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甘洒热血续春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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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甘洒热血续春秋 (一)
浓烟被风卷上谷口,在峡谷的骤然变宽处,翻滚,盘旋。
刘秀的身影在烟雾后显出,然后又迅速消失,脸色被峡谷深处的火光,照得忽明忽暗。
一股热浪忽然自下方袭来,带着浓郁的焦臭味道。那是由人的血肉被火焰烧糊而产生,令他的五腹六脏都接连翻滚。然而,他却不闪不避,任凭热浪将自己的头发吹卷。双手稳稳地端起一支大黄弩,弩箭所指,正是一名骁骑营校尉的胸口。
刚刚从火场里杀出一条血路的骁骑营校尉王翰喘息着抬头,恰看见弩锋处反射的寒光。本能地扯开嗓子,大声威胁,”我是朝廷命官!你杀朝廷命官等同于谋……”
“簌——”弩箭离弦而去,将校尉王翰的后半截话,卡在了喉咙当中。刘秀迅速弯下腰,捡起第二支预先装填好的大黄弩,瞄准第二个目标。
杀一个是杀,杀一堆也是杀。
既然已经在山中布置下了陷阱,他就不愿再让一只禽兽漏网。特别是那些身手灵活,心肠恶毒,踩着同伴尸体冲出来的禽兽,更应该抢先一步送下地狱。
第二个目标,是一名年青的骁骑,面孔被浓烟熏得黑一道白一道,身上的铠甲也在逃命途中,被周围的岩石挂得破烂不堪。发现有人在居高临下向自己瞄准,他立即双膝跪地,大声求肯,”饶命——!我阿爷是弘农郡……”
“嘣!”刘秀咬着牙扣动扳机,将此人射了个透心凉。
骁骑营是皇帝的近卫之一,能入骁骑营者,都是家在京畿附近的良家子。而能在骁骑营中混上一官半职者,家中父辈非富即贵。
这些人的家世,在以前足以令刘秀忌惮。而今晚,却再也发挥不了任何作用。那个曾经为了给家族赢取免除赋税资格,为了重振门楣而委屈求全的刘秀已经“死”了,死在了通往冀州的道路上。而山坡上手持大黄弩的刘秀,则是一名复仇的“英灵”。
“刘均输,用这个!”一名喽啰迅速接走射空了的大黄弩,顺手送上第三支。刘秀头也不回地接过弩弓,果断瞄准第三个目标。
朱佑、严光、刘隆,还有先前侥幸平安撤入山中的盐丁、民壮和喽啰们,也纷纷举起弓弩,将箭矢劈头盖脸朝着脚下的山路射去。每个人的目光里,都充满了仇恨。
他们的人数只有区区一百出头,远少于从陷阱里逃出来的骁骑营将士和富平寨庄丁。所以,他们无法手下留情,只能趁着对手惊魂未定之时,将其迅速消灭。
刚刚经历过落石和烈火双重打击的骁骑营和富平寨残兵败将,哪里想到还有第三重劫难正在等着他们?根本提不起抵抗的勇气,只敢用盾牌或者手臂挡住脑袋,沿着山路狼狈窜逃。
“簌——”刘秀射出的第四支弩箭,从背后追上一个军侯打扮的骁骑,将此人钉死在山路正中央。紧跟在这名军侯身后逃命的其他残兵被吓了一大跳,赶紧像蚂蚱般朝四周分散。严光、朱佑的羽箭迅速追上去,将残兵们挨个钉翻在血泊当中。
“好,不愧太学里出来的秀才,箭无虚发!”刘隆在旁边看得极为过瘾,挥舞起拳头,大声喝彩。(注1:秀才,汉代指才能秀异之士,地位极高。不是明清科举制度中的童生)
“那当然,也不看是谁的弟弟!”躺在担架上的万脩,得意洋洋的接口。
周围的喽啰们,更是兴奋莫名,一边争抢着替刘秀装填大黄弩,一边用手指替他寻找下一个射击目标,”这边,这边,射这个胸口戴着护心镜的,射这个胸口戴着护心镜的!”
