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第一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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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书:啦啦啦~啦啦啦~我是防盗的小当家~  这个孩子穿着明显不如那边的小少爷好, 但是容貌却是不相上下,若说那小少爷是骄阳灼灼, 那这个孩子便是月光轻柔,长长的睫毛忽闪, 带着一股雌雄莫辩的美感。他的四肢同样被宽布条绑住。

    洛书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也缠绕着一层层的布条。布条很宽,也很柔软, 看来是为了不让布条在他们滑嫩的皮肤上留下痕迹。

    也是。洛书略带讽刺地笑了笑。毕竟是做皮肉生意的地方,若是“货物”有了损伤,价值岂不是要大打折扣?

    洛书借力慢慢坐了起来,小少爷见他醒了, 吱吱乱叫着要他给他松绑,洛书自己身上还裹着布条呢怎么给他松绑。

    洛书:这孩子莫不是个傻的吧?

    用怜悯的眼神看了小少爷一眼, 洛书借着变高的视线继续打量四周,期间小少爷吵得乱七八糟、恨不得把屋顶吵下来,那角落的孩子却像什么都没有听见一样, 面无表情地缩在那里,仿佛对未来可能存在的一切都已经认命了。

    洛书在观察之后, 差不多明白了他们处在什么境地。他们大致是被从各地用不知道什么手段收来的孩童, 现在是要先去去他们的锐气。

    去其锐气,拔其傲骨,灭其希冀, 乱其心智, 毁其前程。

    等到有獠牙的狼被驯化成一条狗, 那么他们离被出售的日子就不远了。

    想到这里,洛书突然想起了从醒来开始就感受到的浓烈违和感来自哪里。

    小少爷。

    他特地换上在崖底那身已经被缝补到看不出原本模样的衣服,装作晕倒在了南风馆的后门。他初到此处,自然不会被查出背景,只会让人以为他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南风馆这种“不问而取”的事情可做得多了,发现他如浮萍一般无根无基怎么可能放过他。

    但是这个小少爷一看就出身不凡,怎么可能被南风馆接收呢?

    还是说南风馆已经猖狂到了这种地步?

    洛书皱着眉头思考了一会,那边的小少爷估计再怎么叫下去也不会有人搭理他,转而开始喊饿,没一会,就有一个九尺大汉端着一大碗白饭进了房门。

    看来竟是专有人守在外面。

    不过三个六岁左右的小孩子,为什么竟要有人专程看管呢?

    是说他们三个带来的利益远远超过雇佣一个人看管他们的费用?还是他们三个对南风馆来说十分重要?

    洛书心下疑虑,面色不显,看那大汉又掏出了三个只有成年人半个巴掌大的小碗,然后从大碗里胡乱的挖出来一点,也就装满了半个碗那么多。别说洛书了,这么一点饭,哪怕是一个普通的六岁孩子都吃不饱。

    小少爷立刻原地爆炸,把脚跺得哐哐响,“你就给我吃这种东西?喂猪都没猪吃!我要吃十里香的酥皮烤鸭,清炒芦笋,蟹黄小笼包……再加上一碟桃花糕!”

    小少爷报出了一大串的菜名,听着就让人口水直流。

    大汉听了冷笑一声,道:“小少爷,你还当着自己是龙府的小少爷呐?想吃十里香,等到你把恩客伺候好了再说吧。现在就这些,您爱吃不吃!” 说着把裂了一道缝的小碗往小少爷面前重重一放。

    小少爷把牙咬得咔咔响,伸脚把白饭一脚踢翻,瞪着眼睛大吼:“你怎么敢这么对我!你知道我爹是谁吗?我爹一定会杀了你!一定会杀了你!!”

    洛书挑了挑眉,没想到这个小家伙虽然骄纵,但其实被教养地很好,生气了连骂人都不会,翻来覆去就是这几句话,听得他尴尬癌都犯了。

    大汉看着洒在地上的白饭也不生气,伸手把碗收走了,道:“你还以为你爹会来找你吗?”

    说完了再也不搭理小少爷,给角落里的孩子盛了半碗饭,然后走到了洛书面前。洛书内功一转,小脸立马变得煞白,在阳光下好像透明到要消失了一般,一双眼睛也黯淡无光,好像下一秒就要闭上眼睛,再也醒不过来。

    大汉心里一惊,这可是这次用来压轴的,可不能在他手里出了什么闪失!连忙把洛书拉过去翻来覆去地看,怎么也没看出来毛病,直到洛书的肚子超级大声地叫了一声。

    洛书:道理我都明白,但还是……神特么的尴尬。

    洛书本就是习武之人,虽然抗饿能力强,但是吃得也多,现在到了饭点,还真是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胃。

    胃:怪我咯?

