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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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杀卫

    魏晋士人对美的追求

    魏晋人除了重情还爱美,爱美跟重情一样,也是个体意识觉醒的表现。也许我们可以套用王戎那句话“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说:“圣人忘美,最下不及美,美(美感)之所钟,正在我辈。”

    魏晋人爱美的例子很多,当时有本书叫《世说新语》,刘宋时代临川王刘义庆(宋武帝刘裕的侄子)写的,三十六篇,其中有一篇叫《容止》,《容止》一共有三十九则故事,几乎每一则都跟美有关,主要讲形貌之美与风姿之美,且挑几则来看看。

    《容止》第一则讲曹操的故事。有一次曹操(那个时候他已经被封为魏王)会见匈奴使者,觉得自己长得不够威武(原文是“自以形陋”)。别以为曹操是个大英雄,一定长得多么雄壮,其实曹操是矮个子,在今天的青年看起来,根本就是“三级残废”。他觉得这很容易引起匈奴使者的轻视,因为匈奴使者一个个都人高马大,所以就让自己手下的一个大臣叫崔琰(字季珪)的来假扮自己。这崔琰长得身材挺拔,个子又高,还有一口四尺长的漂亮胡子,样子又威严又儒雅,的确比曹操帅多了。曹操让崔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扮魏王,自己则拿着一把刀站在坐榻边,扮作魏王的随从。拜见完毕以后,曹操派人问匈奴使者:你觉得魏王怎么样?匈奴使者说:“魏王看起来非常威严儒雅,但是站在他身边拿着刀(原文是“捉刀”,“捉”在古汉语中就是拿或者抓住的意思)的那个人才是一个真正的英雄。”曹操听了以后大为惊讶,觉得这个匈奴使者太厉害,便派人追上,把他给杀了。现代汉语中还有一个成语叫“捉刀人”,用来指一件事情背后的真正策划者,代替别人写文章也可以叫作“捉刀”。“捉刀”和“捉刀人”的典故就出自这里。

    曹操这个故事很能反映当时士族阶级爱美的风气。如果大家对美没有什么感觉,那曹操有什么必要让崔琰来代替自己呢?那个匈奴使者也很高明,居然能够透过外表看到一个人的内在精神。其实这也是当时的一种风气,就是对人物的鉴别,这个风气汉末以来就相当流行了。总之那个时代的人很重视一个人的外貌风姿,而且还要透过人物的外貌风姿,洞鉴他内在的精神,用今天的话来讲,就是不仅看外在美,还看内在美,透过外在看内在。

    因为魏晋人爱美重视美,所以许多人因美而出名。美的女人不说,古今都一样,魏晋的特别在于许多男子也因美而出名。竹林七贤中嵇康就是有名的美男子,《世说新语·容止》说他“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高大的身材再加上一副傲视群雄的样子,自然是气概非凡。正如之前讲的,山涛形容他说:“嵇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傀俄若玉山之将崩。”站着就像一棵挺拔的孤松,喝醉了,摇摇晃晃,像一座玉山将要倒下来的样子,这是一种什么气势!嵇康的儿子嵇绍没有父亲那么帅,还被时人形容为“卓卓如野鹤之在鸡群”,那么嵇康帅到什么程度就可以想见了。我们今天还说“鹤立鸡群”,这个成语就是这样来的。

    西晋还有一个著名的美男子叫潘岳,字安仁,后世小说形容美男子,往往说“貌比潘安”,其实历史上没有潘安这个人,潘安指的其实是潘岳,正确的说法是潘安仁。杜甫有一首名为《花底》的诗,中间一联说:“恐是潘安县,堪留卫玠车。”为了对仗和平仄,他只好把潘安仁缩写成潘安(如果用“潘岳”,则平仄不对;用“潘安仁”又多了一个字;用“安仁”有名无姓,跟后面的“卫玠”对得不工)。古代人写诗的时候偶尔会出现这种现象,例如把司马迁说成马迁之类。潘岳美到什么程度呢?据说他年轻的时候手里拿着弹弓,在洛阳街上散步,居然被一群女人围起来,不放他走。如果他坐马车出游,沿路的女人都会向他丢水果,往往把马车都装满了。潘岳是个著名的文学家,诗赋都写得很好,那时还有一个文学家叫左太冲(太冲即左思的字),才华不比潘岳低,可惜长得太丑了,又没有自知之明,看到潘岳很受女人欢迎,也学着他的样子大模大样地在街上走,希望得到女人们的青睐,结果被女人们吐了一身口水,搞得狼狈不堪。

    两晋之交还有一个著名的美男子,就是杜甫诗中的卫玠。卫玠和潘岳都是美男子,所以杜甫拿他们来对仗。卫家也是一个大士族,出了很多人才,还特别出书法家,王羲之的老师卫夫人就是这个卫家的。卫玠很早就有了美男子的名声。他家住南昌,后来有事到南京来,消息传开了,跑来看他的人多得像一堵又一堵的围墙,那情形大概像我们今天的追星族追星一样。卫玠不像嵇康那样喜欢打铁,缺乏锻炼,又不爱运动,身体不强壮,每次上街都被人堵得动弹不得,居然把他累病了,而且一病不起,死掉了,死的时候才二十七岁,实在可惜。当时的人就说卫玠是被看死的,叫“看杀卫玠”。所以粉丝多也不一定是好事,今天还没有听说哪一个明星是被看死的—看来还没有出什么惊人的美男子。

