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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嘈杂的酒馆,廉价的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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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安是南方某个地方的一个小镇,虽然占地较少人口也不多,但无论是赌坊妓院医馆商会都不曾缺少,这也就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意思。

    在镇上的某一间酒馆内挤满了闲暇的客人,比起屋外的小雪和寒风来说,这里面无疑要更加缓和舒适。

    喝酒是一年四季都可以喝,并没有一个季节性的说法,但冬天的时候若是能喝上一杯温酒,不用说便能知道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店里的小二端着木盘在招呼忙活,脸上看不见太多的笑意,因为屋子里这些客人从口袋里掏出来的银子跟他没有半点关系,反而要代表着他今天拿着同样的工钱,但是要干更多的活,更晚才可以休息。

    掌柜的在柜台上拨动算盘,愉快地计算着今天下午一共赚了多少银子,脸上挂满了幸福的笑容,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细缝,快要陷到肥肉里面去。

    这时候门外有些骚动,一下子聚集了不少的人群。

    掌柜抬手推了下鼻梁上的老花眼镜,看见人群最前方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年轻男子,背上还背着一个人。

    几滴鲜血滴落在了酒馆的门沿上,掌柜的几乎跳了起来,指着身前喊道:“大牛!赶紧把他给我赶出去!”

    这道喊声将端盘的小二惊醒,顾不得整理肩上的白布,连忙凑了过去。

    接连着他又吓得往后退开数步,眼中满是惊恐。

    ...

    魁梧的男子正是傻子,此刻他嘴边还沾满了鲜血,背上的猎户已经整只手臂都没有了血肉,只剩下一根手骨上还挂着肉沫。

    掌柜地大吼:“还愣着干嘛!把他赶出去!”

    大牛不敢上前,但最后在内心权衡一般觉得丢了饭碗更加可怕。

    屋外已经围满的人群和店里的酒客给了大牛勇气,大牛闭着眼睛猛地往傻子身上一推,怒道:“给我滚!”

    结果傻子丝毫不动,眼中尽是委屈,说道:“求你们不要赶我,救救我爹。”

    无论人心如何,孝子总是容易引起同情心。

    但人们的目光望到背上猎户身上,却发现他已经死去多时,于是刚刚升起的一些怜悯尽数消失不见,化成了更大的怒火和更多的人指责。

    围观的人群中有人大骂:“弑父的畜生!去死吧!”

    “连自己的爹都杀,你还是人吗!”

    “快报官,抓去斩头!”

    四周聚集的人越来越多,骂声和唾沫混合在一起,全部狠狠击打在了傻子身上。

    但没有一人敢往前靠近一步,随时堤防着这个残忍的杀人凶手会不会进一步做出更疯狂的举动。

    傻子害怕之余觉得有些难过,面对这么多人的叫骂让他大声哭了起来。

    “都欺负我!”

    哭声压过了斥责声,场间一瞬间恢复了安静。

    只有掌柜躲在柜台后,冲着大牛喊道:“再不把这人赶出去,我要扣光你这个月的工钱!”

    工钱是大牛的命根,何况场间几位勇敢的年轻人已经在卷起袖子给了他更大的勇气。

    趁着傻子大哭,大牛扑了过去。

    更多的人扑了过去,将傻子压在身下,已经冰冷的猎户尸体跌落在更加冰冷的地面上。

    傻子回过神来死死抱着猎户,喊道:“别踩我爹爹!”

    无人理会,傻子想反抗,却发现手脚已经被缚住,根本无法动弹。

    傻子哭的厉害,在他眼中这些人都是坏人。

    理智的围观人群看着傻子张大的嘴和嘴角的鲜血,觉得他是吃人恶魔。

    正义的勇士将恶魔压在身下,即将取得胜利。

    这时候傻子觉得更加难过,同时还有一些饿。

    他手脚不能动弹,他的嘴还能张开。

    傻子身体往前倾,轻易地咬了一口食物。

    “啊!!”

    人群散开一些,只看着一人捂着脖子在地上打滚,随着他的动作无数的鲜血如同泉涌一般流出。

    “啊!啊!”

    那人蜷缩身体在痛苦地嘶吼,模样跟一只即将煮熟的大虾一样。

    人群骚乱,无法相信眼前发生的这一幕。

    “吃人了!”

    “他吃人了!”

    傻子将嘴里面的肉块咽下,觉得好受了一些。

    旋即他又愤怒,吼道:“你们踩死了我爹爹!”

    愤怒的野猪敢于挑战一只猛虎。

    愤怒的傻子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将两只手挣脱开,转身紧紧抱住了一个人的脑袋。

    官府的衙役还没有来,人们不再仅限于将傻子困住,而是抬起了最有力的右脚往他背上踹了上去。

    傻子无动于衷仿佛感觉不到疼痛一般,还在抱着那人的脑袋撕咬。

    或者说是在啃食。

    “快救人!”

    “杀了他!”

