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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斩!

作者:纯洁滴小龙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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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较于大哥覃大勇可以披甲骑马去军营里集合整备,身为弟弟的覃二勇与覃小勇就没那么幸福了。

    其实,覃老爹在晋安堡真的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就连他自己也感叹,这些年,真的做了回人;

    但这个田地奴仆出身的老农夫,这辈子唯一的成就,大概也就是在种田方面了,至于其他,是真的有着太大的局限性。

    身为晋安堡的“四吏”之一,就算是作为技术型的官僚没有行政方面的权力,但好歹几分薄面是有的。

    比如,在人人都渴望成为标户的热潮下,已经身为标户的覃老爹,竟然只是按照标户最低标准,让长子去应了标户兵,反而对二儿子和小儿子,完全没了安排。

    是他奉公克己么?

    还真不是。

    毕竟,标户里,父子兄弟兵实在是太过普遍,他覃老爹不仅可以领标户的口粮福利配额,自己身上的农官差事也是能领俸禄的,再加上自己家里分配承包的田亩产出;

    三笔稳定得不能再稳定的收入,给二儿子和小儿子配甲配刀再配马,完全负担得起。

    再请晋安堡的张校尉吃一顿酒,俩年岁稍小一些的儿子,也能很快赶上进度,争取每次大集合都有个名额,等到真正开战时,就能和他们哥哥一样有着一样的入正兵的资格;

    可偏偏,

    覃老爹压根就没想到这一茬,他就是没这个脑子。

    别人家标户的老子,儿子没成年时,就教授马术武艺,早早地让其习惯骑射,一成年,即刻领着孩子去标户兵里造册;

    他们多是老卒,也是第一批吃螃蟹的人,深知道标户的好处。

    但标户这制度,一旦分家,下头的子孙,可就没了,审批会很严格,而且只传承于成为标户兵上过战场的那个子嗣身上,也就说另外几个儿子,是得不到福利的。

    当年在战场上,郑凡支使剑圣为自己办事儿,许下承诺,晋东以后不收人头税。

    虽然这只是一个由头,就连剑圣也清楚,姓郑的本就打算废除这一税种,所以剑圣也从未拿此居功。

    在瞎子和四娘看来,人头税是一个很糟糕的税种,本质上,是涸泽而渔;

    不仅会造成人口的大量隐匿,还会直接导致“溺婴”的风俗形成。

    人头税没了,但户籍税是在的,因为晋东的大部分百姓,其户籍是和土地绑定的。

    也因此,根据王府的律法,家中如果是独子,那就不用分家;

    而家中有其他男丁,到一定岁数,若是身无残疾,就必须分家单独开户,新开垦土地,同时承袭税收之责。

    也因此,标户老兵们迫切地希望自家的特殊待遇可以继续延续且扩散下去。

    那些不是标户的家里,全年到头,都在盯着屯所里标户的待遇眼馋,哈喇子都要流出来了,一有机会,就让自家男丁能上的就马上上。

    唯有覃老爹,

    稀里糊涂浑浑噩噩的,就这么错过了最好的时机。

    这就使得覃二勇和覃小勇,连续赶路奔东南,辛苦劳累至极。

    辅兵和民夫,就是哪里需要哪里搬,他们是战场上规模最大的一个群体,却又是看似存在感最低的群体。

    休整了一日后,开始搭建营寨。

    还是从什长嘴里,他们才知道自己兄弟二人跟着队伍,已经快到镇南关了。

    兄弟俩小时候在雪海关待过,后来到了晋安堡后,大哥集合时,会出门,爹会时不时地去奉新城开会,哥俩呢,基本就没再出过晋安堡地界了。

    镇南关啊……

    可惜,哥俩并未有机会再去向南走走看看那座雄关的风采,马上就被沉重的劳动所覆盖。

    辅兵辅兵,意思就是打辅助的;

    正兵需要兵马补充和配合时,辅兵去;

    民夫需要劳力补充和配合时,还是辅兵去;

