的话要告诉念若,但此刻无言是最好的表达。
“这几年过得怎么样”念若说。
“挺好的,自己一个人挺自由的”秦风回答道
秦风和念若向学校走去,学校的建筑还是变化挺大的。当年他们以前经常去的那个花园已经不在了。取而代之是一个篮球场,没有丝毫的联系。
但他们还是走到篮球场的中间,因为这个地方曾经是他们许下约定的地方。秦风和念若没有要说去哪,但两个人都下意识的走到这里。
秦风淡淡的说“变化挺大的,以前的那棵大槐树都被砍了”
念若点点头说“你还记得那棵大槐树啊,如果它还在估计已经很粗了吧,本来这次回来还准备和它合个影呢?看来愿望要落空了”
秦风看着念若,觉得变化不大。唯一的便是,个子比以前高很多,而且脸很白皙。只不过着装还是像以前那样,一个紧身的牛仔裤和一个上身牛仔外套。只不过这次加了一个牛仔帽子。活生生就是一个女版的西部牛仔,若是有一只马。便没有人去怀疑她是牛仔了。
以前她就是这身打扮,今天还是这样。其实秦风不知道,这么些年。念若还是如以前那般,一身牛仔。
两个人都为对方保留了各自的习惯,这何尝不是一种怀念。一种属于青春的记忆,对彼此最好的安慰。
看着这熟悉的校园,秦风和念若走过很多他们以前一起经常待的地方。那个充满着去青春气息的教室,那个当年九年级四班的同学已不知现在在那里,又从事什么工作。
看着教室 一个个熟悉的名字就从脑海中蹦了出来。老王,阿飞,老五等等。那个曾经的青春转眼间已经消失殆尽,唯一留下的只是那残缺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