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村子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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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张方氏露出狐疑的表情,顾长歌起身深深行礼,抬首眼圈发红,将要哭出来一样,吓了张方氏一跳,忙伸手过来扶她:“哎呀你怎么好端端哭了,可是有人欺负你?”
“不是,多谢大姐好意,”顾长歌伸手轻轻擦拭眼角,看了一眼张方氏才道“我们到王府为奴为婢,兢兢业业不敢有半点马虎,可不知是惹了谁了才被排出来护送宫里的贵人,如今贵人被杀,我们逃脱了,若是被寻回王府,也是难逃一死呀。”
张虎当即怒道:“难道贵人死了,你们也要陪葬不成?”
张方氏扯了扯张虎衣角,薄嗔道:“小点声说话,别吓到姑娘们。”
碧玺忙说:“无妨的,张大哥有情有义,可惜我们命贱。”
心里一喜,顾长歌知道碧玺明白了自己意思,也接着说道:“我们服侍主子,全凭主子做主,主子高兴我们也高兴,主子不高兴,一句话我们就没命了。如今宫里的贵人出了事,我们一定会被杀了让宫里的其他贵人们泄恨的。还请大哥大姐帮帮忙,我们在这里躲几日,等风声过去了再走,好不好?”
顾长歌容色本就清丽不凡,张方氏只当是发善心做好事,就一条性命当然没什么不肯的,为二人安排了住处,又去张罗午饭了。
昨夜担心受怕一整夜,就算是睡也只敢上眼皮碰下眼皮打个瞌睡,决计不敢睡着,如今到了屋内,炕火烧的旺,整个屋子都暖和起来。
热气蒸腾的二人睡衣袭来,便好歹清洗了一下,一觉睡到天黑。
再醒来的时候是被张方氏叫醒的,她喜滋滋手里捧了一碗鸡汤站在床头道:“起来吃饭吧,今天当家的在林子里抓到了野鸡,正好给你们补补身子。我准备了两身衣服,你们以前的都破了,就先穿我的吧,别嫌弃啊。”
顾长歌这才瞧见外面天色渐晚,知道自己一觉睡到天亮,不觉脸红,爬起来道:“我们这就来。多谢大姐。”
碧玺动作仍旧比顾长歌利索,爬起来就要帮她穿衣服,顾长歌轻轻推了推她,眼中温和,碧玺明白,叹了口气帮她把衣服在床上铺开放着,自顾收拾旁的东西了。
拿着衣服,顾长歌略有些生疏,这是寻常人家常用的款式了,上下衣服是分离的,这样方便劳动。衣服洗的很干净,触手有些发硬,但质地柔软,能看出主人是干净且讲究的人。
她将衣服套在身上,又伸手将盘扣挨个系好,倒也利索得体。
头发睡得蓬松,用手指轻轻拢了几下,在脑袋上盘好,她最爱的那支胡桃木簪子还在,入宫前就带在身上,一直没用是因为太素净了不符合身份,如今却也妥帖大方。
碧玺早将自己收拾利索,过来看顾长歌也好了,笑出来:“娘……这样很好看呢。”
顾长歌抿嘴:“叫我长歌就是,叫出一半来让人听见怕是要误会了,走,咱们出去吧。”
方一出门,就闻见浓郁的鸡肉味道。
巧手的妇人将野鸡收拾利索,炖煮煲汤,又炒了几个小菜。
顾长歌脸色微红,坐在桌子上感谢道:“当真不知如何谢谢大哥大姐,我们两人突然出现,你们却这样帮我们……”
张虎一张黑脸也看不出颜色,笑着举着筷子:“别客气了,我们也没别的本事,可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你们两个姑娘被人抓回去啊。”
张方氏也是笑,将菜又往二人前面推了推道:“快吃吧,中午看你们睡着就没叫你们,晚上要多吃点,饿一天了。对了,还不知道姑娘怎么称呼?”
