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成网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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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渝觉得今天这事实在是有点诡异,如果这是有人搞鬼,但目的只是让面馆把最贵的菜品卖到断档吗?这也太不合情理了。
他悄悄的征求了一下躲在灶台下打盹的味箸的意见,然后嘱咐林潇潇道:
“一会客人再点鸡豆花的时候就告诉他们,这道菜由于材料和制作工艺的限制,目前一天只能提供五十份。你先这么说,看看他们有什么反应,特别是有没有人跳出来说怪话。”
林潇潇点点头,离开厨房去招呼客人去了。
方渝刚把这一批客人点的菜品做完,还没按铃催林潇潇上菜,就听到林潇潇急促的脚步声。
“方大哥,方大哥”林潇潇拿着手机一路小跑进来,“我知道为什么大家都要点鸡豆花了。”
方渝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有人出来闹事了吧,我就知道,你先打电话报警,我去对付他们。”说着就要脱下厨师服。
“方大哥,不是你想的那样。”林潇潇忙拦住方渝,“我们成网红了。”
“什么,网红?”方渝有点反应不过来,自己好好的怎么网红了,这网红和开面馆又有什么关系。
“方大哥,刚才我说鸡豆花卖完了,后面的客人很失望,我就好奇的问了一句,他们就给我看了这个。”林潇潇把手机递方渝.
方渝接过林潇潇的手机一看,手机里打开的是号称娱乐圈公告板的社交软件超浪。
在手机正中央的一条博文配的了九张照片,有面馆的外景,内部布局,还有林潇潇的侧影和鸡豆花的特写。
方渝往上一拉,看到博主叫食尚超人,还是个大V,有两千多万的粉丝,满个微博里都是他对行游各地吃到的美食的评论。
顶上第一条博文是早上11点发的,用的图居然也是自己面馆的照片和鸡豆花的特写。
方渝仔细看了看这条博文。
博文一开头就是“各位朋友,非常抱歉,之前我发的微博可能误导了大家,今天我才知道是我错了。
在这里我要向“一面之缘”的方老板郑重致歉并对各位朋友声明,碧波芙蓉鸡豆花确实是方老板首创,并非剽窃他人。
最后强烈建议朋友们有机会到蜀都,一定要去“一面之缘”品尝一下鸡豆花,绝对物超所值。”
看了这篇博文,方渝一头雾水,自己虽然有超浪的账号,但是基本没用过,而且朋友里没有外号叫食尚超人的呀,难道是老刘或赵雷的朋友?不过他说剽窃又是怎么回事,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
方渝满怀疑问的滑动手指,开始查看食尚超人之前发的博文。
从博文上看,食尚超人这几天都在蜀都活动,蜀都各种小吃都被他点评了个遍。虽然他没有刻意的去指责哪一家做的不好,但对每一道菜品的分析和试吃感受,还是在字里行间将蜀都的几家名店分了个三六九等。
由于他的点评客观专业,而且博文内容十分详实,几乎都可以当做旅游中的美食攻略,所以每一篇博文最少也有十几万的阅读和不少的留言评论。
往下看了几篇,方渝又看了刚才林潇潇让自己看的那篇博文。
这次方渝没有光看图,而是将全文展开,认真的看了起来。
博文挺长的,方渝花了几分钟才看完。
这下他终于明白这个食尚超人到底是谁了,原来就是前天那个奇怪的客人。
在博文里,食尚超人简要的介绍了自己应蜀香汇餐饮集团的邀请,来蜀都参加蜀香汇旗下高端餐饮品牌“德安居”的新品评介会。
