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九章 死也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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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仙女啊。”
有人听了这个名号忍不住笑出声:“说句实话,还真形象。”
不管怎么样,没有人会对秦家姐妹的好相貌产生置疑。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看到秦家姐妹,都会不由的觉得眼前一亮,更觉得惊艳。
几乎所有的关于美好的形容词都能够加在这姐妹七人身上。
而且,她们的容貌还都各有特色,俏丽的、温雅的、英气的、艳美的、可爱的、清纯的……
明明只是七个姑娘,可却把世上几乎所有的能够想象得到的关于美的特质都展现了出来。
茅冲又喝了口酒:“人家这七个闺女可不单长的好啊,那能力也是顶瓜瓜的,秦家的大闺女十五岁就能赚钱养家,恢复高考的时候,人家考了省状元,进了京大之后,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把四年的课全学完了,那个二闺女第二年高考,又拿了个省状元,现在在医科大读书,自从上了大学,就没花过家里一分钱,后边那几个虽然还没考大学,可在学校每回考试都是第一名,高考的时候肯定又是状元……”
茅冲越说,这些宾客就越是惊奇,最后震惊到麻木了。
有些人听到最后就感慨:“老费这往后就是掉进福窝里了啊,我家闺女要是这么厉害,我还要儿子干嘛啊。”
“是啊。”茅冲也叹了一声:“你看看人家的闺女,再看看自家那不成器的小子,唉……不说了,不说了。”
满堂宾客震惊不已的时候,有一个人比满堂的宾客还要震惊。
郑风在秦雅出现的时候脑中就一片空白。
这一年多的时间,郑风也特别的忙,他在南城那边忙着赚钱。
为了多赚钱,多存资本,郑风冒了很大的风险,他倒买倒卖,倒各种商品,倒粮票倒外汇,还倒国库券,凡是能赚到钱的,他都插一手。
郑风学习不行,可天生的对赚钱特别在行,他思维敏锐,眼光精准,胆大心细,再加上性子又是那种混不吝的,真有人惹到他,他是真的心黑手狠,整的你哭爹喊娘。
不过一年多的时间,郑风就闯出一番天地来,也积累了雄厚的资本。
他还记得秦桑曾和他讲过的那些话,在有了足够的钱之后,郑风就想不能再当倒爷,该干点实际的事情了。
他早就打算好了回京先开几个店,然后等到政策允许之后就做房地产生意,从买地建房到装修家具,做一条龙服务。
郑风和黄超商量好了,黄超没意见,他向来都是听郑风的,郑风说啥就是啥。
再加上黄超这两年跟着郑风赚的钱是真不少了,他觉得就算是往后不赚钱了也足够生活的,也就放心大胆的跟着郑风折腾。
原先,郑风还想趁着年前再赚一笔再回去。
可费振国给他打了电话,说他要和葛红举行婚礼,让郑风赶紧回来。
郑风其实还有点不情愿的。
他原先谈好了一笔买卖,这笔买卖做成了就能赚一笔大的。
可想着葛红对他是真不错,费振国这人吧又真是个好人,让郑风这种混蛋性子的都觉得不好意思不回去,要是不回去那就是欺负人了。
没办法,郑风就和黄超收拾了一下回京。
他原也没把费振国结婚的事情放在心上。
反正费振国和葛红一直在一起生活,这结婚啥的,也就是一张证几席酒的事,有没有的在郑风看来也没多大关系。
可是,谁来告诉他,为什么他一直挂在心里的小雅会出现在婚礼上。
而且,这个小雅竟然是葛红的亲生女儿?
“哎。”
黄超拿胳膊肘拐了郑风一下,朝秦雅的方向撅了一下嘴:“风子,你这也太寸了吧。”
郑风的脸一下就黑了。
“这都两年多了,你竟然都不知道那是你葛姨的闺女?”
黄超还往郑风心上插刀呢:“你说你要早知道,不早就追到手了吧。”
“胡说什么。”郑风拉下脸来。
黄超还真就不敢再开玩笑了。
郑风平常和他嘻嘻哈哈的,可真到了正事上,郑风一拉脸,黄超是真怕。
郑风看着含笑周旋在宾客之中,和一些女客说说笑笑的秦雅,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心生胆怯。
他特别想过去和秦雅说句话,哪怕只是问声好也行。
可他的脚就像是钉在地上一样,怎么都抬不起来,活了十七年,郑风头一回知道害怕。
他心中一片烦乱,摸了摸口袋,摸出一盒烟来,抽出一根想点,再看看远处素雅如莲的秦雅,郑风就又把烟放了回去。
他连烟都不敢抽了,生怕那呛人的气味会熏到秦雅,让她更加讨厌自己。
“啧啧……”
黄超现在真觉得郑风挺可怜的。
看上谁不好,为什么偏偏就喜欢上了秦雅。
人秦雅那是省理科状元,是医科大的高材生,听说在大学还拿全额奖学金,各科成绩都是第一的存在,像这种人物,往后前程无量,是他们这些小混混可望而不可及的。
而郑风呢?
