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写在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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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小姐寻爱记》又名《浮生锦年》,作者EVA,另一笔名古月慈。
许多年以后,年迈的金妙言躺在后院的摇椅中,看着满院鲜花盛开,草地青翠,种下的草莓吐露着芬芳,而旁边的爱人满头银丝,怀抱着一只花猫,轻轻地抚摸着猫儿光洁的毛,在夕阳中闭上眼睛享受着生活的平静和闲暇,他年轻时的凌厉表情早已被岁月打磨得只剩下慈爱和疲惫。
往事一幕幕在她脑海中重现,心中是从未有过的平静。那些经历过的事,遇到的人,曾让她的生活跌宕起伏,现在看来,它们无疑充盈了她的人生,让她的老年有了一种厚重感,她会感谢那些繁复的落寞与悲哀,教会她珍惜平实;她会感谢那些薄凉的人们,为她上了一堂堂课,让她更加感恩留在身边的人。
夕阳西下,他们就这样一动不动地坐在摇椅上,摇啊,摇啊,那个相守一生的承诺,在摇椅的吱呀吱呀声中,得到了最好的印证!
(一)大小姐的脾气真臭。
清晨,太阳还是一个朦胧的圆,像一只橙色的气球,羞涩地躲在山的后面,探出半个脑袋。薄雾尚未散去,林间犹如仙境,时不时传出几只鸟儿的啁啾声,让人有些置身世外的恍惚感。
公园里,老头老太已经开始伸胳膊活动腿,开始了早锻炼,正印证了那句:最美不过夕阳红;上学的孩子们也在妈妈的催促下揉着眼睛坐在餐桌边,等着热气腾腾的早餐;慵懒的年轻人,也许此时正躺在被窝里,做着“只睡最后五分钟”的艰难挣扎。也许,上帝每天都像看戏一样看着芸芸众生,并不时发出嬉笑。
山北路是A市的 “富人区”,精致的联排豪宅一栋栋聚集在这里,散发着高贵和难以接近的气息。这个时间,园丁们已经开始工作了,他们哼着歌、拿着大剪子修整着路边的矮灌木,扭开洒水龙头浇灌草坪,落在叶子上的水珠闪着独有的光泽,像被洒下的一粒粒钻石。
在这些别墅中,有一栋无论外观还是格局都特别醒目,像一个穿着绫罗绸缎的人在悲悯地傲视一群乞丐,那就是金公馆。
金公馆是标准的欧式建筑,尖角屋顶,巨大的落地窗,巴洛克风的屋檐和露台,无一不流露出盛气凌人的贵族姿态。
金公馆里的佣人在早上五点半就忙得团团转了,他们的大小姐每天六点准时起床,吃过饭后要去上学,这位大小姐脾气之差、要求之高让所有金公馆的佣人都战战兢兢,所以不得不早点起床将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帖帖,以免被责骂。
当客厅的古董落地钟敲响第一声的时候,一个女孩儿正在室内游泳池中游泳,她湿漉漉地从水中钻出来,仿佛一朵出水芙蓉。佣人们帮她披上浴袍,她用浴巾擦拭着滴水的头发,转身上楼。再次见她下来时,她已经换上了真丝睡衣,她就是金公馆的主人,金妙言。这个十七岁的小姑娘,长发披肩,脸上还带着婴儿肥,身量高挑,体态匀称,一脸不高兴地坐在诺曼尼斯的餐桌前,胡乱吃着桌上的早餐。佣人Emma地把煎好的牛排端了上来,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她的脸色。金妙言切开一小块塞到嘴里,嚼了两下,眉毛立刻拧到了一起,她把牛排吐了出来,转过头来问Emma:“这牛排你是煎给Vita(家里养的狗)吃的吗?这么老。”
Emma的声音有些发抖:“小姐,是您昨天吩咐了早上牛排要煎全熟的。”她小声辩解。
“是吗?那我有没有说过,要硬到可以硌牙的程度?”金妙言摔掉刀叉,不满地抱怨:“一点点小事都做不好,真没用。”她将装牛排的盘子摆在了VITA面前,转身上楼去了,留下了偌大的餐厅里不知所措的Emma。
金妙言很喜欢吃牛排,即便早餐也不例外。她口味很挑,今天想吃嫩牛柳,可能明天就想吃T骨牛排了,Emma甚至不知道她要求的牛排熟度,因为这些金妙言都不屑于和她交代,所以任凭Emma如何拿捏主人的心思,这位大小姐总是不满意的,Emma也免不了天天受训斥,她都习惯了。
“哼,整天就知道骂人!”佣人小玲凑到Emma跟前,不满地冲着金妙言的背影努努嘴:“她不就是好命有个有钱老爹,牛什么呀,我爹要是有钱,我稍微打扮一下,不知道比她好看多少倍!”
