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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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咯咯!您吃不了喜儿,我筑基,您才炼气中期,太弱鸡了。”小魔女笑得花枝招展。
“直说吧,你想干嘛?”高睿咋咋舌,懒得矫情。
“嘻嘻,我想这样这样……”小魔女凑过身来,附在他的耳边嘀咕了一通。
“你想死呀?这怎么成?”高睿惊得差点跪了。
“有什么不成的呢?魔诀上说,合修是一门大学问,修得好,事半功倍。要想突飞猛进,要想比别人修得快,就要合修。有句话说得好,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反过来说,修炼也不累,而且快速好几倍。来吧老板,我教您。”小魔女翻了个小白眼,话未说完,唰,解开了腰间的红绸带,再用力一拽,唰唰,就到了小手中。
“呵呵呵,这样不好哦,你让老板以后怎么去见人?万一老板娘知道了,我脸儿往哪儿搁?不行,肯定不行!”高睿嘴里这么说,心里其实痒痒的不行。
刚才小魔女跟他嘀咕的内容,非常大胆新颖。
特别是修炼的速度,据说比单纯吸纳红须人参快速了百倍,比炼化魔元丹还快速十倍。
魔渊的高级修者,几乎无一例外都选择合修。
合修并不是世俗上的推倒,它远比推倒有学问,甚至有些合修,连双方的身体都不会接触,连对方的面都可以不见着。有时候,两个陌生的异性修者碰到一起,为了共同抗敌,也会选择合修突破。
当然,小魔女可没那么正经,她选择的是很亲密的那种,虽然不算推倒,却也十分香艳。
这也是高睿同志为什么有点扭捏的原因。
毕竟来说,小魔女可不是老板娘,他也没打算让她当老板娘。
“好啦,别愣着了,好不好,咱们试试不就结了。如果感觉不爽,大不了咱们下次不来了还不行么?”小魔女连哄带骗地将高睿同志引到榻前。
“试试?别试太久哦,我事情很多的。”高睿弱弱的道。
“不会很久的啦,也就两个时辰,两个时辰后,您的丹田一准增加三倍。”小魔女说完,肩膀轻抖,红色唐服自中门滑落。
高睿两眼一抹黑。
他的世界凌乱了。
两个时辰后,小石室的门终于打开。
高睿拧着两只小锦袋满脸赤红的闪了出来。
他径直上得二楼,进入金室,白芒一闪,回了丽水农庄。
合修果然犀利。
两个时辰中,他和小魔女足足吸纳了100颗中品魔石,以一种销魂的方式将魔气吸入体内,接着,快速运转数个周天,归入丹田,变成了一股股浓郁的魔气之云。当结束鏖战后,他的修为一路蹿升到炼气中期顶峰,差一步便晋级大炼气。
他的丹田内,红色魔气云宽大如绸,而白色灵气云狭窄如丝。
他的脑壳里,红魔长大了五倍,全身红艳如血,在识海中咆哮奔腾。
他不仅没崩,还将精气化为了元气,元身高涨。
他可以十分自信的说,再遇到白骨精,无需贴什么清心寡欲符,也能有效抵御撩拨。
说心底话,他十分享受这种方式,不仅修了丹田,还修了身,令他意志坚强,身如金刚。比起单纯枯燥的抓着石头盘膝打坐,舒爽了不知多少倍。
至于小魔女的状况,他不得而知,反正出来时,这小丫头双目迷离,双颊娇艳,很享受这种又快速,又销魂的修炼模式。
……
已是凌晨时分。
夜空幽暗。
查看了一圈园子,令他恼火的是,土木护园阵又被人攻击过,在南北两面消耗了他二十多颗灵石,差一点点就破阵了。他赶忙更换了灵石,重新整顿了一番,再次盘坐在地。
有了土木护园阵的经验,学习火麟防护阵简单多了。
半个小时后,他挺身而起,提着魔袋子,沿着郁郁葱葱的红须人参地,一路挖坑,埋石头,栽旗子,上护套,最后回归原点,坐在阵眼处闭目念叨。
呼啦啦!
一阵震动,自地下一层层幻化出一面椭圆形红色大罩子,将红须人参地和部分玉米地笼罩起来,形成了一处阵中阵。红色阵面上,隐约浮着一层蝌蚪形符文,一层橘红色的火焰,一层暗金色箭矢。
嘘嘘!搞定噻!