初中毕业,没有正经工作,就是个社会闲散人员。
虽然说有几个臭钱,可那个秦雅一看就不是贪财的那种,和郑风那简直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郑风想追秦雅,可以说难如登天。
原来就够难了,现在呢,秦雅竟然是葛姨的闺女,虽说关系近了,可郑风就更不可能追上秦雅了。
“风子,咱放弃吧。”
黄超喝了口酒,小声劝郑风:“这天底下好姑娘多的是,别愣是在一棵树上吊着了。”
郑风倒了一杯酒灌进去:“不可能。”
“要是叫费叔知道你打人便宜闺女的主意,非得揍死你。”
黄超想想这个可能就害怕。
郑风却笑了,他又看了秦雅一眼:“死也不可能放手。”
这人还真倔啊,黄超就不明白了,秦雅那是好姑娘没错,可也没有到让人为她要死要活的地步吧。
宾客们吃喝的差不多了,好多人都告辞离开。
葛红笑着从角落里把郑风拽出来,拉着他走到秦桑几个人面前。
她指指郑风对秦桑说:“小风你是认识的,就是你妹妹们没见过,你带他和你妹妹认识一下,往后互相有个照应。”
秦桑笑着答应了。
她拽过秦雅笑道:“这是郑风,费叔叔战友的儿子。”
秦雅先是愣了一下,随后温和的笑开,伸出右手:“你好。”
郑风不敢抬头,他不敢看秦雅是什么表情。
他低着头,就看到伸到自己跟前的一只纤长白皙的手。
郑风紧张的把右手往裤子上噌了一下,把汗水擦掉,才小心的和秦雅握了一下:“你,你好。”
当他握住秦雅的手时,心跳漏了一拍,人更加紧张,这一紧张,就握的更紧了。
秦雅想抽回手,但郑风握的死紧,这让她的脸色就有几分不好看。
“七仙女啊。”
有人听了这个名号忍不住笑出声:“说句实话,还真形象。”
不管怎么样,没有人会对秦家姐妹的好相貌产生置疑。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看到秦家姐妹,都会不由的觉得眼前一亮,更觉得惊艳。
几乎所有的关于美好的形容词都能够加在这姐妹七人身上。
而且,她们的容貌还都各有特色,俏丽的、温雅的、英气的、艳美的、可爱的、清纯的……
明明只是七个姑娘,可却把世上几乎所有的能够想象得到的关于美的特质都展现了出来。
茅冲又喝了口酒:“人家这七个闺女可不单长的好啊,那能力也是顶瓜瓜的,秦家的大闺女十五岁就能赚钱养家,恢复高考的时候,人家考了省状元,进了京大之后,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把四年的课全学完了,那个二闺女第二年高考,又拿了个省状元,现在在医科大读书,自从上了大学,就没花过家里一分钱,后边那几个虽然还没考大学,可在学校每回考试都是第一名,高考的时候肯定又是状元……”
茅冲越说,这些宾客就越是惊奇,最后震惊到麻木了。
有些人听到最后就感慨:“老费这往后就是掉进福窝里了啊,我家闺女要是这么厉害,我还要儿子干嘛啊。”
“是啊。”茅冲也叹了一声:“你看看人家的闺女,再看看自家那不成器的小子,唉……不说了,不说了。”
满堂宾客震惊不已的时候,有一个人比满堂的宾客还要震惊。
郑风在秦雅出现的时候脑中就一片空白。
这一年多的时间,郑风也特别的忙,他在南城那边忙着赚钱。
为了多赚钱,多存资本,郑风冒了很大的风险,他倒买倒卖,倒各种商品,倒粮票倒外汇,还倒国库券,凡是能赚到钱的,他都插一手。
郑风学习不行,可天生的对赚钱特别在行,他思维敏锐,眼光精准,胆大心细,再加上性子又是那种混不吝的,真有人惹到他,他是真的心黑手狠,整的你哭爹喊娘。
不过一年多的时间,郑风就闯出一番天地来,也积累了雄厚的资本。
他还记得秦桑曾和他讲过的那些话,在有了足够的钱之后,郑风就想不能再当倒爷,该干点实际的事情了。
他早就打算好了回京先开几个店,然后等到政策允许之后就做房地产生意,从买地建房到装修家具,做一条龙服务。
郑风和黄超商量好了,黄超没意见,他向来都是听郑风的,郑风说啥就是啥。
再加上黄超这两年跟着郑风赚的钱是真不少了,他觉得就算是往后不赚钱了也足够生活的,也就放心大胆的跟着郑风折腾。
原先,郑风还想趁着年前再赚一笔再回去。
可费振国给他打了电话,说他要和葛红举行婚礼,让郑风赶紧回来。
郑风其实还有点不情愿的。
他原先谈好了一笔买卖,这笔买卖做成了就能赚一笔大的。
可想着葛红对他是真不错,费振国这人吧又真是个好人,让郑风这种混蛋性子的都觉得不好意思不回去,要是不回去那就是欺负人了。
没办法,郑风就和黄超收拾了一下回京。
他原也没把费振国结婚的事情放在心上。
反正费振国和葛红一直在一起生活,这结婚啥的,也就是一张证几席酒的事,有没有的在郑风看来也没多大关系。
可是,谁来告诉他,为什么他一直挂在心里的小雅会出现在婚礼上。
而且,这个小雅竟然是葛红的亲生女儿?
