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杯荒野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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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文明尚未触及之地,遵循着大自然最原始的规则,散发着即残酷又充满野性魅力的气息。
山林、草原、湖泊,原生态的一切构成了最基本的荒野之地。而荒兽给荒野带来生机活力,当然,对于那些被家族扔到荒野之中的人们来说,它们还意味着危险。
夕阳镇,人类文明与荒野交界线上一个普通的小镇,说是小镇也不过是镇上的居民自夸,按照人类帝国的标准,常驻人口不过两百人的夕阳镇,只能算是一个村落而已。
走投无路逃亡荒野的罪犯,竞争失败进入荒野企图最后一搏的贵族子弟,还有以猎杀荒兽为生的荒野猎人,造就了夕阳小镇畸形的繁荣。
荒野酒馆,就是这种畸形繁荣的主要受益者,罪犯在这里喝壮行酒,贵族子弟在这里饮苦酒,荒野猎人则把这里当成第二个家。
一年前,荒野酒馆里多了一个黑发黑眸的调酒师,他叫周墨。
一块白抹布,被一只普通的手用力的擦洗着黒木柜台,朗姆酒与红啤酒洒落造成的污迹被艰难的抹去,周墨一丝不苟的清理着自己的岗位。
现在是清晨,宿醉的酒鬼们还在酣睡,酒馆没有什么生意,而酒馆的老板,红胡子大叔,还要一刻钟才会过来,足有数百平米的酒馆中,只有周墨一人。
将最后一点活忙完,打量了一番重新变的整洁的酒馆,周玄吐出一口浊气,扫了一眼酒馆外躺了一地的醉汉,黑色的眸子亮了亮。
周墨未来之前,红胡子大叔的规矩是所有在酒馆里醉倒的客人,在午夜关门之后,全部扔出酒馆,天明之时,来开门的红胡子大叔会一脚一个将他们踢醒,用能够吵醒整个镇子的大嗓门叫他们进来继续喝酒或者滚蛋。
周墨来了之后,规矩依然是这个规矩,不过中间多了一个过程。
走出酒馆的实木拱形大门,周墨伸出右手,在每个醉汉的额头摸了一下,期间不乏警觉者猛的睁开双眼,但看到是周墨,又重新瘫倒在地,不再理会。
据说周墨被红胡子大叔捡到时,瘫在酒馆外面的酒鬼中,浑身发着高烧,若不是红胡子大叔关门后发觉这个黑发小子呼吸不对,摸了他额头一把,周墨早在那个寒冷的夜晚无声无息的死了。
所以,周墨便养成了一个习惯,睡觉前和早晨干完活后,都要看看这些醉汉们是否生病。
酒馆外醉倒的汉子足有十七八个,大多是穿着皮甲裹着披风的荒野猎人,少数几个内里衬着丝绸衣服,这是被家族扔到这里的贵族。至于在帝国境内走投无路的罪犯,他们大多形色匆匆,在酒馆采购一批生活物资后,便以最快的速度离开。
周墨的动作很敏捷,在横七竖八的醉鬼间敏捷的移动,足尖没有带起一丝灰尘,当周墨的手掌触碰到最后一位醉鬼的额头时,不知为何周墨的脚下微微一顿,小镇的土地上被深深的印下了一个脚印,周玄黑色的眸子微微眯起,发现这是一个落魄贵族子弟,长相极为俊朗,五官俊美如同大理石雕塑一般,还有着一头金色波浪长发。
上下打量了一番这个落魄的贵族,没有发现任何能够代表贵族身份的纹章和图案,周墨微微皱了皱眉头,按照红胡子老爹的说法,这种看不出身份的贵族,才是来头最大的,同时也是最危险的。
以后离这人远点。这个念头在周墨脑中闪过,紧接着便被一股喜意替代,过去整整一年的收获,都没有在这个落魄贵族身上得到的来的多。
足下用力,抹平了踩出的足印,周墨回到酒馆中,双拳紧握,原本很是宽松的麻布衣服,瞬间被周墨全身上下隆起的肌肉撑满,撸开袖子,周墨手臂上筋络凸显,色泽黝黑,隐隐有着金属光泽。