高睿长嘘一口气,花了他大把石头,终于又加了一层保护罩。
尽管只保护了半亩地,但这半亩才是他的命根子。
这些红须人参都生长了三天,长出了四片叶子,其中三片血叶,也就意味着有了三百五十年份,比起一号院里栽种出的人参,叶子更肥厚,灵魔气更浓郁,药香更强烈,人在其中,浑身每一个细胞都张开了,不吸纳,也感觉浑身舒坦。
他决定五天后才进行采挖,以看看能达到何种品质。
小魔女给他的另外一只灵袋里,放了五堆种子和两只小丹瓶。
五堆种子分别是:灵茄子,灵花生,魔豆角,魔菠菜,魔香蕉。加上此前蓝屏儿给的雪莲和七叶地龙,一下子新增了七个灵魔物种。
小瓶子里放了一红一白两种丹,不用说,正是隐灵丹和隐魔丹。
拔去火麟阵里的几行灵玉米苗,将雪莲和七叶地龙种下。
再拔去一部分已经发芽的魔番茄、小黄瓜,弄出五分空地,将新搞来的五种作物撒播了。
又查看了一番园子,直到鸡叫第一遍,方才关上阵门,就着夜色,走回地下室。
……
地下室的门虚掩着,灯光朦胧。
室内弥漫着一股清香,洒过香水,那是他曾经喜欢的气味。
墙壁白了些,整洁干净多了,没了蜘蛛网,还贴了好多画儿,都是他曾经喜欢的内容。
木板床重新打理过,整洁清爽,中间用搁了一条长长的红丝带,好像楚河汉界。
靠近内侧汉界,蜷缩着一个瘦削的身形。
他的初恋女票洗漱过,换了一身干净略显陈旧的花格子棉布睡衣,他记忆犹新,这睡衣在大学宿舍里见识过,小两年了。隔着这件睡衣,他无数次领略过女票的山地河谷,胸前的扣子被他拽崩过好多次,掉了又缝,缝了又掉。
只是,睡衣下的躯体干枯了许多,成了名副其实的旺仔小馒头,加上刻意装成男生,更是一马平川,比起太平公主谭锦云还平数层。
“咯咯!您吃不了喜儿,我筑基,您才炼气中期,太弱鸡了。”小魔女笑得花枝招展。
“直说吧,你想干嘛?”高睿咋咋舌,懒得矫情。
“嘻嘻,我想这样这样……”小魔女凑过身来,附在他的耳边嘀咕了一通。
“你想死呀?这怎么成?”高睿惊得差点跪了。
“有什么不成的呢?魔诀上说,合修是一门大学问,修得好,事半功倍。要想突飞猛进,要想比别人修得快,就要合修。有句话说得好,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反过来说,修炼也不累,而且快速好几倍。来吧老板,我教您。”小魔女翻了个小白眼,话未说完,唰,解开了腰间的红绸带,再用力一拽,唰唰,就到了小手中。
“呵呵呵,这样不好哦,你让老板以后怎么去见人?万一老板娘知道了,我脸儿往哪儿搁?不行,肯定不行!”高睿嘴里这么说,心里其实痒痒的不行。
刚才小魔女跟他嘀咕的内容,非常大胆新颖。
特别是修炼的速度,据说比单纯吸纳红须人参快速了百倍,比炼化魔元丹还快速十倍。
魔渊的高级修者,几乎无一例外都选择合修。
合修并不是世俗上的推倒,它远比推倒有学问,甚至有些合修,连双方的身体都不会接触,连对方的面都可以不见着。有时候,两个陌生的异性修者碰到一起,为了共同抗敌,也会选择合修突破。
当然,小魔女可没那么正经,她选择的是很亲密的那种,虽然不算推倒,却也十分香艳。
这也是高睿同志为什么有点扭捏的原因。
毕竟来说,小魔女可不是老板娘,他也没打算让她当老板娘。
“好啦,别愣着了,好不好,咱们试试不就结了。如果感觉不爽,大不了咱们下次不来了还不行么?”小魔女连哄带骗地将高睿同志引到榻前。
“试试?别试太久哦,我事情很多的。”高睿弱弱的道。
“不会很久的啦,也就两个时辰,两个时辰后,您的丹田一准增加三倍。”小魔女说完,肩膀轻抖,红色唐服自中门滑落。
