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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状元边关做伙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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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璃来到这个世界之后, 一开始想的, 只是要怎么活命。

    直到现在安定下来之后, 她才有空去琢磨这个世界的任务要怎么做。

    她在这个世界的任务, 是要让聂宣当状元,要让聂宣成为名满天下的大儒。

    聂宣本身很有才华, 这看似不难,但……在大齐, 身体有残缺是不能参加科考的!

    聂宣想要当状元, 除非当今圣上破格录取。

    但这太难了,那位圣上, 凭什么破格录取聂宣?

    就算他们立下大功, 比如灭了戎人,那位圣上也不见得愿意让聂宣当状元,指不定还反过来要防备他们!

    郑璃琢磨着,与其想办法去讨好那位圣上, 还不如……他们自己加把劲建个小国家?

    聂宣要当状元,但不一定要当大齐的状元,不是吗?

    当然, 这事不急。

    一来, 是他们现在前有大齐后有戎人,肯定要缓称王广积粮,二来……做任务那么着急做什么?她还不想死呢!

    现在最要紧的, 是要好好梳洗一番……郑璃实在受不了自己身上的味道了。

    郑璃让人从边关拉来的百姓里面, 有会打铁的。

    郑璃找到他, 让他用银子给自己打了个面具,然后……她终于可以把脸洗得干干净净,把头发梳地整整齐齐的了。

    郑璃换了好几桶水,把自己整个刷洗干净,然后涂上从京城传来的脂膏……

    磨得非常平整的铜镜将她的容貌清晰地照了出来,就是颜色不太对,显得有点暗沉。

    有机会一定要把玻璃镜子给做出来!

    镜子里的女人的模样,放到京城,放到江南只能算一般,但放在边关,绝对称得上是一个大美女了。

    原主的母亲长得很好看,原主的底子自然也不差,她之前当大夫当军医,还没怎么日晒雨淋,皮肤跟其他人一比,可以说极为不错了,若是好好保养,以后应该还会越来越好。

    郑璃对自己现在的相貌还是挺满意的,可惜她不能露出来,必须遮着。

    带上银面具,郑璃离开了自己的住处。

    “你是什么人?”在郑璃住处门口站岗的士兵看到带着面具郑璃,想也不想就问,不过他刚问出口,就反应过来了:“顾将军!”

    “嗯。”郑璃朝着他点了点头。

    那人抬头挺胸站得笔直,整个人顿时就精神了。

    郑璃出去晃了一圈之后,营地里的人就都接受了她全新的装扮。

    他们其实也是有点疑惑的,不明白郑璃好好的为什么要戴面具,但顾将军这么做肯定有他的理由……

    “顾将军带上面具,看起来特别威严!”

    “顾将军的面具,指不定是什么宝贝!”

    “戎人看到顾将军这样子,一定被吓得屁滚尿流!”

    ……

    这些人议论纷纷,看着郑璃的时候,眼里虽有不解,但更多的是崇拜。

    郑璃还挺喜欢他们的眼神的,然后,她就顶着周围人这样的目光,去找聂宣了。

    聂宣这人跟郑璃之前遇到过的唐谨南等人,又有所不同。

    大概是承受了太多苦难的缘故,他现在虽然只有二十多岁,但已经完全没有年轻人的朝气,整个人看着还有点阴沉可怖。

    他总是把郑璃交代的工作完成地很好,但却并不和郑璃有太多接触,郑璃这些日子,都不怎么看得到他。

    这让郑璃有些不适应。

    闲下来的她,其实很想和聂宣亲近一下,偏偏聂宣总是用审视的目光看着她,和她保持距离……

    郑璃都忍不住琢磨,想着是不是要告诉聂宣自己的性别了。

    郑璃过去的时候,聂宣正在教人写字。

    边关的读书人特别少,识字的就更少了,他们现在最缺的就是读书人,聂宣无奈之下,只能亲自下场,教人认字。

    看到郑璃进来,聂宣一愣,随即站起身来:“顾将军。”

    聂宣看到郑璃,整个人就紧绷了。

    他这些日子,确实一直在避开郑璃。

    他发现自己对郑璃的感觉,很不对劲。

    他莫名地喜欢郑璃,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郑璃。

    这人身上有诸多秘密,并不是他能掌控的,还是个身强力壮的男人……他怎么就喜欢这样一个人?

    聂宣控制着自己的感情,尽量不表现出异样来,同时对郑璃又有了防备——他这样子的感情,来的有点邪乎了!

