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所有人都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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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得意之下,还把刚抠下来的玉米粒直接扔进了嘴里当松子似的嚼了起来,惊的旁边的宦官面无人色。
这可是还没有试吃过的玉米啊,万一这玉米有毒可咋办。
皇帝对着内侍摆了摆手,“无妨,这玉米其实朕都吃了好几次了,前几天还在李卿的府上吃过一次呢。”一边说,他一边笑着着额头冒汗的李逍,还对内侍以及李绩等几位宰相介绍起玉米的吃法来。
“朕跟你们说啊,李卿可是烹饪高手,这祥瑞玉米啊,到了李卿的手里啊,可是吃法多变,十样多样还不带重复。这还没完全长老的时候,可以炖汤喝,也可以直接蒸煮着吃,朕就喜欢吃蒸的。”
“新摘下来的嫩玉米,但不要太嫩也不要太老,直接放锅里蒸,蒸胡之后就那样拿在手里,咬一口就十多粒玉米在嘴,软糯鲜甜,甚至连那玉米棒芯都可以嚼碎了吃掉。”
“也可以把这还嫩的玉米粒脱下来炒菜,香、甜,口味极佳。”
·······
李逍看着李治得意洋洋的跟百官臣僚们吹嘘玉米的十八种吃法,说的唾沫横飞的样子,心里的那十万匹草泥马再次呼啸而过。
这个该死的老王,不,是皇帝小儿,把老子戏弄了这么久。不时来到他家混吃混喝,原来居然深藏不漏,竟然是当今天子。难怪他几次朝会时,听着上面那龙袍皇帝的声音有点耳熟呢,当时只是完全没有想到那里去。
扮猪吃虎啊。
李逍目光移向太傅李绩,心想老元帅你也不厚道啊,我家的饭菜你可没少吃,甚至我还孝敬了你我李家庄最新研究出来的香水、香皂这些,药酒送了一瓶又一瓶的,你老就这么对我啊。
李绩脸皮很厚,对李逍责问的目光,只是撇了撇嘴,露出老顽童般的笑容。
李治还在那里说着玉米粒能弄成爆米花,放热锅里炒,玉米粒最后便会膨胀爆裂开来·······
“陛下。”
御史大夫宇文节都有些听不下去了,你堂堂一国之君,当着百官的面老说这个好吃那个好吃,哪有点明君的样子啊。
李绩也咳嗽了两声。
这下李治终于从得意兴奋中回过神来,这里可不仅只有李三呢。
“嗯嗯,朕是要告诉诸位臣工,玉米此物,朕和李逍早就试吃过许多次了。”李治伸手让李逍走到他面前去,“李卿,你跟大家谈谈玉米储藏的问题。”
李逍无奈走过去,结果比他也没大几岁的皇帝却非要拉着他的臂膀,还一手抚着他的背,简直跟长辈对小辈一样。
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回陛下,玉米种胚大,易发热,吸湿性较强。因此在贮藏时稳定性要差点,易发热发霉,这方面不如粟、黍。不过比起麦、稻来,却也不差。”
“那要如何贮藏呢?”李绩望着李逍问。
玉米的产量大家已经都亲眼看到了,而皇帝也说经过他试吃,证明玉米不但可食用,而且还很好吃,不比麦稻差。现在关键之处还是在于是否易贮藏,要知道在唐人的主食之中,可不久是麦稻粟黍这些,还有大豆、高粱以及芋头。
芋头也是一种主食,而且产量还不低,在江南道岭南道可就有许多俚越人主种芋头,并以芋头为主食,但芋头有一个缺点也是十分明显,那就是不易贮藏。
