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零八章 深夜长招魂 失忆激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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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沉长夜,经过刚才玉芳斋的斗口,这对少年男女一下子又陷入了迷惘和沉默。
徐云若和灵镜宫主面前,闪烁着的是裕兴客栈的招牌。
在昏黄的月色之下,白月缎上绣着的大红字迹依然鲜艳的很,那颜色显得刺目而狰狞。
红色虽然看不太真切,但是在昏黄的灯光之下,明显的是那么的可怖而阴森。
字体在血色的衬托之下,月色居然也变得惨白惨白,一片白骨森森的感觉,一股血腥之气迎面扑来!
徐云若倒吸一口冷气,因为他看到那招牌在滴血。
血,人血。
点点滴滴,沥干血泪。
二楼影影绰绰,闪烁在窗户之上,似乎是人影。
人影又不该有如此宽阔,似乎有一个人影一动不动,难道活着的人的动作像是死人一样么?
人不动,灯光岂能不闪烁么?
徐云若眉头一紧,拉起灵镜公主,飞身跳上有三层楼的裕兴客栈的二楼。
二楼本来仅有的一点如豆灯光,忽然之间如烈油着火,灯火瞬间辉煌灿烂起来,正好照在红色的招牌之上。
招牌之上的字迹在灯光之下烁烁生光。
八只白色的素蜡立在屋中,显得艳丽而惨烈。
两个人跳在廊檐之下,往屋子里观看。
二楼是一间宽敞的客房。
客房里,一个小伙计打扮的少年背对着他们,而他对面的那个人坐在那里,简直就像是一堵墙。
不,他本来就是一堵墙,那堵墙,正是冰横三尺冷郎君。
两个人跳上楼来,冷郎君正好面对着他们,伸出一个手指头在嘴前向他们做一个嘘声的动作,意思是要他们不要出声。
徐云若不明所以,想起刚才在孟国公府邸两个人的恶斗,也忍不住佩服他的武功了得,再仔细看他,倒也没有那么的讨厌可恶。
“你能告诉我一件事吗?”灵境公主忽然尖声道。
“你想知道什么?”
似乎是那个小伙计打扮的少年发出声响。
徐云若头皮发麻,身上的鸡皮疙瘩开始炸裂。
因为那个伙计说完那句话,忽然扭头看他们,当他背对他们的时候,他的脑后和普通人没有区别。
但是,当他转头的时候,他脸和头根本没有区别,也就是说,他的身子开始扭转,头也扭转一圈,还是和后脑没有区别,也就是说,他的整个脑袋上也是全部的毛发!
黑色的毛发,在头上,脸上,鼻子上,眉毛上,下巴上,额头上,都生的满目皆是。
面目全非,面目依旧。
你见过人的脑袋,但是你见过一颗头颅上的头发梳的干干净净,但是本来该出现脸和鼻孔,眼睛的地方也全部是毛发,全部是头发吗?
灵镜公主惊呼了一声,忍不住浑身颤抖,若非徐云若握住她的手,她早就跳下楼去赶紧逃命。
徐云若知道这形容不是假扮装饰的,根根头发长在脸上。
他的观察力一向惊人,他忽然发现,那颗脑袋的脖子间有一个红色的痕迹,似乎是被一剑轻轻的划过,血色凝结。
冰横三尺冷郎君忽然之间格格笑起来道:“你们可知道,这个屋子里有几个人?”
灵镜公主手心的冷汗早已经把徐云若的手湿透。
若非有个英雄的情郎立在她的身边,以她的性格,恐怕她早已经大叫出来,撒腿跑开。
她牙齿打颤,心中扑通扑通直跳,一直缓不过气来。
这个男子虽然不够高大,却能让她安心,他会不顾一切的保护她,爱护她。
就凭这一点,就算是面对千军万马和刀山火海,她也凛然不惧。
她定一定神,道:“你是说活人或是死人?”
“我当然说的是活人,你听说过死人会被计数在活人之内么?死人不是人,死人是鬼,尸体是僵尸,所以他们不是人。”
“是你杀了这个人,然后将他的血迹涂抹在裕兴客栈的招牌上?”
