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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借尸还魂

作者:龙飞有妖气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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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什么!?”我听到中年人的话,心差点就从嗓子眼蹦出来,心里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个中年人在胡说八道。

    “那个驼子,几年前就已经死了……”中年人显然能看到我所流露出的不信的表情,此时此刻,他的命就在我手里捏着,唯恐我一怒之下把他给杀了,咳嗽了两声,不顾牵动伤口的痛楚,挣扎着解释道:“我没有说谎……”

    我的疑惑,只是一闪而逝,这个中年人瞧着是很精明的,总不会傻到为了想活命就骗我。可是他说的话,太让人难以置信,我定了定神,叫他仔细的说一遍。

    这个中年人的确是三十六旁门的,姓刘,家里排行老二,所以别人都叫他刘二。他是三十六旁门里“铁钉刘”家族的人,这个家族过去靠打铁为生,没有什么特别出众的绝技,所以在旁门中是个不太起眼的小家族。不过,刘二这个人有眼色,又会说话,跟旁门里好多人都聊的来,人缘还算不错。

    大概是四年之前,刘二到了一个叫做沙子营的小镇,小镇附近有几个旁门的家族,因此,平时在沙子营活动的,多半也都是旁门人。刘二到沙子营办完了事,恰好遇见几个熟人,一起吃了饭喝了酒,跑江湖的人喝酒赌钱是司空见惯的事,等到酒足饭饱,刘二就跟三个人一块儿赌钱玩儿。

    “当时,那驼子也在……”刘二说道:“我和他不熟,却认得他,知道他是……他是药神庙老楚的亲弟弟……”

    几个人在一起赌钱,因为都喝了酒,所以说话可能毛糙了些。斗鸡眼那样子,天生爱沾小便宜,掉到钱眼里就拔不出来的那种人,在赌桌上因为几个小钱,跟一个叫丁烈的人发生了争执。

    三十六旁门里,有一户叫“丁家刀”的家族,这个家族之前就是习武出身,没有乱七八糟的江湖手艺,但功夫却很说的过去。丁烈是丁家的人,脾气耿直暴躁,看不惯斗鸡眼扣扣索索的样子。而且,斗鸡眼的嘴皮子不饶人,碎的很,说来说去,就把丁烈给说恼了。

    几个人都喝了酒,酒劲儿上来,那个叫丁烈的人脑子估计就热了。他是练武的人,不善言辞,说不过斗鸡眼,直接一掀桌子,拿刀动手。刘二和另一个人想去拦,却迟了一步,这一刀竟然把斗鸡眼给捅死了。

    “你亲眼看见的?”

    “何止亲眼看见……”刘二的嘴皮子来回蠕动了几下,又咽了口唾沫,说道:“我走江湖这么多年,别的……别的本事没有……可人是死是活,我怎么会瞧不出来……”

    等到斗鸡眼倒在血泊中,几个人都慌了,药神庙是三十六旁门里的大派,人吃五谷杂粮,没有不生病的,所以一般人都和药神庙处的好。斗鸡眼是药神庙老楚的亲弟弟,如果这件事传出去,在场几个人全脱不了干系。

    最后,他们一合计,趁着夜深人静,把斗鸡眼的尸体弄到沙子营之外十几里的一块荒地,挖坑给埋了。

    这个事情,不仅杀人者丁烈守口如瓶,刘二和另外一个人为了自保,也把事儿烂到肚子里。一晃四五年过去,刘二几乎忘了斗鸡眼死去的事情。直到今天,猛然又看见斗鸡眼,他一下子就和见了鬼一样。

    刘二讲述这些的时候,我暗中观察他的神色,看不出说谎的样子。听完了之后,我的脑子也晕了,斗鸡眼当时死的很透,李二说,他们抬着斗鸡眼的尸首去掩埋时,尸首完全都僵硬了。

    我知道,整个天下除了我们河凫子七门有续命图可以续一条命之外,其余各门各派的人,死了就是死了,只有一条命。有些世外高人,或许死后残念不灭,可斗鸡眼那德行,我怎么看都不像什么高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只觉得头晕脑胀,一个死了四五年的人,鬼使神差一般的出现,而且跟着我这么多天,让我看不出任何破绽和端倪,这可能吗?

    我心里发毛,先不说斗鸡眼死掉的这件往事,首先考虑的,是他为什么要跟着我。既然跟着我,就一定有目的。我直接去问,他肯定不会承认。

    我很明白,这时候绝对不能打草惊蛇,如果惊动了斗鸡眼,他临时逃跑,或者是狗急跳墙,对我非常不利。我只能周旋,不动声色的和他周旋,想办法搞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该说的……都说了,说的全是实话……我虽然身在三十六旁门……可平时没有为非作歹过啊……”刘二看着我不说话,顿时慌了,以为我在考虑要不要杀他灭口,忙不迭的央求道:“这一次到这儿来,也是……身不由己啊……”

    我不假思索,趁着刘二还没把话说完,一掌劈在他的脖颈上,把他劈昏过去。我应允过,他只要说实话,我就留他一命,至于他能不能活下来,那要看自己的造化了。

    等刘二一昏过去,我拔腿就朝刚才掩埋尸体的地方跑,快跑到地方的时候,我看见斗鸡眼正在东张西望。我装着拍拍手上的灰,过去问道:“你到哪儿藏马去了,去了这么久。”

    “老子还想问你呐,你跑哪儿去了?”

    “我害怕尸首都堆在路边,又埋的浅,会被人察觉,专门把尸体都拖那边去了。”

    “哎呀就不要费这些功夫了,逃命要紧,胡乱一埋就行了。”斗鸡眼帮着我在那些尸体上铺了一层沙土,简单一掩埋,拖着我跑到路上,翻身上马,扬鞭远去。

    马匹的脚力比人快的多,我们只求彻底脱险,一上马就没有停过,从这时候直直的跑到了天色微微发亮。两匹马累的半死,算算路程,现在已经跑出去最少三四十里,旁门的人数总归有限,不可能在这么大一块地方均匀的分布人手。斗鸡眼瞧着马儿也累的跑不动了,就把马放了出去,跟我一块到河边儿,拦了一条早起的渡船,顺河又漂了好几十里,这才算放下心。

    我把从刘二那里听来的话,都藏到心里,一句也没有吐露。斗鸡眼则像是没事人一样,什么也看不出来。原本,我是打算赶紧叫他配了药以后就分开的,但经过刘二的提醒,我把分开的念头暂时压下去,每时每刻都在暗中关注斗鸡眼,想看看他的意图。

    但连着观察了差不多十来天,我没有察觉出一丁点破绽,斗鸡眼还是和以前一样,除了赶路,就是吃饭睡觉,吃的傻多,睡的傻香。我就觉得,如果他真有问题,那掩饰的实在太好了,我不一定能瞧得出其中的端倪。

    时间一久,我有些熬不住了,我不能每天都跟斗鸡眼在这里耗日子,必须得想个办法。

    想了很久,我突然想起一个人,张龙虎。

    张龙虎是个奇人,本事很大,跟我也有过一面之缘,聊的还算投机,我知道他现在住在松树岭。我相信,斗鸡眼真要是像刘二说的那样,借尸还魂了,那么等见到张龙虎,他肯定藏不住,会原形毕露。

    一想到这儿,我心里就兴奋起来,但是表面不动声色,跟斗鸡眼编了个瞎话,当天就启程上路,把他朝松树岭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