如果玉米也跟芋头一样,那虽有许多不比麦稻差的优点,但不能很好贮藏就将大大限制这种作物的推广种植。
“玉米贮藏主要以穗藏法和粒藏法,所谓穗藏法自然就是不用脱粒,把整穗贮藏存放。”
说起这个,李逍自然是专家,哪怕他其实也只是个二把刀,但这里再没有比他更专业的人了。
好歹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到大东北去旅游,那里一年四季都能看到农民家里存放的玉米棒子。
“穗藏法又以堆藏法为主,玉米采下来后去掉苞叶,然后放入能够通风的仓库里,这样风干一年去除水份后,等第二年时再脱粒,甚至等到要吃的时候再脱也可以。”
“还有一种挂藏法,先把玉米的苞叶撕开,然后编织成辫状,用绳子连接悬挂起来,只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避免被雨淋到就行。”
“就这么简单?”李绩忍不住问,他家以前可是河南数一数二的大地主,家有良田千顷,僮仆数千。虽然他年纪轻轻就混社会,但对农事还是熟悉一些的。按李逍所说的,这穗藏法其实也挺简单啊,把棒子摘下来,去除苞叶,要么直接堆起来风干,要么直接挂起来风干,不淋雨加通风就行了,多简单啊,甚至比起麦稻粟还好收获,还好储藏啊。
毕竟粟麦稻还得收割呢,还要脱粒,粟麦稻的脱粒可比玉米难多了,费时费力,还得抢天时,不能雨淋不能等,要不就易发热发霉坏掉。
可这玉米多简单啊,一个好几两重,手一瓣就下来了,背回家除去苞叶差不多就完事了。
“对,穗藏法就是这么简单。”李逍点头。
玉米不脱粒贮藏其实也是有好处的,没脱粒那么孔隙就大,空气流通性也好,贮藏堆里的温度和湿气就容易随着空气散发出去。
有时天气不好,来不及及时晾晒干燥,就只有通过堆穗堆放过冬,这样才能把玉米粒里的水份降到安全的标准范围内,等到合适的时间,再进行脱粒贮藏。
整穗的玉米,穗粒紧密,玉米粒在穗轴上排列紧密,皮层光亮、果皮坚硬,更有利于贮藏,还能防虫、防霉。
甚至穗藏法的玉米,还能继续保持营养成份向玉米粒内输送,能增加玉米粒的饱满程度,促走籽粒后熟。
“穗藏法比较适合天气干燥的地方,比如关陇地区。但缺点也是有的,比较占地方。”
李绩一挥手,“这算什么缺点,小问题。可以按你的方法,百姓收获后,可以先穗藏干燥,然后再脱粒。官府征收干燥后的玉米粒,不就行了?这样,玉米粒入仓,既方便征收,也便于粮仓贮藏了。”
“太傅明见。不过若是南方地区种植玉米的话,那边天气湿热,穗藏法就不如粒藏法了。”
南方地区天气热,所以直接把玉米先晾晒干,然后脱粒,就可以存进仓中了。男方温度高,大太阳下晒干玉米还是很快的。
“不过南方地区贮藏玉米的话,得防受潮。”
“那贮藏的好,能贮藏多久呢?”宇文节问,这也是个关键问题。最易储藏的粟、黍,可是能够存上十年的。朝廷的很多转运大粮仓,就是直接挖在地下,在地下粮窖里存放,只要不打开,存上十年没有问题。
“玉米贮藏关键是能够渡过第一个冬天,只要过了第一个冬,或者说是第二年的在夏天,那么起码能存三年以上,甚至在管理得当的粮仓之中,存五六年也是没问题的。只不过,时间久了,肯定也就陈了,不论是口感还是营养都要差些的。”
宇文节瞪大着眼睛,激动的胡子都乱抖了。
“五六年,你确定?”
