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萧暮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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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到了一个商业中心步行街,夏培诺下了车,想随便逛逛散散心,吃点东西。
却不曾想,见到一个熟人。
他张着嘴在脑海里转了转,“萧暮雨?”
“是我啊,哈哈,夏培诺,对吧?哇喔——美丽的邂逅,真高兴你还记得我的名字。”
夏培诺摸了摸鼻子,俩老爷们,邂逅个屁了邂逅,不过礼貌是不能少的, 他指着对面的座位做了个请坐的姿势,“你也来吃东西么?没想到你还来这种小店儿吃饭。”
“非也,美食的精华多汇集在这种小店儿。”萧暮雨笑道,他不太标准的汉语,混血儿的外貌特征,都是吸引华夏目光的资本。
再加上夏培诺干净清爽的东方男孩儿的帅气,一时间两人竟成了店里的一道风景线,小姑娘满眼的桃心期待。
要了灌汤包,炸菜丸子粘蒜汁,焖河虾,还有店里地道的酸辣粉儿。
“你是在华夏长居么?”夏培诺边吃边问。
男人扬扬手,夹着一个菜丸子沾上蒜汁吃掉,吃相还挺可爱,“办完事儿就回中东了。”
“你来自中东啊?听说那里挺乱的,你不考虑下来华居住么?”
“NO,NO!”萧暮雨连连摆手,笑的迷人风雅,“习惯了,那儿才是我的家,虽然混乱,却是我的生存之所。”
夏培诺点点头,表示理解,萧暮雨笑着询问,“你能说说中东混乱的原因么?”
理了理思绪,吃着小河虾,“呵呵,那里是世界上民族混居的地区之一,凡是爱出乱子的大多不都是这类地方么?狭隘的民族主义,生存空间的争夺,生存环境的恶劣,加上宗教信仰文化差异,又因为那里是链接三个大洲的交通要道,又有丰富的石油资源,不混乱才怪吧?”
“呵呵,简明扼要,一阵见血,你真是个不错的人才喔!”萧暮雨竖起大拇指还冲夏培诺放了个电眼。
“说笑,你的中文发音虽然不太准确,但是成语用的不错。”忽然,夏培诺意识到一个问题,目光落在萧暮雨那镶满钻石的昂贵腕表之上,“中东盛产石头,你该不会是个石油大亨之类的存在吧?”
萧暮雨撅撅下嘴唇不置可否,“兴许是吧,嗯哼,嘻嘻。”
夏培诺哈哈一乐,“喔——丸子真好吃,再来口酸辣粉儿,爽!”
“爽!”萧暮雨也来了一口,两人心照不宣的嘿嘿邪笑。
俩大男人,一起逛街买衣服这还是头一遭,就萧暮雨身上的这套西服估计够买下一间小店了,却陪着自己逛平价店,以前的欧阳才不会陪他逛街,而苗羽,总是忙着保家卫国,也鲜少有时间陪他。
他和萧暮雨互换了联系方式。(群号:3263247,萧暮雨:听说群里有人要搞事情,要虐苗羽?好的勒,本少现在过去助你们一臂之力。)
聊着就扯到了上次那场化妆舞会之上,夏培诺抱怨着上层社会里的黑暗,那给顶灯做手脚的家伙真是丧心病狂,那场事故里有人的肺都被扎穿了,所幸是保住了命。 萧暮雨笑的不置可否,安慰他说,“你没事就好。”
“什么没事,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受这么严重的伤,你瞅我胳膊,半尺长的疤,还多亏你当时拉了我,否则我脑门儿肯定被开了瓢,直接见阎王爷去了。”
萧暮雨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刚好离你近,就顺手拉了你一把,对了,你和欧阳晨硕是什么关系?他当时把我当你,还紧张成那个样子把你抱上楼,不该是正常朋友该有的表现吧?”