在评介会上,食尚超人品尝到了一种名为鸡豆花的新菜,十分令人惊艳。
评介会结束后,食尚超人准备在蜀都多待几天,看看能不能发掘出几家让他惊喜的新店。
接下来的博文非常详尽的记述了他被林潇潇纯净的笑容和面馆清新的装修风格吸引进入了面馆。之后对于林潇潇的服务和勾魂面的评价都极尽褒扬,。
但写到鸡豆花时,语气突然一转,对于面馆老板兼厨师方渝未经许可剽窃他人菜品的做法大加鞭挞,言语之间满是口诛笔伐之意。
特别对于自己指出问题后,面馆老板还拒不承认,反而辨称自己就是菜品的发明人,表示了强烈的鄙视。
但是在博文末尾,食尚超人还是酸酸的补了一句:虽然我坚决反对这种剽窃他人成果的做法,但作为一个正直的人,我不得不承认,这位方老板确实厨艺过人。
售价八十五元的鸡豆花,无论是清汤的鲜美还是鸡豆花的嫩滑全面超过我在‘德安居’品尝过的售价高达五百八十八的养生鸡豆花。
这篇博文比前面那些文章的留言评论都多,足足有七百多条,方渝稍稍的翻看了一下,一开始的评论都是一边倒的批驳。
一个叫“撞钟的鱼”的网友说:这种行为是很危险的,大家如果都去剽窃不搞原创的话,那么以后就再也没有新菜了。所以号召大家一起抵制,坚决不去“一面之缘”吃饭,让老板知道不正当的手段是不可能获利的。
还有个叫“正义的溜溜球”的网友留言说:现在国家要和国际接轨,对于知识产权的事情十分重视。最近开的一场多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我们国家受到很多国家的攻击,都是因为国内有这种不思创新,只会剽窃的人,真是给国家抹黑。
诸如此类的评论还有上百条,方渝匆匆地一扫而过。看到后面终于有人开始表达不同意见。
一个叫“小文变小六”的网友质疑道:如果剽窃人家的配方还能比原版做得更好,那算不算也是一种创新。
接着一堆人跳出来反驳,但还是有人支持“小文变小六”的看法。
一个叫“火中物”的网友就说:也许人家老板说的是真话呢,我也去“德安居”吃过这道菜,但他们也没有说这是他们原创的啊。
因为“火中物”的留言,接下来一连歪楼了几十层。一群网友都在羡慕他能自己掏钱去“德安居”那么高档的地方吃饭,纷纷跪求包养云云。
后面倒是有个叫“温柔的钢枪”网友突然表示:
明天要到蜀都市公干,五百八十八的养生鸡豆花是吃不起的,但是八十五的那种倒是可以去尝尝,大家等我的拔草手记。
方渝觉得今天这事实在是有点诡异,如果这是有人搞鬼,但目的只是让面馆把最贵的菜品卖到断档吗?这也太不合情理了。
他悄悄的征求了一下躲在灶台下打盹的味箸的意见,然后嘱咐林潇潇道:
“一会客人再点鸡豆花的时候就告诉他们,这道菜由于材料和制作工艺的限制,目前一天只能提供五十份。你先这么说,看看他们有什么反应,特别是有没有人跳出来说怪话。”
林潇潇点点头,离开厨房去招呼客人去了。
方渝刚把这一批客人点的菜品做完,还没按铃催林潇潇上菜,就听到林潇潇急促的脚步声。
“方大哥,方大哥”林潇潇拿着手机一路小跑进来,“我知道为什么大家都要点鸡豆花了。”
方渝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有人出来闹事了吧,我就知道,你先打电话报警,我去对付他们。”说着就要脱下厨师服。
“方大哥,不是你想的那样。”林潇潇忙拦住方渝,“我们成网红了。”
“什么,网红?”方渝有点反应不过来,自己好好的怎么网红了,这网红和开面馆又有什么关系。
“方大哥,刚才我说鸡豆花卖完了,后面的客人很失望,我就好奇的问了一句,他们就给我看了这个。”林潇潇把手机递方渝.