“五六年当然是没问题的,就算普通农户家里,也能存个两三年的。”李逍对这个还是很自信的,人家东北百姓,把玉米就挂在屋顶下,都能挂个两三年。
“别说五六年,能存个三年就足够了。”来济也忍不住惊叹。除了粟黍比较容易储藏,麦稻可是较难储藏的,极易霉变。而玉米居然比麦稻还易储藏,这怎么不令人激动呢。
如此易储,就表示玉米有更高的种植价值。
几位宰相一个个都兴奋的满面通红了,老相国宇文节甚至激动的跪地高呼上天垂青,高祖太宗保佑。
“陛下,此等祥瑞玉米,一定要多种,全面推广,种越多越好。”
司农卿刘祥道甚至向皇帝进言,玉米各方面都远超粟黍,不论是产量还是耐旱、易储各方面,朝廷完全可以在北方全面推广种植玉米,尤其是在过去没有灌溉条件不适合种麦的山区推广。
这样一来,可以大大增加粮食的种植面积,以及粮食的产量。哪怕是仅把原来春粟改种玉米,一亩就算只增加一石产量,那么光是一个关陇地区,增加的粮食产量都极为惊人。
户部尚书也立即算了一笔账,如果真的把粟改成玉米,那么仅是这笔粮食增产的量,就足以满足关陇所需了,以后长安就不再需要由关东地区再运粮入京了。
做为帝都所在的关中地区,汉以后就再不能自给自足了。尤其是大唐帝国疆域广阔,而关陇周边又多敌人,吐蕃、吐谷浑、突厥,甚至是西南的羌、獠等蛮子众多,大唐在关陇可是屯驻了二百多个军府,更别说长安城还长期保持着好几万的番上和禁卫军。
更兼庞大的宫廷人员和官僚贵族等,每年西北边军、京师长安的粮食缺口都很大,都需仰仗关东输运粮食。而粮食运输是极其耗费的,尤其是从关东运进关中,在陕州有一段路,甚至根本无法通船运,只能陆上转运。
一年从关东地区转运两百多万石的漕粮,朝廷付出的成本其实是个无底洞。更别提,还有同样庞大数字的民间商人运进关的粮食。
李绩也向皇帝道,“玉米拥有如此多的优处,那么河中、陇西、朔方,甚至是西州,完全可以实行军屯,利用玉米就地解决军粮问题,不必大费周章的从长安运送过去。”
一群宰相们兴奋的发疯,百官们跟着狂喜,李治则早就笑的合不拢嘴了。
李治得意之下,还把刚抠下来的玉米粒直接扔进了嘴里当松子似的嚼了起来,惊的旁边的宦官面无人色。
这可是还没有试吃过的玉米啊,万一这玉米有毒可咋办。
皇帝对着内侍摆了摆手,“无妨,这玉米其实朕都吃了好几次了,前几天还在李卿的府上吃过一次呢。”一边说,他一边笑着着额头冒汗的李逍,还对内侍以及李绩等几位宰相介绍起玉米的吃法来。
“朕跟你们说啊,李卿可是烹饪高手,这祥瑞玉米啊,到了李卿的手里啊,可是吃法多变,十样多样还不带重复。这还没完全长老的时候,可以炖汤喝,也可以直接蒸煮着吃,朕就喜欢吃蒸的。”
“新摘下来的嫩玉米,但不要太嫩也不要太老,直接放锅里蒸,蒸胡之后就那样拿在手里,咬一口就十多粒玉米在嘴,软糯鲜甜,甚至连那玉米棒芯都可以嚼碎了吃掉。”
“也可以把这还嫩的玉米粒脱下来炒菜,香、甜,口味极佳。”
·······
李逍看着李治得意洋洋的跟百官臣僚们吹嘘玉米的十八种吃法,说的唾沫横飞的样子,心里的那十万匹草泥马再次呼啸而过。
这个该死的老王,不,是皇帝小儿,把老子戏弄了这么久。不时来到他家混吃混喝,原来居然深藏不漏,竟然是当今天子。难怪他几次朝会时,听着上面那龙袍皇帝的声音有点耳熟呢,当时只是完全没有想到那里去。
扮猪吃虎啊。
李逍目光移向太傅李绩,心想老元帅你也不厚道啊,我家的饭菜你可没少吃,甚至我还孝敬了你我李家庄最新研究出来的香水、香皂这些,药酒送了一瓶又一瓶的,你老就这么对我啊。
