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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看似早有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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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风的丘陵处,运货的大车围成一圈,十几匹骆驼用绳索连着跪在地上,护住了只有几顶帐篷的营地。

    营地外,大风卷起的黄沙里不时有黑影出现逼近,还能听到风中传来的吓人怪叫声。

    看守骆驼群的蕃人,缩在一头毛色发白的老骆驼边上,满脸惊恐,仿佛风沙里藏着吃人的妖魔鬼怪。

    正在巡视营地的独眼男人,走到害怕的蕃人身边,脸上露出瘆人的冷笑,一鞭子抽在地上骂道,“那些马贼来了,自有爷们顶上去,你怕个毬囊,是不是想逃跑?”

    “再瞎张望,仔细你的皮。”也不管那蕃人被吓得没了魂,独眼男人恐吓一番后,走到了外圈的大车前。

    “嗷……呜……嗷……”

    嘶哑尖利的呼喊声中,大约有着十多个骑影逼近营地开弓放箭,风沙中不时有箭矢落在车厢上劈啪作响,不过却没有一根能钉在上面。

    独眼男人随手捡起落在脚边的一根粗糙箭矢,看着上面用牛骨打磨的箭头,一语不发,直到营地外那些骑影退去,才返身走回营地。

    ……

    帐篷里,高进醒来时,浑身无力地连伸舌头添舐干涸的嘴唇都办不到,只能瞅着那旧得发黄的帐篷顶发呆,听外面大风裹着砂砾“咚咚咚”地拍打帐篷,好似马蹄声。

    听着这声音,高进空白一片的脑海里有了画面:少年骑着马,仿佛在追赶什么……少年忽地在马背上伏倒……再后面的画面有些模糊,高进努力回忆,他想知道自己是谁,现在在哪儿……

    “老天有眼,二郎你终于醒了!”

    突然间,昏沉沉的破旧帐篷里进了人,古铜色的脸上只剩下一只碜人独眼,透着凶光。

    “恁这个小兔崽子,偷偷跑出去,你以为那些落单的马贼是那么好杀的……”

    听到进来的男人说话,高进混乱的记忆里有些片段被勾起,原来自己叫高进,高二郎,眼前瞎了只眼的中年汉子叫魏连海,自己管他叫魏叔。

    记忆里,自己跟着商队出塞,在过了最初的新鲜劲后,因为想要证明自己,于是冒失地策马离开队伍,去截杀在附近窥探商队虚实的马贼,结果坠马被人救回了营地。

    ……不,不对,自己明明应该是去乌兰布仑河勘察的地质队员……随着两段不同的人生记忆开始交织,让高进的脑袋疼得厉害……

    父母都是老师,自己从小学习就很好,可是所有的路都被安排好了,他很不甘心……,于是高考的时候偷偷改了志愿,没有去北京,而是去了大西北……

    不对,我是神木堡河口寨总旗高冲的儿子,今年十九,以后要当个百户……赚大钱……

    从小学习骑马射箭,还要拿着大杆子练枪,又或是拿着木刀劈砍,一旦自己不认真,督促练武的父亲便会拿藤条抽打自己……

    不对,我是学地质的大学生,武艺什么的,只是参加过摔跤社,喜欢唱歌,在内蒙支过教,那达慕大会上也能骑马射箭跟谁都是五五开……直到后来去了神木市地质队……

    对,我去了窟野河勘察,船上有人掉进河里,我跳了下去救人……人救到了……可是自己沉入了冰冷的河水中……

    “落水前的地质队员也好,还是这大明朝的边镇总旗儿子,我都叫高进,……对,我就是高进,我还活着!”

    从最后那充满黑暗的冰冷河水的回忆中摆脱出来,高进茫然的双眼重新变得有神,虽然两段人生的记忆重叠,很多事情一时半会儿还想不起来,但一想到自己还活着,高进心里满是生存下来的喜悦,

    “魏叔,我是从马上摔下来了?”

    高进的声音有些嘶哑,他记得自己从马上摔下去以后,像条咸鱼一样被晒了很久,最后是谁把他救回去都不记得了。

    “恁还好意思说,平时教你的东西都学狗身上去了,那些跑来摸哨的马贼都是软弓轻箭,射箭更是没个准头,他回头射恁,恁怕个球囊,只要不是往脸上招呼,恁身上穿的锁子甲是纸糊的不成。”

    看到高进确实没什么大碍,只是身体有些淤伤,过两天也就能养好,魏连海一下子没了先前的担心,反倒是黑着脸教训起高进来。

    随着魏连海的话,高进看到了床边那挂着的一袭锁子甲,小圈小圈的铁环密密麻麻地缀在一起,在印象里这件锁子甲是父亲高冲花了不少银钱给他备的,锁子甲边上还挂了一张包着蟒皮的角弓,一杆乌沉沉的长矛就竖在一旁,唯一不起眼的便是那口旧仆仆的长刀。

    “魏叔说得是,我当时乱了阵脚,只想着要躲开……”

    高进回想自己追击马贼的一幕,又莫名想起记忆里那段日日苦练骑射和武艺的时光,觉得自己居然会坠马,确实挺丢脸的。

    “行了,恁小子好歹也把那贼球囊的射下了马。”见高进低头,魏连海一怔,然后笑了笑开口道,“俺当年跟你阿大一起在朝鲜和那些倭贼厮杀的时候,那些头回上阵的还有人尿了裤子呐!”