方渝接过林潇潇的手机一看,手机里打开的是号称娱乐圈公告板的社交软件超浪。
在手机正中央的一条博文配的了九张照片,有面馆的外景,内部布局,还有林潇潇的侧影和鸡豆花的特写。
方渝往上一拉,看到博主叫食尚超人,还是个大V,有两千多万的粉丝,满个微博里都是他对行游各地吃到的美食的评论。
顶上第一条博文是早上11点发的,用的图居然也是自己面馆的照片和鸡豆花的特写。
方渝仔细看了看这条博文。
博文一开头就是“各位朋友,非常抱歉,之前我发的微博可能误导了大家,今天我才知道是我错了。
在这里我要向“一面之缘”的方老板郑重致歉并对各位朋友声明,碧波芙蓉鸡豆花确实是方老板首创,并非剽窃他人。
最后强烈建议朋友们有机会到蜀都,一定要去“一面之缘”品尝一下鸡豆花,绝对物超所值。”
看了这篇博文,方渝一头雾水,自己虽然有超浪的账号,但是基本没用过,而且朋友里没有外号叫食尚超人的呀,难道是老刘或赵雷的朋友?不过他说剽窃又是怎么回事,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
方渝满怀疑问的滑动手指,开始查看食尚超人之前发的博文。
从博文上看,食尚超人这几天都在蜀都活动,蜀都各种小吃都被他点评了个遍。虽然他没有刻意的去指责哪一家做的不好,但对每一道菜品的分析和试吃感受,还是在字里行间将蜀都的几家名店分了个三六九等。
由于他的点评客观专业,而且博文内容十分详实,几乎都可以当做旅游中的美食攻略,所以每一篇博文最少也有十几万的阅读和不少的留言评论。
往下看了几篇,方渝又看了刚才林潇潇让自己看的那篇博文。
这次方渝没有光看图,而是将全文展开,认真的看了起来。
博文挺长的,方渝花了几分钟才看完。
这下他终于明白这个食尚超人到底是谁了,原来就是前天那个奇怪的客人。
在博文里,食尚超人简要的介绍了自己应蜀香汇餐饮集团的邀请,来蜀都参加蜀香汇旗下高端餐饮品牌“德安居”的新品评介会。
在评介会上,食尚超人品尝到了一种名为鸡豆花的新菜,十分令人惊艳。
评介会结束后,食尚超人准备在蜀都多待几天,看看能不能发掘出几家让他惊喜的新店。
接下来的博文非常详尽的记述了他被林潇潇纯净的笑容和面馆清新的装修风格吸引进入了面馆。之后对于林潇潇的服务和勾魂面的评价都极尽褒扬,。
但写到鸡豆花时,语气突然一转,对于面馆老板兼厨师方渝未经许可剽窃他人菜品的做法大加鞭挞,言语之间满是口诛笔伐之意。
特别对于自己指出问题后,面馆老板还拒不承认,反而辨称自己就是菜品的发明人,表示了强烈的鄙视。
但是在博文末尾,食尚超人还是酸酸的补了一句:虽然我坚决反对这种剽窃他人成果的做法,但作为一个正直的人,我不得不承认,这位方老板确实厨艺过人。
售价八十五元的鸡豆花,无论是清汤的鲜美还是鸡豆花的嫩滑全面超过我在‘德安居’品尝过的售价高达五百八十八的养生鸡豆花。
这篇博文比前面那些文章的留言评论都多,足足有七百多条,方渝稍稍的翻看了一下,一开始的评论都是一边倒的批驳。
一个叫“撞钟的鱼”的网友说:这种行为是很危险的,大家如果都去剽窃不搞原创的话,那么以后就再也没有新菜了。所以号召大家一起抵制,坚决不去“一面之缘”吃饭,让老板知道不正当的手段是不可能获利的。
还有个叫“正义的溜溜球”的网友留言说:现在国家要和国际接轨,对于知识产权的事情十分重视。最近开的一场多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我们国家受到很多国家的攻击,都是因为国内有这种不思创新,只会剽窃的人,真是给国家抹黑。
诸如此类的评论还有上百条,方渝匆匆地一扫而过。看到后面终于有人开始表达不同意见。
一个叫“小文变小六”的网友质疑道:如果剽窃人家的配方还能比原版做得更好,那算不算也是一种创新。
接着一堆人跳出来反驳,但还是有人支持“小文变小六”的看法。
一个叫“火中物”的网友就说:也许人家老板说的是真话呢,我也去“德安居”吃过这道菜,但他们也没有说这是他们原创的啊。
因为“火中物”的留言,接下来一连歪楼了几十层。一群网友都在羡慕他能自己掏钱去“德安居”那么高档的地方吃饭,纷纷跪求包养云云。
后面倒是有个叫“温柔的钢枪”网友突然表示:
明天要到蜀都市公干,五百八十八的养生鸡豆花是吃不起的,但是八十五的那种倒是可以去尝尝,大家等我的拔草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