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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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的山风凉爽中带着暖意,拂过漫山遍野的野花野草沙沙作响,轻柔的阳光洒在正四肢摊开躺在一个小山包上的沈奚脸上,时间久了依旧带来一阵刺痛。

    过了一会儿,沈奚猛地坐起,吐掉嘴里叼着的狗尾巴草,胡乱搓了几下脸,郑重其事睁开眼左右环顾了一阵儿,入目是一群洁白的羊儿散在四周吃草。再低头看看自己身上洗得发白的黑蓝色棉短袖褂子,脚上的千层底布鞋,迷茫的神色渐渐褪去,轻叹一声又躺了下去。

    老天可真会捉弄人,他原本不过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凭自己的本事好不容易在官场混出点名堂,一觉醒来不仅身份变了,连天也变了。

    适应了半个月,沈奚已经很少怀疑自己是在做梦,甚至有时候分不清自己和这个同样叫沈奚的十四岁少年究竟谁是谁,但他天性乐观,不管面临什么样的环境,他好好活着就是。

    眼看日头快落下了,沈奚抓起身边的羊鞭子跳下山包,这时山路尽头来了一个穿着朴素,腰上扎着汗巾的中年男人,肤色黝黑,看上去让人感觉很老实可靠,见到他憨实地笑笑:“淮生呐,可以回去了。”

    沈奚的小名叫淮生,这是家里和村里人的叫法。他十分爽快地叫了一声“石头叔”,然后和石头叔合力把羊赶到一块儿,他在前领路,鞭子甩得“啪啪”响,石头叔则在后面注意着不让羊吃山路两边种的庄稼。

    到了农场的羊圈两人把羊赶进去,关上木拦,沈奚掸掸衣服,闻着身上挥之不去的羊屎蛋味感觉无比熟悉和安心(?)。

    可为什么他会从一个成功人士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放羊娃?沈奚只能仰头望天——现在是1974年,他所在的是一个南方靠海的小村庄,叫海丰村。村里的大人小孩都得干活赚工分换粮食,他表叔家五岁的沈乐每天跟在羊屁股后头认真地捡羊粪球,弄得脏脏的,认真的样子可怜又可爱。

    听他奶奶谭大梅的意思,放羊还是托关系才得来的好机会,比下地轻松多了,天天在他耳边唠叨让他千万不能丢了这份活,不然就再也不管他。

    沈奚听到这话时严格按照原主该有的反应撇了撇嘴,气得谭大娘想动手打人,可到底还是不舍得,说了几句就去厨房给他煮了两个鸡蛋,能得到关心他的亲人,他心里觉得算他赚到,至于其他的都可以凭自己的能力改变,他一点也不慌。

    说到这还得多谢石头叔为人实在,对沈奚没什么偏见,也没给他脸色瞧,尤其是最近半个月沈奚表现很好,让他越来越喜欢,因此在沈奚走之前还大方地给他一小块麦芽糖,让他明天再过来。

    沈奚看着这块只够他感受一下甜味的麦芽糖,心里虽没太大的感触,但面上依旧表现得很高兴。现在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糖是稀罕物,是个孩子见了都嘴馋,他总得装一装。

    至于为什么说“偏见”,还得提起之前沈奚干的那些事儿。这个熊孩子在村里是出了名的混小子,自己不肯上学被劝退就算了,还成天领头带着村里不听话的小子们使坏,把人家好学生的课本偷出来扔芦苇荡、或是恶作剧玩狼来了的把戏捉弄大人们,都是最常干的,所以哪怕沈奚的爷爷奶奶在村里算说话有些分量的老人,村民们依旧很不待见他。

    沈奚有身体原主人的所有记忆,不过那些和现在的沈奚已经无关了,笑嘻嘻地把糖揣进兜里,和石头叔道别,他径直往家里去。

    还没进家门呢,就看到谭大梅在院子的石台上洗菜,表情十分难看,一边还自言自语:“……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没用的东西,媳妇儿跑回娘家了也不知道去把人带回来,一回家就知道钻屋里喊都喊不动,有你跟没你一个样。家里出了两个光棍,要被人家笑死,我怎么这么倒霉生了这两个玩意儿……”

