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借我那把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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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以实力为尊的。
在亲身经历之后,本杰明对于这一点的体会更深了。
借着系统不知道又怎么冒出来的射击界面,他一枪震慑了整个火枪营,这些新兵们对他的态度也是像过山车一样天差地别。他们的眼神里再也没有嘲讽,多了不少尊重和佩服,甚至偶然还有了那么点嫉妒的味道。
对此,本杰明是有点心虚的。
跟这些辛苦训练的人不同,他全凭外力,算不得光彩。如果不是突然出现的射击界面,他是要丢大人的,只不过他当时枪一上手,脑子一热就很想开一枪试试看,枪口举起来以后也没办法反悔了,只能赶鸭子上架。
因此,在小小的装了一个逼之后,他很快夹起尾巴,低调做人。
事实也证明,他这么做是非常正确的。因为很快,他就被虐了个半死。
哪怕是枪火营,体力训练对于军人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管你是新兵老兵。这一个上午,除了最开始这一枪,到后面,本杰明就再也没有摸过枪了。中年男人把枪收了回去,让本杰明加入队伍,然后开始了训练。
训练内容,就是尼玛的跑圈。
“一群兔崽子,毛都没长齐还想摸枪?没听别人说过吗,枪这玩意,是能要人的命的!我这是为了你们好,到时候你们就知道要感谢我了!”
这是那个中年男人——他们的教官的说辞。
本杰明却忍不住在心里吐槽。最危险的明明就是你!把一把不开保险的枪别在腰上,不是崩蛋蛋,就是爆菊花。
然而,也只有他这一个半吊子“新兵”这么想。看其他人的样子,都是教官的命令比天大,教官做什么都是对的。服从这个天职,他们也是执行得相当彻底。
没办法,本杰明不是兵,他就是来军训的,也很难要求像真正的军人一样一心一意。他是个法师,如果没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和质疑一切的精神,那他还不如现在就皈依教会算了。
很快,他就被教官单揪了出来。
“队伍最后那个,出来!”
跑了十多圈,几近虚脱的本杰明走向了中年男人。
“刚刚不是很厉害,那股劲到哪去了?最快的人都跑了二十圈了,你在后面磨蹭什么?”教官劈头盖脸地就是一阵训,“力气都用到哪去了?没吃饭啊?”
本杰明扶着膝盖喘了一会,把气给回上来,然后说:“我真的没吃……”
“跟上级说话前要先喊报告长官!”话还没说完,教官就立刻打断了他,“回去!过来!重新说一边!”
“……”
本杰明拖着蹒跚的脚步,先走回了跑步的队列,然后再走出来,重新来到教官的面前,用尽吃奶的力气,大喊:
“报告长官!我真的没吃饭!”
“……”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教官脸上的表情似乎有点绷不住,几经努力,他终于维持住了那个凶巴巴的脸孔,对着本杰明大吼道:“没吃饭就有理由了!敌人会因为你没吃饭就手下留情吗?回去!接着跑!跑不完一百圈别想吃饭!”
最后,本杰明是躺着出的军营。
一整个上午,本杰明感觉自己跑的歩比上半辈子跑得还要多。幸好,送他来的女仆中午也在军营门口叫了一辆马车,把本杰明接了回去,不然他也是要倒在回家的路上了。
回到里瑟家族,他甚至没有力气去客厅跟其他人一起吃午饭,只能回到自己卧室,栽倒在床上再也起不来。他让杰瑞米给他带了几块面包,自己躺在床上解决掉了饥饿的问题。
吃完面包,他又把杰瑞米赶去跑腿,自己一个待在卧室里,很想倒头就睡。
不过他没有,他还是打起精神,进入意识空间,开始了今天的魔法修炼。
这已经是绝不能断的日常功课了。
在这段时间的冥想之下,三角字符几乎变了个样。它发出的光芒从淡蓝色变成了深蓝,仿佛蕴含着无限的魔力,有种令人目眩神迷的神秘感。而借由它召唤出的水球,已经比艾克斯·弗尔那个肥胖的脑袋还要大了。
本杰明估计,如果把手中的水球压缩一下,砸出去,除非有厚厚的盔甲抵挡,否则完全可以砸晕一个强壮的成年男性。
从给人洗脸到给人一拳,这招也算是初见规模了。
不仅如此,在三角字符增强的同时,本杰明感觉到,自己对魔法的控制有在一点一点变强。召唤水球的速度越来越快,对水球的控制力也越来越强。
他现在已经可以较为熟练地利用水球,在自己周围模拟出一个防御的水泡。当然了,水泡的防御力还远远不够,虽然不会一戳就破,但是如果随便拿个锋利的东西,还是可以很轻松打破它。
本杰明对此是不满意的,他可是要用这东西去跟法师还有神官打架。连凡人刀剑都挡不住,谈何防御魔法?随便一个骑士都能破开,就不要说“清洗者”了。
还得接着练啊!