    好在覃老爹虽然在谋划儿子前程上稀里糊涂,但毕竟家里日子宽裕,俩小儿子吃得也好,长得也算壮实,一开始的辛苦度过之后,很快也就适应了下来。

    寨子立好了,其实这寨子有些粗糙。

    伍长说,正儿八经的军寨可比这严谨坚固多了,不过这一般是正兵们自己来干,辅兵只能打打下手。

    这一日,

    覃家兄弟这支队伍被派遣去了一座堡寨,远看,这座堡寨和晋安堡没什么区别,但近了之后才发现这里居然有城郭。

    城内,粮仓高耸。

    庄户出身的兄弟俩都懵了,

    覃小勇甚至发出了惊叹:

    “天呐,这里头得存了多少粮食啊。”

    覃家是现在算是庄户人家,家里,也有个小谷仓,盛放着的,是丰收的喜悦与对未来日子的底气。

    但那种小农小户的快乐,

    在面对这一座,不,这一座座巨大磅礴时,只能被震撼得五体投地。

    兄弟俩是有小时候挨饿的记忆的,骨子里有着对粮食的敬畏,只是这种敬畏,来得过于让人难以形容了。

    这会儿,不停地有队伍正在往里头运粮食,同时,也不停地有从这里搬运出粮食。

    原本镇南关的后勤位置所在,甚至接下来的整个战役第一阶段的后勤中转,就是在这里。

    “愣着干啥,来,别掉队!”

    “是。”

    覃家兄弟被喊着跟了上官进去。

    里头,有一大片的人力推车,还有很多畜力车。

    覃二勇和覃小勇兄弟俩,二勇在前面将绳子绕过肩膀开始拉,小勇在后头帮忙保持平衡和一起推。

    满载着粮食的队伍,回到了他们先前搭建起来的空旷营地。

    运送粮食是个真正的体力活,运进来后,上官让大家休息。

    覃家兄弟回到了他们自己的帐篷,有军中医者开始发放草药汁以及纱布。

    军中分等级,战兵能配额到最好的金疮药等物,民夫辅兵只能用次一级的草药汁,今日运粮食,有不少人没经验,手掌肩膀等位置磨出了血痕,必须得做处理。

    小勇帮自己的二哥涂抹草药,

    在草药汁刺激之下,二勇时不时地咬紧牙关倒吸凉气,却依旧不住地赞叹道;

    “娘啊,这么多粮食,十辈子咱家也吃不完啊。”

    “嘿嘿。”小勇跟着一起笑了,“二哥,这么多粮食,这能供应出多少兵马啊?”

    “这个你得问大哥,我可估算不出来。”二勇很有自知之明,“但大哥要是知道这里有这么多粮食,他们在前头打仗,心里应该会很踏实吧。”

    小勇附和道:“是啊,就像爹说的,有粮在,遇到啥事儿都不用慌了。”

    ……

    休息了一晚上后,第二天一早,营地开始忙活起来,主要做的,就是埋锅造饭,蒸馒头。

    没有专门的伙头兵在这里,但辅兵营和民夫营里,要说不会做饭的,还真是很少,最重要的是……也不用烹调得多么美味精致。

    揉面的揉面,烧水的烧水,上蒸笼的上蒸笼,忙的是热火朝天。

    这期间,自然少不得自己偷吃一些,尤其是王爷所创的“带馅儿”的馒头,最受欢迎。

    不过,对这种“偷吃”,就算是上官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你能吃多少就可以吃多少,只要不去藏匿。

    毕竟,通常而言,按照晋东的军中习俗,队伍聚合时,要大吃一顿;

    下一次可以大吃一顿,就是血战时了。

    午后,

    自北面来了兵马,而这边的伙食,也已经准备就绪。

    “咦,是野人?”