    “杀了这个恶魔!”

    群众的怒火来的更加猛烈,全部都涌了上来献出了自己的一只脚。

    他们觉得自己不怕死,是真正的勇者。

    事实上傻子没有反抗,将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人的脸上。

    傻子已经被淹没。

    人们都在发泄自己的怒火和伸张正义,每一脚踹上去都十分有快感。

    不知过了多久,直到地上的两个人都没有了动静。

    傻子脸上的红色更红,鲜血更鲜。

    这间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太快,几位衙役姗姗来迟,推开了拥挤的人群后将凶手和三位受害者的尸体带了回去。

    小镇衙府上,检尸官员还来不及跑去茅房便吐了出来。

    事实上抬尸体的几个人也在沿途吐了一地。

    这是他干这份活以来见过的最恐怖画面。

    三具尸体整齐摆放在大堂中,一人右手只剩白骨,上面还沾着肉沫,一人脖子有一个大缺口是死在断了呼吸之上,另一人整张脸的五官都无法分辨出,只见血肉模糊。

    但最让人觉得害怕,不敢多看一眼的是那个魁梧大汉的隆起肚皮。

    谁这里面装了多少人肉?

    在大南的律法中有这么一条。

    弑双亲者,将尸身剁分十八块扔入荒野中,任虫蚁恶狗啃食。

    寓意此人这辈子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大罪,下一生不可轮回转世,当永世镇压在十八层地狱中受尽折磨。

    ...

    静安镇往年极少发生过命案,但这几日的一位杀人凶手成了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人群聚集的地方总能听到这样的声音:“你知道吗?前几天镇子里来了一个吃人的恶魔!”

    “...”

    “当时就在一间酒馆里,他活活咬死了两个人!”

    “不仅如此,他连自己的爹都给吃了!”

    听众出了一身冷汗,问道:“后来呢?发生了什么?”

    “后来?后来他的尸体被拖进了衙门牢里,用斧头整整剁成了十八块!现在还在城门外丢着呢!”

    旁边有一人打岔,说道:“没有吧?我今日从外地回来,进城的时候根本没看见。”

    那人冷笑一声,说道:“这都过了几天,说不定已经被哪只野狗给生吃了!”

    镇子上发生了大事,但事情过去以后,那些看热闹的人们终究要继续生活。

    活着必须要吃饭,屠夫是一门永远都不会淘汰的行业。

    菜市场里面的刘屠夫打了个哈欠,心想昨日睡得太晚,待会歇了业可要第一时间回家睡觉。

    刘屠夫是做的羊肉生意,每年到了冬天的时候都生意很不错。

    生意不错自然能赚银子,但羊肉又进价不便宜,实际上利润并不多。

    这个问题困扰了他很久,最后还是家里的婆娘出了个主意。

    “去弄些狗肉放在羊屎尿里泡一会,挂在摊子上卖了谁能分的出?”

    “狗肉也不便宜?城里养了那么多狗,你就不知道去偷上几只?”

    刘屠夫是个贪财又胆小的人,生怕偷狗的事情被抓住了会送去衙门里挨板子,于是他决定了勤快一些,多浪费一些时间去捕那种流浪的,没人在意的野狗。

    反正都是狗,有什么区别?

    刘屠夫站在自己家的摊子上,百般无聊之时终于又来了一位客人。

    “大姐,这种天气吃顿羊肉火锅再好不过。”

    “最后一斤羊肉,您买了也让我早点回家,给您便宜五个铜板怎么样?”

    妇人脸上笑开了花,连忙给了银子,走之前还不忘回头说上一句:“谢谢刘老板了,记得明天给我留一些肉,我还来你这买。”

    ...

    道明寺藏书阁中,贤一将手中泛黄的古籍塞回了书架,看了看窗外发现快到了吃完饭的时间,于是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襟后朝着门外走去。

    现在已经接近年关,上山求佛许愿的信徒也比平常要更多一些,不过这种招待的杂事自然有前寺的僧人忙活,自然麻烦不到内寺的弟子。

    贤一出了藏书阁,正打算去对面二楼叫上苏怡和唐君墨一起去食堂,却发现面前站着一位熟人。

    贤一低头恭敬行礼,说道:“见过师叔。”

    千尺穿着华贵的衣袍,一比较起来显得贤一有点寒酸,开口说道:“上次不是说了让你没事多去宫里陪我?怎么一个多月过去了没半点动静?”

    贤一一脸歉意,说道:“我回寺里后一直在楼里看书。”

    千尺不悦说道:“看书算什么事?有这功夫不知道去陪我多喝几杯?”

    贤一自然不会和千尺争辩,打岔问道:“师叔,你今天怎么回寺里了?”

    “我来找大师兄说几句话。”千尺说道:“你还没去过宫里吧?待会你跟我一起回去,带你见识见识。”

    贤一无奈,说道:“师叔,我还没吃晚饭。”

    “就这点出息,我还能饿了你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