李绩脸皮很厚,对李逍责问的目光,只是撇了撇嘴,露出老顽童般的笑容。
李治还在那里说着玉米粒能弄成爆米花,放热锅里炒,玉米粒最后便会膨胀爆裂开来·······
“陛下。”
御史大夫宇文节都有些听不下去了,你堂堂一国之君,当着百官的面老说这个好吃那个好吃,哪有点明君的样子啊。
李绩也咳嗽了两声。
这下李治终于从得意兴奋中回过神来,这里可不仅只有李三呢。
“嗯嗯,朕是要告诉诸位臣工,玉米此物,朕和李逍早就试吃过许多次了。”李治伸手让李逍走到他面前去,“李卿,你跟大家谈谈玉米储藏的问题。”
李逍无奈走过去,结果比他也没大几岁的皇帝却非要拉着他的臂膀,还一手抚着他的背,简直跟长辈对小辈一样。
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回陛下,玉米种胚大,易发热,吸湿性较强。因此在贮藏时稳定性要差点,易发热发霉,这方面不如粟、黍。不过比起麦、稻来,却也不差。”
“那要如何贮藏呢?”李绩望着李逍问。
玉米的产量大家已经都亲眼看到了,而皇帝也说经过他试吃,证明玉米不但可食用,而且还很好吃,不比麦稻差。现在关键之处还是在于是否易贮藏,要知道在唐人的主食之中,可不久是麦稻粟黍这些,还有大豆、高粱以及芋头。
芋头也是一种主食,而且产量还不低,在江南道岭南道可就有许多俚越人主种芋头,并以芋头为主食,但芋头有一个缺点也是十分明显,那就是不易贮藏。
如果玉米也跟芋头一样,那虽有许多不比麦稻差的优点,但不能很好贮藏就将大大限制这种作物的推广种植。
“玉米贮藏主要以穗藏法和粒藏法,所谓穗藏法自然就是不用脱粒,把整穗贮藏存放。”
说起这个,李逍自然是专家,哪怕他其实也只是个二把刀,但这里再没有比他更专业的人了。
好歹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到大东北去旅游,那里一年四季都能看到农民家里存放的玉米棒子。
“穗藏法又以堆藏法为主,玉米采下来后去掉苞叶,然后放入能够通风的仓库里,这样风干一年去除水份后,等第二年时再脱粒,甚至等到要吃的时候再脱也可以。”
“还有一种挂藏法,先把玉米的苞叶撕开,然后编织成辫状,用绳子连接悬挂起来,只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避免被雨淋到就行。”
“就这么简单?”李绩忍不住问,他家以前可是河南数一数二的大地主,家有良田千顷,僮仆数千。虽然他年纪轻轻就混社会,但对农事还是熟悉一些的。按李逍所说的,这穗藏法其实也挺简单啊,把棒子摘下来,去除苞叶,要么直接堆起来风干,要么直接挂起来风干,不淋雨加通风就行了,多简单啊,甚至比起麦稻粟还好收获,还好储藏啊。
毕竟粟麦稻还得收割呢,还要脱粒,粟麦稻的脱粒可比玉米难多了,费时费力,还得抢天时,不能雨淋不能等,要不就易发热发霉坏掉。
可这玉米多简单啊,一个好几两重,手一瓣就下来了,背回家除去苞叶差不多就完事了。
“对,穗藏法就是这么简单。”李逍点头。
玉米不脱粒贮藏其实也是有好处的,没脱粒那么孔隙就大,空气流通性也好,贮藏堆里的温度和湿气就容易随着空气散发出去。
有时天气不好,来不及及时晾晒干燥,就只有通过堆穗堆放过冬,这样才能把玉米粒里的水份降到安全的标准范围内,等到合适的时间,再进行脱粒贮藏。
整穗的玉米,穗粒紧密,玉米粒在穗轴上排列紧密,皮层光亮、果皮坚硬,更有利于贮藏,还能防虫、防霉。
