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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山寺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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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蓬莱山,位于京城到南州的必经之地,地势险要,背临悬崖绝壁,山峰巍峨,绵延百里。山中四季如春,几人合抱的古树比比皆是,棵棵高大挺拔,直冲云霄。蓬莱山的最高峰是天柱峰,峰颠白雪皑皑,如北地新娘的白色盖头,终年不消,积雪冰川如同条条银光闪耀的流苏,从山顶倾泻而下。

    蓬莱山中云雾环绕,鸟鸣啾啾山涧潺潺,有无数处幽深碧潭。山中最著名的要算香溪和青龙潭,传说东海龙宫三太子爱上一个身带异香的凡间女子香香,为天条不容,在天兵天将追杀下,仓皇逃到这蓬莱山里,两人筋疲力尽,双双自刎,三太子化成了一泓清幽的碧水,香香化成了这香溪,香溪从天柱山顶叮咚而至,投入爱人的怀抱,汇合后,两人相依相伴,一路欢笑而去。

    山里珍禽灵兽,奇花异草应有尽有,集万物之灵气,如同人间仙境一般。翡翠著名的佛门胜地蓬莱寺就深藏于苍山密林之间,香溪在寺前从容流过,近来与蓬莱寺同样闻名遐迩的蓬莱书院与寺院比邻而居,相得益彰。

    话说这蓬莱书院前身本是方丈为周围贫苦孩子所设的启蒙学堂,或许是袅袅的颂经声能洗涤心灵,又或许是蓬莱山聚千年万年之灵气,蓬莱书院历年所出生徒,个个皆是非凡之辈,次次科考都榜上有名。众人一传十十传百,望子成龙的父母亲不惜血本,纷纷把孩子送到此处,一时竟人满为患,蓬莱书院无法收纳,所有人却都不愿离开,宁可在寺庙借宿或者山中露宿,山里岂是寻常人入得,僧众和山民个个提心吊胆,生怕猛兽蛇虫侵袭,日日夜夜要提醒巡视,累得人仰马翻。

    蓬莱山下有三个县,分别为桃花县、白李县和玉竹县,同属中州,收到消息,三县的县令和中州刺史齐聚蓬莱书院,要求出人出力,修建一个大的书院,由一戒大师协同主持办学,为国家培养栋梁之才。

    事情逼到眼前,再不想惹尘世是非也是无可奈何,一戒大师只好另辟启蒙学堂,安置附近村里的幼童,同时广收学生,用他们的学费请来诸多名师。当今圣上得知后龙颜大悦,褒扬了中州一干官员,还亲自题匾,称赞一戒大师功德无量,为天下莘莘学子指出一条向上之路,蓬莱书院顿时名动天下,成为全国四大书院之首,众学者云集于此,都以能在书院讲学为荣,短短几年,蓬莱山就成了翡翠朝除南平河之外的文化重镇。

    此时正是桃李竞放的时节,蓬莱寺内外的千株桃花争相吐妍,把个蓬莱寺和旁边的蓬莱书院装扮得焕然一新,桃花百里飘香,连同空气中清新的树木芬芳,游人一入其中,皆是流连忘返,陶醉不知归路。

    蓬莱山最秀美之处要数香溪,溪流中落花逐水,花瓣载浮载沉,远远看去,整条流水如染桃红,加上溪边的碧草青苔,绿树参天,山顶林间的云雾蒸腾,传说中的海外蓬莱也不过如此。中州新到任的刺史招大人游览之后惊为天人,恋栈不去,特捐资在此修建了木屋小亭,大有归隐山林之意。

    禅院钟声袅袅,颂经声余音不绝,仿佛使天地万物都安静下来。吱呀一声,那红漆大门开了,白眉白须的方丈一戒大师亲自送客出来,神态极其殷切,小和尚们纷纷缩头缩脑地探看,因为方丈对待王侯贵胄也不过如此,而这年轻公子只能说比乞丐好上一星半点,那青色长衫已破烂不堪,两手空空,全身连一点值钱的东西都找不出来。

    客人二十岁上下,生得唇红齿白,面如无暇美玉,最特别的是一双细长的桃花眼,笑起来眼角微微向上挑,如带春风。美中不足,客人身体略显单薄矮小,那宽大的青色长衫在身上显得十分突兀,衬得瘦削的脸苍白憔悴,一派沧桑。

    即使在禅院交代再三,方丈似乎仍不放心,殷殷叮嘱:“韩仙,你母亲既已把你托付给我,我就算你的长辈,要对你负责!你听我的安排,在这里安心教书,不要调皮,不要再到外面流浪。你瞧瞧这两年你把自己弄成什么样子,你母亲九泉之下怎能安心!”

