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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第 7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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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何人?”看见跟前一个全然陌生的丫头, 阿福这才觉出不对来, 一团浆糊的脑子才渐渐记起自己是在漱玉阁醉倒的, 之后呢?为何她醒来却是这样的地方。

    床明显不是她的那张挂着粉红撒花帐子的架子床了, 而是一架四面镂空隔扇贴了螺钿描金人物的黑漆拔步床,挂着紫纱,锦带系金钩, 身上盖的也是宝蓝圈金的锦被,处处都透露出富贵气。

    能被吴明德派来照顾朱公子心头好的丫头自然是十分机灵的,一看她滴溜溜四下乱转的眼珠子就明白了,忙解释道:“姑娘病了,朱公子心疼您,就把您接来了养病呢。这里是朱公子暂住的别院, 奴婢明心,是吴公子派来照顾您的, 还有个叫明月, 她刚出去打水了。”

    她原来是病了么?阿福有些模糊的记忆, 自己好像吐得很厉害。

    明心看她还是初醒的迟钝, 也不多话,禀道:“既然姑娘醒了, 奴婢这就叫人去告知朱公子一声, 朱公子昨晚守了姑娘一夜呢, 方才有事才是出去了。”

    她们家公子可是特地交代了, 务必要在这位姑娘跟前多说朱公子的好话。不过她这话并不假, 那位朱公子真是个痴情人,可是生生照顾了这位姑娘一宿没有合眼。

    朱公子……阿福长睫微动,原来她已经不在香如故了么?阿福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忽然咕噜一声,她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是自己的肚子响了。

    “是奴婢疏忽了,姑娘刚醒来定然是饿了,还请姑娘稍等,奴婢这就吩咐厨房送吃的来,”明心看她因为肚子叫害羞地红了耳垂,只觉这位小姑娘甚是可爱,语气越发的柔软。

    “劳烦明心姐姐了,”阿福头一回接触这样规矩的丫头,言语间不免客气。

    “姑娘真是折煞奴婢了,”明心福了一福,忙出门张罗去了。正巧屋门口就遇到提了热水的明月回来,“姑娘醒了,你先服侍她换身衣裳,朱公子知道了定然是要来的。”

    “我省得,”明月听见人醒了也是高兴,风风火火地进了屋子。

    外院的书房里头,吴明德站得笔直,头却低到了胸口,他在向朱公子汇报香如故火灾的进展,声音是越来越没有底气,“有经验的仵作也查了,确实是烧死的。”

    好不容易有个在朱公子面前表现的机会,哪知道事情竟然那么棘手。香如故被一把火烧了不说,里面的人都没了。明眼人都知道蹊跷,偌大一个香如故竟然没有一个人能逃出来,据救火的人说,香如故的火势大得邪性,不多时就把香如故烧成了一片白地,救都救不及。

    可就是找不到人祸的证据啊,什么蛛丝马迹都被一场大火烧得干干净净,清清白白。

    还好有个被吴明德叫来服侍阿福而幸免于难的兴儿,然而死在火里的人数与兴儿所说又对上了,姑娘、丫头、婆子、一个不少。只除了门房小厮车夫到底有几个,兴儿自己都说不清楚,难以核对,看起来香如故是死绝了。

    难不成真的是天灾而已?

    吴明德自己都很没底气把这个结论回复给朱公子。

    “明德辛苦了,”朱公子语气宽和,还亲近地拍了拍吴明德的肩。

    吴明德激动地涨红了脸,受之有愧啊,他都没有帮到什么忙。

    若是查给芷沅下毒的凶手,他还可以期待一下吴明德,香如故的大火,吴明德也只能查到这种摆在明面上的真相了。朱公子淡淡道:“只怕这就是一场天灾,不必再查了。”

    朱公子习惯性地转动着拇指上的扳指,这样的手笔,后背之人必不简单,只是一场大火究竟是想要掩盖什么呢?香如故究竟藏了什么秘密?

    每当朱公子不说话,他就觉得压力好大。吴明德悄悄咽了咽口水,挺直了背脊,努力站得像青松一样直。

    他已经能够肯定这位朱公子的身份了,昨夜他与朱公子的侍卫迎面相遇,那几个侍卫衣角的金线麒麟被火把一照格外的狰狞醒目。据他所知,金线麒麟可是燕王府侍卫的标志,燕王的母亲贤妃又是姓朱。没想到自己陪玩了几日的纨绔公子竟然是位大佛,吴明德惊诧之余又十分荣幸,燕王殿下这是信任他啊,才会不避讳他召见自己的侍卫。

    正当吴明德认真罚站,屋外忽然传来人声,他忙出了门去看,回来就高兴的跟朱公子报喜,“公子,夫人醒了!”知道了朱公子的身份,吴明德是不敢再厚着脸皮叫嫂夫人了。

    总算是有个好消息,主动向吴明德暴露了身份的燕王殿下,微微点了点他矜贵的下巴,语气从容不迫,“我去看看她,你自便。”