“哎。”
黄超拿胳膊肘拐了郑风一下,朝秦雅的方向撅了一下嘴:“风子,你这也太寸了吧。”
郑风的脸一下就黑了。
“这都两年多了,你竟然都不知道那是你葛姨的闺女?”
黄超还往郑风心上插刀呢:“你说你要早知道,不早就追到手了吧。”
“胡说什么。”郑风拉下脸来。
黄超还真就不敢再开玩笑了。
郑风平常和他嘻嘻哈哈的,可真到了正事上,郑风一拉脸,黄超是真怕。
郑风看着含笑周旋在宾客之中,和一些女客说说笑笑的秦雅,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心生胆怯。
他特别想过去和秦雅说句话,哪怕只是问声好也行。
可他的脚就像是钉在地上一样,怎么都抬不起来,活了十七年,郑风头一回知道害怕。
他心中一片烦乱,摸了摸口袋,摸出一盒烟来,抽出一根想点,再看看远处素雅如莲的秦雅,郑风就又把烟放了回去。
他连烟都不敢抽了,生怕那呛人的气味会熏到秦雅,让她更加讨厌自己。
“啧啧……”
黄超现在真觉得郑风挺可怜的。
看上谁不好,为什么偏偏就喜欢上了秦雅。
人秦雅那是省理科状元,是医科大的高材生,听说在大学还拿全额奖学金,各科成绩都是第一的存在,像这种人物,往后前程无量,是他们这些小混混可望而不可及的。
而郑风呢?
初中毕业,没有正经工作,就是个社会闲散人员。
虽然说有几个臭钱,可那个秦雅一看就不是贪财的那种,和郑风那简直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郑风想追秦雅,可以说难如登天。
原来就够难了,现在呢,秦雅竟然是葛姨的闺女,虽说关系近了,可郑风就更不可能追上秦雅了。
“风子,咱放弃吧。”
黄超喝了口酒,小声劝郑风:“这天底下好姑娘多的是,别愣是在一棵树上吊着了。”
郑风倒了一杯酒灌进去:“不可能。”
“要是叫费叔知道你打人便宜闺女的主意,非得揍死你。”
黄超想想这个可能就害怕。
郑风却笑了,他又看了秦雅一眼:“死也不可能放手。”
这人还真倔啊,黄超就不明白了,秦雅那是好姑娘没错,可也没有到让人为她要死要活的地步吧。
宾客们吃喝的差不多了,好多人都告辞离开。
葛红笑着从角落里把郑风拽出来,拉着他走到秦桑几个人面前。
她指指郑风对秦桑说:“小风你是认识的,就是你妹妹们没见过,你带他和你妹妹认识一下,往后互相有个照应。”
秦桑笑着答应了。
她拽过秦雅笑道:“这是郑风,费叔叔战友的儿子。”
秦雅先是愣了一下,随后温和的笑开,伸出右手:“你好。”
郑风不敢抬头,他不敢看秦雅是什么表情。
他低着头,就看到伸到自己跟前的一只纤长白皙的手。
郑风紧张的把右手往裤子上噌了一下,把汗水擦掉,才小心的和秦雅握了一下:“你,你好。”
当他握住秦雅的手时,心跳漏了一拍,人更加紧张,这一紧张,就握的更紧了。
秦雅想抽回手,但郑风握的死紧,这让她的脸色就有几分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