    大汉看着好像下一秒就要死翘翘的洛书,难得地犹豫了。虽然主家说要饿上这几个崽子几顿,但是这个好像再饿就撑不住了,要是死在他手里,十有八九还是他的事,他可赔不起这棵摇钱树。

    大汉想了想,给了洛书冒尖的一碗饭,可这一碗也多不到哪里去,给洛书塞牙缝的都不够。米应该是发了霉的,吃起来有一股怪味,不但夹生,里面还夹杂着小石子和没有脱干净的麦壳,拉嗓子得狠。碗是木头做的,很厚实,大概是为了防止有些性子烈的要摔碎了碗,拿着锋利的瓷片割腕。

    洛书双手双脚还被绑着,吃饭非常不方便,但是大汉丝毫没有给他们解开的意思,洛书也就不再管,就着别扭的姿势端起碗一口闷下去,面不改色地吐出了一颗石子。小少爷说的没错,这米还真不是人吃的东西,真特么难吃。饶是他在崖底吃糠咽菜外加被系统商城里的食物荼毒,对这个味道的接受度也无限接近于零。

    但是他现在扮演的是一个饿晕的人,就挑剔不得许多。洛书默默给自己打气,然后夹出了一条死不瞑目的虫子。

    ……

    犹豫了一瞬,还是把它丢在了地上。

    罪过罪过,看来还是他道行不够。虽然这玩意是高蛋白,但是他还是没有一颗贝爷的心,更何况它还没去头。

    洛书吃完一碗摸了摸肚子,肚子依旧不给面子地继续叫。洛书只好又把期待的目光看向了那只大碗。

    人家是嘴里喊着亚美爹,心里喊着康木昂北北辣死狗,到他这里怎么就反过来了呢?早知道再饿上几顿也不装要饿晕了QAQ。

    洛书:我想到了这饭可能难吃,但是没想到会这么难吃【手动再见】。

    幸好大汉还是有点职业素养,没有继续给他加饭,而是给他加了一杯水。看着水里游来游去的红色小虫子,洛书觉得自己遇到了生命中的挑战,难度已经超过了“选择便便味的咖喱还是咖喱味的便便”,位列第三。

    真是一道送命题。

    ***

    “你!咳咳咳……你再说一遍?!这个人你是从哪里看见的?!”

    百骨知看着手里的纸,听着下属的汇报,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楼主,此人是属下在南风馆所见。”座下的情报头子看着这位失踪九年,一朝回来就以雷霆手段肃清听风楼,重振百家雄风的新楼主,内心满是崇拜与尊敬。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分布在五湖四海的“听风者”都收到了一张画像,要他们找到这个孩子就赶快上报,但依旧认真地回答了。

    “南风馆?哪个南风馆?”百骨知的声音微微颤抖。

    南风馆不就是寻欢作乐之处?还有哪个南风馆?

    虽然百影有些奇怪,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是在承阳城的寻欢之处。”停了一下,百影又道:“这名孩童是最新一批的‘顽童’。”

    话音刚落,百影就感受到了百骨知身上所散发的、几乎凝成实质的压力。

    这个孩子看年龄大约五六岁,楼主如今也不满一年便弱冠,虽说习武之人寿元绵长,但若楼主想要孩子也不算早。百影寒毛乍起,若真如同他猜测的那样……

    百影听百骨知说道:“百影,你随我去承阳城看一趟。”

    “是。”

    洛书伸出粉嫩嫩的舌尖,舔了舔唇边亮晶晶的糖屑,四处看了看,选中了一家成衣铺,名字倒是风雅,唤作“藏衣阁”。就是匾额上不知是谁题的字,把好好三个字写出了一股子金戈铁马的杀气,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藏兵阁。

    洛书站在门前把字翻来覆去地吐槽,直到想象中的题字人掩面而去,才恋恋不舍地把目光从上面撕下来,正巧对上店里人的目光。

    洛书一看,乐了。

    面前这两个人长得实在是有特点。一个又矮又胖,下巴足足有三层厚,第四层已经显出了发育壮大的萌芽,走一步肚子上的肉颤三颤,活像一座肉山。另一个又高又瘦,两颗兔牙白白长长,单眼皮,小眼睛,眼睛里时不时划过一道精光,衣服穿在他身上空空荡荡,不用脱衣服就能看见肋骨,就像一根精明的竹竿。

    这店铺很是火爆,有小厮丫鬟来回跑着取了图样布头交给自家主子,也有来往游侠剑客拿了成衣,随意扔下一锭银子挥袖而去。照理说来往人这样多,这两个人是注意不到他的,但是见这两个人身上的样式衣料都是这家店里的,而且来往招待客人,已经迎了好几人上了二楼,洛书便估么着,这两个人大概就是这家店的主事人了。

    大概是看自己在门口盯的时间太长了?

    洛书这么想着,突然激动。

    他在崖底许多年,一开始来的时候,身上就穿着一身运动装,放眼四处,寂寥无人,别说是成衣店了,连块布料都没有。系统还是个教徒弟升级打怪的系统,商城里开放的区域不是灵丹妙药就是绝世功法,最接地气的是各类的吃食,而且全是以补充体能气血为主,增肌减脂为辅,味道早就被扔到抓哇国去了。据系统说,味道是由总系统评定的,洛书觉得如果由没有味觉的系统们评定,那铁定是吃不死人的都算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