“铁盔,带铁盔的,肯定是当官的!”
“刘均输,射那个带皮帽子的,那家伙非富即贵!”
“那个,那块大石头旁边的,别让他跑了……”
刘秀对周围的喧闹声充耳不闻,无论其是夸赞,还是指引。
他正在射杀的是朝廷命官和朝廷士兵,而在今晚日落之前,他和严光、邓奉、朱佑四个,还都身为朝廷的均输下士。在这一路上,哪怕是最危急时刻,他都没想过与山贼们“同流合污”,而现在,他却彻底成为了山贼中的一员,与后者一道,将弩箭对准了原本应该互相称为袍泽的人。
这滋味,绝对不好受。只是,他已经没有了任何选择。
“刘三儿,你早就该这么干!”马三娘拎着一把明晃晃的环首刀走过来,与他并肩而立,“这狗屁朝廷,从来就没想过给好人活路。你前几天要是答应了万二哥做寨主,咱们也不至于死掉那么多弟兄!”
“是啊,早就该反了。”刘秀的心脏猛地一抽,眼前快速闪过老宋、老周和一连串熟悉的面孔。
两个多月来,从最开始的各怀肚肠,到后来的亲如一家,大伙不知道共同面对了多少风风雨雨。而最后,他们却全都倒在了出山的路口,距离此行的最终目的地,只有咫尺之遥。
如果自己当日答应万脩,留在太行山中会如何?
如果自己在铁门关前发现情况诡异,立刻选择吞了精盐逃走,又将如何?
不能想,每想一次,心中都宛若刀扎!
老宋,老周,还有那些弟兄们,也许都不会死。五十车精盐,除了买通官府,让家族跟自己摘清楚关系的开销之外,也许还能剩下一大半儿。而三十余车精盐,无论是给弟兄们分掉,还是偷偷送往冀州,都好过了现在,被富平寨的人运走藏起来,一钱都到不了灾民之手。
“你不必过于担心舂陵那边,明天一早,我就派盖延带着金银快马加鞭去告知令兄。只要他提前一步买通官府,说早已将你开革出族,官府就很难再大肆株连!”听出刘秀的话语里的抑郁之意,万脩还以为他在为家人担忧,在担架上坐直身体,大声安慰。
“是极,是极,只要肯花钱,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刘玄在绿林军中也算大名鼎鼎,他的父亲和族人们,不也都没受到任何牵连么?”刘隆看问题向来简单,立刻拿了刘玄为例,证明万脩的策略切实可行。
二人都是出于一番好心,刘秀无法不给与回应。迅速将手中大黄弩交给马三娘,扭过头,他苦笑着说道:“多谢万二哥了,不必带太多金银,只要抢先一步将消息送到我大哥手里就行。他交游广阔,到时候自然会想办法!”
“你跟我客气什么,早就说了,整个铜马军轵关营,都是你的!”万脩楞了楞,大咧咧地摆手,“你是咱们的大当家,花多少钱,怎么花,都可一言而决!”
“那,那怎么行?刘某拖累这么多人无辜枉死,万二哥,做大当家之语,今后切莫再提!”刘秀心中顿时一暖,随即窘迫地连连摆手。
”有什么不行的,咱们原本说好的事情!“万脩唯恐刘秀反悔,立刻将当日的话语重新搬了出来,”你曾经亲口答应过,哪天被官府逼得走投无路了,就来做我们轵关营的大当家!“
”是啊,文叔,你现在除了造反,还有其他路可以走么?“刘隆也不想再错失将刘秀拉入队伍的机会,在旁边跟着大声提醒。
二人说得都对,刘秀当日的确口头承诺过,自己将来如果走投无路,就去做轵关营的大当家。而他现在的情况,的确除了落草之外,已经没有了任何出路。但是,刘秀自己的志向,却从来都不在于江湖。哪怕是身陷绝境,哪怕刚才一心想着报仇……
”文叔,莫非你怕官兵势大?”还没等刘秀想清楚自己该如何推辞,万脩已经又迫不及待地补充,“你也看到了,官兵就是一群择人而噬的野狗。你越怕他们,他们越追着你咬。当你忽然调转身体冲着他们举起了刀,他们立刻就成了你锅里的肉。想煮想蒸,都可随意施为!”