    魏晋南北朝时候,士族精英分子就是所谓名士们,都喜欢清谈,那是他们重要的学术社交活动。名士们在清谈的时候手里都会拿着一样东西,叫作麈尾。这个“麈”字上面是鹿,下面是主人的主,读zhǔ。麈是什么东西呢?就是鹿,但不是普通的鹿,而是一群鹿的领袖,鹿们的主公,它总是走在鹿群的前面,是鹿群的旗手,整个鹿群奔向何方,就看它的尾巴怎么摆。用这种鹿的尾巴上的毛装饰的手柄,就叫麈尾。很多人会把麈字念错,念成尘土的尘,尘字的繁体上面是鹿,下面是土,看起来跟麈字很相像。因为把麈字念成尘字,许多人就以为麈尾跟拂尘是一个东西。其实古典小说或古画中道士们或神仙们手里拿的拂尘,像个马尾,是用来掸灰尘或者赶苍蝇的,跟名士们清谈时的麈尾不是一个东西。魏晋时候的麈尾有很多式样,我们今天已经看不到了,据说在日本奈良的正仓院(以保存日本圣武天皇遗物为主的博物馆)还藏有一柄。我也没见过,但看过一些图片,有点像窄窄的芭蕉扇,又有点像鸡毛掸,总之跟拂尘并不一样。魏晋名士们的麈尾是清谈时必备的道具,参加清谈的人人手一柄,清谈的时候这柄麈尾便随着讲话的姿态飞来舞去,可以帮助讲话的人表达感情,如强调、着重等,有点像从前中小学教师讲课时用的教鞭。但是麈尾更大的用处却是增加清谈之美,所以那时候的名士都尽量把自己的麈尾做得优美漂亮。单讲麈尾的柄,有用贵重的木头做的,有用漂亮的竹子做的,有用名贵的象牙或犀角做的,甚至有用雪白的和田玉做的。《世说新语·容止》第八则就说:王夷甫容貌整丽,妙于谈玄,恒捉白玉柄麈尾,与手都无分别。

    王夷甫就是王衍,西晋人,东晋开国宰相王导是他的族弟。王衍官做到太尉,是有名的清谈家,人又长得很帅,很爱美,皮肤又白,连麈尾柄都是白玉做的,拿在手里简直看不出哪是手哪是麈尾柄。

    又《世说新语·伤逝》第十则说:王长史病笃,寝卧灯下,转麈尾视之,叹曰:“如此人,曾不得四十!”及亡,刘尹临殡,以犀柄麈尾著柩中,因恸绝。

    王长史叫王濛,刘尹叫刘惔,两个人是好朋友,都是东晋著名的清谈家,两个人又都是帅哥。王濛病危,还拿着麈尾把玩,可见他多么爱清谈,又可以想象他的麈尾有多么精美。他拿着麈尾和自己相比,说“这样的人,居然活不到四十”,也可见他的自怜与自恋。刘惔懂得他的意思,所以在他出殡的时候把自己钟爱的犀柄麈尾放在棺材里,给他陪葬。犀牛角在当时是极珍贵的难得之物,用来做麈尾的柄,足以看出当时名士们对麈尾的讲究和对美的追求。

    我们还可以看《世说新语·企羡》第六则:孟昶未达时,家在京口。尝见王恭乘高舆,被鹤氅裘。于时微雪,昶于篱间窥之,叹曰:“此真神仙中人! ”

    这则故事很容易画成一幅图画,图中一名贵族青年,乘着漂亮的高车,披着轻盈的鹤裘,天上飘着微雪,从容前行。路边有一个院子,另一名更年轻的贵族青年从篱笆的空隙处看着这位坐在车上的名士,不禁又欣赏又羡慕,感叹道:“这简直跟神仙没有区别。”王恭、孟昶都是当时的名士,王恭比孟昶大,成名更早。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当时贵族青年对美的追求,你看王恭穿得多么漂亮而潇洒啊。而孟昶对王恭的感叹固然有强烈的羡慕成分,同样强烈的则是他对王恭衣着、举止之美的欣赏。

    总之,魏晋人对美的追求几乎表现在所有方面,包括对美的人特别是美男子的欣赏,对风姿、举止、言谈的修饰,对衣着、器具的讲究,处处都流露出来。特别应该指出的是,一个人美感或说审美意识的觉醒,是以个体意识的觉醒为前提的,如果没有个体意识的觉醒,没有对个体生命、自身价值的珍视,美感或说审美意识的觉醒是不可能的。有了美感或说审美意识的觉醒,才会有艺术的创造。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学、书法、绘画、雕刻、建筑等艺术之所以取得辉煌灿烂的成就,跟魏晋人的美感或说审美意识的觉醒与发达是紧密相关的。

    还有一点需要补充,正如前一章所说,当时士人重情的风气影响到文学,产生了文学上的“尚情”倾向,当时士人对美的追求也影响到文学,产生了文学上的 “唯美”倾向。魏晋南北朝文学注重形式美,修辞上讲究骈对,声韵上讲究平仄,都是这种唯美倾向的表现。尚情与唯美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两大文学思潮,这两大思潮都同魏晋士人的精神追求紧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