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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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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如果现在就让他舍弃,那犹如从他的身体里抽走最贴近心脏的那根骨头!不,他不忍心,他不舍得,他会心痛到死的!

    所以,只要能多爱丫头一天,他就不会放弃!

    “李王——今天是你的生日,我要送你一件生日礼物!”她笑着说。

    “哦?什么东西?”他很好奇,丫头居然会给他送礼物,那会是什么样的礼物?

    他不缺任何东西,很多人试图通过各种渠道送给他各种各样的东西,他需要的不需要的,贵重的稀有的,凡事能弄到手的,只要他想要,有人就一定能给他弄来。

    但是,他从来是尽量不让人知道他真心想要的东西,因为他告诉过丫头,一旦被别人知道了,那就是软肋。

    “你猜猜……”她神秘地笑着说。

    “呵呵……我猜啊,是皮腰带?”他搂着她笑呵呵地说。

    “不对,不对,我不送那个,太没新意了!”她摇头说道。

    “那就是……领带?”

    貌似女人送男人东西,都是喜欢送这两样,就是希望拴住男人,要么拴住男人的腰,要不拴住男人的头——

    “也不对,我送的东西很特别,不是一般的东西——”她提示道。

    “呵呵,别让我猜了,李王很笨的,丫头片子,今天尽玩虚的,捉弄李王——”他坏笑道,“一会儿看我怎么打你的屁。。屁——”

    说着,他伸出手在她的屁。。股上疼爱地拍了一下!

    “呵呵——”她笑着从他的身体里逃离了出来,然后从包里拿出那个长长的盒子。

    “李王,闭上眼睛——”她把盒子藏在身后,对他说。

    “好,闭上眼睛——”他听话地闭上了眼睛。

    感觉到她正在慢慢向自己走来。

    她把他扶到椅子上坐下,然后跨坐在他的腿上。

    “好了,可以睁开眼睛——”

    他就像个听话的孩子一样,缓缓睁开了眼睛。

    看到眼前的这件礼物时,他几乎要惊呆了!

    这是丫头买的礼物?

    太精美了!

    他小心翼翼地拿起来,细细地端详着。

    这支温润的象牙笔,笔杆那么莹亮,看得出是用象牙的根部雕刻的,牙质非常好,就连笔杆上的雕刻都是那么的栩栩如生!顶端的毛尖是那么细腻,凭李成鑫写字的经验,一眼就看出这是上等的狼毫制成的!

    太珍贵了!太稀有了!

    “你买的?”他不可思议地问道。

    “嗯!”她用力地点点头,“喜欢吗?”

    “太喜欢了,宝贝儿!”他拉着她的双手,很是激动地说,“告诉李王,你从哪儿淘来的这个宝贝?”

    “呵呵,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喜欢的!这是我巧遇来的,可遇不可求!”她笑嘻嘻地说道,“有道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支笔就是这样来的!”

    看她说得这么轻松,好像是不费吹灰之力获得的,但是,他很清楚,这样的毛笔是不可多得的,他曾经有过一支比这个小一点的象牙毛笔,也是别人送的,但是,他转送给了别人!

    当时是忍痛割爱!没想到丫头今天能给他淘来这么一个上好的宝贝!

    “丫头,谢谢你,这么用心!”他看着她说,没想到丫头会如此了解他的喜好,去挑选这么贵重的毛笔给他做生日礼物。太让他惊喜了!

    “李王,我送给你的,不仅仅是一支笔——”她抱着他的脖子看着他说,“我希望,你永远把这支笔握在手心里,就像把我捧在手心里一样,好吗?”

    “好——丫头,你永远都是我手心里的宝——我说过,我爱你要爱到爱不动为止——”他很感动地说。

    刚才丫头不让他继续下去,他还以为她心里对他已经有疙瘩了,没想到,他冤枉她了!

    他依然完全地占据了他的心!

    这如何不让他感动!

    “丫头,今晚我就要用这支最珍贵最心爱最喜欢的笔,好好写字——”他看着她很认真地说。

    “嗯——”她点点头,很是高兴。

    “不过,我得用特殊的载体,而不是纸——”

    “那是什么?”她不理解地问道。

    写字不用纸,用什么?难道写墙壁上?她无法理解地看着他。

    他笑了笑,伏在她的耳边说了几个字。

    她的脸立马就变得通红通红的了!

    什么吗?那能写字吗?

    “丫头——快去,听话,李王把东西准备一下,等着你——”他笑着说。

    “这——”她有些不敢想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去吧——今晚我要用象牙笔,端砚和龙墨,为我的丫头写下人生中的第一笔,也是我写字生涯中的第一笔——”他笑着说。

    她听话地去了浴室。

    李成鑫把林宇送给他的那个大端砚搬了出来,拿出了那根收藏了多年的龙墨,配上丫头送的这支笔,再加上一会儿的……呵呵,他相信,这一定是世界上的绝配!

    最珍贵也是最稀有的“文房四宝”!