“可不是么,原来你一直不主动出手,他们就越来越嚣张。而你今夜第一次带领大伙反击,就赢了个干净利索!”刘隆不愧为万脩的好兄弟,跟在此人之后一步不落。
他们两个的话,虽然粗鄙无文,却将道理说得清清楚楚。今夜的刘秀,和以前刘秀,彼此之间的最大区别,就是从见招拆招,变成了主动反击。
而他第一次选择了主动,就以少胜多,让数量十倍余己,无论装备还是训练,也远超自己这边的对手,灰飞烟灭!
见招拆招,敌人一招失败,就又是一招,阴谋诡计层出不穷。而主动反击,则可以让敌人死无葬身之地,即便侥幸保全了性命,今后一提到刘某人的名字,就瑟瑟发抖。
“刘秀,你不是还想着把盐送到冀州去救灾吧?”马三娘熟悉刘秀的性格,见他脸上的表情不停地变幻。丢下大黄弩,瞪圆了眼睛厉声质问,“你可千万别再犯傻,你连自己都救不了,有什么资格去救别人?!”
“是啊,我连自己就救不了!”刘秀心中,宛若有乱箭攒刺,裂开嘴,大声苦笑。
读书人应有济世之心!读书人应该胸怀天下!他读了四年圣贤书,终日受大儒许子威教诲熏陶,恨不能有朝一日,凭借自己的赤手空拳,将岌岌可危的大新朝重新扶正!恨不得让传说中的三代之治,尽快重现人间。
而事实上,大新朝却根本用不到他这个草民之子来扶,三代之治,也只属于皇上和他身边的凤子龙孙,与他这个草民之子,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
想济世安民,当官,肯定走不通。
想一展胸中抱负,就只剩下一条路,造反。
将皇帝拉下马,换个人做皇帝,用刀子砍出最大的公平!
原来,答案就这么简单!
刘某人其实早就知道了,早在被弩箭射成重伤,在鬼门关前翻滚挣扎时就知道了。
刘某人居然一直闭着眼睛,装作没有看见!
忽然间,浑身上下一阵轻松,刘秀抬起头,对着天空长长吐气,“呼——”
有道白雾腾空而起,在火光映衬下,宛若一把利剑,直冲斗牛。
第七十二章 甘洒热血续春秋 (一)
浓烟被风卷上谷口,在峡谷的骤然变宽处,翻滚,盘旋。
刘秀的身影在烟雾后显出,然后又迅速消失,脸色被峡谷深处的火光,照得忽明忽暗。
一股热浪忽然自下方袭来,带着浓郁的焦臭味道。那是由人的血肉被火焰烧糊而产生,令他的五腹六脏都接连翻滚。然而,他却不闪不避,任凭热浪将自己的头发吹卷。双手稳稳地端起一支大黄弩,弩箭所指,正是一名骁骑营校尉的胸口。
刚刚从火场里杀出一条血路的骁骑营校尉王翰喘息着抬头,恰看见弩锋处反射的寒光。本能地扯开嗓子,大声威胁,”我是朝廷命官!你杀朝廷命官等同于谋……”
“簌——”弩箭离弦而去,将校尉王翰的后半截话,卡在了喉咙当中。刘秀迅速弯下腰,捡起第二支预先装填好的大黄弩,瞄准第二个目标。
杀一个是杀,杀一堆也是杀。
既然已经在山中布置下了陷阱,他就不愿再让一只禽兽漏网。特别是那些身手灵活,心肠恶毒,踩着同伴尸体冲出来的禽兽,更应该抢先一步送下地狱。