    见她神情淡漠,方丈心头一酸,恨不得搜肠刮肚再说个百八十遍,说到她展颜为止,转念一想来日方长,只得含笑道:“跟你同住的是书院的秋教习,从小父母双亡,是我一手抚养长大,禀性质朴纯良,你尽可放心和他相处,他一定会护你周全。”他压低了声音道:“千万不要泄露身份,虽然国家政令已经开禁,很多迂腐之人还是不肯让女子进学堂。”

    云韩仙满脸惨淡笑容,唯唯诺诺应下,躬身拜道:“大师,韩仙孑然一身而来,劳烦您打点一切,千恩万谢都难以表达感激之情,怎么能让大师枉费心力。大师,以后有不到之处还请随时指点,韩仙一定以蓬莱山为家,终此一生!”

    看着那似已洞悉一切的苍凉笑容,方丈心头不觉打了个突,目光有了凝重之色,眉毛微微颤抖,想开导一番却再找不到由头,轻叹道:“孩子,不必如此客气,说来我也是你的亲人,照顾你是应该的。你沿着左边的小路到蓬莱书院去,我已命人收拾了一间屋子给你,希望你能住得习惯。书院里有大厨房,打钟时到厨房端饭菜回去吃就是,至于其他,书院除了自带小厮伺候的几个,夫子学生皆是自食其力,如果你实在不会做,我也可以先找人教教你。”

    云韩仙心头一酸,眼中水汽顿起,忙不迭摇头:“大师,不用了,我能够应付!”

    方丈捻须颔首道:“那我就放心了,你先去吧,有事尽管开口,过两天孩子们就要回来了,你赶紧熟悉一下环境。”

    “当什么夫子,肯定误人子弟!”跟方丈告辞上路,云韩仙殷切之色顿消,目光清冷,自我厌弃般啐了一口,又连忙捂住嘴,回头看着驻足远望的方丈,也不管他能否看见,对那方露出大大的笑容。

    方丈这般的诚恳热情让她受之有愧,无论如何不能辜负,何况这短短余生能有所作为,也不枉来这世间一遭。

    揭了娘亲留下的最后一张面具,整个人神清气爽,云韩仙从蓬莱寺出来,沿着一路桃红而上,心情越发轻松,仿佛有翩然欲飞之感。走得累了,看到那清可见底的青龙潭,她眼睛一亮,往潭边一块大石上一躺,闭目打起盹来。

    仓皇离开京城,她压根没想到能遇到亲人,得到她们尽心尽力的照顾,一路无惊无险地来到蓬莱山。

    只是红尘辗转,她尝遍人间辛酸,实在心力交瘁,不想继续挣扎,亲人的温暖,实难燃点她心头的火焰,而且某些事情,她们也定是力不从心,何必再将她们牵连进这个烂摊子中来。

    大恩不言谢,到了蓬莱山脚,她坚决告辞,而林姨也不多纠缠,和那个笑起来一脸阳光的汪奴耳语几句,掉头就走,倒让她吃惊了许久。

    说起来蓬莱寺是她最后能投奔之处,娘亲曾带她来过一次,还嘱咐她,以后如果有难,千万记得蓬莱寺的一戒大师帮忙,他一定会倾全力相助。

    娘亲和方丈似乎有着很深的渊源,两人从未曾提起,她也懒得去问,做人太辛苦,问出来只会徒增自己和他人的烦恼,何必多事。

    让她耿耿于怀的是,娘亲临终前叫的不是她的名字,更不是爹爹的名字,而是一个奇怪的名字“阿呆”,她拒绝所有人的陪伴,反复地喊着这个名字,直到断气。

    那一刻,爹爹就在门外,负手仰望着满天星辰,丝毫不见悲喜。等到娘亲断气,他不安排后事,竟然命人将她赶出云府,将人连同院子一把火烧个干净。

    院墙极高,根本烧不到外面,火整整烧了两天两夜,她也在外面守了两天两夜,看到那片冲天的火光,她感觉不到任何疼痛,只有死一般的空,仿佛五脏六腑全部溃烂,然后被人掏空了身体,只剩躯壳。

    听到云家的仆人窃窃私语,院子只剩下一片灰烬,母亲尸骨无存,她才茫茫然离开,再没有回头。

    只是,时至今日,那种死一般的空再无法填补,也许会延续到真正长眠山林的那天。

    她隐约记得,与娘亲上蓬莱寺时,娘亲唤过一戒大师“阿呆”,于是,真相昭然若揭。

    她不能忍受自己在娘亲心中竟连那和尚都比不上,所以,选择性地把他忘记,流浪时舍南求北,径直到了翡翠边疆最壮阔的太平山,自己向往已久的地方。

    在那里,她画出平生最满意的作品,交到第一个朋友,也得到了最屈辱的回忆。

    事到如今,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她不会躲到这深山老林,面对那心有芥蒂之人。

    人生就是如此,兜兜转转,仍然回到原地,她有些悔不当初,如果早两年想到,也不会受这么多苦,到最后仍然一败涂地。

    “这蓬莱山真美,能死在这里,上天也算对我不薄!”她闷闷地想着,深深呼吸几口芬芳的空气,很快进入梦乡。

    然而,她的美梦很快被冰凉的触感惊醒,有人带着浓重蒜味的呼吸喷在她脸上,让人毛骨悚然。

    “别动!书院有没有一个叫玉连真的学生?”随着问话而来的,是利刃逼在喉头的恐慌。

    她把心一横,冷冷道:“你难道没看出来,我是新来的夫子!”