高睿两眼一抹黑。
他的世界凌乱了。
两个时辰后,小石室的门终于打开。
高睿拧着两只小锦袋满脸赤红的闪了出来。
他径直上得二楼,进入金室,白芒一闪,回了丽水农庄。
合修果然犀利。
两个时辰中,他和小魔女足足吸纳了100颗中品魔石,以一种销魂的方式将魔气吸入体内,接着,快速运转数个周天,归入丹田,变成了一股股浓郁的魔气之云。当结束鏖战后,他的修为一路蹿升到炼气中期顶峰,差一步便晋级大炼气。
他的丹田内,红色魔气云宽大如绸,而白色灵气云狭窄如丝。
他的脑壳里,红魔长大了五倍,全身红艳如血,在识海中咆哮奔腾。
他不仅没崩,还将精气化为了元气,元身高涨。
他可以十分自信的说,再遇到白骨精,无需贴什么清心寡欲符,也能有效抵御撩拨。
说心底话,他十分享受这种方式,不仅修了丹田,还修了身,令他意志坚强,身如金刚。比起单纯枯燥的抓着石头盘膝打坐,舒爽了不知多少倍。
至于小魔女的状况,他不得而知,反正出来时,这小丫头双目迷离,双颊娇艳,很享受这种又快速,又销魂的修炼模式。
……
已是凌晨时分。
夜空幽暗。
查看了一圈园子,令他恼火的是,土木护园阵又被人攻击过,在南北两面消耗了他二十多颗灵石,差一点点就破阵了。他赶忙更换了灵石,重新整顿了一番,再次盘坐在地。
有了土木护园阵的经验,学习火麟防护阵简单多了。
半个小时后,他挺身而起,提着魔袋子,沿着郁郁葱葱的红须人参地,一路挖坑,埋石头,栽旗子,上护套,最后回归原点,坐在阵眼处闭目念叨。
呼啦啦!
一阵震动,自地下一层层幻化出一面椭圆形红色大罩子,将红须人参地和部分玉米地笼罩起来,形成了一处阵中阵。红色阵面上,隐约浮着一层蝌蚪形符文,一层橘红色的火焰,一层暗金色箭矢。
嘘嘘!搞定噻!
高睿长嘘一口气,花了他大把石头,终于又加了一层保护罩。
尽管只保护了半亩地,但这半亩才是他的命根子。
这些红须人参都生长了三天,长出了四片叶子,其中三片血叶,也就意味着有了三百五十年份,比起一号院里栽种出的人参,叶子更肥厚,灵魔气更浓郁,药香更强烈,人在其中,浑身每一个细胞都张开了,不吸纳,也感觉浑身舒坦。
他决定五天后才进行采挖,以看看能达到何种品质。
小魔女给他的另外一只灵袋里,放了五堆种子和两只小丹瓶。
五堆种子分别是:灵茄子,灵花生,魔豆角,魔菠菜,魔香蕉。加上此前蓝屏儿给的雪莲和七叶地龙,一下子新增了七个灵魔物种。
小瓶子里放了一红一白两种丹,不用说,正是隐灵丹和隐魔丹。
拔去火麟阵里的几行灵玉米苗,将雪莲和七叶地龙种下。
再拔去一部分已经发芽的魔番茄、小黄瓜,弄出五分空地,将新搞来的五种作物撒播了。
又查看了一番园子,直到鸡叫第一遍,方才关上阵门,就着夜色,走回地下室。
……
地下室的门虚掩着,灯光朦胧。
室内弥漫着一股清香,洒过香水,那是他曾经喜欢的气味。
墙壁白了些,整洁干净多了,没了蜘蛛网,还贴了好多画儿,都是他曾经喜欢的内容。
木板床重新打理过,整洁清爽,中间用搁了一条长长的红丝带,好像楚河汉界。
靠近内侧汉界,蜷缩着一个瘦削的身形。
他的初恋女票洗漱过,换了一身干净略显陈旧的花格子棉布睡衣,他记忆犹新,这睡衣在大学宿舍里见识过,小两年了。隔着这件睡衣,他无数次领略过女票的山地河谷,胸前的扣子被他拽崩过好多次,掉了又缝,缝了又掉。
只是,睡衣下的躯体干枯了许多,成了名副其实的旺仔小馒头,加上刻意装成男生,更是一马平川,比起太平公主谭锦云还平数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