    人刚醒就要去看,再从容的语气也掩盖不了燕王殿下迫切的心情。

    吴明德不敢耽搁他的大事,一点不废话,亲自送了燕王到后院才是站住了脚。

    几只花羽毛的灰麻雀在桃花枝头叫得欢快热闹,吴明德看着湛蓝天空飘过的悠悠白云,心下感慨,这芷沅姑娘真是好命喽,一下子麻雀飞上了枝头,只看燕王对她的上心程度,只怕日后造化不凡。

    阿福穿了一件月白绣白玉兰的杭绸衫子,背靠大迎枕坐在床上,肤色是病态的苍白,有种弱不胜衣的伶仃。

    明月没有给她上妆掩饰这样的病弱姿态,还给她梳了个楚楚可怜的侧偏发髻,不戴珠钗,一头乌黑柔亮的长发绕过细白的脖颈,垂顺在胸前,略略遮住了她衣领处露出的肌肤,更有几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婉媚。

    明月很是满意自己的作品,如斯美人,就是女人看了都想要怜惜她,只可惜美人年幼,那个朱公子不要欺负她才好。

    阿福没有照镜子,对自己的装扮没有任何意见,她只是有些不开心,明月和明心都说她大病初愈,不能沾油星,只给她喝白粥。

    那个白粥有什么好喝的嘛,好歹要加点鸡丝呀。阿福在喝到粥之前还是很嫌弃的,被明月捏着勺子喂了一勺粥,眼睛就亮了,这个粥也太好喝了吧!

    上好的胭脂米熬制的粥又稠又香,都熬出了一层厚厚的米油,软糯清香,入口即化,比她这辈子喝过的粥都好喝。

    也不要人喂了,阿福自己端着碗咕噜咕噜一下子就喝光了。

    “我还想要一碗,”阿福有些不好意思,小脸儿微红,刚刚嫌弃的是她,现在吃不够的还是她。

    真是可爱的小姑娘,明心笑出声来,还没来得及提醒她鼻子尖上沾了一粒米,朱公子就大步进来了。她悄悄对着阿福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就和明月一起退了下去。

    “很好吃?”燕王也看见了她小巧翘挺的鼻子尖上沾了一粒淡粉色的米粒,像是一颗小珍珠,他嘴角带了笑,伸手拈了那粒米。

    啊,好丢脸,阿福看着落在燕王指尖的米粒,羞臊地咬了唇。

    哪知道那个朱公子真不是正经人,居然把那粒米含进了嘴里,还要对她笑,“果然好吃。”

    阿福的脸顿时变成了熟透的小樱桃啦。

    阿芙做贼心虚,不敢与阿福对视,扬声叫了兴儿给她打水洗手,回头指着放在桌上的小包袱,“我去买了一个扇面,想着你要走了,我没有什么好东西送你,就给你绣个扇子,往后你夏天打扇也就能想起我来。”

    “纵是没有这扇子,我还能忘得了你?”阿福打开包袱,里头放着一把月白扇面的湘妃竹菱形团扇并十几束各色丝线,她就把团扇取了拿在手里扇着,怅然道,“我是真不想与你分开。”

    她被自己爹娘卖掉的时候,已经记事了。那年疼爱她的奶奶刚去世,爹娘对她就变了脸色,不,应该说她那对父母就从来没有对她好脸色过,没了奶奶的庇护,她就成了野地里的小草,不过几个月就从白白嫩嫩的胖娃娃被养成了个黑瘦的丑丫头。后来她娘生下来个弟弟,两口子就更嫌弃她碍眼了,听说可以把女儿卖给养瘦马的,两人就迫不及待地把她领出来卖掉了。

    离开那样的父母,她并不是很伤心,更何况小的时候不懂瘦马究竟是什么,只觉得这院子里的人又干净又漂亮,还能吃饱饭,简直是到了了故事里的仙境一样。即使是现在,被卖了两千两,她也很感激徐妈妈,不论如何,是徐妈妈给了她平安长大的机会,至于往后的命运如何就全看她自己了。

    “我也不想和姐姐分开,”阿芙在兴儿的服侍下净了手,将纤纤玉指在帕子上揩干,这才抬眼看向阿福,她的语气有些唏嘘,“我们姐妹在一起快有七年了。”

    七年的相处,并非全然是虚情假意。然而既生瑜何生亮,她们两人实在是太像了,妈妈为了让她与阿福更像一些,特意在她额上点了一颗红痣。许是她对点痣的染料不耐受,脸生生肿了一个月,吃足了苦头。

    阿芙的父亲是个久试不第的穷酸秀才,自负才华盖世,没甚么本事,却有一身妒贤嫉能的臭脾气。阿芙虽恨她父亲,却也学了些秀才的品性,被徐婆子在额上点了痣,嘴上说着高兴与姐姐一样,心里其实是恨的。凭什么就得是她像阿福呢?阿福又傻又白,偏偏惹人喜欢,就连一起长大的宋青河都更喜欢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