    那人面色冷酷,如戴着青铜的面具,眼中露骨的杀意让她温暖的阳光下瑟瑟发抖,她悄悄抠住一块突出的岩石,却怎么也扳不下来,那人眸中露出一分异色,用力揉捏她的脸,突然一把抓在她胸前。

    摸到柔软的物事,那人脸上泛起一抹诡异的笑,狠狠抓了两下,对上她惊恐的目光,笑意更浓,俯身把嘴凑了上来,却突然眼珠暴突,软倒在她身上。

    她惊得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喂,起来!”仿佛晴空一声霹雳,她猛地惊醒,正对上一张宽阔的脸,那人浑身如涂了漆,黑得耀眼,双目有如铜铃,不经意的一个眼神就不怒自威,让人心里发寒。最可怕的是他左脸一道长长的疤痕,把本来的浓眉大眼高鼻组成的英伟形象破坏殆尽,如果不是天边彩霞灿烂,云韩仙真以为自己遇到了山中的鬼煞。

    而刚才那人像一场噩梦,梦醒来根本不见踪影,如果不是抠石头时手指隐隐的痛,她实在无法相信,自己竟会如此倒霉,在进蓬莱的第一天就差点命丧黄泉。

    那人本一脸好奇与兴奋盯着她看,把云韩仙的瑟缩尽收眼底,眸中闪过一丝黯然,手一甩,退出两步,冷冷道:“这里是睡觉的地方么,还不快走,我等了你好久了!”

    “刚才……”云韩仙刚开口,那黑脸人大吼道,“什么刚才,做梦也不看看地方,起来!”

    云韩仙被吼得不敢出声,颤巍巍爬起来,看清他的身形,几乎一口气憋晕过去,只道京城那人的侍卫已是巨人,没想到真正的巨人藏在这深山之中!见那人眉间霜气凝结,她顿时醒悟过来,赔笑道:“在下韩仙,请问兄台如何称呼?”

    那人甩手就走,洪钟般的声音在山中回荡:“我叫秋水天,‘秋水共长天一色’里有我的名字,大家都叫我阿天。你最好赶快跟我回去,晚上山里毒虫野兽多,还有,你少跟我来文绉绉那套,小心我听烦了一拳砸死你!”

    云韩仙也算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何曾见过这种莽夫,顿时惊得目瞪口呆,脚自动自觉提起,奋起直追。秋水天长手长脚走得飞快,她哪里追得上,跑得气喘吁吁还只能捕捉到他模糊的背影,连沮丧都不得闲。

    上山的路有些陡,秋水天如履平地,轻轻松松上到半山腰,在蓬莱书院的大匾下站定,抱胸遥望着西天的霞光,仍是一脸寒霜。

    良久,云韩仙踉踉跄跄跟了上来,见他鄙夷的目光,心里一股无名之火冲出,暗骂一声“蛮子”,调整呼吸,挺直了胸膛,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走过。

    可惜,她根本不知山路的可怕,经过那庞大的身躯时,被那人发出的森冷吓得一阵头晕目眩,脚一软,朝侧边的斜坡倒去。

    说时迟那时快,秋水天大手一伸,将她小鸡一般拎了回来,重重往地上一放,趁她惊魂未定,眉头一拧,三步并作两步越过她,循着左边一条小路走入密林之中。

    她再也不敢嚣张,缩着脖子乖乖跟了上去。

    这里坡势较缓,经过一片花开妖娆的桃林,前方豁然开朗,一片整齐的屋舍依山而立,遥遥望去,整片建筑显得巍峨雄伟。远处,白头的天柱峰恍如羞答答的新娘,在云雾中若隐若现。屋舍边是大片竹林,竹子粗壮如擎天的柱,把这里层层遮掩,从苍翠欲滴的竹林间,桃红梨白隐约露出娇羞的笑脸,香溪水声如泣如诉,催响清歌万首,让人浑忘今夕何夕。