Emma苦笑着摇摇头,看都没看愤愤不平的小玲:“别做白日梦了,也不掂量一下自己,也配妒忌小姐,有那功夫,不如去把VITA的狗窝收拾收拾,再给它洗个澡。”
小玲不高兴地扭着腰,阴阳怪气地说:“这个家啊,也就你最能迁就她,难怪能当头儿管着我们呢!”
Emma停下手里的活,盯着小玲,眼里满是嘲讽:“你要是不信命,不如哪天趁老爷回来打扮漂亮点,在老爷跟前晃晃,老爷要是看上你,说不定,就一步登天做太太啦!”
“也不是没这个可能·小玲被Emma抢白得有些尴尬,拿着扫帚准备出门打扫狗窝。
金妙言从楼上拿了书包,“通通通”地跑下楼来,看到了小玲,想起什么似地站住了,上下打量着她看。小玲被看得浑身不自在,小心翼翼地问:“小姐,有什么事吗?”
金妙言的脸上全是鄙夷:“我衣柜里的衣服是你动了吧?”
小玲愣住了,脸唰地红到了耳朵根,同时也纳闷,自己明明把衣服放回原处了,小姐是怎么知道的?
妙言一看小玲的表情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她愤愤地说:“别以为我不在家就什么都不知道,敢偷偷穿我的衣服,乡巴佬,今天就给我滚蛋。”
小玲吓得眼泪都出来了:“小姐,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求你放过我这一次吧·要知道,家里重病的父亲还等着自己每月寄钱回去呢,如果丢了饭碗,那·她不敢想象,只得向金妙言求情:“小姐,你原谅我吧·一边说,一边哭得梨花带雨。
金妙言懒得跟她废话,转身对Emma说:“把我衣柜里的衣服全拿出去扔了,天知道这种人有没有什么传染病。”说罢,摔门走了。身后,是小玲嘤嘤的哭声。
Emma看着金妙言离去的背影,叹了口气。她过来拍了拍小玲的肩膀,无奈地说:“你还是再找份新的工作吧,谁让你这么不懂规矩呢?要是一会儿管家来赶你,你会更难堪的。”
昨天小玲在替金妙言收拾房间的时候,看到衣柜里面的衣服好漂亮,她偷偷拿出了几件穿在自己身上,美美地站在镜子前欣赏起来,镜中的自己,真的像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她有点忘乎所以了,甚至想入非非,要是自己有一天能穿上这么漂亮的衣服该多好·没想到很快就被金妙言发觉,她曾经嘱咐过不让人乱动她的衣柜的。小玲后悔死了,自己出门在外,求爷爷告奶奶,好不容易找到了这样一份不太辛苦又待遇丰厚的工作,现在被自己搞砸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可怜巴巴地向 Emma求情:“好Emma,你是从小照顾小姐长大的,你帮我求求情,我以后再不敢了,别开除我,求你了,你知道我家里的情况·Emma看她可怜,一时心软,只好点头答应了:“即便我看着小姐长大,小姐也未必能卖我这个面子,如果这次你能留下,以后一定要多加小心,知道吗?”小玲喜出望外,知道只要Emma肯替自己求情,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她高兴得连连道谢。
果然,晚饭时候,金妙言只是冷眼看了看小玲,并没有再追究早上的事,只是告诉Emma要新招个佣人打扫自己的房间。麻烦算是过去了,小玲在心里念了一句“阿弥陀佛”。
金妙言是个难伺候的人,这是家里所有佣人对她的评价,这个大小姐任性不说,训起人来刻薄、不留情面,即使是对从小照顾她长大的Emma也不例外,很多女佣宁愿去收拾Vita的狗窝也不愿意帮她收拾房间,她换佣人比换衣服还要勤快,哪怕佣人们犯了一点小错误,她也会毫不留情地把这些姑娘们赶出门,这不,很快就有人顶替了小玲的位置,是一个叫阿梅的姑娘。佣人们在背地里称这个大小姐为“小魔女”。
《富家小姐寻爱记》又名《浮生锦年》,作者EVA,另一笔名古月慈。
许多年以后,年迈的金妙言躺在后院的摇椅中,看着满院鲜花盛开,草地青翠,种下的草莓吐露着芬芳,而旁边的爱人满头银丝,怀抱着一只花猫,轻轻地抚摸着猫儿光洁的毛,在夕阳中闭上眼睛享受着生活的平静和闲暇,他年轻时的凌厉表情早已被岁月打磨得只剩下慈爱和疲惫。
往事一幕幕在她脑海中重现,心中是从未有过的平静。那些经历过的事,遇到的人,曾让她的生活跌宕起伏,现在看来,它们无疑充盈了她的人生,让她的老年有了一种厚重感,她会感谢那些繁复的落寞与悲哀,教会她珍惜平实;她会感谢那些薄凉的人们,为她上了一堂堂课,让她更加感恩留在身边的人。
夕阳西下,他们就这样一动不动地坐在摇椅上,摇啊,摇啊,那个相守一生的承诺,在摇椅的吱呀吱呀声中,得到了最好的印证!
