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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我再吃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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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大夫,你是说雇我们进山采药?”林明认识这个流浪汉,他叫屠伟。

    “对,只要你们愿意,进山采药。这里面有500多种药材,你们至少要认识100种,然后去山里采药。”

    流浪汉们都点头,对于他们来说,这工作实在是太棒了。

    他们其中有的人找过工作,但无一例外的,都是又脏又累的苦工。

    像样一点的工作谁会用他们呢?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想!

    选择当流浪汉的原因有太多,必不可少就是好吃懒做的人。

    他们不愿意付出哪怕一点点劳动,甚至就算是流浪,也不愿意去自食其力。

    这种,通常被称为人渣!

    比如,一个脚有些残疾,所有人都叫他瘸子;

    另外一个是兔唇,所有人都叫他豁嘴。

    流浪汉中其中4个围着电脑,去认识药材。

    瘸子和豁嘴俩人已经铺好了床,和衣躺下,准备睡觉了。

    林明走过去,“你们两个不想去进山采药?”

    瘸子一撇嘴,“刚吃完饭,累了。”

    “你也一样?”

    豁嘴道:“洗完澡,累的眼睛睁不开。让他们先看,我等会再学。”

    “行,那你俩睡觉吧。”林明说完,转身走了。

    他也没太多时间和精力放在流浪汉身上,不学就不学,谁管呢。

    诊所里新来两个患者,林明问诊后,给他们开了药。

    已经过去2个小时了,黄兴涛还没回来,林明认为黄兴涛不会回来了。

    他拿起电话,犹豫了很久。如果黄兴涛逃走,两个小时,也不过逃出去30—40公里。

    现在报警,应该还来得及。

    林明认为自己应该报警,将黄兴涛绳之于法。

    让他在监狱里去赎罪,救赎自己曾经犯下的罪恶。

    可是,如果黄兴涛没逃走呢?他等一会自己是否会回来?

    林明很纠结,想要找赵佳文和任彩凤俩人商量商量,“佳文,你过来!”

    赵佳文抬头看了一眼林明,表示自己听到了,但是没应声。

    “彩凤……”

    任彩凤微微一笑,而后到赵佳文身边,“佳文,以后你做完彩照,要在病人的病历上签字,就是这里……”

    林明这个郁闷,这俩人,为啥这么不靠谱?

    这时候,老莫领着黑狼回来,进门。

    黑狼来到林明的脚边,把头放在林明的鞋子上,趴下。

    林明招招手,“老莫,过来。”

    老莫看了看林明,眼中闪过疑惑,“黄兴涛?”

    林明点头,这个老莫似乎会读心术。

    老莫微微一笑,“如果……没回来,应该报警!”

    老莫说完,拎着拖布,去擦地了。

    林明终于不在犹豫,拿起电话,打给邓立波。

    电话通了,“林医生,遇到什么麻烦了么?”

    林明道:“是这样的……”林明的话说了一半,突然停下来。

    因为他看到黄兴涛竟然回来了!

    “没事了!”

    “你肯定有事,快说。”

    林明道:“我想问问我案子的事,是销案了,还是怎么样。”

    邓立波先是一愣,而后道,“销案了。你怎么想起来问这个了?”

    电话那头有人叫邓立波。

    邓立波应了一声,“哎,来了。”

    “林明,我先不和你说了,老婆叫我吃饭。”

    挂断电话,黄兴涛已经进门了,他来到林明身边,“为什么不叫警察过来?”

    林明反问,“为什么回来?”

    “因为我不想继续装疯卖傻,我装够了。”

    黄兴涛说完,想了想,才道,“别报警好么?”

    林明摇头,“如果你是逃犯,我必须要报警。”

    “我不想假他人之手,我想自己去和警察说,去自首。”

    林明一愣,而后由衷敬佩:“如果你去自首,我会敬佩你,敬佩你是一条汉子。”

    见黄兴涛苦笑,林明叫了正在擦地的老莫,“带他去吃饭。”

    老莫道:“和我来。”

    黄兴涛跟着老莫上楼,到厨房,桌子上放着饭菜,都是那种蓝色的小塑料盆。

    一盆米饭,两盆菜。

    “特地给你留的,吃!”

    这一刻,黄兴涛庆幸自己回来了。

    因为这林明和老莫的所作所为,让他重新感受到了作为人的尊严。

    这种尊严自从两年前就没有了。

    以前在两百公里外的庆丰镇,他从不和人说话。

    每天四处捡瓶子、纸壳等,送到废品站换一点钱维持温饱。

    稍小一点的孩子,看到他就会大哭。孩子的长辈会用厌恶、鄙夷的目光剜他两眼,而后抱着孩子加快脚步。

    稍微大点的孩子会成群结队的用石块丢他,如果他发怒,大孩子就会骂着:“大傻子,黄鼻涕!大傻子,黄鼻涕。”

    有一次他追上那个叫的最欢的大孩子,在他的屁股上狠狠的踢了两脚。

    大孩子嚎啕大哭着回家找大人告状。

    过了一会,有十多个大人手里拎着棍子,将他打倒在地,然后一群人围着他拳打脚踢。

    等大人们打累了,他的身上已经多处淤青,肋骨断了三根。

    后来,他离开了原来待着的小镇子,走了两百多公里,在东官镇继续流浪着。

    这次他到了镇子,见到人就傻笑。如果有人骂他,他就还手。

    久而久之,东官镇所有人都怕了他。

    一个会揍人的傻子和一个捡破烂流浪汉,显然前者更有威慑力一点。

    但随之而来的,就是他失去了做人的尊严。

    谁会给一个傻子好脸色呢?

    两年多了,黄兴涛看到警车就会怕,后来演变成了看到穿制服的人,他就想跑。

    包括东官镇菜市场的保安。

    大口吃着米饭,吃着盆子里的红焖肉炖土豆,黄兴涛喉咙再次发紧。

    他有太久没这样坐在饭桌上吃饭了!

    吃不下去了!

    老莫过来,见黄兴涛不吃了,想要把饭收走,被他拦下来。

    黄兴涛挤出笑容,“我再吃一口。”

    ……

    任彩凤正在给流浪汉们剪头发,很简单,直接电推子安上卡板,推就行了。

    等所有人都剪完,黄兴涛下楼了。

    任彩凤问他,要不要理发。

    黄兴涛道:“可以稍等我一下么?我想要打个电话。”

    任彩凤把手机递给黄兴涛。

    黄兴涛发自内心的笑,躬身道一声:“谢谢。”

    “等一下!”林明道。

    黄兴涛疑惑看林明,“林医生,真的要谢谢你。”

    “你这么说,让我无地自容。刚才我还给一位警察打电话。”

    黄兴涛问,“你认识警察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