    走进竹林的小径,秋水天径直推开第一座院落的柴门,中间小院用青砖铺成地面,左边栽着一棵高大的桃树,现在正是满树桃花,桃树的一个大枝桠已伸到院外,桃花比外边所见略红,花瓣落了满园,如一层红红白白的地毯,院墙角落里放着一个大水缸,缸里满满的水,映出天上一朵正优游而过的白云。正屋只有三间房,旁边搭着矮小的侧屋,靠着墙角整齐地堆着些干柴,从小小的侧门出去是个低矮的茅厕,周围全栽种着矮小的兰花草,不见脏乱,只闻幽香。

    云韩仙走了一圈,立刻喜欢上这个干净整洁的地方,客厅里就一桌两凳,还有一把宽大的躺椅,椅子是用竹子编成,竹色仍青,似乎刚刚做好。她累得眼冒金星,闭着眼睛把躺椅拖到桃树下,往上一缩,只来得及瞄到头顶一片粉红的云,立刻迷糊睡去。

    秋水天还想为她介绍一下情况,在她屋里左等右等等不到人,出来一看,气得两眼瞪得浑圆,一把抓起她大吼:“你这头猪,到底睡够没有!”

    云韩仙浑身一个哆嗦,抡起拳头就打,秋水天一把抓住她的手臂,横眉怒目道:“敢跟我动手,你活腻了!”

    云韩仙只觉得那只手似已断成两截,心中憋着一口气,紧咬住牙关,疼得冷汗直冒,却也不想示弱,一声不吭地用目光化成刀子,一刀刀往他身上戳。秋水天见她丝毫没有惧意,似乎有些疑惑,松开她的衣领,把那只手拿到面前左瞧右看,云韩仙哼了一声,见他不动粗,也没力气理他,又蜷成一团开始迷糊。

    “怎么像根柴棍子!”秋水天攥着那细瘦的胳臂比来比去,自己的膀子都比这小子的腿粗,真不知道这小子怎么活过来的,他拧拧眉毛,小心翼翼戳了戳,再次确定这个是货真价实的手臂,不是什么树枝,突然没来由地觉得很烦恼,至于烦恼什么,他一时半会也想不出来。

    不过,他一贯是行动派,马上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养肥这小子!

    研究完手臂,也做出了重大决定,秋水天心满意足,抬头一看,云韩仙竟又睡得口水直流,顿时哭笑不得,进屋子拿了床被子出来为她盖上,看着她苍白细嫩的脸,下意识地摸摸脸上的疤痕,轻叹一声,端了盆水钻进屋子打扫,不由自主哼起刚从山下桃花县听到的歌: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唱到一半,他想不起后面的词,抓了抓脑袋,觉得实在不尽兴,心头一痒痒,拖着扫帚跑出来,小心翼翼蹲在她身边,歪着头看来看去,细细在心中描摹着她的眉眼,只觉得面前的人怎么看怎么好看,心头又是一阵欢喜,拖着扫帚又钻进屋子,把那四句翻来覆去地唱。

    其实屋子已收拾得很干净了,方丈说有人要来跟他住时,他高兴极了,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三四遍。怕新夫子滑倒,他把青砖上的青苔铲得干干净净,地补得平平的。山里冷,他用纸把窗户糊了三层,还特意在房间里放了个火盆,加多了床被子。

    他衷心希望方丈的故人之子与其他人会不同,会如方丈一般,不嫌弃自己的粗鄙丑陋,肯跟他做朋友,不,他并没有奢望能做朋友,新来的如果肯跟他一起住,他都会感激不尽。

    他还设想过跟新来的韩夫子以方丈所说的方式相处,焚香煮茶,喝酒对弈,携手游遍蓬莱山甚至翡翠大好河山。听说新人要来,他做过许多次这样的美梦,梦中的自己正意气风发地为一个俊朗青年指点蓬莱山的如画美景,两人言笑晏晏,气氛无比和谐。

    甚至,在危急关头,他还为那青年挡下老虎的利爪,当即被那青年当成英雄崇拜,两人结成异性兄弟,他有了平生第一个好友。

    可是,从下午等到傍晚韩夫子都没来,他还以为韩夫子与其他人一样,嫌他长得凶长得丑,不愿与他同住,灰心丧气地从书院离开,想去问问方丈到底是怎么回事,却刚好看到那惊心动魄的一刻,自从来了那么个大人物,山中刺客如过江之鲫,让他的事情无端端多出几倍,真是可憎!

    解决了刺客,他这才看清楚那倒霉鬼的样貌和方丈所描叙的一模一样,破旧的青色棉袍,脸色苍白,眉目如画,瘦削单薄。那一刻,他真比打到老虎还高兴,因为这块大石也是他睡觉的地方,吃过午饭,就着耀眼的阳光,往这大石上一躺,听着流水潺潺,鸟儿欢唱,再烦心的事也能抛到九霄云外。

    这个韩夫子和别人果然大不相同,懂得享受山林的美好,一定能在寂寞的山中安心住下来。

    然而,韩夫子脸上的惊惧让他惊醒过来,一颗心如坠入冰冷的潭底,恨不得一巴掌打飞那种让人难堪的目光。不过,很快他的怒气就烟消云散,因为乍见面的惊恐之色消失后,新夫子就完全变了个人,还会对他耍小脾气呢!