顾长歌一笑:“她是碧玺,我是红翡。”
碧玺一愣,看顾长歌与她对了眼神,碧玺明白,旋即笑着低头吃饭。
“想来他们不会死心,一定会在周边打探是否有女子出逃被人瞧见,还请大哥大姐不要说出来,”顾长歌瞬间眉间蹙了几分忧愁“毕竟贵人殒命,我们……”
“你们放心!”张方氏立刻表态“今天我就跟村子里的人都说了,若有人他们到时候都会说你们是我的远房妹妹,来投奔我已经一两年了。现在大家都知道是贵人死了,都说那些人不把人命当命呢!谁又肯告诉他们!”
顾长歌这才放下心,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果不其然,顾长歌意料之内的,很快村里不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都知道宫里的贵人在去往皇陵的路上被人杀害了,鲜血满地,好像是因为贵人在宫里与人不睦,这次出宫被人暗算。
官兵来了几次,都被村里人打发了,这里的人民勤勤恳恳,大多都以狩猎务农为生,笑容朴实,很长时间顾长歌都在适应这种好,他们热心热情,从来也不会暗藏杀机。
“红翡,你家姐姐叫你回去呢,说是龙晨生回来了。”清亮的女声在身后响起。
顾长歌回身望去,露出一个笑容,洁白的牙齿毫无遮掩露了出来,她笑道:“好嘞,我洗完这些衣服就过去,”然后看女子抱着木盆蹲到旁边也开始洗衣服,笑着说“今天天气好,连溪水都不凉了呢。”
阳春三月里的水流温和,触手不寒,再不似冬日里冻结的小溪。
从绿毛野鸭和灰毛野鸭第一步踏入水中,人们就知道,春江水暖,鸭先知。
纷纷带了木桶与积攒的衣物出来洗涤。
一个村的姑娘小莲因常年在外帮父母劳作,脸色也是健康的小麦色,全不似宫里的女子,一个一个面白如纸,反倒更有活力了。
她咧嘴一笑,用力在衣服上敲打起来:“我娘说这水是皇上用的,所以格外清冽甘甜,咱们在下游洗衣裳,上游的水便是给皇帝喝的。我就在想,冬天里皇上喝什么呢?”
顾长歌扑哧一笑,暗想皇帝怎么会到这个地方取水呢,宫里每日用水那么多,都是宫人在就近的地方取水,虽然也甘甜无比,却不至于跋山涉水到这里。
转而望着不远处巍巍青山丛林,心里恍然大悟,她说的或许是先帝们?
轻轻垂首,几不可闻的叹了口气。
将最后一件衣服洗好拧干,放到桶里,站起来揉了揉有些酸软的腰,给小莲打了个招呼往村子里走。
沿途有野花先开了,地皮还没有全绿起来,花便这样生机勃勃。
顾长歌回想过去几个月在村子里躲避追查,倒也慢慢习惯了这里的生活。村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规律又自然。
她与碧玺虽然是宫里出来的,饱读诗书却没有什么用。顾长歌擅长的都是些这里用不到的地方,只好帮忙张方氏来瞧病。
但是村里的人就那么些,也没有那么多事情要做。
张方氏与张虎都是后来才在这里定居的,也不愿开垦农田,便一直依靠张虎狩猎为生。好在山里还有野物,并不清贫。
一个月前,顾长歌看这里渐渐没有人提起冬日里的事情,贵人死在前往皇陵的路上已是定局,再打扰下去反而不美,便想着不如寻个旁的地方落脚。
与张方氏提起来,她倒觉得无所谓,他们夫妻没有孩子,两个姑娘也吃不了什么东西,多这两张嘴也不多。只是到底是两个姑娘,一直在村子里虽然没人说,到底以后她们还要嫁人,总在村里不是好事。
便想起来村里龙婆婆家的儿子龙晨生负责来往于村子和外面,懂得些识文断字,帮村民交换些常用的东西或者往外面带书信。这次龙晨生出去有些事情,去的远,要一个月才能回来,故而顾长歌得等到今日。
回到家中,碧玺本来是帮张方氏做饭,见她回来又一起把衣服晾晒好,张方氏着急带她们去照龙晨生,饭也不做了,催她们赶紧去。
顾长歌抿嘴笑:“难不成张大姐是嫌弃我们吃得多,急着让我们走不成?”