对于萧暮雨认识欧阳晨硕,夏培诺并没感到惊讶,都是那个圈子里的名人,既然受邀都出现在那个化妆舞会,本着老板的朋友也多是老板的原则,彼此认识都正常,是这个理儿。
夏培诺也没打算扯谎,他和萧暮雨还是很聊的来的,对方是个相当幽默风趣的人,不同于欧阳晨硕的刻板,也不同于苗羽那种贱兮兮的痞气,萧暮雨的幽默风趣是那种相当绅士,但是又不会让人觉得拘束的舒适感受。
所以夏直接大方的承认了欧阳晨硕是他的前前任。
萧暮雨果然惊讶的张大嘴,“前前任?同志我倒是不奇怪,见多了,只是怎么就前前任了呢?那前任呢?现任呢?”
“喔,前任就是我当时推开的那俩家伙其中的一个,叫苗羽,是个很讨厌的家伙,你认识么?现任?呵呵,还没找到,不过也算找到了,我准备和一个姑娘结婚。”
说来夏培诺对苗羽的怨气还是很深的,忙着心下诅咒,却是忽视了萧暮雨听到苗羽名字的时候,脸上一闪而过的怪异表情。
之后和萧暮雨分开,因为接到了欧阳晨硕的电话,拗不过欧阳晨硕的坚持,只好回了住的地方等他。
没过多久,剑眉星目的男人就奔了来,看着夏培诺暂时租住的小地方皱着眉头,“我给你买了处房子,你搬过去那里住吧?”
“不用,就这儿我住着就挺好,以前也都这么过来的,而且这儿也挺干净舒适。”
“如今你和苗羽都已经分手了,还是不肯给我一次机会么?”
夏培诺无奈的摊摊手,“这不是机会不机会的问题,而是,我们真的错过了,欧阳!”
然而男人却在他的话音刚落便冲了上来,一把将他扯进了怀中,抱的他呼吸困难,“我不放手,绝不错过,小诺,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夏培诺不知道说什么好,重新开始了,心就能回到原点么?走了这么远,远到我已看不清来时的路,怎么还能再回去?
欧阳晨硕忽然松开他,而后拉起他的右手,将一枚戒指套在了他的无名指之上。
愣住,这是……
“我们结婚吧?我再也不会把你藏着掖着,你想怎样都可以,我相信我们那时候那么深的彼此相爱,你不会心里已经完全没有我的,如果你不同意,你就把戒指摘下来,丢掉,我会继续等,等你的心漂泊够了,累了,我这儿永远让你停靠。”男人看着他的目光,真诚,认真。
多么动人的情话!
而我真的意动了。
我真心觉得好累好累,疲惫不已。
不知怎的,夏培诺忽然就想起曾经听过的一首歌,说我是化身孤岛的蓝鲸,难道其实,到了最后,一直陪在自己身边的其实还是最初的欧阳么?而苗羽,自己不过是去他的世界里,当了一次配角,欧阳晨硕才该是最终的主角么?