“不错,筋络纯黑,虽然火候还差些,但离黑铁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红胡子大叔的声音突然出现,周墨抬头嘿嘿一笑,松了拳头,身形又恢复了正常。
红胡子大叔身材极为魁梧,站在柜台外面如同多了堵墙一般,脸上有着如同火焰怒放一般的显眼红胡子,红胡子大叔好像有矮人的血统,胡子很大,眼睛却很小,其中闪着精光,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周墨,冷哼一声,蒲扇般的大手拍了拍黒木柜台,见没有灰尘弹起,这才满意的坐了下来。
周墨看着奇怪,今天还没有听见红胡子大叔的大嗓门,而且看红胡子大叔的样子,也没有去踢醒那些酒鬼的意思。不过红胡子大叔从来不问他的来历,同样,他也从来不问红胡子大叔的事情。
以最烈的雪山烧刀子为底,然后是血葡萄,鲜牛血,海上朗姆,周墨很快调出了一杯酒,倒在橡木杯里,放在红胡子大叔的手边。
酒液粘稠,在足有碗口大小的杯子里打着漩涡,暗红色的酒液如同正在酝酿中的岩浆。
红胡子大叔一口将酒液饮尽,死死闭着嘴唇,屏住呼吸,感受着腹中如同火山爆发般的热辣,沙场斩首似的血腥,直到高潮退却,只剩海风一样的淡淡腥味后,才长长吐出一口酒气。
一年前,被红胡子大叔救了,又治好了发烧的周墨,全身上下被剥得精光,所有哪怕能够换一个铜子的东西都被红胡子大叔扣住,并且红胡子大叔还要将他卖给某个人贩子抵偿医药费,周墨就是用了这么一杯酒,换来了如今安身立命的工作。
被这杯“海上男儿”激起了全身血气的红胡子,狠狠的将橡木就被砸在柜台上,然后猛的起身,口中不干不净的嘀咕了一句:
“苟日的的狮心家族,苟日的的帝都暗卫,苟日的的政治!”向酒馆外走去。
周墨听到狮心家族四个字,就吸了口凉气,剩下的话则让周墨恨不得自己是个聋子。
“苟日的的醉鬼们,都给老子滚起来,两个选择,进来继续喝,或者滚到荒野去喂荒兽吧!”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话,让周墨从刚刚的颤栗中清醒过来,自嘲一笑,那些****的都是大人物,但和他一个小酒保没关系不是?
夕阳镇的一天,就在红胡子大叔如同公鸡打鸣一般的吼声中开始了。
十个铜子一杯的劣质朗姆酒,一个金币一杯的海上男儿,十个金币一杯的帝都风情,一杯一杯酒从周墨手中送出,又进了这些醉生梦死男儿的胃里,花钱的痛快无比,收钱的也乐在其中。
周墨过着和之前一年同样的安稳日子,好像早上听到的话从未自红胡子大叔嘴里吐出来过。
天空中一个上弦月,一个下弦月,一个半月同时出现,意味着已经午夜,酒馆中的大部分客人已经离开,只剩下一些喝的烂醉的酒鬼。
“全都扔出去!”
细细品着一杯周墨特调的“黑夜骄阳”,红胡子大叔有些不舍手中的酒杯,于是将这个活计扔给了周墨。
一手提着一个醉鬼,然后用柔劲扔在土地上,这是最后两个了,周墨抻了个懒腰,脑中已经想着自己那张两个月前才买到的松软大?床,一会关门后喝上一杯“月泉”,然后一觉睡到天亮,这是周墨一天中最舒服的事情。
弯下腰,照例摸着这些醉鬼的额头,直到最后一个,周墨毫无收获,有些失落的嘀咕了一句:
“一群只知道喝酒的废柴,一点长进都没有。”
起身正要回转,却看见镇外黑暗中,出现一个模糊的人影,手上似乎还提着什么东西。
只是稍一驻足,那人影已经进了镇子,接着酒馆中的灯光,周墨认出了这人,竟是那个给他带来极大收获的落魄贵族。
心中暗骂了一句:“真是倒霉!”周墨赶紧进了酒馆,看到红胡子大叔还在一脸陶醉的品着“黑夜骄阳”,周墨说了一句:
“红胡子大叔,我先去睡了,走时别忘关门。”
红胡子大叔冷哼一声,将酒杯放在了柜台上,沉着声音说道:
“小子,你且等着,一会还要调一杯酒,规矩不能坏!”
