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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有人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罢了。

    ——村上春树 《挪威的森林》

    新年中第一件头等大事完成,司芃吐口气,走到一侧,将拜佛的好位置让出来。一回头,发现这烟雾大到看不见凌彦齐去哪儿了。

    靠近大殿的地方,闹哄哄地排着一群人,她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住持在发平安红包,有人打开来看,是一道平安符。

    “这么小气!大法寺那边可是货真价实的钱,有五块的,也有十块的。”

    “不错了,大师开过光的平安符,贴身带一年,真能保平安呢。”

    司芃想了想,也挤进这队伍里,很快拿到一张平安符。她把它放进外套兜里,冷风中站在殿外长廊的木栏上,环顾周围,都没见到那个人的身影。

    也许他上完香就走了。

    孙莹莹发来信息,她已经到山下,丁国聪来接她。如此的殷勤,今晚估计得失/身了。

    于是这除夕夜里便真只剩司芃一人,她还不想下山,绕到大殿的右侧。

    这山寺,她来过无数回,她知道哪里清净,哪里有风景。

    这些年来,她觉得山上的夜,越来越黑,越来越沉。也许是一年年长大,记忆模糊了,就像没被好好保存的照片,那上面的光景颜色越来越淡,越来越白,便衬得今夜黑了,静了。

    转过大殿过中院,再到东北角的藏经楼走廊,这里乌漆抹黑,自是没有人来,还可以远眺更沉默更乌黑的大海。司芃以为是个再好不过的地方了。

    离光亮与喜庆太远,她觉得孤单,可太靠近,她又难以适应。

    等遮挡海洋的摩天大楼也退到身后,山下那个光怪陆离的村子露出全貌,司芃又哑然失笑。

    果真记忆是最容易出差错的事情。这守岁的夜,分明是越来越亮。她仍然只记得这山崖上无言的风和远处寂静的海。

    细雨停了,她靠着廊柱坐在栏杆上,正好能看到整个定安村。

    要是平时的晚上上山,定安村即便家家亮灯,路路亮堂,在天海壹城和周边楼盘的夜景夹击下,也不成规模。它的灯虽多却不够亮,没有造型设计,也不能变化万千。它就是散落无序的数千灯光。

    一年的三百六十四天中,它都是如此的黯然失色。常登山来看夜景的人,会一次次地发现感叹,有它的对比,天海壹城的富丽,更满足这个城市的想象力和进取心。

    可也有这么一天,就是今天,零点的钟声刚刚敲响,整个定安村,变成火树银花的世界。就这个爆发的夜晚,它的光芒与璀璨,不逊于天海壹城。

    木走廊里传来轻微稳妥的脚步声。

    这几年静下心后,司芃听过许多的脚步声,大多数声响急躁,尤其是找人时的步子,更是慌乱。这个人走得不疾不徐,无所谓要快还是要慢。

    司芃却等不及他走到她跟前,回过头望着阒寂的走廊:“你怎么知道我还没走?”

    脚步声止住。“猜的。我不也没走?”

    “我上完香,没有找到你。”

    不只烟花一年比一年绚烂,山顶的夜风也是一年比一年刮得大。司芃后悔没听孙莹莹的话,去买一件扛冻点的棉衣。她才二十二岁,按理说还不到怕冷的年纪。年幼时的冬天更冷,她连袜子都可以不穿,光脚丫子在地板上跑来跑去。

    可没办法。她又不想现在走,只好双手抱着小腿,偏着头枕在膝盖上,尽量减少身体与冷风接触的面积。

    凌彦齐看着她,想,这样的神态真像一只猫,擅于在黑夜里躲藏的猫,偏偏又好奇天真,想伸只爪子出来触摸一下世界。

    他曾养过猫,一只很普通的中华田园猫。他同学家的母猫生了一窝的小奶猫,太多了不好养,于是送他一只。

    卢思薇不爱任何毛茸茸光溜溜的小动物,他和她叫嚣,宝贝似的养着,养了一年多,就在他以为他是它的绝对主人的时候,它跑了。

    一个夜晚,毛月亮挂在天上,它跳上院落间的围墙来回踱步。他在庭院里站着,唤:“乌云,快下来。”

    乌云听见,瞄了两声,往他这边跑,跑几步突然止住,一跃过了砖墙。

    从这以后,凌彦齐再也没有见过它。

    他丢了乌云,每天放学后,从自家客厅到庭院到它常去的草丛,巴巴地巡视一圈。巡视一个月,他终于意识到,乌云不会再回来了。

    它在院墙间来回踱步,只是等他出来告个别。

    原来真的有猫是养不熟的。凌彦齐也不气恼沮丧,有阵子还颇骄傲,觉得他的乌云有灵性。它有它的使命,那个晚上,使命来寻它,它不得不走。他想了许久,想一只猫会有什么使命。他还沾沾自喜,觉得能依靠他这只猫,想出一个猫武士拯救世界的故事。他励志做一个儿童文学家。