甚至穗藏法的玉米,还能继续保持营养成份向玉米粒内输送,能增加玉米粒的饱满程度,促走籽粒后熟。
“穗藏法比较适合天气干燥的地方,比如关陇地区。但缺点也是有的,比较占地方。”
李绩一挥手,“这算什么缺点,小问题。可以按你的方法,百姓收获后,可以先穗藏干燥,然后再脱粒。官府征收干燥后的玉米粒,不就行了?这样,玉米粒入仓,既方便征收,也便于粮仓贮藏了。”
“太傅明见。不过若是南方地区种植玉米的话,那边天气湿热,穗藏法就不如粒藏法了。”
南方地区天气热,所以直接把玉米先晾晒干,然后脱粒,就可以存进仓中了。男方温度高,大太阳下晒干玉米还是很快的。
“不过南方地区贮藏玉米的话,得防受潮。”
“那贮藏的好,能贮藏多久呢?”宇文节问,这也是个关键问题。最易储藏的粟、黍,可是能够存上十年的。朝廷的很多转运大粮仓,就是直接挖在地下,在地下粮窖里存放,只要不打开,存上十年没有问题。
“玉米贮藏关键是能够渡过第一个冬天,只要过了第一个冬,或者说是第二年的在夏天,那么起码能存三年以上,甚至在管理得当的粮仓之中,存五六年也是没问题的。只不过,时间久了,肯定也就陈了,不论是口感还是营养都要差些的。”
宇文节瞪大着眼睛,激动的胡子都乱抖了。
“五六年,你确定?”
“五六年当然是没问题的,就算普通农户家里,也能存个两三年的。”李逍对这个还是很自信的,人家东北百姓,把玉米就挂在屋顶下,都能挂个两三年。
“别说五六年,能存个三年就足够了。”来济也忍不住惊叹。除了粟黍比较容易储藏,麦稻可是较难储藏的,极易霉变。而玉米居然比麦稻还易储藏,这怎么不令人激动呢。
如此易储,就表示玉米有更高的种植价值。
几位宰相一个个都兴奋的满面通红了,老相国宇文节甚至激动的跪地高呼上天垂青,高祖太宗保佑。
“陛下,此等祥瑞玉米,一定要多种,全面推广,种越多越好。”
司农卿刘祥道甚至向皇帝进言,玉米各方面都远超粟黍,不论是产量还是耐旱、易储各方面,朝廷完全可以在北方全面推广种植玉米,尤其是在过去没有灌溉条件不适合种麦的山区推广。
这样一来,可以大大增加粮食的种植面积,以及粮食的产量。哪怕是仅把原来春粟改种玉米,一亩就算只增加一石产量,那么光是一个关陇地区,增加的粮食产量都极为惊人。
户部尚书也立即算了一笔账,如果真的把粟改成玉米,那么仅是这笔粮食增产的量,就足以满足关陇所需了,以后长安就不再需要由关东地区再运粮入京了。
做为帝都所在的关中地区,汉以后就再不能自给自足了。尤其是大唐帝国疆域广阔,而关陇周边又多敌人,吐蕃、吐谷浑、突厥,甚至是西南的羌、獠等蛮子众多,大唐在关陇可是屯驻了二百多个军府,更别说长安城还长期保持着好几万的番上和禁卫军。
更兼庞大的宫廷人员和官僚贵族等,每年西北边军、京师长安的粮食缺口都很大,都需仰仗关东输运粮食。而粮食运输是极其耗费的,尤其是从关东运进关中,在陕州有一段路,甚至根本无法通船运,只能陆上转运。
一年从关东地区转运两百多万石的漕粮,朝廷付出的成本其实是个无底洞。更别提,还有同样庞大数字的民间商人运进关的粮食。
李绩也向皇帝道,“玉米拥有如此多的优处,那么河中、陇西、朔方,甚至是西州,完全可以实行军屯,利用玉米就地解决军粮问题,不必大费周章的从长安运送过去。”
一群宰相们兴奋的发疯,百官们跟着狂喜,李治则早就笑的合不拢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