“你这样认为我么?”他口气之中似乎略微有些失望。
徐云若不置可否。
面对徐云若的神色,冷郎君的心开始冻结。
“你只猜对了一半,是后一半,的确是我将他的血涂抹在招牌上,不过我却不是留人血者。“
“哦,他不是你杀的,你为什么要用他的血涂抹在招牌上?“
“是他求我的,他要完成仪式,这是一种仪式,一种呼朋引伴,招引同志壮怀激烈的仪式,这种仪式也是为了完成他未竟的最后意愿的方式。“
冰横三尺冷郎君似乎叹了口气,声音也低沉了下去,好像他的心中很难过,不忍再说下去。
“哦,我听说过西域楼兰国有一种用死人的血迹涂抹旗帜,引招他们的同类的魂魄聚集在旗帜上,然后被大祭祀引导入圣殿升天堂,类似于古代楚国的招魂。”
“他们的方式是经过祷告诅咒之后,大叫三声魂兮归来,魂兮归来,那么与他们志气想投的人的魂魄都会聚集,聚集的魂魄与怨气充盈于天地之间,然后得以享用祭祀贡品。“
“后世的什么空际灵旗,说的便是这个故事。他们的冤屈和未竟的志愿都会化成一种气力雄大的厉鬼的怨气附着在旗上,厉鬼虽然最终魂飞魄散,但是这种怨气的力量也超越于一般的神怪仙魔的怨力而力量无穷,实现他们生前未了的心愿。”
“你说的是恶鬼恶修罗?是天地之间不可掩饰与不可压制的怨气?”
徐云若看着他,并不回答,因为他自己讲的这一切,不过是道听途说而来的怪力乱神。
他相信冥冥之中必定有真神判定生死善恶,可绝非那些你给他上贡上香,它就赦免你的罪孽,可以交换,可以交易,助纣为虐,眼聋耳花的伪神。
冷郎君嘿嘿一笑道:“正是如此,此人之死,可以说是天地之间的奇冤。他本不该死,也绝无必死之理,他的祖上乃是盖世豪侠,他的后代在江湖人眼中却是一代不如一代,到了他这里,做了鹰犬奴才。”
“他护主心切,他立志要做忠臣烈士而不屑于做什么江湖游侠。他本来有最好的做江湖游侠的出身,可是在我们江湖人物看来,偏偏要去做什么朝廷鹰犬,精忠报国,结果报国无门,最后自己不免混丢了脑袋。”
“方公子他们两个人是皇帝身边最忠心耿耿的侍卫,可惜一天之内,双双毙命于此,方公子是被姬无泪杀的,姬无泪自己却是被一种异界的神兽咬死的,而不是被普通的武林人杀死。”
徐云若动容道:“究竟是什么厉害的野兽,能将姬无泪这样的高手毙命于斯?”
冷郎君摇摇头,“这世上人的确很厉害,不过并不一定说野兽就弱于人。因为据我所知,一旦被这种神兽咬死,一个时辰之内,这种神兽的唾液可以激发人体的激素,让已死的人浑身的毛发齐出,激素激发人体的尚未凉却的热血,激荡人的毛发。”
“人本起源于丛林洪荒,与兽类无意,本来也全是被毛发覆盖。”
“这种神兽的名字在西域之西方叫斯芬克斯,亦雌亦雄,它本身已经被杀死,被一个谜语杀死,据佛家说,它本来是佛教的阿修罗的一种,解语夜叉!”
徐云若面色冷静,静静的听着,忽然叹息一声道:“我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这是裕兴客栈,难道这个人是……”
“他是谁,我想你身边这位公主该知道,因为他和我都是奉了她的命令,保卫当今皇帝的江山,而我的任务本来是诛杀言氏一家,将他们诛杀殆尽,不过你却耽搁了我,当我赶到皇宫之外的时候,我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杀气,这种杀气我生平只见过一次,我发过誓,今生如果不能胜过这种杀气的发起者,我将从此不会踏入他周身的半步,除非我能杀死他,否则我绝不自甘丢人现眼。”
灵镜公主忽然目光呆滞道:“斯芬克斯,相传它喜欢问人谜曰:什么动物早晨用四条腿走路,中午用两条腿走路,晚上用三条腿走路?腿最多的时候,也正是他走路最慢,体力最弱的时候。一旦答者回答不出,便被它一口吃掉。哲人伊底帕斯猜中了正确答案,谜底是“人”,斯芬克斯一出,世界将陷于无边的洪荒世界,洪荒世界。可是,它是被墨孤魂杀死的,就算是神魔,墨孤魂一样能够杀得死,杀得死!“
冷郎君怒声道:“够了,够了,墨孤魂纵然厉害,也不需要你为他张目,难道你忘了你答应我的吗,我为你诛杀言氏一家,你就嫁给我,你难道忘了吗?”