    这一连串没什么停顿,中间夹杂着不太好听的方言,声音也大得左邻右舍都能听见,更别说屋子里的人。

    只是东屋和西屋的房门紧闭,不管谭大梅怎么说都没动静,这一来不但没让她的怒火平息,反而让她越来越激动。

    沈奚不自觉地把手放到耳朵边,马上又放下,看到堂屋外站着的三个女孩都战战兢兢的,看到他以后的表情一言难尽,大概是把他当作和谭大梅一样恐怖的存在。

    沈奚冲她们一笑,没再管她们躲避害怕的表情,走到谭大梅身边道:“奶,我回来了。”

    谭大梅跟表演变脸似的,瞬间就笑开了,好像刚才那个发脾气的是另外一个人,这样的转变让家里的女孩们都松了一口气。

    “总算回来了,今天是不是放得比以前早了?饭大概还没好,这可咋办?”谭大梅赶紧把菜洗完,急匆匆地就要进厨房去看饭好了没。

    沈奚有些无奈,在谭大梅身后提高音量道:“没事,一会儿功夫饿不着,奶你别急。”

    谭大梅在厨房又急又快地掀开锅盖,舀水刷锅,然后到灶后头生火,大声回道:“马上就好了,先回屋休息去,饭好了你再出来……”

    沈奚帮不上什么忙,刚想进东屋,突然想到什么似的,把兜里一块糖递给家里最大的女孩儿沈超,她比沈奚只大了两个月,但个子比沈奚还高一点,需要沈奚微微仰视。只是沈奚气势强,没有因为身高落下风。

    排行第二才十二岁的沈越和女孩儿里排行最小只有四岁的沈云在一旁眼巴巴地看着,掩饰不住地咽了口口水。

    沈超意外极了,家里最好的东西都是给大伯家唯一的儿子沈奚的,她们三个女孩儿都是二房所生,不受重视早习惯了。今年她妈终于给她们生了个弟弟,谭大梅很高兴,但大家都看得出还是比不上对沈奚的好,这把她妈给气的,暗暗别着劲,只是一直憋在心里忍着没说出来。

    半个月前沈奚落水,她们才五个月大的小弟弟跟着发高热,可谭大梅光顾着念叨沈奚,都没怎么来看小弟弟,心都偏到胳肢窝去了。

    她妈终于受不了,前几天抱着小弟弟跑回了娘家,谭大梅也不是那么狠心的人,赶紧让她爸把她妈叫回来,还送了一小篮子的鸡蛋和一小块腌肉。

    她爸很听谭大梅的话,提着东西去了一趟岳父岳母家,又灰溜溜地跑回来了,向家里二老转达了那边的话,虽然没有明说,但听着意思是要谭大梅亲自去把二儿媳和小孙子接回家。

    谭大梅要真是那么容易屈服的人就怪了,况且她爱面子,只要还有一线余地,就不可能在亲家面前示弱,于是就有了刚才那一出。

    总之沈奚能养成那么差的性格和谭大梅有很大关系,只是沈超也想不明白,怎么沈奚落水以后像变了个人,也不算完全变了,但至少没再欺负她们,有时还会对着她们笑笑,像今天这样居然还把糖送给她们吃,真是破天荒的举动。

    她有些担心这又是沈奚的恶作剧,看着手心的糖不知所措,一对上沈奚的目光,她不知怎么就愣住了,低下头把糖递给沈越,小声问:“吃不吃?”