第二个目标,是一名年青的骁骑,面孔被浓烟熏得黑一道白一道,身上的铠甲也在逃命途中,被周围的岩石挂得破烂不堪。发现有人在居高临下向自己瞄准,他立即双膝跪地,大声求肯,”饶命——!我阿爷是弘农郡……”
“嘣!”刘秀咬着牙扣动扳机,将此人射了个透心凉。
骁骑营是皇帝的近卫之一,能入骁骑营者,都是家在京畿附近的良家子。而能在骁骑营中混上一官半职者,家中父辈非富即贵。
这些人的家世,在以前足以令刘秀忌惮。而今晚,却再也发挥不了任何作用。那个曾经为了给家族赢取免除赋税资格,为了重振门楣而委屈求全的刘秀已经“死”了,死在了通往冀州的道路上。而山坡上手持大黄弩的刘秀,则是一名复仇的“英灵”。
“刘均输,用这个!”一名喽啰迅速接走射空了的大黄弩,顺手送上第三支。刘秀头也不回地接过弩弓,果断瞄准第三个目标。
朱佑、严光、刘隆,还有先前侥幸平安撤入山中的盐丁、民壮和喽啰们,也纷纷举起弓弩,将箭矢劈头盖脸朝着脚下的山路射去。每个人的目光里,都充满了仇恨。
他们的人数只有区区一百出头,远少于从陷阱里逃出来的骁骑营将士和富平寨庄丁。所以,他们无法手下留情,只能趁着对手惊魂未定之时,将其迅速消灭。
刚刚经历过落石和烈火双重打击的骁骑营和富平寨残兵败将,哪里想到还有第三重劫难正在等着他们?根本提不起抵抗的勇气,只敢用盾牌或者手臂挡住脑袋,沿着山路狼狈窜逃。
“簌——”刘秀射出的第四支弩箭,从背后追上一个军侯打扮的骁骑,将此人钉死在山路正中央。紧跟在这名军侯身后逃命的其他残兵被吓了一大跳,赶紧像蚂蚱般朝四周分散。严光、朱佑的羽箭迅速追上去,将残兵们挨个钉翻在血泊当中。
“好,不愧太学里出来的秀才,箭无虚发!”刘隆在旁边看得极为过瘾,挥舞起拳头,大声喝彩。(注1:秀才,汉代指才能秀异之士,地位极高。不是明清科举制度中的童生)
“那当然,也不看是谁的弟弟!”躺在担架上的万脩,得意洋洋的接口。
周围的喽啰们,更是兴奋莫名,一边争抢着替刘秀装填大黄弩,一边用手指替他寻找下一个射击目标,”这边,这边,射这个胸口戴着护心镜的,射这个胸口戴着护心镜的!”
“铁盔,带铁盔的,肯定是当官的!”
“刘均输,射那个带皮帽子的,那家伙非富即贵!”
“那个,那块大石头旁边的,别让他跑了……”
刘秀对周围的喧闹声充耳不闻,无论其是夸赞,还是指引。
他正在射杀的是朝廷命官和朝廷士兵,而在今晚日落之前,他和严光、邓奉、朱佑四个,还都身为朝廷的均输下士。在这一路上,哪怕是最危急时刻,他都没想过与山贼们“同流合污”,而现在,他却彻底成为了山贼中的一员,与后者一道,将弩箭对准了原本应该互相称为袍泽的人。
这滋味,绝对不好受。只是,他已经没有了任何选择。
“刘三儿,你早就该这么干!”马三娘拎着一把明晃晃的环首刀走过来,与他并肩而立,“这狗屁朝廷,从来就没想过给好人活路。你前几天要是答应了万二哥做寨主,咱们也不至于死掉那么多弟兄!”