灵境公主嘻嘻一笑道:“想不到我一个怨妇疯女居然这般令人着迷,你真的看上了吗?”
冷郎君脸上本来是冰霜一样的白色,湛白发紫,这时候脸忽然涨的通红,弱弱道:“我,我,我是喜欢你,我在西域,你忘了,你忘了我……”
“我没有忘,但是我不能答应你,我问你,你可杀了言氏一家了吗?”
“不是我没有杀,实在我杀的时候,我发现了墨孤魂,我发过誓,一旦墨孤魂出现,我便退避三舍,不是我杀不了……”
“退避三舍?你至少要逃避九十里才行,就算是古法而言,你也该避上四五十里啊,你现在的所在的地方离皇宫不过半里之遥,难道就说是退避三舍吗?可是啊,就算是你杀了言氏一家,我也不能答应你,因为你至少该问一下我的丈夫,当你想抢他的女人的时候!“
冷郎君憋得脸涨红道:“你的丈夫是谁,你不是个寡妇么,你还有丈夫?你就是个黄花闺女的寡妇,望门寡的小寡妇,哪里会有什么丈夫?”他忽然狂笑起来。
灵镜公主并不生气,相反还有些愧疚之色,只是她的形容动作却让冷郎君生气莫名,她一门心思全是望着徐云若,眼中再没有这个世界的一粒微尘。
她的形容举止,已经告诉了冷郎君的答案,冷郎君若不是傻子,就应该明白她自己所说的丈夫究竟是谁。
冷郎君怒不可遏,一腔欲火无可发泄,高声大叫:“好啊,好啊,你这恋俏的小寡妇,你骗得我好苦。“
他声音中满是伤痛和悔恨。
“你爱他,你可知道他是谁?“他戟指直指徐云若。
“他是谁都不重要,他在我眼中就是我的丈夫,就够了,我不需要他的任何身世,名望,权威。“
冷郎君心头一震,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一个女子能够说得出来这种干脆爽洁的话语,他的确不知道该如何再对答。
他忽然间脸上闪出残忍的笑意,望着徐云若,嘿嘿一阵狂笑,这声音让徐云若心头大震,似乎在遥远的远方,自己曾经听过这种熟悉的声调。
他的狂笑变成了鼓声大作,变成了锣鼓齐鸣。
那声音中含着长枪大刀,似乎也有呜咽冰泉流水下滩。
灵镜公主不知道他这样做事什么意思,还以为他被自己给气疯了,她委实对他有些抱歉。
不管他的模样如何,不管他是丑陋还是英俊,他对自己的确是一腔爱意。
怎奈,女子的爱情怎能够随便付之旁人呢?
女儿可是比阿弥陀佛观音菩萨都要尊贵的,美貌的女子本来喜爱者就多如牛毛,怎能够谁喜欢就向他许诺终生呢?
她一闪即逝的愧疚瞬间不见。
冷郎君忽然停下来自己的狂笑,望着徐云若,一脸诡秘的神色道:“你想起来什么了么?“
云若一脸痛苦和迷惘,“漠北,恶战,两军交锋。”
他双手抱着头,想知道自己脑海中时常出现的画面,无奈如何去挖空心思的想象,依然记不得那些恍惚的意相,声响究竟意味着什么。
“你还记得薛大老板么,还记得司马青姑么,还记得霍灵素么,还记得苏心茗么?”
“苏,心,茗,苏心茗,她与你本有三生之约,本该两情相悦,携手江湖,做一对神仙眷侣,无奈她患有先天之疾,唉,可惜呀,可惜,红颜美眷只能黄泉相见!”