周墨脚步一沉,面色发苦,但还是回到柜台内,红胡子大叔的规矩,就是整个夕阳镇的规矩,周墨没有心思也没那个实力打破红胡子大叔的规矩,所以就只能遵守。
门外突然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这明显是门外的人故意如此。
“如果不想参与进来,一会就不要说话。”
周墨耳边突然响起红胡子大叔的声音,这声音与寻常说话声不同,竟然是直接在他耳边响起,好像红胡子大叔在他耳边轻声说话一般。
周墨不由看向红胡子大叔,却见红胡子大叔还在慢条斯理的品着酒,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一头金色波浪长发,整个人如同大理石雕塑一般的落魄贵族走了进来,碧蓝色的眸子扫了一眼周墨,还带着杀意的目光让周墨背后一寒,不敢与之对视,然后落魄贵族的目光落在红胡子大叔身上。
落魄贵族凝视了一会,身上的杀意慢慢消散,然后走到柜台前,手中拎着一个足有牛头大小的包裹,明显从内衬衣衫上扯下的丝绸面料上,透出暗黑色的液体,还带着一股金属的锈味。
“砰!”包裹被仍在了柜台上,周墨垂着眸子,仿佛什么都没看到。
红胡子大叔却连看都没看那个包裹,小眼睛盯着酒杯中的酒液,犹豫了一会,然后不舍的叹息一声,一口将残酒饮尽,仰着脖子回味了好一会,方才吧唧了几下嘴巴,意味着他喝完了这杯酒。
将包裹扯到了身前,落魄贵族没有阻止,只是微微抽动鼻子,然后目光看向了红胡子大叔的酒杯,喉头动了动,碧蓝色的眸子看向了周墨,刚要开口说话,红胡子大叔已经打开了包裹。
恶魔,周墨从未见过恶魔,但是看到那颗头颅的瞬间,心底就涌上了恶魔这个名词,头生独角,皮肤如灰革,无发,头皮上满是狰狞褶皱。
强忍着没有丢脸的倒退几步,强自保持着垂目站立的姿势,倒是让那落魄贵族赞许的看了周墨一眼。
“食铁魔首荒兽,魔首完整无缺。”红胡子大叔漫不经心的给出了评价,然后便久久不语。
红胡子大叔不说话,落魄贵族也就不开口,似是等着红胡子大叔的决断。
半晌……
“给他一杯荒野余生。”
周墨如同机械一般的动了起来,荒野余生,唯一一种周墨来酒馆之前便存在的调酒,只给那些在荒野之中完成了家族任务,最后一搏取得成功后,能够重返家族的贵族子弟,是荒野酒馆的敬意,也是红胡子大叔的认可。
用最烈的地底龙舌兰酒为底,加生兽血,魔鱼籽,荒野鲜烟叶汁液,酒色如荒野夕阳,观之让人沉沦。
荒野,文明尚未触及之地,遵循着大自然最原始的规则,散发着即残酷又充满野性魅力的气息。
山林、草原、湖泊,原生态的一切构成了最基本的荒野之地。而荒兽给荒野带来生机活力,当然,对于那些被家族扔到荒野之中的人们来说,它们还意味着危险。
夕阳镇,人类文明与荒野交界线上一个普通的小镇,说是小镇也不过是镇上的居民自夸,按照人类帝国的标准,常驻人口不过两百人的夕阳镇,只能算是一个村落而已。
走投无路逃亡荒野的罪犯,竞争失败进入荒野企图最后一搏的贵族子弟,还有以猎杀荒兽为生的荒野猎人,造就了夕阳小镇畸形的繁荣。
荒野酒馆,就是这种畸形繁荣的主要受益者,罪犯在这里喝壮行酒,贵族子弟在这里饮苦酒,荒野猎人则把这里当成第二个家。
一年前,荒野酒馆里多了一个黑发黑眸的调酒师,他叫周墨。
一块白抹布,被一只普通的手用力的擦洗着黒木柜台,朗姆酒与红啤酒洒落造成的污迹被艰难的抹去,周墨一丝不苟的清理着自己的岗位。
现在是清晨,宿醉的酒鬼们还在酣睡,酒馆没有什么生意,而酒馆的老板,红胡子大叔,还要一刻钟才会过来,足有数百平米的酒馆中,只有周墨一人。
将最后一点活忙完,打量了一番重新变的整洁的酒馆,周玄吐出一口浊气,扫了一眼酒馆外躺了一地的醉汉,黑色的眸子亮了亮。
周墨未来之前,红胡子大叔的规矩是所有在酒馆里醉倒的客人,在午夜关门之后,全部扔出酒馆,天明之时,来开门的红胡子大叔会一脚一个将他们踢醒,用能够吵醒整个镇子的大嗓门叫他们进来继续喝酒或者滚蛋。
周墨来了之后,规矩依然是这个规矩,不过中间多了一个过程。
走出酒馆的实木拱形大门,周墨伸出右手,在每个醉汉的额头摸了一下,期间不乏警觉者猛的睁开双眼,但看到是周墨,又重新瘫倒在地,不再理会。
据说周墨被红胡子大叔捡到时,瘫在酒馆外面的酒鬼中,浑身发着高烧,若不是红胡子大叔关门后发觉这个黑发小子呼吸不对,摸了他额头一把,周墨早在那个寒冷的夜晚无声无息的死了。