(一)大小姐的脾气真臭。
清晨,太阳还是一个朦胧的圆,像一只橙色的气球,羞涩地躲在山的后面,探出半个脑袋。薄雾尚未散去,林间犹如仙境,时不时传出几只鸟儿的啁啾声,让人有些置身世外的恍惚感。
公园里,老头老太已经开始伸胳膊活动腿,开始了早锻炼,正印证了那句:最美不过夕阳红;上学的孩子们也在妈妈的催促下揉着眼睛坐在餐桌边,等着热气腾腾的早餐;慵懒的年轻人,也许此时正躺在被窝里,做着“只睡最后五分钟”的艰难挣扎。也许,上帝每天都像看戏一样看着芸芸众生,并不时发出嬉笑。
山北路是A市的 “富人区”,精致的联排豪宅一栋栋聚集在这里,散发着高贵和难以接近的气息。这个时间,园丁们已经开始工作了,他们哼着歌、拿着大剪子修整着路边的矮灌木,扭开洒水龙头浇灌草坪,落在叶子上的水珠闪着独有的光泽,像被洒下的一粒粒钻石。
在这些别墅中,有一栋无论外观还是格局都特别醒目,像一个穿着绫罗绸缎的人在悲悯地傲视一群乞丐,那就是金公馆。
金公馆是标准的欧式建筑,尖角屋顶,巨大的落地窗,巴洛克风的屋檐和露台,无一不流露出盛气凌人的贵族姿态。
金公馆里的佣人在早上五点半就忙得团团转了,他们的大小姐每天六点准时起床,吃过饭后要去上学,这位大小姐脾气之差、要求之高让所有金公馆的佣人都战战兢兢,所以不得不早点起床将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帖帖,以免被责骂。
当客厅的古董落地钟敲响第一声的时候,一个女孩儿正在室内游泳池中游泳,她湿漉漉地从水中钻出来,仿佛一朵出水芙蓉。佣人们帮她披上浴袍,她用浴巾擦拭着滴水的头发,转身上楼。再次见她下来时,她已经换上了真丝睡衣,她就是金公馆的主人,金妙言。这个十七岁的小姑娘,长发披肩,脸上还带着婴儿肥,身量高挑,体态匀称,一脸不高兴地坐在诺曼尼斯的餐桌前,胡乱吃着桌上的早餐。佣人Emma地把煎好的牛排端了上来,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她的脸色。金妙言切开一小块塞到嘴里,嚼了两下,眉毛立刻拧到了一起,她把牛排吐了出来,转过头来问Emma:“这牛排你是煎给Vita(家里养的狗)吃的吗?这么老。”
Emma的声音有些发抖:“小姐,是您昨天吩咐了早上牛排要煎全熟的。”她小声辩解。
“是吗?那我有没有说过,要硬到可以硌牙的程度?”金妙言摔掉刀叉,不满地抱怨:“一点点小事都做不好,真没用。”她将装牛排的盘子摆在了VITA面前,转身上楼去了,留下了偌大的餐厅里不知所措的Emma。
金妙言很喜欢吃牛排,即便早餐也不例外。她口味很挑,今天想吃嫩牛柳,可能明天就想吃T骨牛排了,Emma甚至不知道她要求的牛排熟度,因为这些金妙言都不屑于和她交代,所以任凭Emma如何拿捏主人的心思,这位大小姐总是不满意的,Emma也免不了天天受训斥,她都习惯了。
“哼,整天就知道骂人!”佣人小玲凑到Emma跟前,不满地冲着金妙言的背影努努嘴:“她不就是好命有个有钱老爹,牛什么呀,我爹要是有钱,我稍微打扮一下,不知道比她好看多少倍!”