张方氏性子有些急,全然不似她在看诊时候那种沉静,或许是劳碌让人快乐,她也不多想,咧着嘴笑:“怕耽误了你们,那龙晨生一回来,大家伙就要围过去说事,咱们早一些。”
碧玺与她相视而笑,随着张方氏往村口走。
才到龙家门口就看见有两个妇人从里面出来,垮着个小篮子,盖了布不知里面是什么。
看见她们来了点了点头打招呼。
龙婆婆在村里岁数不算小,她是老来得子,对龙晨生期望较高,只是村子里能学的到底有限,出来个会认字的已经实属不易,故而也为龙晨生骄傲。
看碧玺与顾长歌进来,眉开眼笑道:“是碧姑娘来啦?”
碧玺应了一声问候,顾长歌心里暗笑,这龙婆婆是看上了碧玺,一开始有什么好的都往碧玺那送,什么白面饽饽呀,素面绸子呀,碧玺开始没看出来,只做是礼尚往来,常过去帮龙婆婆做点什么就当是回礼了。
久而久之,再迟钝的人也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碧玺反而不自然起来,渐渐也减少了过去的次数。
顾长歌曾打趣她:“不如嫁给婆婆的儿子,这辈子也享清福了。”
碧玺只当未闻,她可不愿意。
顾长歌不在的时候,她也问过张方氏,为什么龙婆婆会瞧上自己。张方氏抿嘴一笑,给她的解释是,村里的老人喜欢踏实能干的,红翡姑娘人长得漂亮水灵,可是一看就五谷不分四体不勤,还是碧玺好一些,温柔踏实,瞅着是能传宗接代的。
碧玺闹了个大红脸,也不肯再问了。
龙婆婆欣喜的几步上前,拉了碧玺的手道:“好孩子,好几天没过来了,晨生回来了,”然后状似亲昵的拉着碧玺只给一旁坐着的男子道“晨生,这是碧玺,娘跟你说了好几次了。”
顾长歌一打眼,此男子的确不似寻常农民粗鄙,反而穿着一身儒雅长衫,虽有些破旧,倒也显得眉清目秀几分,肤色也比寻常劳作的人白了几分。
眼看着张方氏露出狐疑的表情,顾长歌起身深深行礼,抬首眼圈发红,将要哭出来一样,吓了张方氏一跳,忙伸手过来扶她:“哎呀你怎么好端端哭了,可是有人欺负你?”
“不是,多谢大姐好意,”顾长歌伸手轻轻擦拭眼角,看了一眼张方氏才道“我们到王府为奴为婢,兢兢业业不敢有半点马虎,可不知是惹了谁了才被排出来护送宫里的贵人,如今贵人被杀,我们逃脱了,若是被寻回王府,也是难逃一死呀。”
张虎当即怒道:“难道贵人死了,你们也要陪葬不成?”
张方氏扯了扯张虎衣角,薄嗔道:“小点声说话,别吓到姑娘们。”
碧玺忙说:“无妨的,张大哥有情有义,可惜我们命贱。”
心里一喜,顾长歌知道碧玺明白了自己意思,也接着说道:“我们服侍主子,全凭主子做主,主子高兴我们也高兴,主子不高兴,一句话我们就没命了。如今宫里的贵人出了事,我们一定会被杀了让宫里的其他贵人们泄恨的。还请大哥大姐帮帮忙,我们在这里躲几日,等风声过去了再走,好不好?”