沉沉长夜,经过刚才玉芳斋的斗口,这对少年男女一下子又陷入了迷惘和沉默。
徐云若和灵镜宫主面前,闪烁着的是裕兴客栈的招牌。
在昏黄的月色之下,白月缎上绣着的大红字迹依然鲜艳的很,那颜色显得刺目而狰狞。
红色虽然看不太真切,但是在昏黄的灯光之下,明显的是那么的可怖而阴森。
字体在血色的衬托之下,月色居然也变得惨白惨白,一片白骨森森的感觉,一股血腥之气迎面扑来!
徐云若倒吸一口冷气,因为他看到那招牌在滴血。
血,人血。
点点滴滴,沥干血泪。
二楼影影绰绰,闪烁在窗户之上,似乎是人影。
人影又不该有如此宽阔,似乎有一个人影一动不动,难道活着的人的动作像是死人一样么?
人不动,灯光岂能不闪烁么?
徐云若眉头一紧,拉起灵镜公主,飞身跳上有三层楼的裕兴客栈的二楼。
二楼本来仅有的一点如豆灯光,忽然之间如烈油着火,灯火瞬间辉煌灿烂起来,正好照在红色的招牌之上。
招牌之上的字迹在灯光之下烁烁生光。
八只白色的素蜡立在屋中,显得艳丽而惨烈。
两个人跳在廊檐之下,往屋子里观看。
二楼是一间宽敞的客房。
客房里,一个小伙计打扮的少年背对着他们,而他对面的那个人坐在那里,简直就像是一堵墙。
不,他本来就是一堵墙,那堵墙,正是冰横三尺冷郎君。
两个人跳上楼来,冷郎君正好面对着他们,伸出一个手指头在嘴前向他们做一个嘘声的动作,意思是要他们不要出声。
徐云若不明所以,想起刚才在孟国公府邸两个人的恶斗,也忍不住佩服他的武功了得,再仔细看他,倒也没有那么的讨厌可恶。
“你能告诉我一件事吗?”灵境公主忽然尖声道。
“你想知道什么?”
似乎是那个小伙计打扮的少年发出声响。
徐云若头皮发麻,身上的鸡皮疙瘩开始炸裂。
因为那个伙计说完那句话,忽然扭头看他们,当他背对他们的时候,他的脑后和普通人没有区别。
但是,当他转头的时候,他脸和头根本没有区别,也就是说,他的身子开始扭转,头也扭转一圈,还是和后脑没有区别,也就是说,他的整个脑袋上也是全部的毛发!
黑色的毛发,在头上,脸上,鼻子上,眉毛上,下巴上,额头上,都生的满目皆是。
面目全非,面目依旧。
你见过人的脑袋,但是你见过一颗头颅上的头发梳的干干净净,但是本来该出现脸和鼻孔,眼睛的地方也全部是毛发,全部是头发吗?
灵镜公主惊呼了一声,忍不住浑身颤抖,若非徐云若握住她的手,她早就跳下楼去赶紧逃命。
徐云若知道这形容不是假扮装饰的,根根头发长在脸上。
他的观察力一向惊人,他忽然发现,那颗脑袋的脖子间有一个红色的痕迹,似乎是被一剑轻轻的划过,血色凝结。
冰横三尺冷郎君忽然之间格格笑起来道:“你们可知道,这个屋子里有几个人?”
灵镜公主手心的冷汗早已经把徐云若的手湿透。
若非有个英雄的情郎立在她的身边,以她的性格,恐怕她早已经大叫出来,撒腿跑开。
她牙齿打颤,心中扑通扑通直跳,一直缓不过气来。
这个男子虽然不够高大,却能让她安心,他会不顾一切的保护她,爱护她。
就凭这一点,就算是面对千军万马和刀山火海,她也凛然不惧。
她定一定神,道:“你是说活人或是死人?”
“我当然说的是活人,你听说过死人会被计数在活人之内么?死人不是人,死人是鬼,尸体是僵尸,所以他们不是人。”
“是你杀了这个人,然后将他的血迹涂抹在裕兴客栈的招牌上?”