    真可爱,比小江小海还要可爱!

    学生还没来,大厨房还没开始做饭,而且他们做的也实在难吃,秋水天摸摸脑袋,开始计划晚上的大餐,要留住他的人得先留住他的胃,这第一顿千万不要搞砸了!

    京城人喜欢吃什么呢?他完全理不清头绪,急得抓耳挠腮,突然想起秦水浔也是从京城而来,秦水浔那冰块脸不好伺候,乐乐总会弄一两道辣一点的菜,一是去山中的湿气,二是让他有胃口。

    就这么办,他定下菜谱,仿佛看到新夫子连连称赞的情形,咧着大嘴无声地笑。

    看着那睡得如猫一般的漂亮柴棍子,他心中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新夫子不怕他,对他脸上的疤痕视若无睹,如果能留下来与他做伴,那他以后该有多快活!

    他似乎看到两人说说笑笑,一起躺在青龙潭边晒太阳的情景,心头一股热流涌起,憨笑着开始点火做饭,灶台的火光中,他似乎看到久远的热闹场面,笑容如烧红的铁,在最滚烫的时候熠熠发光。

    “别闹我,让我睡觉……”那人湿热的吻落脸颊,让她憎恶不已,却无力挣逃,云韩仙轻声抗议,连眼睛都不愿睁开,翻身继续与周公厮杀。

    “小江小海,不要调皮!”秋水天出来搬柴火,刚好看到两只大笨狗趴在云韩仙身边舔她,又好气又好笑,他家烟囱一冒烟,这两只狗肯定会来报到,真不知道书院那些伙夫是不是天天饿它们。

    仿佛晴空一声霹雳,云韩仙猛地惊醒,脸色惨白,浑身冷汗涔涔,刚才竟然又梦见他,难道他已在自己身上打下烙印,让自己走到这一步还无法撇清。

    她的惊恐不安里,似乎带着隐隐的绝望和不甘。秋水天有微微的心疼,听口音韩夫子是京城人士,京城繁华热闹,美女如云,这个年纪正是风光的时候,实在没可能来到这幽僻之所。而且,韩夫子看起来娇生惯养,肯定出身不凡,落到今天这个田地,想必吃了不少苦头,京城到这里路途遥远,她孑然一身,真不知怎么熬过来的,而且,她的运气还真不好,一进山就遇到刺客,以后得好好看着才行。

    云韩仙还在发呆,小江小海见秋水天不理她,摇着尾巴回头朝她扑来,用自己的方式表示欢迎。云韩仙惨叫一声,骨碌碌跌到地上,两只狗老实不客气地扑了上去,按在爪下又是一顿好舔。

    秋水天哈哈大笑,“小江小海,给我过来!”两只狗这才放过云韩仙,撒着欢跑到他脚边绕来绕去,秋水天俯身摸摸它们的头,抱了一捆柴火进去,两只狗紧紧跟进厨房,很快叼着骨头出来,以警惕的眼神看了坐在地上发呆的云韩仙一眼,见她对骨头没有兴趣,这才安心趴在厨房门口美滋滋地啃起来。

    跟畜生怎么计较?云韩仙自认倒霉,抹抹脸上的口水,慢腾腾挪到水缸边,舀了一勺出来洗脸,又慢腾腾挪到屋里。客厅里是简单的方桌和板凳,连椅子和字画都没有,左边那间门口还贴着已褪色的红福字,她探头进去一看,屋子里只有一床一柜一桌一椅,家具上的红漆斑驳,看起来都已年代久远,却收拾得特别干净,到处都一尘不染,床上的被子叠得工工整整,桌上的笔墨纸砚也摆得一丝不苟。

    她深深呼吸,屋子里充满了桃花馥郁的香,还隐隐带着竹林清新的气息,比起那深深庭院里终年不断的名贵熏香,这里宛如海外蓬莱。

    她突然爱上这个地方。

    上下打量自己一眼,她打开柜子,随手拿出一件青色棉袍,听到蛮子还在厨房哼那不成调的桃花歌,三下五除二把自己剥了个精光,也懒得再找中衣裤子,把棉袍一裹,顿时有些哭笑不得,衣服大了许多,下摆已拖到地上。她把换下的衣服拎了出去,径直走进厨房,也不理会那蛮子惊诧的眼神,把衣服统统塞进灶膛。