所以,周墨便养成了一个习惯,睡觉前和早晨干完活后,都要看看这些醉汉们是否生病。
酒馆外醉倒的汉子足有十七八个,大多是穿着皮甲裹着披风的荒野猎人,少数几个内里衬着丝绸衣服,这是被家族扔到这里的贵族。至于在帝国境内走投无路的罪犯,他们大多形色匆匆,在酒馆采购一批生活物资后,便以最快的速度离开。
周墨的动作很敏捷,在横七竖八的醉鬼间敏捷的移动,足尖没有带起一丝灰尘,当周墨的手掌触碰到最后一位醉鬼的额头时,不知为何周墨的脚下微微一顿,小镇的土地上被深深的印下了一个脚印,周玄黑色的眸子微微眯起,发现这是一个落魄贵族子弟,长相极为俊朗,五官俊美如同大理石雕塑一般,还有着一头金色波浪长发。
上下打量了一番这个落魄的贵族,没有发现任何能够代表贵族身份的纹章和图案,周墨微微皱了皱眉头,按照红胡子老爹的说法,这种看不出身份的贵族,才是来头最大的,同时也是最危险的。
以后离这人远点。这个念头在周墨脑中闪过,紧接着便被一股喜意替代,过去整整一年的收获,都没有在这个落魄贵族身上得到的来的多。
足下用力,抹平了踩出的足印,周墨回到酒馆中,双拳紧握,原本很是宽松的麻布衣服,瞬间被周墨全身上下隆起的肌肉撑满,撸开袖子,周墨手臂上筋络凸显,色泽黝黑,隐隐有着金属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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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胡子大叔的声音突然出现,周墨抬头嘿嘿一笑,松了拳头,身形又恢复了正常。
红胡子大叔身材极为魁梧,站在柜台外面如同多了堵墙一般,脸上有着如同火焰怒放一般的显眼红胡子,红胡子大叔好像有矮人的血统,胡子很大,眼睛却很小,其中闪着精光,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周墨,冷哼一声,蒲扇般的大手拍了拍黒木柜台,见没有灰尘弹起,这才满意的坐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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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胡子大叔一口将酒液饮尽,死死闭着嘴唇,屏住呼吸,感受着腹中如同火山爆发般的热辣,沙场斩首似的血腥,直到高潮退却,只剩海风一样的淡淡腥味后,才长长吐出一口酒气。
一年前,被红胡子大叔救了,又治好了发烧的周墨,全身上下被剥得精光,所有哪怕能够换一个铜子的东西都被红胡子大叔扣住,并且红胡子大叔还要将他卖给某个人贩子抵偿医药费,周墨就是用了这么一杯酒,换来了如今安身立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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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日的的狮心家族,苟日的的帝都暗卫,苟日的的政治!”向酒馆外走去。
周墨听到狮心家族四个字,就吸了口凉气,剩下的话则让周墨恨不得自己是个聋子。
“苟日的的醉鬼们,都给老子滚起来,两个选择,进来继续喝,或者滚到荒野去喂荒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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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镇的一天,就在红胡子大叔如同公鸡打鸣一般的吼声中开始了。
十个铜子一杯的劣质朗姆酒,一个金币一杯的海上男儿,十个金币一杯的帝都风情,一杯一杯酒从周墨手中送出,又进了这些醉生梦死男儿的胃里,花钱的痛快无比,收钱的也乐在其中。