“你这样认为我么?”他口气之中似乎略微有些失望。
徐云若不置可否。
面对徐云若的神色,冷郎君的心开始冻结。
“你只猜对了一半,是后一半,的确是我将他的血涂抹在招牌上,不过我却不是留人血者。“
“哦,他不是你杀的,你为什么要用他的血涂抹在招牌上?“
“是他求我的,他要完成仪式,这是一种仪式,一种呼朋引伴,招引同志壮怀激烈的仪式,这种仪式也是为了完成他未竟的最后意愿的方式。“
冰横三尺冷郎君似乎叹了口气,声音也低沉了下去,好像他的心中很难过,不忍再说下去。
“哦,我听说过西域楼兰国有一种用死人的血迹涂抹旗帜,引招他们的同类的魂魄聚集在旗帜上,然后被大祭祀引导入圣殿升天堂,类似于古代楚国的招魂。”
“他们的方式是经过祷告诅咒之后,大叫三声魂兮归来,魂兮归来,那么与他们志气想投的人的魂魄都会聚集,聚集的魂魄与怨气充盈于天地之间,然后得以享用祭祀贡品。“
“后世的什么空际灵旗,说的便是这个故事。他们的冤屈和未竟的志愿都会化成一种气力雄大的厉鬼的怨气附着在旗上,厉鬼虽然最终魂飞魄散,但是这种怨气的力量也超越于一般的神怪仙魔的怨力而力量无穷,实现他们生前未了的心愿。”
“你说的是恶鬼恶修罗?是天地之间不可掩饰与不可压制的怨气?”
徐云若看着他,并不回答,因为他自己讲的这一切,不过是道听途说而来的怪力乱神。
他相信冥冥之中必定有真神判定生死善恶,可绝非那些你给他上贡上香,它就赦免你的罪孽,可以交换,可以交易,助纣为虐,眼聋耳花的伪神。
冷郎君嘿嘿一笑道:“正是如此,此人之死,可以说是天地之间的奇冤。他本不该死,也绝无必死之理,他的祖上乃是盖世豪侠,他的后代在江湖人眼中却是一代不如一代,到了他这里,做了鹰犬奴才。”
“他护主心切,他立志要做忠臣烈士而不屑于做什么江湖游侠。他本来有最好的做江湖游侠的出身,可是在我们江湖人物看来,偏偏要去做什么朝廷鹰犬,精忠报国,结果报国无门,最后自己不免混丢了脑袋。”
“方公子他们两个人是皇帝身边最忠心耿耿的侍卫,可惜一天之内,双双毙命于此,方公子是被姬无泪杀的,姬无泪自己却是被一种异界的神兽咬死的,而不是被普通的武林人杀死。”
徐云若动容道:“究竟是什么厉害的野兽,能将姬无泪这样的高手毙命于斯?”
冷郎君摇摇头,“这世上人的确很厉害,不过并不一定说野兽就弱于人。因为据我所知,一旦被这种神兽咬死,一个时辰之内,这种神兽的唾液可以激发人体的激素,让已死的人浑身的毛发齐出,激素激发人体的尚未凉却的热血,激荡人的毛发。”
“人本起源于丛林洪荒,与兽类无意,本来也全是被毛发覆盖。”
“这种神兽的名字在西域之西方叫斯芬克斯,亦雌亦雄,它本身已经被杀死,被一个谜语杀死,据佛家说,它本来是佛教的阿修罗的一种,解语夜叉!”
徐云若面色冷静,静静的听着,忽然叹息一声道:“我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这是裕兴客栈,难道这个人是……”
“他是谁,我想你身边这位公主该知道,因为他和我都是奉了她的命令,保卫当今皇帝的江山,而我的任务本来是诛杀言氏一家,将他们诛杀殆尽,不过你却耽搁了我,当我赶到皇宫之外的时候,我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杀气,这种杀气我生平只见过一次,我发过誓,今生如果不能胜过这种杀气的发起者,我将从此不会踏入他周身的半步,除非我能杀死他,否则我绝不自甘丢人现眼。”
灵镜公主忽然目光呆滞道:“斯芬克斯,相传它喜欢问人谜曰:什么动物早晨用四条腿走路,中午用两条腿走路,晚上用三条腿走路?腿最多的时候,也正是他走路最慢,体力最弱的时候。一旦答者回答不出,便被它一口吃掉。哲人伊底帕斯猜中了正确答案,谜底是“人”,斯芬克斯一出,世界将陷于无边的洪荒世界,洪荒世界。可是,它是被墨孤魂杀死的,就算是神魔,墨孤魂一样能够杀得死,杀得死!“
冷郎君怒声道:“够了,够了,墨孤魂纵然厉害,也不需要你为他张目,难道你忘了你答应我的吗,我为你诛杀言氏一家,你就嫁给我,你难道忘了吗?”
