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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九宫金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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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轿车驶入山区,山谷左右白茫茫的,雪地里留下一行行车辙印。轿车顺着山路开了半个多小时,前边的山路愈发崎岖起来,两台四轮子停在山脚下,看样子是没法再往里进了。刘麻子下了车带着他俩深一脚浅一脚地顺着山谷雪地里留下的脚印朝里走。这片山谷十分狭窄,雪地下偶尔可见一个个凸起的小丘陵,每一个小丘陵都是个坟包。

    穿过坟地,前边视野逐渐开阔。远远的,就听前边山崖传来叽叽喳喳的燕子叫,无法想象,这冰天雪地里竟然还有成群的燕子觅食。越往前走就越觉得暖和,随着三人靠近前边的山崖,脚底下的积雪也越来越浅。

    山崖前湿气很重,一股股暖流扑面而来,让人的脸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水珠。七八个小痞子围坐在火堆前,时不时探头朝那深不见底的悬崖下瞅两眼,可下边除了那些不愿南迁的燕子进进出出外什么都没有。

    “怎么样?有动静吗?”刘麻子问他们。

    几个小痞子见是刘麻子来了赶紧站起身来,只是都低头不语,没一个敢多嘴的。

    “昨天我不是让你们下去几个人接应他们吗?人呢?”刘麻子其中一个脖领子吼道。

    “都按您的吩咐做了,下去两批人了,没一个回来的!刘老大,我们不想再去送死啊!”他们几个估计是李大海的手下。

    “没用的东西,海爷平日里怎么待你们的?吃人家的,花人家的,关键时刻都指望不上。”刘麻子推开他们朝悬崖下看了看。

    他们脚下踩着的这片绝崖就是燕子坡,下边一股股潮乎乎的雾气上涌,就跟进了洗澡堂子似的。燕子坡上拴着两根绳索,一直延伸到白茫茫的雾气下。这燕子坡深不见底,一眼都望不到尽头,看的刘麻子直眼晕。

    “就是这儿?”马程峰扶住他往下看了看,只是现在正是白天,无法睁开鬼瞳,普通肉眼也无法透过雾气看到谷底的景象。

    “算起来已经是四天了,就算是好人在里边不吃不喝四天也够呛,程峰啊,你下去千万要当心,我……呵呵……我晕高,就不陪你了!”刘麻子从腰间掏出把手枪递给他。

    “这东西就算了吧,要是真到了用这东西的时候,估计我也就没命了。”

    身后的常小曼夺过手枪揣进了腰间,说你不用我可用。

    “常五妹,你就别跟着去了,这下边到底咋回事连我都不知道,万一碰上啥邪乎玩应程峰还得照顾你。”

    “刘叔,您不用劝了,我四个哥哥都在下边呢。就算程峰不帮忙,我也得自己下去救他们。你放心,我多少还会点拳脚功夫不会拖他后腿。”常小曼平时在学校里边是娇滴滴的大小姐,可江湖儿女面对生死没有一个矫情的,说话之间已经把安全锁挂在了腰间。

    二人腰上挂着安全锁,双手抓住绳子一点点朝山谷下滑去,不大会儿功夫身影就已经被浓重的雾气吞没了。

    刘麻子一屁股坐在火堆前心脏扑通扑通直蹦,赶紧喝了口水压压惊。然后转头朝东北方向跪了下来,口中喃喃:“耀公保佑程峰此去能平安归来,能不能救上来人无所谓,他可千万别有啥三长两短啊!”

    这时就见山谷上的峭壁上一道人影飘然落下,十来米高的绝壁他轻身落下,大气不喘一口。其轻功造诣已然是登峰造极。这人是个老头,年纪六十左右岁,瘦高个,穿了件马褂,脚下蹬着一双翻毛棉鞋,脖子上是貂皮围脖,显得倍儿精神。

    刘麻子站起身来回头一看,立刻吓的又跪了下去。他双手抱拳道恭敬道:“二爷,您怎么来了?”

    “不来能行吗?再不来都闹出人命来了!那小子下去了?”

    “程峰与常五妹刚刚下去,您是不放心他们?”

    老头抿着嘴笑了笑,然后从后腰上抽出老烟枪吧唧了两口。“那小子办事我放心,也不看看是谁的种?呵呵……”

    “嘿嘿……您老不是不稀罕程峰吗?得嘞,到底是亲孙子,我懂!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热河江湖水太深了,不说别的,那汤疤子劣性难改日后怕难免再生事端呀!”

    来者何人?可不就是小马哥的亲爷爷鬼手贼王马老二!那马老二不但在江湖上名声赫赫,而且乃是盗门魁首董三立身边的大炮手,毫不夸张的说,马老二可算是东北江湖的三掌柜了。

    马老二摸了摸嘴角稀松的胡茬子微微一笑,不屑道:“就他汤疤子?哼哼……至多也就算是个打手罢了,不足为虑。放心吧,我此行是跟少主子来的。估计现在汤疤子正跪咱少主子面前拍马屁呢。他不傻,知道孰轻孰重。”

    绳索延伸而下,下边是深不见底的山谷,这巨大的山洞好似地狱入口一般,里边黑漆漆的,那一股股浓重的雾气就是从洞里溢出的。无数只燕子叽叽喳喳,从二人身边飞进飞出。十来分钟后,二人才落地。

    脚底下杂草丛生,荆棘遍地。巨大的洞口四周全都是密密麻麻的燕子窝,那个年头还并不流行吃燕窝,要不然这神秘古墓恐怕早就被人挖了。

    拨开挂满水珠的杂草,可见洞口处立着块估计斑斑的石碑,正如李大海手下所说的那般,石碑上刻着的都是古老的胡人文字。虽然这石洞里的雾气很温热,但里边黑漆漆的,平添了一抹神秘气息。二人摸出手电,一前一后朝着洞内走去。

    左右洞壁上生长着厚厚的苔藓,越往里走潮气越重,脚底下十分湿滑,几次常小曼差点摔倒都被马程峰扶住了。

    走了没多远,突然常小曼妈呀一声叫了出来,她脚下也不知道踩到了什么东西,软绵绵的,而且一脚下去竟把脚下活物踩死溅出一滩鲜血。马程峰仔细一瞅,原来是只蛤蟆。

    “怪不得这些燕子不愿南迁呢,这里气候温润,而且一年四季都有吃食,我要是它们也不走,蛤蟆肉肥美肯定比虫子好吃。”马程峰拎起被她踩死的蛤蟆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