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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九章 临死垫背

作者:龙飞有妖气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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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看到这个在我背后砸了一拳的人,我的脑袋立即大了一圈,嗡嗡作响,连嘴角溢出的血迹都来不及擦去,心一下凉透了。

    这个人是金不敌,三十六旁门的太上皇,也是整个三十六旁门里功夫最好的。我和斗鸡眼一共就两个人,已经难以支撑,金不敌再一出来,就把我们最后一丝逃脱的机会完全断绝。眼下是绝不可能逃走了,只剩下一条路:战死。

    “你是药神庙的人,他们不会把你怎么样。”我看看旁边的斗鸡眼,心里也顾不上再去回想,是不是他泄露了我的行踪,事情很明显,如果真的是斗鸡眼把我的行踪泄露了出去,那旁门围攻过来的时候,他完全可以置身事外,但老家伙不仅没跑,还跟着我一番苦斗,我自知没有活路,不想连累他:“你走吧。”

    “你把老子当成什么人了?老子当年是拜过关二爷的,怎么能这么没义气。”斗鸡眼嘴上这么说,但两只眼睛不停的在四周扫来扫去,眼前是个什么情形,他比我更清楚。

    “这么多人,杀两个人,竟然还没得手。”金不敌依旧穿着那件黑色的披风,在暗夜和偶然闪过的月光中若隐若现:“非要我亲自动手不行?”

    这句话一说出来,那些旁门的人一个个都不敢抬头。金不敌冷冷的扫视众人一眼,又侧脸望向我。

    “当初要不是落月阻拦,我早就杀了你了,没想到,如今你竟然变成了个大人物,要这么多人兴师动众。”金不敌嘴上说着话,但望着我的目光里,还是有一些不屑。

    我没有多说什么,七门和三十六旁门,本来就是世世代代的死敌,千百年来,相互死在对方手里的人,已经数不清了。他们要杀我,我实在无话可说。

    我原本不想动用涅槃化道,那是万般无奈之下跟高手同归于尽的绝技。但金不敌一出现,彻底堵死了所有的退路。我心里没有别的想法,只想着如果真的逃不走,必有一死,那么就算死了,也绝不能便宜了金不敌。我的涅槃化道修为还浅,不管能不能和金不敌同归于尽,我总要试试,要真的侥幸能拉他垫背,那至少我们七门别的人就会在以后少一个大敌。

    我没有说话,涅槃化道的经文已然在心头流转。

    “你这样的人,本不值得我亲自出手,但你必须要死。”金不敌可能也不想多说了,右脚轻轻一抬,杀气横生。

    我做好了最后一次迎敌的准备,可是心里还是稀里糊涂的。金不敌在三十六旁门的地位很高,如果不是什么很要紧的事情,他一般不会亲自抛头露面。就像他所说,我本来是不值得他动手的,但他偏偏又动手了,这到底是因为什么?

    金不敌要出手杀我,周围那些旁门人都不由自主的朝后面退了退,谁都不敢插手。

    “这个家伙,估计不好斗啊。”斗鸡眼皱皱眉头,眼睛骨碌碌的乱转,似乎想替我们寻找一条退路。

    “你走,别耽误时间。”我用力推了他一把,涅槃化道一出,就算我的修为浅,但也会把斗鸡眼吞噬。

    轰……

    就在我打定主意,一定要全力拉金不敌垫背的时候,头顶悄悄的飘来了一团乌云,紧跟着就唰唰的开始下雨。天本来就阴沉沉的,雨点一落下,谁都没有在意。但雨点刚刚开始飘落,淅淅沥沥的雨幕中,好像夹杂着一片一片乱七八糟的东西,不停的掉落。

    我全神戒备,感官都提到了极致,雨点中夹杂的东西一落下来,我马上察觉出,那是一只一只黑黝黝的蜈蚣,蝎子。数不清楚有多少这样的毒虫,随着雨点落下,没人能够防备。黑黝黝的毒虫掉到旁边那些人的脖颈和头发上,一瞬间,周围响起了一片惨叫。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一下子中断了金不敌的脚步,那些毒虫虽然小,但是蛰到人之后,皮肉立刻就肿胀发黑。转眼之间,七八个人捂着头脸在地上翻滚嚎叫,痛楚难当。

    “什么人!给我滚出来!”金不敌随手一甩,把雨点中淅沥沥掉落的虫子都打到一旁,眼睛中透出一股如电般的寒光:“出来!”

    “那么大的火气做什么?”

    人群外大约五六丈远的地方,是一片沉沉的夜色,加上又下了雨,几乎漆黑一团。但金不敌的话音一落,立刻有一道女人的声音悠悠的飘散出来。

    这片夜色里,很快就走出来十多个人,尽管这些人的衣着打扮,都跟河滩本地人没什么区别,不过从刚才那女人说话的口音就能分辨出来,这帮人是从外地来的。

    “九黎的人!?”金不敌的眼睛很毒,一眼就看出来这帮人的来历。很长一段时间里,九黎和三十六旁门做道统之争,但谁都知道,三十六旁门的背后是西边的人,九黎所要打击的,实则是西边的人。

    “你不认得我,我却认得你。”说话的那个女人,至多就是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在九黎那片水土里,算是生的很俊俏了,她的额头上,有一小片发红的胎记,胎记像是一朵桃花。就是这桃花般的胎记,让这个女人看起来不仅没有九黎蛮荒的粗陋,反而隐然有几分娇媚和妖娆,她冲着金不敌一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慢慢说道:“我叫丹云,金大爷,你既然认出我们是九黎的人,那我也不藏着掖着,九黎十二坛里,我是者黑坛的掌坛。”

    九黎处在茫茫的山海中,通行不便,地域又很大,为了方便管辖,整个九黎从很早以前就分成了十二块领地,这十二块儿领地也叫做坛。每个坛的掌坛,都是九黎最高统领委派的,负责管辖坛内的所有事务,地位崇高。没有几分真本事,就坐不到掌坛这个位子,因此,九黎十二坛的掌坛,全是出类拔萃的人物。

    “拿你的身份来吓我?”金不敌对这些突然出现的九黎人不知底细,却又不能当着这么多人扫了自己面子,冷哼了一声,说道:“凭你,还不配跟我说话,叫苗尊出来!”

    金不敌说的苗尊,是这一代九黎的最高统领,苗尊年轻的时候,曾经来过大河滩,当年的老辈人曾经目睹过他的风采。尽管苗尊最后是带着几分不甘离开河滩的,但谁也不能否认,他当真是人中龙凤,不可小觑。

    “我们九黎的苗尊,不是谁想见就见的,金大爷,你名动大河滩,但真到了我们九黎,像你这样的角色,没有一万也有八千,见不见得到苗尊,你自己想想?”丹云淡淡笑了笑,说道:“我脾气好,若是别的掌坛听到你这话,他们必定不依的。”

    “小丫头伶牙俐齿,就是不知道手里有多少真本事。”坐在木车上的赖药婆呲着嘴里仅剩的几颗牙齿,可能是想在金不敌面前表现表现,抢着对丹云说道:“你这张小脸蛋,要是跟我一样,烂了几个窟窿,恐怕不美……”

    “我一个半月之前刚到大河滩,可我知道,你是药仙堂的赖药婆。”丹云的脾气,似乎真的很好,听着赖药婆冷嘲热讽连哄带吓,她也不动怒,依然笑颜如花,说道:“药仙堂善用毒,不过,你心里要有数,我们九黎是巫毒的祖宗,说起用毒,你差得远,要是你不服气,咱们可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