    火光渐渐把衣服吞没,恍惚间,她只觉得自己也被火包围,燃烧着,痛苦着,挣扎着,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全身焚灭,成为灰烬。

    火,从来是一种仪式,自焚的凤凰,能浴火而舞,能死而重生,她静静看着衣服消失在火中,脸上笑容凄然,却灿烂美丽,如山中漫天的桃花。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她暗暗发誓,要在这美丽的山林过不一样的人生。

    也是最后的人生。

    她一抬头,那蛮子一手叉腰一手握着锅铲,呆若木鸡,火光映红了他的脸,那墨黑的眼底,仿佛燃着两簇小小火焰。她微微一笑,转身就走,听到后面锅铲掉下来的巨响,闷笑连连,突然很期待和他的同居生活。

    走出厨房,小江小海以恐怖的热情向她扑来,她明知此为示好之意,两腿却不由自主地战栗,以僵硬的姿势伸手,想学着他的样子摸摸它们。两只狗一向欺软怕硬,怎么看不出她的畏怯,立刻打蛇随棍上,四只狗爪全招呼到她身上,她全无防备,收势不及,被扑得一个趔趄,差点跌倒在地,登时哭笑不得,一溜烟冲了出去,后面跟着两只精神劲十足的大黑狗。

    原来,她对那片桃林情有独钟,只是刚才行色匆匆,未曾细看,现在睡饱了,自然要去研究一番,若是将这片美色用笔勾勒,该是多么绚丽的画卷。

    她突然想起,初见南平河时她发下宏愿,想用画笔记下两岸风景,可是河边熙熙攘攘,一步一景,甚至垂柳拂杨的姿态也各不相同,让人目不暇接,画山画水好办,画人最考验功力,何况是千千万万的人!

    一切已经来不及了,她无比沮丧,脚步渐渐有了沉重的信息,小江小海一下子蹿到前面,屡屡回头,终于放弃等待,一路追追咬咬进了桃林。

    循着小径来到桃林入口,晚风正好,卷起万树桃花漫天飞舞,成了一片粉色的雨和雾,遮蔽了天空。云霞不甘示弱,层层堆积后,轰然燃起,烧遍了整个西天。

    美丽,竟然可以撼动沉寂苍凉的心,让人泪如泉涌。

    她很快打消刚才的念头,美景一瞬,是上天赐与的缘分,怎可捕捉,怎可拘于方寸之地。

    她对着云霞粲然而笑,她终究没有来错,在生命最终的时刻,有如此美景相伴,死而无憾!

    “姑娘,给你!”一个温柔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她悚然一惊,不知何时有人站到自己身后,正递来一块手帕,而小江小海也回来了,围着他上蹿下跳。

    她突然想起方丈的话,没料到第一天就被人揭穿身份,生生吓出一身冷汗,梗直了脖子瓮声瓮气道:“你认错人了!”

    那人柔声道:“鄙人招福,暂住蓬莱寺中,是山野闲散之人,跟书院并无瓜葛,姑娘请不要惊怕。”

    他顿了顿,自顾自笑出声来:“鄙人也深爱这蓬莱山的美景,已在青龙潭边结庐而居,只是最近屡降暴雨,溪流水潭涨水,方丈大师严令搬回。姑娘以后若有空,可以到寒舍一坐,那边的风景定不会让你失望。”

    她一口银牙几乎咬碎,明明说他认错人了,这人怎么还一口一个“姑娘”,难道非揭穿她不可!

    三十六计走为上,她瞄了瞄身后那人的位置,觑准机会夺路而逃,招福哭笑不得,愣在当场,而最有眼色的小江小海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率先冲进院中,径直朝饭桌扑去。

    秋水天刚刚布好菜,眼睁睁看着三道黑色闪电扑来,两道扑向自己身后,一道踢到门槛,就那么刚好跌进自己的胸怀。只听哎哟一声,云韩仙捂着鼻子抬起头来,泄愤般在那铜墙铁壁般的地方捶了两下,不知该生谁的气,往门槛上一坐,开始无意识地哼哼唧唧,哼了半天,没见有人搭理,气哼哼道:“为什么刚才会有人要杀我?”

    怕什么来什么!秋水天刚刚出来不见人,满心莫名其妙的失落,她的一脸阴郁又重重砸了下来,真是雪上加霜,如果她因此离开,那他辛辛苦苦做的这些有什么意义!他一股无名之火迅速上窜,没好气道:“以后乖乖呆在书院就没事!别废话,吃饭!”

