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你是个只注重皮相的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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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七夕来得比较早,8月11日就是农历节气中的七夕节,早前七夕节无人问津,但精明的商人却从这个节日中嗅到了无限商机,于是这个被世人遗忘的节日再次被记起来。
科室中几个护士都收到了玫瑰,甚至还有其他的礼物,乌云也收到了蓝天送的玫瑰,可这并没让她产生丝毫的喜悦。
这些天来乌云的脾气变得很暴躁,即使是极小的事也能轻易引爆她,整个人患得患失,不时地自言自语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刘护士长找她谈过几次,告诉她,有病人投诉她。
乌云嘴上答应得很好,但转头就忘记,和病人吵得不可开交。
“蓝天,和我一起实习的同学突然阑尾炎发炎化脓做了手术,已经通知了她的父母,但是她父母今天赶不来,所以今晚我可能要留在医院照顾她。”
“需要我来看你吗?”
“不用了,我没什么事。”乌云挂断手机。
头痛得厉害,乌云掐着鼻梁狠狠地捏了一下,又死劲地按自己的印堂。从那晚后,乌云和蓝天之间的相处变得微妙起来,虽然同床共枕,但没有再发生实质关系。
乌云对蓝天的遭遇感到同情,但是同情的时间长了就变成了负担,负担的时间长了就变成了厌恶。
现在的情况就是,乌云对蓝天丑陋的躯体产生了嫌恶。
“乌云,你就是个迷恋皮相的蠢物,以前你被他的脸吸引,现在又嫌弃他的身体。”乌云骂着自己,可是再大声的骂也不能使乌云回心转意,迷途知返,人一旦有了嫌弃心,那是怎么也消除不了的。
没了那层皮相,所谓温柔,所谓体贴,都是多余。
窗外的阳光如同火一般,整个世界被烤成白色,乌云向窗外伸出手去,裸|露的手臂瞬间被热浪烫疼了。
“怎么办?这个理由只能用一次,我又不能总是骗他。或者,我说以后要经常上夜班。”
想来想去,乌云烦恼至极,半晌她似乎做了决定。“其实,分手才是最好的决定,这对我和他都好,因为我嫌弃了他,继续和他在一起,那将会是他的不幸。”
主意一定,乌云便将摊牌的时间选在今晚。
不等到下班,乌云便坐出租车赶往清水河海滩,在门前见到乌云,蓝天喜得冲过来抱住她的身体不断旋转。“你不是说今晚留在医院照顾你的同学吗?”
“她又找了她的亲戚,所以我就回来了。”
“乌云,我去村里买些你喜欢的菜回来,你等我。”不等乌云同意,蓝天便先奔出了院门,很快他的身影消失在山坡上。
“他这样欢喜,我又如何说得出口和他分手呢。”乌云黯然神伤,但这点愧疚也仅仅持续了几分钟,她的心又强硬起来。
进入卧室,乌云从衣柜中找出自己的衣裙,打开箱子,全部装进去。然后,她坐在卧室的床上等待蓝天回来。
蓝天去了许久,乌云早等得不耐烦,甚至想过偷偷走掉。也许不用刻意说分手,当蓝天发现衣柜中没有自己的衣衫,他就明白了。
乌云站起身,拖着箱子走到卧室,刚到客厅就遇上迎面而来的蓝天,他手上提着一只大塑料袋,里面装满了东西,有条鱼还在里面跳动。他的脸上挂着喜悦的笑容,但当他的眼神缭绕到乌云拖着的箱子上时,那喜悦瞬间被冻僵。
“你要走吗?”蓝天神色俨然傻了。
“抱歉。蓝天,我对我们这段感情想了很久,觉得我们没有将来。我是南方鹏城人,在那里的女孩子都不外嫁,更不会远嫁,我父母是无论如何不会同意我们在一起的。”乌云编造了一个借口。
蓝天走上前去,凝视乌云的面颊道:“那我去你家乡,不会让你远嫁。”
乌云摇摇头,道:“你还是没听明白我的话,我父母是不会让我嫁给外地人,他们在家乡已经为我安排了相亲,等到中秋节我就回去相亲了。男方是他们看中的世家的儿子,家世、人品、学历都很好,我父母已经把他当成未来的女婿。”
砰地一响,蓝天手中提着的塑料袋落在地面,一条鱼从袋中蹦了出来,不断在地面上翻来滚去,直把它弄得奄奄一息。
“你是嫌弃我了吗?”