至于水球术的治疗效果,本杰明也研究了一阵子。他特意使用了二十多次的法术,终于召唤出几滴生命之水,用来观察生命之水和水球术的区别。
经过观察,他发现生命之水当中的水元素,是以一种非常特殊的结构组合起来的,有点像一个奇怪的立方体。以这种结构的水元素组合群,会涌现出一股奇妙的生命力。正是这种生命力,带来了生命之水的治疗能力。
把这一点用到水球术上,本杰明发现,在微观层面控制水元素非常困难。不过好在有三角字符的帮助,他还是成功地制造出了有治疗能力的水球。只是这种结构目前维持还比较困难,治疗能力的“保质期”很短,大概只有十秒钟。
如何制造能长时间保存的治疗水球,只能等字符进一步增强再说了。
就这样,从攻击再到防御再到治疗,虽然水平都不高,本杰明已经开始了全方位地成长,新的技能点也在前方不远处等待。这是属于他实力的一个高速成长期。
他恨不得废寝忘食,把所有时间都放在继续修炼上面。
如果没有以后的“军训”的话。
虽然会占据不少时间,还过看在枪的面子上,本杰明并不抗拒军训。只是,从今天的训练来看,他离摸到枪还很远,不知道还要跑多少天的歩。
不过往好处想,他的身体素质应该可以慢慢变好。
“对了,这个世界的枪支大概发展到了什么地步?”想到这里,本杰明忽然向系统这么问道。
系统想了想,答道:“一般吧,该怎么说呢……就是有手枪,有大炮,有步枪,手枪可以换弹,威力还行,不过不是很受重视。”
本杰明皱眉:“感觉你说了跟没说似的。”
系统马上不高兴了,理直气壮地反驳道:“这里又不能联网,我又不是百度百科,你当我什么都知道啊?”
“……好吧。”本杰明只能无奈接受。
他还想说能不能靠系统的资料,改进一下手枪,造把AK27什么的出来。
不过倒也是,哪有人的电脑里会存那么多正好用的上的资料。他也很好奇,那些小说里的穿越主角,都是怎么记住那么多当代科学原理的。为什么人家穿越之后随随便便就推动科技进程,又是搞化学,又是造火炮,自己却连肥皂都做不出来一个。
有个勤奋努力,愿意去搜百度查资料的作者就是好。
羡慕。
不过还好,系统可能也想证明自己的有用,所以接下来又介绍了一下这个世界中枪械的大概情况。
听了系统的回答,他这才知道,原来枪的地位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高。
按系统所说,作为一个具有超自然能力的世界,魔法和神术才是这里的主导,并不仅仅是在战争中释放,还有那些被附魔了的刀剑、被祝福了的盔甲。普通的子弹,连一件祝福过的衬衫都打不破,更别说神术的护盾了。神术也可以祝福子弹,但那样消耗太大,所以一般只会去祝福大炮的“子弹”。
补充一句,神术或魔法附魔手枪是没用的,除非你用手枪去敲人。
虽然很多国家在军队中也配备有枪火营,但是他们只是作为补充性的远距离手段使用,不算重视,地位还不如炮兵。
因此,手枪,一般是一些敏捷型的佣兵在使用,另外就是被贵族富商们用作防身。像那天迪克拿的枪,应该就是他从自己家里偷出来的。
这是手枪在一般人手里的情况,但是,放到本杰明这里就不一样了。
他有那个从页游里变出来的射击系统,百发百中不是问题。至于威力,附魔什么的,他以后也可以学嘛。因此,射击对于他而言还是非常有用的。
至少,在他的水球可以秒天秒地之前,开枪,仍旧是他最直接有效的攻击手段。
当然了,这一切的前提是,他有枪。
他还得找机会弄把枪来。
国家对于枪支的贩卖是明面上禁止,但实际上无所谓的态度。每家贵族都会藏上一两把枪,里瑟家也不例外。本杰明有想过偷家里的枪,但枪不见了肯定会被发现,到时候又是一番麻烦,所以只能作罢。
他需要的是一把只有自己知道的、可以一直藏在身边的枪。
想来想去,最终,他决定去外城区买枪。
海文莱特是大陆上最大的城市,外城区则占据了它四分之三的面积。尽管这里也是教会的大本营,但是这些年,教会一直把主要精力放在向外扩张上,因此,海文莱特的外城区,某些部分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混乱。
通过多次使唤杰瑞米,本杰明对外城区的了解增加不少。有一次杰瑞米回来后,就告诉本杰明,他无意看见了某个地方在买卖枪支。因此,本杰明去外城区,倒也不算是自己抓瞎摸黑。
他倒不怕教会知道这一点。教会的人一直都有在他身边,虽然看得不紧,可如果他想去买枪,是不可能甩脱他们的。
主教肯定会知道他去买了把枪,但这又如何呢?