    仿佛是为了配合他,小江小海一狗雄霸一方,蹲得无比漂亮,对着桌子发出哀哀低鸣。

    云韩仙哑口无言,自认倒霉,对两只狗的精彩表演瞠目结舌,拍着门槛哈哈大笑,秋水天还当是笑话自己,似被人兜头浇了一瓢凉水,闷闷装了两碗饭,也不去招呼她,自顾自坐下吃开了。小江小海兴奋起来,在桌边钻来钻去,还站直了身体朝桌上看,不过看来受过惨痛教训,都不敢把爪子搭上桌。

    听到肚子咕咕叫的声音,云韩仙老脸一红,缩手缩脚蹭过来坐下,把碗一端就不见脸了。山里的菜自然别有风味,虽然才两素两荤的简单家常菜式,且只是用油盐炒熟,那颜色味道却煞是喜人,让人唇齿留香,回味悠长。其中一素一荤放了些辣椒,红彤彤绿莹莹嫩生生,让人吃得鼻涕眼泪一把,胃口大开,她本已许久未吃过一顿安生饭,很快就把小山一般的一大碗吃个底朝天,明明已撑到极点,却仍舍不得放筷子,捧个空碗眼巴巴地看着四个菜碗,直到秋水天风卷残云般把剩下的吃个精光才回过神来。

    吃这么少,难怪比竹子还瘦!秋水天一脸鄙视,不紧不慢吃了三碗饭,一抬头,见她眼睛发直盯着桌面,表情无比怅然,跟旁边的小江小海如出一辙,不禁暗暗好笑,心中有小小的得意。

    计划成功,可爱的韩夫子一定会留下来!

    他心满意足,收拾碗筷去洗,谁知她抓得死紧,第一次竟没从她手里抢出碗来,那笑容再也憋不住,从眉梢眼角一层层漾开。

    云韩仙这才觉察出自己的失态,脑子里轰地一声,从脸一直轰到脖子,刚想叫嚣两句,心念一转,这里是他的地头,还是不要惹是生非吧。况且这蛮子虽然态度不好,做家务真有一套,以后好好巴结,说不定就能偷懒,每天吃上现成饭菜。可怜娘亲和自己都不大会做饭,那点手艺每次吃得想吐,出来流浪后更是饱一顿饿一顿,逮什么吃什么,生命最后的日子,怎么也不能亏待自己才是!

    她眼睛一眯,带上几分谄媚笑意,已是一副媚眼如丝的模样,“阿天兄弟,我们真是有缘,你要是不嫌弃,我们结拜如何?韩仙今年二十有二,不知道兄弟贵庚?”

    秋水天仿佛看到眼前一片桃花烂漫,嘴巴张开老大,半天才记得合拢,结结巴巴道:“我……我……我二十了。”

    云韩仙大吃一惊,伸出两根手指,往自己眼皮底下比比,又往他面前比比,见他头点得如鸡啄米,恨不得把两根手指化成利刀,戳瞎那天真无辜的眼睛。

    算怎么回事嘛,这人这么大块头,还长这么沧桑,竟然比她还小两岁,以后岂不是要照顾小弟弟,没法偷懒了!

    秋水天见她笑容慢慢退去,心头一冷,默默把碗筷收好,两只狗连忙跟上,他进厨房端了一盆骨头放在地上,把熬好的骨头汤盛出一碗凉着。乐乐平时最喜欢喝汤,煮面煮饺子都是用特别熬的烫配,早上幸好买了肉骨头,准备剔肉炒菜,骨头喂狗,明天早上正好用骨头汤下面给韩夫子吃。

    刚洗好碗把洗澡水烧上,云韩仙磨磨蹭蹭而来,堵在门口杵着对着那锅香喷喷的骨头汤流口水,再次坚定了一个信念:管他年纪大小,自己赖定他了!

    见秋水天笑得嘴巴快挂到耳根上了,云韩仙总算醒悟过来,擦了擦口水,尴尬地笑,“阿天,要你叫我大哥会不会委屈你,要不随便你怎么叫,别叫我阿猫阿狗就成了。”

    原来韩夫子在为难这个,秋水天心头千斤大石落了地,拿着烧火棍在灶膛捅来捅去,把方丈交代过的名字“韩仙”两字在心头放大了排来排去,讪笑道:“韩……韩韩,行吗?”

    “不要啊!”云韩仙惨叫一声,把小江小海吓得叼了骨头就跑,秋水天摸摸头,“那仙……仙仙?”