    当李成鑫把象牙笔的毛尖用温开水烫开了,端砚清洗了,龙墨也研磨出来了,丫头清新洁净地裹着浴巾从浴室里出来了!

    真是出水芙蓉般娇艳!

    看着脸上身上依然挂着水珠子的丫头,他真想抱起来好好狂吻一通!

    但是,他不能,他要把今晚变成他们人生中最美丽的记忆!

    比他们之间的第一次更美丽,更有意义!

    “丫头——来——”他轻轻地拉过她的手,然后怜爱地看着她,“你太美了!在李王眼里,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最美丽的女人,只为李王一个人绽放的美丽女神!我爱你!”

    “我也爱你,李王——”她纤细的手臂缠着他的脖子,幽幽地说道。

    “我知道,谢谢我的丫头,谢谢!今晚让李王好好为你题诗作赋,好吗?”他隔着浴巾,抱着她柔软的腰肢说。

    “嗯!”她点点头,只要他想做的,她都答应,无条件答应。

    他细细地为她拭去身上的水滴,那每一寸娇嫩的肌肤,都让他忍不住想上去轻轻咬一口!

    她洁白的肌肤,优美的曲线,一定会是最美丽的载体!他要在她的身体上留下最美丽的字符!跳动的字符!

    虽然他不懂音乐,但是,他要用丫头送给他的这支笔,在她的身体上谱写出最美丽动听的音符!

    “丫头——你喜欢李王给你写的第一个字是什么?”他在她耳边问道。

    “爱——”她毫不犹豫地说道。

    “好——我就写一个最有力的“爱”,在你的心口——”他情不自禁地轻吻了上去。

    “来,坐好了,宝贝儿——”他抱着她来到了那张太师椅上,那是他工作累了,躺在上面休息的地方。

    梁晓素安稳地躺着,看着他拿起那支象牙笔,饱蘸了墨汁,然后在端砚的边缘仔细地润了润笔锋,就要在她的身体上写下第一笔了!

    她强忍着毛笔在皮肤上运走带来的痒痒的感觉,然后感受着李王每写一笔的力度。从笔尖轻点开始,然后藏锋运笔,再到提笔行走,每一笔都是那么认真,那么仔细,似乎在雕刻一副最精美的蓝图。

    如此具有艺术感的神圣事情,李成鑫还是第一次体验。

    他运足了笔力,终于把这个“爱”字写好了!他细细端详了一下,觉得写出了自己的水平。

    丫头那娇嫩的肌肤上,这个黑色的“爱”字显得格外注目!

    “丫头,你看看——”她让她站起来,到镜子前欣赏。

    在镜子里这个字是反着的,但是,看得出,这个隶书的“爱”字写得非常好,看上去很有笔力,很有艺术感!

    “李王——”她娇羞地看着自己的身体,脸上飞起一片红晕。

    是啊,如果不是爱,她怎么会如此不舍和他之间的这种感情?她在心里很多次挣扎,很多次想退却,就是因为无法舍弃这份爱和感情,真的无法舍弃——

    那么,既然选择了爱,就深爱,如果不爱,果断离开!

    他抚摸着丫头光滑的脊背,这儿,他也要写下最美丽的诗句,最能代表他心绪的诗句。

    他也听说过,古代的文人墨客,兴之所至的时候会在美人的身体上题诗作画,那是最早的人体艺术。

    现在的人体彩绘,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其实,更多的人去看的是人体,而不是彩绘。

    由此,李成鑫想起了苏轼的那首脍炙人口的诗句——“饮湖上初睛后雨”: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浓装淡抹总相宜。

    世人大都知道这首诗是写六月的西湖旖旎风光,荷花竟放,而实际上却是寄寓了苏东坡初遇王朝云时为之心动的感受。王朝云,她天生丽质,聪颖灵慧,能歌善舞,因家境清寒,自幼沦落在歌舞班中,虽混迹烟尘之中,却独具一种清新洁雅的气质。

    宋神宗熙宁四年,苏东坡因反对王安石新法而被贬为杭州通判,一日,他与几位文友同游西湖,宴饮时招来王朝云所在的歌舞班助兴,悠扬的丝竹声中,数名舞女浓妆艳抹,长袖徐舒,轻盈曼舞,而舞在中央的王朝云又以其艳丽的姿色和高超的舞技,特别引人注目。舞罢,众舞女入座侍酒,王朝云恰转到苏东坡身边,这时的王朝云已换了另一种装束:洗净浓装,黛眉轻扫,朱唇微点,一身素净衣裙,清丽淡雅,楚楚可人,别有一番韵致,仿佛一股空谷幽兰的清香,沁入苏东坡因世事变迁而黯淡的心。

    此后苏东坡对王朝云备极宠爱,娶她为妾。

    苏轼为王朝云写下这首诗,流传千古,不知道他当年是否有这份雅致,在王朝云的玉体上题写这首诗。但是,李成鑫想,如果他是当年的苏轼,他一定会这么做,他一定要在心爱的女人身上写下这首包含爱的感动的诗句。

    他相信,那一定会是绝美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