在主教看来,他就是个吓坏了的贵族。尤其在城堡里的事情发生之后,出于对女巫的恐惧和保护自己的想法,去黑市之类的地方偷偷买了一把枪,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只要教会不知道他与魔法的关系,就不会对他起疑心。
至于外城区可能的危险。只要他处于露天的环境下,不进到什么小房间里。有教会的人看着,他不信能发生什么危险。
再加上教会给他的吊坠,此刻的他是有自保能力的。虽然还是有一定风险,但如果这点风险都不敢冒,他还算什么穿越者呢?毕竟,一把手枪对于他来说,还是蛮重要的。
不过,出于保险起见,他还是打算先溜到克劳德的书房,凭借记忆,把克劳德藏着的手枪偷来,暂时借着用一用。等买到了自己的枪,就把它还回去。
就这样,躺在床上修炼了一下午,身体的酸痛恢复了不少。晚饭过后,他顺利把书房里的枪偷到手,然后趁夜溜出了里瑟家族。
他向着位于海文莱特的外城区中,那个据说买卖枪支的地方出发了。
军队,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以实力为尊的。
在亲身经历之后,本杰明对于这一点的体会更深了。
借着系统不知道又怎么冒出来的射击界面,他一枪震慑了整个火枪营,这些新兵们对他的态度也是像过山车一样天差地别。他们的眼神里再也没有嘲讽,多了不少尊重和佩服,甚至偶然还有了那么点嫉妒的味道。
对此,本杰明是有点心虚的。
跟这些辛苦训练的人不同,他全凭外力,算不得光彩。如果不是突然出现的射击界面,他是要丢大人的,只不过他当时枪一上手,脑子一热就很想开一枪试试看,枪口举起来以后也没办法反悔了,只能赶鸭子上架。
因此,在小小的装了一个逼之后,他很快夹起尾巴,低调做人。
事实也证明,他这么做是非常正确的。因为很快,他就被虐了个半死。
哪怕是枪火营,体力训练对于军人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管你是新兵老兵。这一个上午,除了最开始这一枪,到后面,本杰明就再也没有摸过枪了。中年男人把枪收了回去,让本杰明加入队伍,然后开始了训练。
训练内容,就是尼玛的跑圈。
“一群兔崽子,毛都没长齐还想摸枪?没听别人说过吗,枪这玩意,是能要人的命的!我这是为了你们好,到时候你们就知道要感谢我了!”
这是那个中年男人——他们的教官的说辞。
本杰明却忍不住在心里吐槽。最危险的明明就是你!把一把不开保险的枪别在腰上,不是崩蛋蛋,就是爆菊花。
然而,也只有他这一个半吊子“新兵”这么想。看其他人的样子,都是教官的命令比天大,教官做什么都是对的。服从这个天职,他们也是执行得相当彻底。
没办法,本杰明不是兵,他就是来军训的,也很难要求像真正的军人一样一心一意。他是个法师,如果没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和质疑一切的精神,那他还不如现在就皈依教会算了。
很快,他就被教官单揪了出来。
“队伍最后那个,出来!”
跑了十多圈,几近虚脱的本杰明走向了中年男人。
“刚刚不是很厉害,那股劲到哪去了?最快的人都跑了二十圈了,你在后面磨蹭什么?”教官劈头盖脸地就是一阵训,“力气都用到哪去了?没吃饭啊?”