总之,他的脑子此刻很乱很乱,杂七杂八的思绪,他竟没有立即去摘下那枚戒指。
而欧阳晨硕,兴奋万分的再次拥爱人入怀,吻的碎了心一般珍视,可夏培诺却似乎忘了这个吻的味道,垂下的眼角余光,都是手腕上湛蓝的颜色。
……
就这么稀里糊涂的,他竟再次和欧阳晨硕走在了一起,他说以后他会陪着自己做任何想做的事,夏培诺就觉得这话耳熟,对了,苗羽也这么说过。
片刻他自嘲的笑了笑,兴许苗羽是把他当彭越的替身说给彭越听的呢。
“我现在真的是对你没了爱情的感觉,晨硕,你真不介意我只是寂寞无聊拿你消遣么?一枚戒指代表不了什么的。”夏培诺看着男人,说出来的话虽然残忍,但是却是内心真正的想法。
欧阳晨硕面色伤感,但表示理解,“我都知道,没关系的,我会慢慢努力,若你以后真觉得累或者想离开,我不会束缚你,我只在原地等你。”
呵呵,没比这更合算的卖买了,只赚不赔,虽然夏培诺觉得自己这样有点儿无耻,但是谁还不干几件无耻的事儿?都是为了自己在这人生世上走一回,能够更加潇洒点儿罢了。
不出所料,凌修那个小鬼还是跟个狗皮膏药一样粘着欧阳晨硕,这么多年了,就算是块儿石头也该捂热了,其实夏培诺还挺佩服他十年如一日的专心爱一个人,当初欧阳有说过,这个小鬼从八岁就开始纠缠他,夏培诺有些怀疑确定不是三岁就开始纠缠么?欧阳晨硕笑的无语,声称有可能,毕竟凌修三岁的时候,还拉过他一身臭粑。
他来欧阳晨硕这儿,见到夏培诺在沙发上光着脚吃着他宝贝晨哥哥给洗的大红枣,差点儿把肺都给气爆炸,用炸毛的猫来形容这个一头黄毛的小孩儿最是贴切。
夏培诺也没有太过同情这个小鬼,他深知感情这回事,勉强不得,欧阳晨硕确实不喜欢他,至少不是爱情的那种喜欢,而且这小孩儿的性子,怎么说呢,真的是被宠坏了得那种,他是凌家的老小儿,凌家总共就他和凌澈一对堂兄弟,连个姐妹都没有,可想被惯成了什么样子。
就是那种唯我独尊,不把任何人放眼里的主儿,完全不会在意别人的感受,有时候连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所以即使夏培诺现在并不爱欧阳晨硕,也不想欧阳和这个臭小鬼在一起。
“谁让你住这里的?你怎么这么不要脸?被苗家少爷甩了,就立刻腆着脸跑来贴晨哥哥?”
看吧,刚说他不尊重人,立刻就赶紧证实下这形容多么贴切。
夏培诺掏了掏耳朵,“你是不是傻?我能住这里,那铁定是你晨哥哥千恩万谢求我搬来的,谁贴谁啊?”
中途到了一个商业中心步行街,夏培诺下了车,想随便逛逛散散心,吃点东西。
却不曾想,见到一个熟人。
他张着嘴在脑海里转了转,“萧暮雨?”
“是我啊,哈哈,夏培诺,对吧?哇喔——美丽的邂逅,真高兴你还记得我的名字。”
夏培诺摸了摸鼻子,俩老爷们,邂逅个屁了邂逅,不过礼貌是不能少的, 他指着对面的座位做了个请坐的姿势,“你也来吃东西么?没想到你还来这种小店儿吃饭。”
“非也,美食的精华多汇集在这种小店儿。”萧暮雨笑道,他不太标准的汉语,混血儿的外貌特征,都是吸引华夏目光的资本。
再加上夏培诺干净清爽的东方男孩儿的帅气,一时间两人竟成了店里的一道风景线,小姑娘满眼的桃心期待。
要了灌汤包,炸菜丸子粘蒜汁,焖河虾,还有店里地道的酸辣粉儿。
“你是在华夏长居么?”夏培诺边吃边问。
男人扬扬手,夹着一个菜丸子沾上蒜汁吃掉,吃相还挺可爱,“办完事儿就回中东了。”
“你来自中东啊?听说那里挺乱的,你不考虑下来华居住么?”
“NO,NO!”萧暮雨连连摆手,笑的迷人风雅,“习惯了,那儿才是我的家,虽然混乱,却是我的生存之所。”
夏培诺点点头,表示理解,萧暮雨笑着询问,“你能说说中东混乱的原因么?”
理了理思绪,吃着小河虾,“呵呵,那里是世界上民族混居的地区之一,凡是爱出乱子的大多不都是这类地方么?狭隘的民族主义,生存空间的争夺,生存环境的恶劣,加上宗教信仰文化差异,又因为那里是链接三个大洲的交通要道,又有丰富的石油资源,不混乱才怪吧?”