灵境公主嘻嘻一笑道:“想不到我一个怨妇疯女居然这般令人着迷,你真的看上了吗?”
冷郎君脸上本来是冰霜一样的白色,湛白发紫,这时候脸忽然涨的通红,弱弱道:“我,我,我是喜欢你,我在西域,你忘了,你忘了我……”
“我没有忘,但是我不能答应你,我问你,你可杀了言氏一家了吗?”
“不是我没有杀,实在我杀的时候,我发现了墨孤魂,我发过誓,一旦墨孤魂出现,我便退避三舍,不是我杀不了……”
“退避三舍?你至少要逃避九十里才行,就算是古法而言,你也该避上四五十里啊,你现在的所在的地方离皇宫不过半里之遥,难道就说是退避三舍吗?可是啊,就算是你杀了言氏一家,我也不能答应你,因为你至少该问一下我的丈夫,当你想抢他的女人的时候!“
冷郎君憋得脸涨红道:“你的丈夫是谁,你不是个寡妇么,你还有丈夫?你就是个黄花闺女的寡妇,望门寡的小寡妇,哪里会有什么丈夫?”他忽然狂笑起来。
灵镜公主并不生气,相反还有些愧疚之色,只是她的形容动作却让冷郎君生气莫名,她一门心思全是望着徐云若,眼中再没有这个世界的一粒微尘。
她的形容举止,已经告诉了冷郎君的答案,冷郎君若不是傻子,就应该明白她自己所说的丈夫究竟是谁。
冷郎君怒不可遏,一腔欲火无可发泄,高声大叫:“好啊,好啊,你这恋俏的小寡妇,你骗得我好苦。“
他声音中满是伤痛和悔恨。
“你爱他,你可知道他是谁?“他戟指直指徐云若。
“他是谁都不重要,他在我眼中就是我的丈夫,就够了,我不需要他的任何身世,名望,权威。“
冷郎君心头一震,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一个女子能够说得出来这种干脆爽洁的话语,他的确不知道该如何再对答。
他忽然间脸上闪出残忍的笑意,望着徐云若,嘿嘿一阵狂笑,这声音让徐云若心头大震,似乎在遥远的远方,自己曾经听过这种熟悉的声调。
他的狂笑变成了鼓声大作,变成了锣鼓齐鸣。
那声音中含着长枪大刀,似乎也有呜咽冰泉流水下滩。
灵镜公主不知道他这样做事什么意思,还以为他被自己给气疯了,她委实对他有些抱歉。
不管他的模样如何,不管他是丑陋还是英俊,他对自己的确是一腔爱意。
怎奈,女子的爱情怎能够随便付之旁人呢?
女儿可是比阿弥陀佛观音菩萨都要尊贵的,美貌的女子本来喜爱者就多如牛毛,怎能够谁喜欢就向他许诺终生呢?
她一闪即逝的愧疚瞬间不见。
冷郎君忽然停下来自己的狂笑,望着徐云若,一脸诡秘的神色道:“你想起来什么了么?“
云若一脸痛苦和迷惘,“漠北,恶战,两军交锋。”
他双手抱着头,想知道自己脑海中时常出现的画面,无奈如何去挖空心思的想象,依然记不得那些恍惚的意相,声响究竟意味着什么。
“你还记得薛大老板么,还记得司马青姑么,还记得霍灵素么,还记得苏心茗么?”
“苏,心,茗,苏心茗,她与你本有三生之约,本该两情相悦,携手江湖,做一对神仙眷侣,无奈她患有先天之疾,唉,可惜呀,可惜,红颜美眷只能黄泉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