本杰明扶着膝盖喘了一会,把气给回上来,然后说:“我真的没吃……”
“跟上级说话前要先喊报告长官!”话还没说完,教官就立刻打断了他,“回去!过来!重新说一边!”
“……”
本杰明拖着蹒跚的脚步,先走回了跑步的队列,然后再走出来,重新来到教官的面前,用尽吃奶的力气,大喊:
“报告长官!我真的没吃饭!”
“……”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教官脸上的表情似乎有点绷不住,几经努力,他终于维持住了那个凶巴巴的脸孔,对着本杰明大吼道:“没吃饭就有理由了!敌人会因为你没吃饭就手下留情吗?回去!接着跑!跑不完一百圈别想吃饭!”
最后,本杰明是躺着出的军营。
一整个上午,本杰明感觉自己跑的歩比上半辈子跑得还要多。幸好,送他来的女仆中午也在军营门口叫了一辆马车,把本杰明接了回去,不然他也是要倒在回家的路上了。
回到里瑟家族,他甚至没有力气去客厅跟其他人一起吃午饭,只能回到自己卧室,栽倒在床上再也起不来。他让杰瑞米给他带了几块面包,自己躺在床上解决掉了饥饿的问题。
吃完面包,他又把杰瑞米赶去跑腿,自己一个待在卧室里,很想倒头就睡。
不过他没有,他还是打起精神,进入意识空间,开始了今天的魔法修炼。
这已经是绝不能断的日常功课了。
在这段时间的冥想之下,三角字符几乎变了个样。它发出的光芒从淡蓝色变成了深蓝,仿佛蕴含着无限的魔力,有种令人目眩神迷的神秘感。而借由它召唤出的水球,已经比艾克斯·弗尔那个肥胖的脑袋还要大了。
本杰明估计,如果把手中的水球压缩一下,砸出去,除非有厚厚的盔甲抵挡,否则完全可以砸晕一个强壮的成年男性。
从给人洗脸到给人一拳,这招也算是初见规模了。
不仅如此,在三角字符增强的同时,本杰明感觉到,自己对魔法的控制有在一点一点变强。召唤水球的速度越来越快,对水球的控制力也越来越强。
他现在已经可以较为熟练地利用水球,在自己周围模拟出一个防御的水泡。当然了,水泡的防御力还远远不够,虽然不会一戳就破,但是如果随便拿个锋利的东西,还是可以很轻松打破它。
本杰明对此是不满意的,他可是要用这东西去跟法师还有神官打架。连凡人刀剑都挡不住,谈何防御魔法?随便一个骑士都能破开,就不要说“清洗者”了。
还得接着练啊!
至于水球术的治疗效果,本杰明也研究了一阵子。他特意使用了二十多次的法术,终于召唤出几滴生命之水,用来观察生命之水和水球术的区别。
经过观察,他发现生命之水当中的水元素,是以一种非常特殊的结构组合起来的,有点像一个奇怪的立方体。以这种结构的水元素组合群,会涌现出一股奇妙的生命力。正是这种生命力,带来了生命之水的治疗能力。
把这一点用到水球术上,本杰明发现,在微观层面控制水元素非常困难。不过好在有三角字符的帮助,他还是成功地制造出了有治疗能力的水球。只是这种结构目前维持还比较困难,治疗能力的“保质期”很短,大概只有十秒钟。
如何制造能长时间保存的治疗水球,只能等字符进一步增强再说了。
就这样,从攻击再到防御再到治疗,虽然水平都不高,本杰明已经开始了全方位地成长,新的技能点也在前方不远处等待。这是属于他实力的一个高速成长期。
他恨不得废寝忘食,把所有时间都放在继续修炼上面。
如果没有以后的“军训”的话。
虽然会占据不少时间,还过看在枪的面子上,本杰明并不抗拒军训。只是,从今天的训练来看,他离摸到枪还很远,不知道还要跑多少天的歩。
不过往好处想,他的身体素质应该可以慢慢变好。
“对了,这个世界的枪支大概发展到了什么地步?”想到这里,本杰明忽然向系统这么问道。
系统想了想,答道:“一般吧,该怎么说呢……就是有手枪,有大炮,有步枪,手枪可以换弹,威力还行,不过不是很受重视。”
本杰明皱眉:“感觉你说了跟没说似的。”
系统马上不高兴了,理直气壮地反驳道:“这里又不能联网,我又不是百度百科,你当我什么都知道啊?”