顾长歌容色本就清丽不凡,张方氏只当是发善心做好事,就一条性命当然没什么不肯的,为二人安排了住处,又去张罗午饭了。
昨夜担心受怕一整夜,就算是睡也只敢上眼皮碰下眼皮打个瞌睡,决计不敢睡着,如今到了屋内,炕火烧的旺,整个屋子都暖和起来。
热气蒸腾的二人睡衣袭来,便好歹清洗了一下,一觉睡到天黑。
再醒来的时候是被张方氏叫醒的,她喜滋滋手里捧了一碗鸡汤站在床头道:“起来吃饭吧,今天当家的在林子里抓到了野鸡,正好给你们补补身子。我准备了两身衣服,你们以前的都破了,就先穿我的吧,别嫌弃啊。”
顾长歌这才瞧见外面天色渐晚,知道自己一觉睡到天亮,不觉脸红,爬起来道:“我们这就来。多谢大姐。”
碧玺动作仍旧比顾长歌利索,爬起来就要帮她穿衣服,顾长歌轻轻推了推她,眼中温和,碧玺明白,叹了口气帮她把衣服在床上铺开放着,自顾收拾旁的东西了。
拿着衣服,顾长歌略有些生疏,这是寻常人家常用的款式了,上下衣服是分离的,这样方便劳动。衣服洗的很干净,触手有些发硬,但质地柔软,能看出主人是干净且讲究的人。
她将衣服套在身上,又伸手将盘扣挨个系好,倒也利索得体。
头发睡得蓬松,用手指轻轻拢了几下,在脑袋上盘好,她最爱的那支胡桃木簪子还在,入宫前就带在身上,一直没用是因为太素净了不符合身份,如今却也妥帖大方。
碧玺早将自己收拾利索,过来看顾长歌也好了,笑出来:“娘……这样很好看呢。”
顾长歌抿嘴:“叫我长歌就是,叫出一半来让人听见怕是要误会了,走,咱们出去吧。”
方一出门,就闻见浓郁的鸡肉味道。
巧手的妇人将野鸡收拾利索,炖煮煲汤,又炒了几个小菜。
顾长歌脸色微红,坐在桌子上感谢道:“当真不知如何谢谢大哥大姐,我们两人突然出现,你们却这样帮我们……”
张虎一张黑脸也看不出颜色,笑着举着筷子:“别客气了,我们也没别的本事,可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你们两个姑娘被人抓回去啊。”
张方氏也是笑,将菜又往二人前面推了推道:“快吃吧,中午看你们睡着就没叫你们,晚上要多吃点,饿一天了。对了,还不知道姑娘怎么称呼?”
顾长歌一笑:“她是碧玺,我是红翡。”
碧玺一愣,看顾长歌与她对了眼神,碧玺明白,旋即笑着低头吃饭。
“想来他们不会死心,一定会在周边打探是否有女子出逃被人瞧见,还请大哥大姐不要说出来,”顾长歌瞬间眉间蹙了几分忧愁“毕竟贵人殒命,我们……”
“你们放心!”张方氏立刻表态“今天我就跟村子里的人都说了,若有人他们到时候都会说你们是我的远房妹妹,来投奔我已经一两年了。现在大家都知道是贵人死了,都说那些人不把人命当命呢!谁又肯告诉他们!”
顾长歌这才放下心,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果不其然,顾长歌意料之内的,很快村里不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都知道宫里的贵人在去往皇陵的路上被人杀害了,鲜血满地,好像是因为贵人在宫里与人不睦,这次出宫被人暗算。
官兵来了几次,都被村里人打发了,这里的人民勤勤恳恳,大多都以狩猎务农为生,笑容朴实,很长时间顾长歌都在适应这种好,他们热心热情,从来也不会暗藏杀机。
“红翡,你家姐姐叫你回去呢,说是龙晨生回来了。”清亮的女声在身后响起。
顾长歌回身望去,露出一个笑容,洁白的牙齿毫无遮掩露了出来,她笑道:“好嘞,我洗完这些衣服就过去,”然后看女子抱着木盆蹲到旁边也开始洗衣服,笑着说“今天天气好,连溪水都不凉了呢。”
阳春三月里的水流温和,触手不寒,再不似冬日里冻结的小溪。
从绿毛野鸭和灰毛野鸭第一步踏入水中,人们就知道,春江水暖,鸭先知。
纷纷带了木桶与积攒的衣物出来洗涤。
一个村的姑娘小莲因常年在外帮父母劳作,脸色也是健康的小麦色,全不似宫里的女子,一个一个面白如纸,反倒更有活力了。
她咧嘴一笑,用力在衣服上敲打起来:“我娘说这水是皇上用的,所以格外清冽甘甜,咱们在下游洗衣裳,上游的水便是给皇帝喝的。我就在想,冬天里皇上喝什么呢?”