“呵呵,简明扼要,一阵见血,你真是个不错的人才喔!”萧暮雨竖起大拇指还冲夏培诺放了个电眼。
“说笑,你的中文发音虽然不太准确,但是成语用的不错。”忽然,夏培诺意识到一个问题,目光落在萧暮雨那镶满钻石的昂贵腕表之上,“中东盛产石头,你该不会是个石油大亨之类的存在吧?”
萧暮雨撅撅下嘴唇不置可否,“兴许是吧,嗯哼,嘻嘻。”
夏培诺哈哈一乐,“喔——丸子真好吃,再来口酸辣粉儿,爽!”
“爽!”萧暮雨也来了一口,两人心照不宣的嘿嘿邪笑。
俩大男人,一起逛街买衣服这还是头一遭,就萧暮雨身上的这套西服估计够买下一间小店了,却陪着自己逛平价店,以前的欧阳才不会陪他逛街,而苗羽,总是忙着保家卫国,也鲜少有时间陪他。
他和萧暮雨互换了联系方式。(群号:3263247,萧暮雨:听说群里有人要搞事情,要虐苗羽?好的勒,本少现在过去助你们一臂之力。)
聊着就扯到了上次那场化妆舞会之上,夏培诺抱怨着上层社会里的黑暗,那给顶灯做手脚的家伙真是丧心病狂,那场事故里有人的肺都被扎穿了,所幸是保住了命。 萧暮雨笑的不置可否,安慰他说,“你没事就好。”
“什么没事,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受这么严重的伤,你瞅我胳膊,半尺长的疤,还多亏你当时拉了我,否则我脑门儿肯定被开了瓢,直接见阎王爷去了。”
萧暮雨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刚好离你近,就顺手拉了你一把,对了,你和欧阳晨硕是什么关系?他当时把我当你,还紧张成那个样子把你抱上楼,不该是正常朋友该有的表现吧?”
对于萧暮雨认识欧阳晨硕,夏培诺并没感到惊讶,都是那个圈子里的名人,既然受邀都出现在那个化妆舞会,本着老板的朋友也多是老板的原则,彼此认识都正常,是这个理儿。
夏培诺也没打算扯谎,他和萧暮雨还是很聊的来的,对方是个相当幽默风趣的人,不同于欧阳晨硕的刻板,也不同于苗羽那种贱兮兮的痞气,萧暮雨的幽默风趣是那种相当绅士,但是又不会让人觉得拘束的舒适感受。
所以夏直接大方的承认了欧阳晨硕是他的前前任。
萧暮雨果然惊讶的张大嘴,“前前任?同志我倒是不奇怪,见多了,只是怎么就前前任了呢?那前任呢?现任呢?”
“喔,前任就是我当时推开的那俩家伙其中的一个,叫苗羽,是个很讨厌的家伙,你认识么?现任?呵呵,还没找到,不过也算找到了,我准备和一个姑娘结婚。”
说来夏培诺对苗羽的怨气还是很深的,忙着心下诅咒,却是忽视了萧暮雨听到苗羽名字的时候,脸上一闪而过的怪异表情。
之后和萧暮雨分开,因为接到了欧阳晨硕的电话,拗不过欧阳晨硕的坚持,只好回了住的地方等他。
没过多久,剑眉星目的男人就奔了来,看着夏培诺暂时租住的小地方皱着眉头,“我给你买了处房子,你搬过去那里住吧?”
“不用,就这儿我住着就挺好,以前也都这么过来的,而且这儿也挺干净舒适。”
“如今你和苗羽都已经分手了,还是不肯给我一次机会么?”
夏培诺无奈的摊摊手,“这不是机会不机会的问题,而是,我们真的错过了,欧阳!”
然而男人却在他的话音刚落便冲了上来,一把将他扯进了怀中,抱的他呼吸困难,“我不放手,绝不错过,小诺,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夏培诺不知道说什么好,重新开始了,心就能回到原点么?走了这么远,远到我已看不清来时的路,怎么还能再回去?