    沈越年纪不大,但很懂事,听到这话立即低下头目光落向忍不住含手指的沈云,不由得宠爱地笑了:“给云云吃。”

    沈云虽然馋得最明显,但有姐姐们做榜样,早早就学会了忍耐,除了大眼睛不能控制地盯着糖块,并没有像一些不听话的孩子那样心急地讨要惹人生厌,乖巧的样子谁看了都忍不住心疼。

    沈奚看了一会儿,没说什么就走了,沈超和沈越小心翼翼又有些疑惑地对视了一眼,没想太多,注意力全放在了沈云手心那块被舔得发亮的麦芽糖上。

    周围没人,沈超的声音稍稍大了一点儿:“越儿,你舔几口解解馋。”

    沈云把糖捧得高高的,奶声奶气地说:“二姐,你吃。”

    沈越挣扎了一会儿,有些脸红地说:“那我舔一口。”说完有些仓促地舔了一下,尝到舌尖那一丝浅浅的甜味儿,觉得糖真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大姐,你吃,可甜了。”她忙拉着沈超,想要和她一起分享这么好的东西。

    沈超倒是没犹豫,笑着也舔了一口,幸福地眯起眼:“真甜!”

    边说着,她把糖块小心地塞到沈云嘴里:“吃慢点儿,姐带你去洗手。”

    沈云吃着糖砸砸作响,让沈超牵着到院子里的水缸旁洗干净手,没过一会儿谭大梅就叫她们去厨房帮忙端菜,沈超和沈越怕谭大梅催,一边应着一边进了厨房,沈云则像个小跟屁虫似的跟在两个姐姐后面,画面也算温馨。

    另一边沈奚进了东屋,他爸沈成文还歪倒在炕上,大概是干了一天农活累着了没缓过来,听到响动眼睛睁开一条缝,见是自己儿子,出口先是一声叹息:“儿子,你今天可没惹祸吧?”

    沈奚随口道:“我能惹啥祸?每天都得问我一遍,你也不嫌累。”

    角落有一个灰扑扑的破衣柜,被虫蛀了一个大洞,柜门都是歪的,打开的时候要小心不让它掉下来砸自己的脚。

    沈奚拿了干净的换洗衣服,想去冲个澡再吃饭。

    沈成文已经“哎哟哎哟”地扶着腰坐了起来,无奈地摇头:“我是嫌累,可你要是再落一次水,你爸我去哪里再找一个儿子?”

    沈成文长得很是端正,脸比一般农村男人白净很多,身材清瘦,不像庄稼汉倒像个知识分子,不知道的看到他都以为是下乡的知青。

    不过他的确读过几年书,只是初中不知因为什么原因没毕业就不念了,据说原来还有保送高中的机会,想想都觉得可惜。现在村里人但凡提起谁谁初中毕业多么有出息,都要拿沈成文当个反面例子真情实感地感叹几句。

    至于后来发生了什么沈奚也不太清楚,只知道沈成文后来去纺织厂,又发生了一些事从厂里出来回了村里,一开始还每天坚持看书,无奈白天要下地,沈成文这只弱鸡每天回来都跟打了一仗似的,渐渐开始力不从心,又被谭大梅唠叨,只能暂时放弃。

    这些都是从谭大梅的只言片语中拼凑出来的,具体的沈奚还没问过沈成文,而且沈奚他妈死得早,沈奚就成了有娘生没娘教的孩子,平时只知道闯祸,完全不关心家人。

    不过这一切要在他这个沈奚手里终结。

    他嘴上说:“那可真难为你了,你放心,以后会听话,用不着你操心。”

    语气不怎么样,但心是暖的。

    沈成文有些受宠若惊,他知道自己儿子乖戾,也很想好好管教,可沈奚是跟在谭大梅身边长大的,好的没学就学来一些坏毛病,又有谭大梅护着,等他回家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扭转局面,后来习惯了就懒得再管,只每天问他一句有没有闯祸,得到的也是爱理不理的态度。

    不过自从儿子落水以后就有些奇怪,而今天可真的太不一样了,他觉得这是个机会和儿子亲近点儿,或许还能改改他的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