Emma苦笑着摇摇头,看都没看愤愤不平的小玲:“别做白日梦了,也不掂量一下自己,也配妒忌小姐,有那功夫,不如去把VITA的狗窝收拾收拾,再给它洗个澡。”
小玲不高兴地扭着腰,阴阳怪气地说:“这个家啊,也就你最能迁就她,难怪能当头儿管着我们呢!”
Emma停下手里的活,盯着小玲,眼里满是嘲讽:“你要是不信命,不如哪天趁老爷回来打扮漂亮点,在老爷跟前晃晃,老爷要是看上你,说不定,就一步登天做太太啦!”
“也不是没这个可能·小玲被Emma抢白得有些尴尬,拿着扫帚准备出门打扫狗窝。
金妙言从楼上拿了书包,“通通通”地跑下楼来,看到了小玲,想起什么似地站住了,上下打量着她看。小玲被看得浑身不自在,小心翼翼地问:“小姐,有什么事吗?”
金妙言的脸上全是鄙夷:“我衣柜里的衣服是你动了吧?”
小玲愣住了,脸唰地红到了耳朵根,同时也纳闷,自己明明把衣服放回原处了,小姐是怎么知道的?
妙言一看小玲的表情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她愤愤地说:“别以为我不在家就什么都不知道,敢偷偷穿我的衣服,乡巴佬,今天就给我滚蛋。”
小玲吓得眼泪都出来了:“小姐,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求你放过我这一次吧·要知道,家里重病的父亲还等着自己每月寄钱回去呢,如果丢了饭碗,那·她不敢想象,只得向金妙言求情:“小姐,你原谅我吧·一边说,一边哭得梨花带雨。
金妙言懒得跟她废话,转身对Emma说:“把我衣柜里的衣服全拿出去扔了,天知道这种人有没有什么传染病。”说罢,摔门走了。身后,是小玲嘤嘤的哭声。
Emma看着金妙言离去的背影,叹了口气。她过来拍了拍小玲的肩膀,无奈地说:“你还是再找份新的工作吧,谁让你这么不懂规矩呢?要是一会儿管家来赶你,你会更难堪的。”
昨天小玲在替金妙言收拾房间的时候,看到衣柜里面的衣服好漂亮,她偷偷拿出了几件穿在自己身上,美美地站在镜子前欣赏起来,镜中的自己,真的像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她有点忘乎所以了,甚至想入非非,要是自己有一天能穿上这么漂亮的衣服该多好·没想到很快就被金妙言发觉,她曾经嘱咐过不让人乱动她的衣柜的。小玲后悔死了,自己出门在外,求爷爷告奶奶,好不容易找到了这样一份不太辛苦又待遇丰厚的工作,现在被自己搞砸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可怜巴巴地向 Emma求情:“好Emma,你是从小照顾小姐长大的,你帮我求求情,我以后再不敢了,别开除我,求你了,你知道我家里的情况·Emma看她可怜,一时心软,只好点头答应了:“即便我看着小姐长大,小姐也未必能卖我这个面子,如果这次你能留下,以后一定要多加小心,知道吗?”小玲喜出望外,知道只要Emma肯替自己求情,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她高兴得连连道谢。
果然,晚饭时候,金妙言只是冷眼看了看小玲,并没有再追究早上的事,只是告诉Emma要新招个佣人打扫自己的房间。麻烦算是过去了,小玲在心里念了一句“阿弥陀佛”。
金妙言是个难伺候的人,这是家里所有佣人对她的评价,这个大小姐任性不说,训起人来刻薄、不留情面,即使是对从小照顾她长大的Emma也不例外,很多女佣宁愿去收拾Vita的狗窝也不愿意帮她收拾房间,她换佣人比换衣服还要勤快,哪怕佣人们犯了一点小错误,她也会毫不留情地把这些姑娘们赶出门,这不,很快就有人顶替了小玲的位置,是一个叫阿梅的姑娘。佣人们在背地里称这个大小姐为“小魔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