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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孙一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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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班出生的时候,差点直接去见了阎王。

    洪班爸爸叫孙东巴,年轻的时候是国营厂的职工,后来厂子倒闭,他便买断工龄开了火锅店。

    妈妈叫张钰玉,出身农村,凭着一股不服输的韧劲儿考上了公务员,彻底农转非了。

    洪班是他们唯一的孩子,也是计划生育政策下诞生的产物。

    在那个去医院生孩子还不常见,也没有保温箱设施的年代,洪班提前两个多月来到这个世界,着实是一件风险极大的事情。

    被生下来的时候,洪班只有三斤一两,双眼睁不开,呼吸微弱。

    医生询问父母:“孩子你们想要吗?太小了可能养不活,不要的话‘打一针’就送去处理了。”

    是的,那个年代,早产儿不容易养活,打那一针比养活这个孩子要省事多了。

    洪班的爸妈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毕竟只是二十岁出头的年纪,遇事儿懵是属于常态。

    这时洪班的奶奶伸手把孩子接了过来,抱在怀里说:“要!当然要!都生下来了,就是我们孙家的孩子,死也要死在家里!”

    可怜的早产儿就这样被抱回了家,三天睁不开眼不会哭,饿了只会哼哼。

    妈妈产后大出血,爸爸光顾着照顾产妇去了,孩子自然撂在了一边。

    洪班就是这样天生天养,不知道是凭着运气还是毅力,总算坚强地挺过了初生的那段艰难的时光。直到一周岁前,她都还只是一个饿了哼哼两声,吃饱了就继续睡的“省事儿”的孩子。

    可谁又知道,在这期间,黑白无常到底有没有“路过”她家门前呢……

    为什么起名叫孙壹?

    妈妈说因为洪班出生的时候体重只有三斤一两,也因为洪班是爸爸妈妈唯一的孩子。

    这个关于名字的典故,自从洪班在小学入学自我介绍的时候讲过以后,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同学朋友们都“亲昵的”称呼她为孙一两,一直叫到洪班高中毕业离开家乡。

    洪班很讨厌被人叫孙一两或者一两,莫名其妙的,就是从小就觉得这是对自己的侮辱。

    所以每当有人叫她一两,她就会像个刺猬般竖起满身的武器,对对方逮哪打哪儿。

    久了,身边的朋友好像都商量好了似的,都爱拿住这个“痛点”和她开玩笑。

    慢慢的,一两这个“商标”就像烙在自己身上了似的,怎么都抠不下来了。

    也因为和人战斗的次数过多,洪班得到了另一个外号——“圣斗士”,但大家都不单独叫,但凡有人叫圣斗士,前后一定会带上一两。

    久了,洪班也懒得抗争了,和人打嘴炮也成了建立感情的一个特殊通道。

    她身边的朋友,能留得住的朋友,基本上都是吵架辩论高手,吵架几乎成了她们相处的日常。

    而这一“特长”也顺利地帮助洪班在辩论的道路上一往无前,最好的记录打到过省级比赛的前三名。

    为啥没再往全国的比赛上努力了呢?因为洪班高中毕业了……

    说来奇怪,自从上了大学,没人再叫洪班一两以后,她的战斗值突然陡转之下变成了负数。

    或许也因为班上有个洪班颇有好感的男生,对她表示过自己喜欢淑女型的女生吧。

    从那以后,洪班每天脱掉了牛仔套装,穿上了连衣裙,留起了长发,每天喷着香水在男生面前晃悠,直到……男生有了女朋友。

    这段苦涩的单相思持续了三年之久,三年后的洪班,努力万分终究落空。

    但面具戴久了也便成了皮肤,大三的洪班再也穿不回牛仔服,也几乎忘记了和人骂战是什么感觉了,除非……被-人-激-怒。

    大四毕业前,洪班觉得空相思了这么久,毕业反正也该拜拜了,还不如告诉男生自己心里的想法,没准儿能给人家留下些深刻的印象呢。

    所以毕业前两天,洪班出去大喝一场,然后到男生宿舍楼下,把他叫了出来。

    “那个……我,我,我……我有话想跟你说……那什么,我……”

    “你是不是想说,你喜欢我?”

    “蛤?哦……你怎么知道,没错啊,我喜欢你,从大一开始就喜欢。”

    “嗯,我一直都知道的。”

    “蛤?那你为什么……为什么……”

    “大一刚认识的时候,你像个假小子,虽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我挺喜欢你这种性格,也觉得你比较独特。后来你开始追求潮流学着打扮,穿得越来越像个正常的女生,我……看着觉得别扭。虽然知道你喜欢我,但我确实对你没什么感觉,又不想破坏和你的关系,所以一直没捅破。”

    “是吗,坚持了四年,那你现在为什么就捅破了呢?”

    “这不快毕业了吗,话说开了省得以后见面别扭,我也不希望我女朋友误会我跟别人暧昧。”

    “哦……你对你女朋友真好,她很幸运呐。”

    “孙壹,希望我们以后还能是朋友。”

    “嗯,可不是还事朋友嘛,当然还是朋友,一辈子都跟你是朋友。”

    “那……祝你早日找到自己的幸福。”

    “谢谢……”

    洪班后来见过那个男生的女朋友,当时她就有些崩溃,那个女生一点都不淑女,人家是玩摇滚的,Rocker……。

    虽然说好的一辈子的朋友,过了两年也便不再联系,但这件事一直是洪班记忆里的痛点。固然后来已经适应了女生打扮的自己,也习惯了化妆喷香水在职场和男人明争暗斗,可改变的初衷竟然活生生被自己搞成了一个笑话。

    这个梗被后来的闺蜜笑话了很久,也让洪班发誓这辈子都讨厌摇滚,摇他娘的滚开些!

    偶尔午夜梦回,洪班也会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个清汤寡水穿牛仔裤搭大头鞋的自己。

    那时的孙壹,像个小炮弹一样看谁不顺眼就拉出来辩论一番。

    再不行对骂一仗,总得分出个你输我赢来。

    怎么着过着过着就被日子给慢慢磨成了一副谨小慎微,话前都得忖度三分的样子呢?

    从孙壹到洪班,是不是还有机会变回那个葆有初心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