    “你好好待着,我去给你弄吃的。”

    魏连海撂下话离开后,高进走到一旁那盆不知道沉淀了多久的清水前。

    没到窟野河前,路上连个取水的好地方都没有,营地里虽然有水源,但那洼子里掘开打上来的哪叫水,也就比泥浆好上那么一些,一大桶打上来沉淀了半天,也就小半桶水能用。

    水里倒映出的是一张年青英武的面庞,高进愣愣地瞧着,过了会儿才回过神,然后把整张脸给浸到水中,冰冷的水刺激着发烫的皮肤,让高进有种说不出的舒适感。

    擦干净脸上水珠,高进才直起身,走到那张摆放着的角弓前,这是边军惯用的开元弓,弓身长,弓弦也长,拉力比普通短弓强许多。

    抬手拿起角弓,握把处传来的熟悉触感让高进脑海里闪过无数画面,从孩童时便拿着小弓学拉弓,再到年岁渐长一些,开始用力弓打熬力气,练了十年,才被记忆里那位向来严苛的父亲认可,在这次出塞前送了他这张角弓。

    一张良弓在边地价格不菲,光是制成便要费三年之功,最关键的是弓要与人相合。

    高进摸着弓,然后开始试着拉弓,虽然上半身还有些酸痛,但并不妨碍肌肉发力,开弓七分之后他才缓缓收弓。

    “这拉力起码也接近一百磅了。”高进放下手中角弓,自言自语着,按着记忆里这个时代边军战弓拉力分为四十斤、五十斤、六十斤、七十斤四等,自己这张弓便是七十斤的战弓,只不过他更加熟悉用后世的磅数来划分拉力,感觉更合理一些。

    高进记忆里,自己的射术是和商队里一个叫陈同的老兵学的,刚才试弓的时候,肌肉记忆形成的射法也是他熟悉的蒙古式射法,开弓的时候,那种人弓合一如臂指使的感觉让他很陶醉,他曾经在内蒙支教,也经常玩射箭,理论知识知道不少,但终究没法和现在这苦练十多年的射术相比。

    高进没舍得继续试弓,这年头一张良弓制作不易,保养也很关键。放好角弓,高进又拿起那杆比他高出一头还多的乌黑长矛,他掂了掂分量,大约在七八斤的样子,双手握枪,记忆里的画面闪现,身体很自然地沉腰扎马,双手持枪。

    帐篷不大,高进目测差不多也就五米长左右,记忆里这是从军中淘汰下来的旧军帐,按着规制便是幕长一丈六寸,住一舍人也就是十人的样子。

    五米长听着不短,可是放在帐篷里,高进拿着枪便觉得很狭窄,于是索性出去练枪。

    高进演练的枪法很简单,没有任何的花哨动作,就是简单的直刺和收枪动作,若说有什么招式,也无非是出枪方向和角度的变化而已,一连刺了七八枪,高进才意犹未尽地收枪,要不是体力有些跟不上,他觉得自己能一连刺出十几枪不带歇的。

    把长矛放好,高进拿起了自己最后的武器,那是一把旧仆仆的长刀,从刀鞘上看不出什么形制,高进拔刀,然后看到了刀身上“万历十年,登州戚氏”的刻字,长刀完全出鞘,刀型狭长,和高进印象里的武士刀十分相似。

    握刀在手,身体里那种熟悉感再次涌现,高进正要施展刀法时,魏连海端着大碗回来了。

    “看来你小子确实没什么大碍,来,先吃点东西,等会儿才有力气杀贼!”

    粗陶的大碗里装的是发黄的小米饭,闻上去还有股很浓的膻味,不过对于饥肠辘辘的高进来说就是无上的美味。

    “谢谢魏叔!”接过大碗,高进也没客气,商队出门在外,饮食这一块向来都以简单为主,晒干的小米饭配上羊肉干一起煮,便是最实在的好东西,既能充饥又能补充体力。

    看着高进一副饿狠了的样子狼吞虎咽,魏连海瞧着高兴,这吃得下吃得多便代表身体强壮,他先前还担心高进坠马伤了身子,如今瞧着终于能彻底放下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