    覃小勇眼尖,先出声喊道。

    “这应该就是大哥说的,王爷从雪原上征调的野人仆从兵了。”覃二勇说道。

    晋东也是有野人的,各个军堡其实都有,最大规模的野人聚集点,则是在范城。

    野人里,也有标户,但更多的还是普通民户;

    通常而言,野人在大家伙的成分排列里是最低的,受到一些欺负和排挤,也是常有的事。

    王府上头对此也是心知肚明,但并未刻意地要求下面的官吏去更关心和爱护野人,只要求在律法上做到平等;

    而野人民户也懂得自己的地位,祭祀、赶集时,也都很识趣儿地排在末尾,这几年的融合下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倒是没再像最开始那般发生过群体性针对野人的恶性事件;

    再加上大家“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也就懒得再继续闹红脸了。

    堡寨里的社戏,也时常会上演一些关于野人的戏目,在戏里,表现出的是野人普通百姓面对自然灾害和野人头目贵族剥削时的凄惨与无助,争取获得其他百姓的共鸣;

    毕竟,王爷驾临晋东开创这一方“世外桃源”前,这里绝大部分的百姓,也都是过着一样颠沛流离的凄苦生活;

    戏目里,是王爷出现,解救了这些生活孤苦被奴役的野人百姓,给了他们饭吃和田种,很应景,也很一致。

    这倒不算是过分粉饰和修改,毕竟当年入关烧杀抢掠的野人大军,在被王爷卡住雪海关的退路后,基本全灭;

    余下的俘虏,也大多消耗在了雪海关的修葺工程上,可谓尸骸累累。

    现在晋东的野人,一部分是掳掠过来的,一部分是自己迁移进来的,总之,都是晋东主动吸收进去以补充劳动人口的。

    但这时出现的野人,是骑着马,背着弓箭的,虽然他们很少有着甲的,刀和弓箭看起来有些残破,但那种原始野人的气息,还是太重了,让人有些不适应感。

    至少,覃二勇和覃小勇是这般觉得的。

    毕竟,他们堡寨里的野人民户,孩子也是上学社,且都不留野人发式,服装衣着,也都从燕制或者叫夏风。

    有营寨里的燕军校尉上前去交涉,随后不久,野人仆从兵马开始入寨,他们就像是一群群饿狼一般,闻着香味就过来了。

    一人一碗肉汤,两个带馅儿的大馒头,这肯定是吃不饱的,余下的,用馕来顶,白面儿精细,也不可能敞开了供应。

    “来,馒头,别急,排队,排队。”

    “你,两个,你,也两个。”

    覃二勇和覃小勇被安排在了分发馒头的位置上。

    面前蒸屉里的馒头发完了,兄弟俩又从后头搬上来。

    “娘的,饿死了。”

    “是是,少主。”

    覃二勇有些诧异,先前分发出去的馒头,听到的是这些野人的“鸟语”,难得碰到说夏语这么利索流畅的。

    这个野人还着了甲,且是晋东军制式的甲胄,其身边的一些个野人,也都披着甲,这装备,在野人仆从兵里,可谓极其豪华奢侈了。

    “来,你的两个。”覃小勇将两个馒头递过去。

    “两个怎么够吃。”

    这着甲野人将手中俩馒头丢回蒸屉上,再伸手,将整个蒸屉端起来,对身边亲信道:

    “走,慢慢吃去,我跟你们讲,只有晋地的这带馅儿馒头在叫真的够味儿,我就喜欢派人去雪海关里买来吃。”

    覃二勇和覃小勇忙上前阻止,

    覃小勇喊道;

    “一人只能拿俩,你拿多了,你拿多了。”

    那着甲野人闻言笑道:

    “嘿,王爷是个大方的人,我多吃王爷几个馒头又算得了什么,你让开,爷爷我肚子饿了,没功夫与你掰扯。”

    “上官有令,一人俩馒头!”

    “去你娘的,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指令我?知道我是谁不?”

    旁边一名亲信忙介绍道:

    “睁大你的眼睛好好看看,这是我们海兰部的少主!”

    覃二勇马上道:“是谁都不行,这是军律,必须要遵守。”

    “老子饿了,跟你在这儿废什么话!”

    着甲野人直接一脚将覃二勇踹倒在地。

    见二哥被打,覃小勇马上扑上去:

    “竟然敢打人,竟然敢打人!”