“不是,我没嫌弃你,蓝天,你是个好男人,我很感谢你这几个月对我的照顾。”说完,乌云拖着箱子越过客厅,直到走出门她也没回过头来。
她一向是个很坚定的人,一旦放弃就真的从心里放下,比如一个人被毒蛇咬了手,就必须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否则会毒发攻心,所以人生的很多痛苦都是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你到底有没爱过我?”蓝天在她身后大声道。
乌云没有回答,此时说爱或不爱已无半点意义,甚至连再见都不必说。分手之后是陌生人,何须有再见呢。乌云眼中噙着热泪,她一再在心中说着不要回头,一直向前走。
回了头,也许会舍不得,但舍不得又有什么用,只会平添痛苦。
沿着山坡到了公路上,乌云终于回过头,蓝天没有追来,她这才长叹一声。这个时候天色已黑下来,公交车已经收班,只能等待出租车。
公路的对面是清水河海滩,乌云凝视着这个寂静的海滩,在这里留下她和蓝天相恋的记忆。
起了风,海浪如凛冽的大风呼啸,卷起数米高的银色大浪庞然大物般向海滩冲撞而来,在还没有到达陆地时却又掩旌息鼓退回海中。
半个小时后有一部出租车停下来,乌云钻了进去,很快出租车带着她和她的记忆一起离开了曾经魂牵梦萦的地方。
永别了,清水河。永别了,蓝天。永别了,爱情。
乌云下意识地往车窗外看去,繁星一般的灯火在眼中尽呈,可唯独半山腰上的那栋小楼淹没在渗人的黑暗中,渐渐那黑色的轮廓化为再也看不见的空气。
“也许,我还没做好永远爱一个人的准备。”她默默地想着。
耳畔的海浪声消失了,城市的万家灯火闪烁,仿佛又回到了俗世红尘中。
“乌云,你是个只注重皮相的蠢物。”
今年的七夕来得比较早,8月11日就是农历节气中的七夕节,早前七夕节无人问津,但精明的商人却从这个节日中嗅到了无限商机,于是这个被世人遗忘的节日再次被记起来。
科室中几个护士都收到了玫瑰,甚至还有其他的礼物,乌云也收到了蓝天送的玫瑰,可这并没让她产生丝毫的喜悦。
这些天来乌云的脾气变得很暴躁,即使是极小的事也能轻易引爆她,整个人患得患失,不时地自言自语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刘护士长找她谈过几次,告诉她,有病人投诉她。
乌云嘴上答应得很好,但转头就忘记,和病人吵得不可开交。
“蓝天,和我一起实习的同学突然阑尾炎发炎化脓做了手术,已经通知了她的父母,但是她父母今天赶不来,所以今晚我可能要留在医院照顾她。”
“需要我来看你吗?”
“不用了,我没什么事。”乌云挂断手机。
头痛得厉害,乌云掐着鼻梁狠狠地捏了一下,又死劲地按自己的印堂。从那晚后,乌云和蓝天之间的相处变得微妙起来,虽然同床共枕,但没有再发生实质关系。
乌云对蓝天的遭遇感到同情,但是同情的时间长了就变成了负担,负担的时间长了就变成了厌恶。
现在的情况就是,乌云对蓝天丑陋的躯体产生了嫌恶。
“乌云,你就是个迷恋皮相的蠢物,以前你被他的脸吸引,现在又嫌弃他的身体。”乌云骂着自己,可是再大声的骂也不能使乌云回心转意,迷途知返,人一旦有了嫌弃心,那是怎么也消除不了的。
没了那层皮相,所谓温柔,所谓体贴,都是多余。
窗外的阳光如同火一般,整个世界被烤成白色,乌云向窗外伸出手去,裸|露的手臂瞬间被热浪烫疼了。
“怎么办?这个理由只能用一次,我又不能总是骗他。或者,我说以后要经常上夜班。”
想来想去,乌云烦恼至极,半晌她似乎做了决定。“其实,分手才是最好的决定,这对我和他都好,因为我嫌弃了他,继续和他在一起,那将会是他的不幸。”
主意一定,乌云便将摊牌的时间选在今晚。
不等到下班,乌云便坐出租车赶往清水河海滩,在门前见到乌云,蓝天喜得冲过来抱住她的身体不断旋转。“你不是说今晚留在医院照顾你的同学吗?”