“……好吧。”本杰明只能无奈接受。
他还想说能不能靠系统的资料,改进一下手枪,造把AK27什么的出来。
不过倒也是,哪有人的电脑里会存那么多正好用的上的资料。他也很好奇,那些小说里的穿越主角,都是怎么记住那么多当代科学原理的。为什么人家穿越之后随随便便就推动科技进程,又是搞化学,又是造火炮,自己却连肥皂都做不出来一个。
有个勤奋努力,愿意去搜百度查资料的作者就是好。
羡慕。
不过还好,系统可能也想证明自己的有用,所以接下来又介绍了一下这个世界中枪械的大概情况。
听了系统的回答,他这才知道,原来枪的地位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高。
按系统所说,作为一个具有超自然能力的世界,魔法和神术才是这里的主导,并不仅仅是在战争中释放,还有那些被附魔了的刀剑、被祝福了的盔甲。普通的子弹,连一件祝福过的衬衫都打不破,更别说神术的护盾了。神术也可以祝福子弹,但那样消耗太大,所以一般只会去祝福大炮的“子弹”。
补充一句,神术或魔法附魔手枪是没用的,除非你用手枪去敲人。
虽然很多国家在军队中也配备有枪火营,但是他们只是作为补充性的远距离手段使用,不算重视,地位还不如炮兵。
因此,手枪,一般是一些敏捷型的佣兵在使用,另外就是被贵族富商们用作防身。像那天迪克拿的枪,应该就是他从自己家里偷出来的。
这是手枪在一般人手里的情况,但是,放到本杰明这里就不一样了。
他有那个从页游里变出来的射击系统,百发百中不是问题。至于威力,附魔什么的,他以后也可以学嘛。因此,射击对于他而言还是非常有用的。
至少,在他的水球可以秒天秒地之前,开枪,仍旧是他最直接有效的攻击手段。
当然了,这一切的前提是,他有枪。
他还得找机会弄把枪来。
国家对于枪支的贩卖是明面上禁止,但实际上无所谓的态度。每家贵族都会藏上一两把枪,里瑟家也不例外。本杰明有想过偷家里的枪,但枪不见了肯定会被发现,到时候又是一番麻烦,所以只能作罢。
他需要的是一把只有自己知道的、可以一直藏在身边的枪。
想来想去,最终,他决定去外城区买枪。
海文莱特是大陆上最大的城市,外城区则占据了它四分之三的面积。尽管这里也是教会的大本营,但是这些年,教会一直把主要精力放在向外扩张上,因此,海文莱特的外城区,某些部分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混乱。
通过多次使唤杰瑞米,本杰明对外城区的了解增加不少。有一次杰瑞米回来后,就告诉本杰明,他无意看见了某个地方在买卖枪支。因此,本杰明去外城区,倒也不算是自己抓瞎摸黑。
他倒不怕教会知道这一点。教会的人一直都有在他身边,虽然看得不紧,可如果他想去买枪,是不可能甩脱他们的。
主教肯定会知道他去买了把枪,但这又如何呢?
在主教看来,他就是个吓坏了的贵族。尤其在城堡里的事情发生之后,出于对女巫的恐惧和保护自己的想法,去黑市之类的地方偷偷买了一把枪,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只要教会不知道他与魔法的关系,就不会对他起疑心。
至于外城区可能的危险。只要他处于露天的环境下,不进到什么小房间里。有教会的人看着,他不信能发生什么危险。
再加上教会给他的吊坠,此刻的他是有自保能力的。虽然还是有一定风险,但如果这点风险都不敢冒,他还算什么穿越者呢?毕竟,一把手枪对于他来说,还是蛮重要的。
不过,出于保险起见,他还是打算先溜到克劳德的书房,凭借记忆,把克劳德藏着的手枪偷来,暂时借着用一用。等买到了自己的枪,就把它还回去。
就这样,躺在床上修炼了一下午,身体的酸痛恢复了不少。晚饭过后,他顺利把书房里的枪偷到手,然后趁夜溜出了里瑟家族。
他向着位于海文莱特的外城区中,那个据说买卖枪支的地方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