    着甲野人身边的几个亲信,一齐出手将覃小勇架起来,面朝下,“噗通”一声,丢了出去。

    这边的动静一下子惊扰到了附近很多人。

    海兰德不屑地哼了一声,不以为意地抱着蒸屉往外走。

    他有这个底气,

    他爹是最早投靠王爷的野人部族,深受王府信任;

    他的俩哥哥,全都在王爷身边当过亲兵,大哥现在回到了部落,二哥则在奉新城当差;

    关外的野人奴仆兵,一般都是由海兰部负责整合,再约束着进入关内听从王爷的军令,前阵子他爹生病了,大哥得看管族内事务,就由他来负责带领这先头的一批仆从兵进来了。

    总之,他海兰德吃几个馒头怎么了?这算事儿么?

    “呸,不开眼的东西,”

    ……

    “本以为你会错过的,到底是王爷疼你啊。”

    “哥,瞧你这话说的,父亲不疼你么?父亲要是不疼你,你在渭河那边这般胡来,换做其他人,早被撸职问罪了。”

    “哈哈哈,不瞒弟弟你说,我就是笃定咱王爷不舍得打我棍子,才敢这般放纵一下自己的,哈哈。”

    陈仙霸一身金甲,这一套甲胄,还是当年王爷封侯时先帝所赐,如今被王爷转赐给了陈仙霸。

    而陈仙霸身边的银甲年轻人,不是天天又是谁?

    “对了,阿弟,王驾几时会到?”

    “应该还要些日子,父亲得在奉新城处理好一些事务才能放心出征,所以才先派我来立行辕。”

    “行,等王爷到了,你去与王爷说说,让王爷把你调到我的军中任我副将,哥哥保证,能带着你杀个酣畅淋漓。”

    “父亲一切自有安排。”

    “王爷疼你,你去求求,没理由不答应的,你就说与我许久未见,想多陪陪我。”

    天天摇摇头,道:“哥,我觉得我以这件事去主动求父亲的话,很大可能会让父亲把你调回帅帐当亲兵,这样就可以一直陪着我了,哥,你愿意么?”

    “这……”

    二人一边说着一边走着;

    这时,前头的喧闹声引起了二人的注意。

    “怎么回事?”陈仙霸皱眉问道。

    军中最忌讳喧哗打闹,因为有时候一个不慎,小小的误会也可能引起哗变。

    这时,一名士卒上前禀报了事情原委。

    ……

    眼下局面是,因覃家兄弟被打,导致辅兵这边食物也不发放了,聚拢过来,而海兰德身边也有一众亲信,双方已经开始了推搡。

    海兰德仍然吃着馒头,浑然没当一回事儿。

    就在这时,

    一名银甲小将径直冲入人群之中,身形前扑,直接撞开了海兰德一侧的两个亲信,而后伸手,攥住了海兰德的脖子,将其掀翻在地;

    “砰!”

    海兰德摔了个狗啃泥,同时听到自己身上的人抽刀的声音。

    “违背军律,教之不改,主动寻衅,对袍泽出手,死罪!”

    天天的声音带着一股子森然,音浪在气血的加持下变得更高传递也更远,一时间,原本喧嚣推搡的四周,一下子定格下来。

    而海兰德亲信们本打算去将自家少主抢回来,却忽然发现身边多出了许多燕军正军甲士,他们瞬间不敢动弹了。

    而被压在地上的海兰德一听这人竟然要“杀”自己,

    瞬间没了先前的从容淡定,

    马上喊道;

    “你不能杀我,我爹是海兰部的首领,我是海兰部首领的儿子!!!”

    “噗!”

    刀,

    没有作丝毫的停留,

    抹过了海兰德的脖颈,

    又因其头发被拽着,脑袋扬起,刀锋划过后,伤口直接向前迸出了鲜血,溅得老高;

    海兰德眼里,满是惊恐和不敢置信,

    他真的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有一天因为多吃几个馒头……而丢了性命。

    “我,

    是摄政王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