    云韩仙瞠目结舌,如果没有看错,巨人脸上的表情,明明就可以称为腼腆忸怩,不过,那一脸凶相配上这腼腆笑容着实怪异。她终于没了脾气,靠着门哀嚎一声,“你叫我阿懒得了,我娘就这么叫的。”

    “阿懒……”秋水天在心中默念了许多遍,把烧火棍收了,试了试水温,把水倒进隔壁小杂屋的大木桶里,闷头闷脑去拿了套新的衣裤和布帕出来,见她还在灶台边站着,含情脉脉地看着那锅骨头汤,闷笑连连,拉住她的胳膊,云韩仙完全沉浸在对骨头汤的遐想中,呆呆被他拉进杂屋。

    把人拉到木桶边,秋水天大手一伸,想为她解开扣子,直到解到第二个,云韩仙才回过神来,大叫一声,拼命挣脱开来,夺命狂奔。

    比小江小海还难伺候!秋水天气急败坏,拎住她的领子,毫不客气地把棉袍拽了下来,随手扔进木桶,见她还要往外扒拉,用力将她摁了下去。

    难道自己还是逃不脱这种命运?云韩仙悔恨交加,在尘世挣扎这么多年,外表光鲜的人大多不可信,还当面相凶恶如他或许会有好心肠,没想到重蹈覆辙。她只觉得疲惫至极,再也懒得思考,懒得挣扎,昏沉沉地随便他摆弄。

    秋水天哪里为人洗过澡,小江小海酷爱洗澡,根本不用他吆喝,经常跟他一起到水里扑腾,享受他周到的服务。照着洗狗的样子,他抓住那小脑袋一顿揉搓,发现她连连咳嗽加哼哼,才察觉自己动作太大,连忙把人拔萝卜一般拔出来,准备用帕子搓搓。

    “啊!”仿佛晴空一声霹雳,她睁开眼睛,只见那蛮子一手拿帕子,一手掐在她后颈,看着那高耸的胸部,呆若木鸡。

    她冷冷道:“看够了没有,你要告密现在就去,大不了我立刻滚蛋!”

    他突然松手,把帕子砸到她头顶,捂着眼睛狂奔而去,好似后面有鬼在追。

    她千辛万苦从水里爬上来,呛得两眼翻白,好不容易洗完澡,他竟然一手捂着眼睛,一手拿着件黑色大氅进来,把她兜头一裹,打横抱起。随后简直是一场灾难,只听一声巨响,她的头撞在门框,又一声闷响,脚又撞到门,顿时疼得死去活来,连连哀唤,蛮子终于醒悟,赶紧用手臂护住她的头,这才把人有惊无险地送到床上。

    她已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态,闭上眼睛等待着加诸身上的一切,那带着青草香味的呼吸越来越近,她的心狂跳着,在那呼吸喷到脸上时,她的指甲已深深掐进手掌,疼到心上。

    他凑近扒开她眼皮看了看,探探鼻息,把她囫囵塞进被子里,一把揪住湿漉漉的长发用衣服擦干。她被他揪得头皮发麻,在心中不停祈祷,但愿这个蛮子手下留情,不要把她折腾得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预料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她在等待中备受煎熬,终于忍不住睁开眼睛,那蛮子正蹲在火盆边全神贯注地生炭火,等炭火烧旺,他拍拍衣服起身,看都没看她一眼就走了。

    她才发现自己住的并不是那家具陈旧简单的房间,这屋里的家具都是新漆的,床顶挂着红璎珞,长长的流苏垂落下来,柔柔地拂着床顶上的戏水鸳鸯。被子也是新的,蓝底青花的布面虽然粗糙,被里的棉胎十分蓬松厚重,缩在被子里无比温暖。书桌上笔墨纸砚齐全,椅子上雕着几枝墨竹,衣柜上两朵并蒂莲花开得无比灿烂,铜拉环处还雕着两只小狗,跟小江小海一模一样。

    她紧紧闭上眼睛,在心里说,算了,别逃了,这里也算不错,何况你还能活多久,难道想曝尸荒野,被野兽当成盘中餐?

    这时,他又折回来,手里端着一碗骨头汤,一手托住她的后颈,将碗送到嘴边。她连连哀叹,果然世上没有白吃的东西,把她喂饱,只怕噩梦就要开始了。她把心一横,咕咚咕咚喝个精光,好歹做个饱死鬼。

    果然没错,京城人就是讲究些,他心中暗暗欢喜,一巴掌下去,把她按回枕头上,走出去时昂首挺胸,面带笑容,如得胜归朝的将军。

    她这会整张脸火辣辣地疼,牙一咬,硬生生把泪憋了回去,心中把那蛮子骂得狗血淋头。

    院子里响起一阵水声,随后是一阵重重的脚步声,柴扉吱呀一声关上的声音,之后,大门砰地关上,那重重的脚步声渐渐逼到她的床边。而后,一只有厚厚硬茧的大手抚在额上,又用力把她的长发从枕头上揪了下来,用一块热热的东西垫好头,把被角掖了掖。在她胆战心惊的时候,那脚步声又缓缓远去,消失在隔壁房间。

    短短一生,只有娘亲为自己掖过被角,她心中微微发疼,火光中,那人赤裸的后背如高峭陡直的山峰,让人觉得无比安全。

    她脑中的弦一松,沉沉坠入黑甜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