“她又找了她的亲戚,所以我就回来了。”
“乌云,我去村里买些你喜欢的菜回来,你等我。”不等乌云同意,蓝天便先奔出了院门,很快他的身影消失在山坡上。
“他这样欢喜,我又如何说得出口和他分手呢。”乌云黯然神伤,但这点愧疚也仅仅持续了几分钟,她的心又强硬起来。
进入卧室,乌云从衣柜中找出自己的衣裙,打开箱子,全部装进去。然后,她坐在卧室的床上等待蓝天回来。
蓝天去了许久,乌云早等得不耐烦,甚至想过偷偷走掉。也许不用刻意说分手,当蓝天发现衣柜中没有自己的衣衫,他就明白了。
乌云站起身,拖着箱子走到卧室,刚到客厅就遇上迎面而来的蓝天,他手上提着一只大塑料袋,里面装满了东西,有条鱼还在里面跳动。他的脸上挂着喜悦的笑容,但当他的眼神缭绕到乌云拖着的箱子上时,那喜悦瞬间被冻僵。
“你要走吗?”蓝天神色俨然傻了。
“抱歉。蓝天,我对我们这段感情想了很久,觉得我们没有将来。我是南方鹏城人,在那里的女孩子都不外嫁,更不会远嫁,我父母是无论如何不会同意我们在一起的。”乌云编造了一个借口。
蓝天走上前去,凝视乌云的面颊道:“那我去你家乡,不会让你远嫁。”
乌云摇摇头,道:“你还是没听明白我的话,我父母是不会让我嫁给外地人,他们在家乡已经为我安排了相亲,等到中秋节我就回去相亲了。男方是他们看中的世家的儿子,家世、人品、学历都很好,我父母已经把他当成未来的女婿。”
砰地一响,蓝天手中提着的塑料袋落在地面,一条鱼从袋中蹦了出来,不断在地面上翻来滚去,直把它弄得奄奄一息。
“你是嫌弃我了吗?”
“不是,我没嫌弃你,蓝天,你是个好男人,我很感谢你这几个月对我的照顾。”说完,乌云拖着箱子越过客厅,直到走出门她也没回过头来。
她一向是个很坚定的人,一旦放弃就真的从心里放下,比如一个人被毒蛇咬了手,就必须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否则会毒发攻心,所以人生的很多痛苦都是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你到底有没爱过我?”蓝天在她身后大声道。
乌云没有回答,此时说爱或不爱已无半点意义,甚至连再见都不必说。分手之后是陌生人,何须有再见呢。乌云眼中噙着热泪,她一再在心中说着不要回头,一直向前走。
回了头,也许会舍不得,但舍不得又有什么用,只会平添痛苦。
沿着山坡到了公路上,乌云终于回过头,蓝天没有追来,她这才长叹一声。这个时候天色已黑下来,公交车已经收班,只能等待出租车。
公路的对面是清水河海滩,乌云凝视着这个寂静的海滩,在这里留下她和蓝天相恋的记忆。
起了风,海浪如凛冽的大风呼啸,卷起数米高的银色大浪庞然大物般向海滩冲撞而来,在还没有到达陆地时却又掩旌息鼓退回海中。
半个小时后有一部出租车停下来,乌云钻了进去,很快出租车带着她和她的记忆一起离开了曾经魂牵梦萦的地方。
永别了,清水河。永别了,蓝天。永别了,爱情。
乌云下意识地往车窗外看去,繁星一般的灯火在眼中尽呈,可唯独半山腰上的那栋小楼淹没在渗人的黑暗中,渐渐那黑色的轮廓化为再也看不见的空气。
“也许,我还没做好永远爱一个人的准备。”她默默地想着。
耳畔的海浪声消失了,城市的万家灯火闪烁,仿佛又回到了俗世红尘中。
“乌云,你是个只注重皮相的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