欧阳晨硕忽然松开他,而后拉起他的右手,将一枚戒指套在了他的无名指之上。
愣住,这是……
“我们结婚吧?我再也不会把你藏着掖着,你想怎样都可以,我相信我们那时候那么深的彼此相爱,你不会心里已经完全没有我的,如果你不同意,你就把戒指摘下来,丢掉,我会继续等,等你的心漂泊够了,累了,我这儿永远让你停靠。”男人看着他的目光,真诚,认真。
多么动人的情话!
而我真的意动了。
我真心觉得好累好累,疲惫不已。
不知怎的,夏培诺忽然就想起曾经听过的一首歌,说我是化身孤岛的蓝鲸,难道其实,到了最后,一直陪在自己身边的其实还是最初的欧阳么?而苗羽,自己不过是去他的世界里,当了一次配角,欧阳晨硕才该是最终的主角么?
总之,他的脑子此刻很乱很乱,杂七杂八的思绪,他竟没有立即去摘下那枚戒指。
而欧阳晨硕,兴奋万分的再次拥爱人入怀,吻的碎了心一般珍视,可夏培诺却似乎忘了这个吻的味道,垂下的眼角余光,都是手腕上湛蓝的颜色。
……
就这么稀里糊涂的,他竟再次和欧阳晨硕走在了一起,他说以后他会陪着自己做任何想做的事,夏培诺就觉得这话耳熟,对了,苗羽也这么说过。
片刻他自嘲的笑了笑,兴许苗羽是把他当彭越的替身说给彭越听的呢。
“我现在真的是对你没了爱情的感觉,晨硕,你真不介意我只是寂寞无聊拿你消遣么?一枚戒指代表不了什么的。”夏培诺看着男人,说出来的话虽然残忍,但是却是内心真正的想法。
欧阳晨硕面色伤感,但表示理解,“我都知道,没关系的,我会慢慢努力,若你以后真觉得累或者想离开,我不会束缚你,我只在原地等你。”
呵呵,没比这更合算的卖买了,只赚不赔,虽然夏培诺觉得自己这样有点儿无耻,但是谁还不干几件无耻的事儿?都是为了自己在这人生世上走一回,能够更加潇洒点儿罢了。
不出所料,凌修那个小鬼还是跟个狗皮膏药一样粘着欧阳晨硕,这么多年了,就算是块儿石头也该捂热了,其实夏培诺还挺佩服他十年如一日的专心爱一个人,当初欧阳有说过,这个小鬼从八岁就开始纠缠他,夏培诺有些怀疑确定不是三岁就开始纠缠么?欧阳晨硕笑的无语,声称有可能,毕竟凌修三岁的时候,还拉过他一身臭粑。
他来欧阳晨硕这儿,见到夏培诺在沙发上光着脚吃着他宝贝晨哥哥给洗的大红枣,差点儿把肺都给气爆炸,用炸毛的猫来形容这个一头黄毛的小孩儿最是贴切。
夏培诺也没有太过同情这个小鬼,他深知感情这回事,勉强不得,欧阳晨硕确实不喜欢他,至少不是爱情的那种喜欢,而且这小孩儿的性子,怎么说呢,真的是被宠坏了得那种,他是凌家的老小儿,凌家总共就他和凌澈一对堂兄弟,连个姐妹都没有,可想被惯成了什么样子。
就是那种唯我独尊,不把任何人放眼里的主儿,完全不会在意别人的感受,有时候连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所以即使夏培诺现在并不爱欧阳晨硕,也不想欧阳和这个臭小鬼在一起。
“谁让你住这里的?你怎么这么不要脸?被苗家少爷甩了,就立刻腆着脸跑来贴晨哥哥?”
看吧,刚说他不尊重人,立刻就赶紧证实下这形容多么贴切。
夏培诺掏了掏耳朵,“你是不是傻?我能住这里,那铁定是你晨哥哥千恩万谢求我搬来的,谁贴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