顾长歌扑哧一笑,暗想皇帝怎么会到这个地方取水呢,宫里每日用水那么多,都是宫人在就近的地方取水,虽然也甘甜无比,却不至于跋山涉水到这里。
转而望着不远处巍巍青山丛林,心里恍然大悟,她说的或许是先帝们?
轻轻垂首,几不可闻的叹了口气。
将最后一件衣服洗好拧干,放到桶里,站起来揉了揉有些酸软的腰,给小莲打了个招呼往村子里走。
沿途有野花先开了,地皮还没有全绿起来,花便这样生机勃勃。
顾长歌回想过去几个月在村子里躲避追查,倒也慢慢习惯了这里的生活。村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规律又自然。
她与碧玺虽然是宫里出来的,饱读诗书却没有什么用。顾长歌擅长的都是些这里用不到的地方,只好帮忙张方氏来瞧病。
但是村里的人就那么些,也没有那么多事情要做。
张方氏与张虎都是后来才在这里定居的,也不愿开垦农田,便一直依靠张虎狩猎为生。好在山里还有野物,并不清贫。
一个月前,顾长歌看这里渐渐没有人提起冬日里的事情,贵人死在前往皇陵的路上已是定局,再打扰下去反而不美,便想着不如寻个旁的地方落脚。
与张方氏提起来,她倒觉得无所谓,他们夫妻没有孩子,两个姑娘也吃不了什么东西,多这两张嘴也不多。只是到底是两个姑娘,一直在村子里虽然没人说,到底以后她们还要嫁人,总在村里不是好事。
便想起来村里龙婆婆家的儿子龙晨生负责来往于村子和外面,懂得些识文断字,帮村民交换些常用的东西或者往外面带书信。这次龙晨生出去有些事情,去的远,要一个月才能回来,故而顾长歌得等到今日。
回到家中,碧玺本来是帮张方氏做饭,见她回来又一起把衣服晾晒好,张方氏着急带她们去照龙晨生,饭也不做了,催她们赶紧去。
顾长歌抿嘴笑:“难不成张大姐是嫌弃我们吃得多,急着让我们走不成?”
张方氏性子有些急,全然不似她在看诊时候那种沉静,或许是劳碌让人快乐,她也不多想,咧着嘴笑:“怕耽误了你们,那龙晨生一回来,大家伙就要围过去说事,咱们早一些。”
碧玺与她相视而笑,随着张方氏往村口走。
才到龙家门口就看见有两个妇人从里面出来,垮着个小篮子,盖了布不知里面是什么。
看见她们来了点了点头打招呼。
龙婆婆在村里岁数不算小,她是老来得子,对龙晨生期望较高,只是村子里能学的到底有限,出来个会认字的已经实属不易,故而也为龙晨生骄傲。
看碧玺与顾长歌进来,眉开眼笑道:“是碧姑娘来啦?”
碧玺应了一声问候,顾长歌心里暗笑,这龙婆婆是看上了碧玺,一开始有什么好的都往碧玺那送,什么白面饽饽呀,素面绸子呀,碧玺开始没看出来,只做是礼尚往来,常过去帮龙婆婆做点什么就当是回礼了。
久而久之,再迟钝的人也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碧玺反而不自然起来,渐渐也减少了过去的次数。
顾长歌曾打趣她:“不如嫁给婆婆的儿子,这辈子也享清福了。”
碧玺只当未闻,她可不愿意。
顾长歌不在的时候,她也问过张方氏,为什么龙婆婆会瞧上自己。张方氏抿嘴一笑,给她的解释是,村里的老人喜欢踏实能干的,红翡姑娘人长得漂亮水灵,可是一看就五谷不分四体不勤,还是碧玺好一些,温柔踏实,瞅着是能传宗接代的。
碧玺闹了个大红脸,也不肯再问了。
龙婆婆欣喜的几步上前,拉了碧玺的手道:“好孩子,好几天没过来了,晨生回来了,”然后状似亲昵的拉着碧玺只给一旁坐着的男子道“晨生,这是碧玺,娘跟你说了好几次了。”
顾长歌一打眼,此男子的确不似寻常农民粗鄙,反而穿着一身儒雅长衫,虽有些破旧,倒也显得眉清目秀几分,肤色也比寻常劳作的人白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