周墨过着和之前一年同样的安稳日子,好像早上听到的话从未自红胡子大叔嘴里吐出来过。
天空中一个上弦月,一个下弦月,一个半月同时出现,意味着已经午夜,酒馆中的大部分客人已经离开,只剩下一些喝的烂醉的酒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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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品着一杯周墨特调的“黑夜骄阳”,红胡子大叔有些不舍手中的酒杯,于是将这个活计扔给了周墨。
一手提着一个醉鬼,然后用柔劲扔在土地上,这是最后两个了,周墨抻了个懒腰,脑中已经想着自己那张两个月前才买到的松软大?床,一会关门后喝上一杯“月泉”,然后一觉睡到天亮,这是周墨一天中最舒服的事情。
弯下腰,照例摸着这些醉鬼的额头,直到最后一个,周墨毫无收获,有些失落的嘀咕了一句:
“一群只知道喝酒的废柴,一点长进都没有。”
起身正要回转,却看见镇外黑暗中,出现一个模糊的人影,手上似乎还提着什么东西。
只是稍一驻足,那人影已经进了镇子,接着酒馆中的灯光,周墨认出了这人,竟是那个给他带来极大收获的落魄贵族。
心中暗骂了一句:“真是倒霉!”周墨赶紧进了酒馆,看到红胡子大叔还在一脸陶醉的品着“黑夜骄阳”,周墨说了一句:
“红胡子大叔,我先去睡了,走时别忘关门。”
红胡子大叔冷哼一声,将酒杯放在了柜台上,沉着声音说道:
“小子,你且等着,一会还要调一杯酒,规矩不能坏!”
周墨脚步一沉,面色发苦,但还是回到柜台内,红胡子大叔的规矩,就是整个夕阳镇的规矩,周墨没有心思也没那个实力打破红胡子大叔的规矩,所以就只能遵守。
门外突然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这明显是门外的人故意如此。
“如果不想参与进来,一会就不要说话。”
周墨耳边突然响起红胡子大叔的声音,这声音与寻常说话声不同,竟然是直接在他耳边响起,好像红胡子大叔在他耳边轻声说话一般。
周墨不由看向红胡子大叔,却见红胡子大叔还在慢条斯理的品着酒,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一头金色波浪长发,整个人如同大理石雕塑一般的落魄贵族走了进来,碧蓝色的眸子扫了一眼周墨,还带着杀意的目光让周墨背后一寒,不敢与之对视,然后落魄贵族的目光落在红胡子大叔身上。
落魄贵族凝视了一会,身上的杀意慢慢消散,然后走到柜台前,手中拎着一个足有牛头大小的包裹,明显从内衬衣衫上扯下的丝绸面料上,透出暗黑色的液体,还带着一股金属的锈味。
“砰!”包裹被仍在了柜台上,周墨垂着眸子,仿佛什么都没看到。
红胡子大叔却连看都没看那个包裹,小眼睛盯着酒杯中的酒液,犹豫了一会,然后不舍的叹息一声,一口将残酒饮尽,仰着脖子回味了好一会,方才吧唧了几下嘴巴,意味着他喝完了这杯酒。
将包裹扯到了身前,落魄贵族没有阻止,只是微微抽动鼻子,然后目光看向了红胡子大叔的酒杯,喉头动了动,碧蓝色的眸子看向了周墨,刚要开口说话,红胡子大叔已经打开了包裹。
恶魔,周墨从未见过恶魔,但是看到那颗头颅的瞬间,心底就涌上了恶魔这个名词,头生独角,皮肤如灰革,无发,头皮上满是狰狞褶皱。
强忍着没有丢脸的倒退几步,强自保持着垂目站立的姿势,倒是让那落魄贵族赞许的看了周墨一眼。
“食铁魔首荒兽,魔首完整无缺。”红胡子大叔漫不经心的给出了评价,然后便久久不语。
红胡子大叔不说话,落魄贵族也就不开口,似是等着红胡子大叔的决断。
半晌……
“给他一杯荒野余生。”
周墨如同机械一般的动了起来,荒野余生,唯一一种周墨来酒馆之前便存在的调酒,只给那些在荒野之中完成了家族任务,最后一搏取得成功后,能够重返家族的贵族子弟,是荒野酒馆的敬意,也是红胡子大叔的认可。
用最烈的地底龙舌兰酒为底,加生兽血,魔鱼籽,荒野鲜烟叶汁液,酒色如荒野夕阳,观之让人沉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