“是啊,早就该反了。”刘秀的心脏猛地一抽,眼前快速闪过老宋、老周和一连串熟悉的面孔。
两个多月来,从最开始的各怀肚肠,到后来的亲如一家,大伙不知道共同面对了多少风风雨雨。而最后,他们却全都倒在了出山的路口,距离此行的最终目的地,只有咫尺之遥。
如果自己当日答应万脩,留在太行山中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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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宋,老周,还有那些弟兄们,也许都不会死。五十车精盐,除了买通官府,让家族跟自己摘清楚关系的开销之外,也许还能剩下一大半儿。而三十余车精盐,无论是给弟兄们分掉,还是偷偷送往冀州,都好过了现在,被富平寨的人运走藏起来,一钱都到不了灾民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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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极,是极,只要肯花钱,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刘玄在绿林军中也算大名鼎鼎,他的父亲和族人们,不也都没受到任何牵连么?”刘隆看问题向来简单,立刻拿了刘玄为例,证明万脩的策略切实可行。
二人都是出于一番好心,刘秀无法不给与回应。迅速将手中大黄弩交给马三娘,扭过头,他苦笑着说道:“多谢万二哥了,不必带太多金银,只要抢先一步将消息送到我大哥手里就行。他交游广阔,到时候自然会想办法!”
“你跟我客气什么,早就说了,整个铜马军轵关营,都是你的!”万脩楞了楞,大咧咧地摆手,“你是咱们的大当家,花多少钱,怎么花,都可一言而决!”
“那,那怎么行?刘某拖累这么多人无辜枉死,万二哥,做大当家之语,今后切莫再提!”刘秀心中顿时一暖,随即窘迫地连连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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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文叔,你现在除了造反,还有其他路可以走么?“刘隆也不想再错失将刘秀拉入队伍的机会,在旁边跟着大声提醒。
二人说得都对,刘秀当日的确口头承诺过,自己将来如果走投无路,就去做轵关营的大当家。而他现在的情况,的确除了落草之外,已经没有了任何出路。但是,刘秀自己的志向,却从来都不在于江湖。哪怕是身陷绝境,哪怕刚才一心想着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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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是么,原来你一直不主动出手,他们就越来越嚣张。而你今夜第一次带领大伙反击,就赢了个干净利索!”刘隆不愧为万脩的好兄弟,跟在此人之后一步不落。
他们两个的话,虽然粗鄙无文,却将道理说得清清楚楚。今夜的刘秀,和以前刘秀,彼此之间的最大区别,就是从见招拆招,变成了主动反击。
而他第一次选择了主动,就以少胜多,让数量十倍余己,无论装备还是训练,也远超自己这边的对手,灰飞烟灭!
见招拆招,敌人一招失败,就又是一招,阴谋诡计层出不穷。而主动反击,则可以让敌人死无葬身之地,即便侥幸保全了性命,今后一提到刘某人的名字,就瑟瑟发抖。
“刘秀,你不是还想着把盐送到冀州去救灾吧?”马三娘熟悉刘秀的性格,见他脸上的表情不停地变幻。丢下大黄弩,瞪圆了眼睛厉声质问,“你可千万别再犯傻,你连自己都救不了,有什么资格去救别人?!”
“是啊,我连自己就救不了!”刘秀心中,宛若有乱箭攒刺,裂开嘴,大声苦笑。
读书人应有济世之心!读书人应该胸怀天下!他读了四年圣贤书,终日受大儒许子威教诲熏陶,恨不能有朝一日,凭借自己的赤手空拳,将岌岌可危的大新朝重新扶正!恨不得让传说中的三代之治,尽快重现人间。
而事实上,大新朝却根本用不到他这个草民之子来扶,三代之治,也只属于皇上和他身边的凤子龙孙,与他这个草民之子,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
想济世安民,当官,肯定走不通。
想一展胸中抱负,就只剩下一条路,造反。
将皇帝拉下马,换个人做皇帝,用刀子砍出最大的公平!
原来,答案就这么简单!
刘某人其实早就知道了,早在被弩箭射成重伤,在鬼门关前翻滚挣扎时就知道了。
刘某人居然一直闭着眼睛,装作没有看见!
忽然间,浑身上下一阵轻松,刘秀抬起头,对着天空长长吐气,“呼——”
有道白雾腾空而起,在火光映衬下,宛若一把利剑,直冲斗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