    他真的动笔了,只是十岁少年的忘性太大,故事写写停停,让人灰心丧气。后来彻底给忘了。十多年过去了,他竟然想起那只猫,想起还未编完的故事。

    猫能有什么使命?它只是不想被困在他的院墙里而已。它要它的自由。

    也对,这还真是一个大使命,许多人类碌碌一生,都无法完成的使命。

    凌彦齐走过来几步,停在司芃跟前:“我也吓一跳,突然间站我跟前的就是个大婶了。”

    司芃耸着肩笑,像个孩子一样仰头看他。他递东西过来:“我找寺里的师傅要的。”竟是一管烧伤止痛的膏药。今日上万人要来上香,这也是寺庙里的常备药物。

    司芃意外地接过来:“我的手不碍事。”

    凌彦齐轻轻托起她的左手背,灯光阴影下,只看到一元钱硬币大小的区域,比周围颜色要深。他也没法判断,烧得重不重。

    “涂一点吧。冬天烫伤了,难得好起来,还容易留疤。”他见过那么多次,她娴熟地、心无旁骛地在吧台前调制咖啡。虽然烧伤会好,也无碍于她行云流水的动作,但留了疤印,总是影响美感。

    司芃一看,这管药膏已被用了大半,余下的都在底部。她旋开盖,右手摁住管身,想把药膏直接挤在手背上,竟然挤不出来。手指都冻僵了。

    凌彦齐干脆拿回药膏,挤出一小段舍掉后,再挤出长长一段抹在司芃手背上。好事做到底,他还把药膏抹匀了。刚触上司芃的手,他就一怔,这手太冰。

    边抹边打量,司芃穿和上一次差不多款式的肥大夹克,不拉拉链,里头一件翻领T恤。

    如果上次S市是突然降温,她不知及时添衣还说得过去。可到今天,S市已在10度以下的低温天气里流连一周,且有风雨,连绵不断。这沁骨的冷,一点都不比北方好过。

    她是长年累月习惯这么穿了。

    凌彦齐还是放开了她的手。也不是他不大方,而是他也不是很愿意穿得保暖的人。大衣之下,一件薄款打底毛衣而已。他也无需故作热情,他和她之间,还没到宁愿冻感冒也要赠大衣的地步。

    倒是司芃有些不自在,抓了抓露在帽檐外的头发,转头问他:“你帮卢奶奶上山许愿?”

    “嗯,姑婆年纪这么大了,还非要来爬山。她不知灵芝山寺现在抢头香的光景,还以为和她小时候差不多。”

    司芃点头。“是很不一样了。”

    “你信佛?”凌彦齐突然问道。那么多抢头香的人里,只有她姿势最专业、态度最虔诚。那一刹那,他都看呆了。她该是个年轻叛逆的女孩。她该抽烟喝酒,画烟熏妆做朋克打扮,还该我行我素,对传统和主流不屑一顾。

    转念间他又摇头,那些“她该的”也只是被世俗塑造的刻板印象,那只是反叛的皮毛。司芃站在那里拜佛,烟雾缭绕中安静又孤立,没有什么不和谐。

    仔细想想,人的气质内涵并非不可捉摸,它与行为高度统一。

    “啊,”司芃摇头,“不是,我阿婆信佛。”她双手合十,“我学她的。”

    “姑婆好像也是这么做的,不过我都没仔细看,不清楚有何规矩。我就那样插上去,好像错了?”

    司芃不想讲怎么请菩萨拜菩萨的事情:“那有什么关系,菩萨其实很无所谓。”

    凌彦齐点头:“我想也是。你代你阿婆上山?”

    “不是,她已经走了。”

    “抱歉。”

    “没事,走好多年了。算是一个约定,每年来一次,烧个头香,还能抢个好运气。不然呢,又没电话又没微信,不知道怎么联系。”

    凌彦齐配合地笑出声来,无形中将凝重气氛一扫而光:“你是你阿婆带大的?奶奶?”

    “外婆。我偏叫她阿婆。你是卢奶奶带大的?为什么叫她姑婆?”

    这个称谓有许多不同的意思。尤其是东南亚那边回来的人,会把在家里呆数十年的佣人,也唤做姑婆。

    “我妈妈的大姑。我去新加坡念了十年书。正好她随之前的雇主从吉隆坡搬去新加坡,我妈便让她照料我的日常生活。”

    “那,那栋小楼,是你买下来,给卢奶奶住的么?”

    凌彦齐若有所思地瞥她两眼,还是如实回答:“不是,她十五六岁就出国了,先在香港,后来才去的马来西亚,在一家呆了四十多年。那家人的祖籍也在定安村,小楼便是他家的。姑婆想回村子住,可惜她离开得太久,我外公还有舅舅他们早就将定安村的房子全数卖了,要她住别的房子,她又不肯,还去找这家雇主,想拿毕生积蓄买下这栋楼。差了些钱,我帮姑婆补的。这不是最重要的,如果不是她有这层关系在,那家人说什么也不会卖这栋楼。”

    司芃一面听着,一面连连转头,看凌彦齐好几眼,诧异他为何会说这么多。

    凌彦齐微微一笑,像是要解答她的疑惑:“姑婆,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和你的阿婆好像?”

    司芃没想到凌彦齐会察觉到她的提问和靠近都是有企图的。她还以为她足够有耐心,足够拖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