    聂宣的心里闪过各种想法,但面上什么都没有表现出来,完美地扮演好了一个对郑璃非常崇拜,愿意肝脑涂地的军师。

    郑璃:“……”又是白光!

    郑璃来的时候,还想着干脆和聂宣坦白算了,但现在……

    “顾将军过来,是有什么事情?”聂宣问道。

    “没什么事情。”郑璃转了一圈,又离开了。

    她最近很忙,坦白这事还是以后再说吧!

    聂宣看到她离开,深吸一口气又回去教学生去了,

    郑璃回过头,就发现聂宣身上的白光已经消失了:“……”

    冬天很快过去,春天来了。

    郑璃让人用牛羊换来很多粮种,春天一来,就让老农开始耕种。

    营地里的人全都热火朝天地干着农活,郑璃这时候,却在练兵。

    当初她没空练兵,现在却有时间了,郑璃每天上午带了人进行体能训练,下午就让他们做她以前军训时做的事情,训练他们的团队精神,还教他们一些字。

    她要培养的,是一群精兵,而不是一群炮灰!

    这些士兵的进步都非常大,不过其中进步最大的,是郑璃自己。

    原主的身体是有些亏空的,因此就算喝了大力药水,最初的时候郑璃的耐力也很差,战斗时间一长就会受不了。

    但现在她天天吃好睡好,还坚持锻炼……

    郑璃的耐力越来越好,力气也越来越大!

    而有郑璃这个榜样在,她手底下的士兵一个个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努力锻炼,不过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他们的身体就强壮很多,很多人还长高了一些。

    二十来岁的人还能长高……郑璃叹为观止,也有点郁闷。

    原主的个子不高,她现在比她手底下的很多人都要来的矮!

    在训练之余,郑璃还做了其他的一些事情,比如说抄书。

    蛋蛋在之前那几个世界,是扫描了很多书籍的,其中还有不少工具书……这会儿,郑璃就找来很多本子和笔,一一抄录。

    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一来是因为郑璃很多繁体字不会写,二来……这时候连钢笔都没有,只能拿着毛笔抄书,这真的是跟自己过不去!

    但她只能抄……

    郑璃白天训练晚上抄书,一时间都没空去理会聂宣了。

    而等郑璃终于抄好一部分合用的书,把那书给了聂宣的时候,已经入夏了。

    这里地处北方,又有一大片沼泽在,夏天并不如何炎热,但也不会凉快。当夏天来临,军营里的很多男人就开始打赤膊了。

    这让营地里的女人们非常害羞。

    “见多识广”的郑璃倒是一点不害羞,坦然地看着这些男人,还特别羡慕他们。

    原主的手因为暴晒和干活,瞧着粗糙的很,就算露出来也没什么,但她的一身皮肉一直捂在衣服里,又白又嫩,以至于郑璃就连把袖子卷起来都不行。

    别人看到她的胳膊那么白,一定会很奇怪!

    郑璃只能天天戴着面具穿着厚实的衣服在军营里训练,差点捂出一身痱子。

    军营里每十天休息一天,转眼,就又到了休息的日子。

    以往这样的休息日子,郑璃都是用来抄书的,但今天她没这个心情。

    她前几天大姨妈又来了,这边没有卫生巾,她晚上的睡姿又不太好,以至于裤子上床单上,多多少少沾染了一些血迹。

    这些东西都要洗干净才行,但又不能像她的外衣一样,交给下面的人去洗。

    郑璃用床单把脏衣服包在一起,骑着马就离开了营地。

    营地里的人满脸崇拜地目送她离开。

    “顾将军又要去打猎了?”

    “不知道这次顾将军会不会打到黄羊……黄羊肉真好吃!”

    “说不定顾将军会打到狼……狼肉就很难吃了……”

    “大白鹅的味道最好!”

    ……

    郑璃并没有听到他们的议论,这会儿,她正往这些人嘴里的“大白鹅”栖息的湖泊而去。

    嗯……那些其实不是大白鹅,而是天鹅。

    郑璃刚发现天鹅的时候,可稀奇了,结果她手下的人抓了天鹅就烤了……

    味道……还挺不错的。

    当然,郑璃今天去那里,并不是为了抓天鹅,就只是为了洗衣服。

    到了目的地,郑璃立刻摘了碍事的面具,换了轻便的衣服开始清洗被自己弄脏的衣服床单,哼哧哼哧洗得很认真。

    结果,她洗到一半,突然听到了聂宣的声音:“你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