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超大号的胡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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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超大号的胡萝卜
这几天,因为红妆与林氏相互制约,慕清歌过了几天太平的日子。
坊间,现在所有的舆论几乎都在说霆王和宸王大婚的事情,因此,即便是在天医药馆,慕清歌都感觉自己的耳朵都快被这两个名字磨出茧子来了。
霆王也就罢了。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脑残的人对萧亦宸这个人渣敢兴趣。
刚好,今日又是休息日,终于可以躲个清净。
上次,她为自己配制了赏罚心痹散的解药,小卜卜似乎有成长了一点,那胡萝卜的身子,长得比她的胳膊还要粗壮,俨然已经变成了一个……超大号的胡萝卜。
而空间,也稍微变大了一些。
慕清歌将那百色花拿去了天医药馆,换了三百多两银子,又让小卜卜种了些其他的药材。种植药材,也能提升空间的等级,这话,小卜卜又独自“私吞”了。
好不容易才诈出来。
这个小东西,真是鸡贼的很。
只不过,她也知道了大量的种植药材会消耗小卜卜的力量,妨碍小卜卜的成长,所以她也不会太过分。
准许小卜卜在种植药材的时候,吸取百分之七十的空间经验。
小卜卜一感动,亲了她一下,只可惜这萝卜柔软度不够,而且还一股土味,一点都不舒服。
今日一早。
慕清歌刚刚起身,就听见金铃在门口敲门:“小姐,小姐,你是不是已经起来了吗?”
想来,是她起身的响动,让早就在门外等候的金玲心急了。按照常理来说,金铃知道她有起床气,是不会特意的叫她气床,也不会有如此举动的。
走向前,将门打开,看见早就已经准备好一切,正眼巴巴的望着自己的金玲道:“金铃,可是有什么事情?”
金铃一阵无语。
原先以为,小姐一定是重视这件事的。
只不过,是贪睡,所以起不来床罢了。
可是,现在看来……怎么会是这样!
自家小姐,根本已经忘记了这件事的存在。
“小姐,你怎么将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记了?距离初九就只有三天了,三天了啊!你不要告诉我,你忘记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金铃的话,让慕清歌有些反应不过来。
初九,那是计划中,与霆王的婚期。这个日子,她倒是没忘。
那么,往前三天,是什么日子?
她的生日?
说实话,在原主的记忆里,似乎也不知道金铃的生日。因为金铃是被卖来的丫鬟,而且是那种,父不疼,母不爱,一心想要用她还钱,给她的弟弟存些未来老婆本的那种。
所以说,当初他父母将她卖到这里的时候,她不过几岁。
却已经是操持家务的好手。
但是,这对不靠谱的父母,却连女儿的生日都记不起来是什么日子。以至于那卖身契上,生日一栏上写着……不祥。
但是金铃这个傻丫头,却一直将自己得到的钱寄回家。
只不过,过去跟着自己的日子十分清苦,以至于,根本就没有什么打赏。
辛苦这丫头了。
“金铃啊,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一定帮你办一个热热闹闹的生日会。”
慕清歌想着,继而说道。
只可惜……慕清歌想到了。
金铃瞪大了眼睛:“小姐,你说什么呢?谁说今天是我生辰了。爹娘忘记了我是哪天出生的,所以,我根本就没有过过生辰。但是,我也知道,我的生辰,大抵是在冬季。今天,是去红娘庙祭拜的日子!”
红娘庙?祭拜?
慕清歌听见金铃的话,这才反应过来。
那脑海中,一直不怎么完整的记忆,似乎又想起来了一点点。
好像,陈国是有那么一个习俗,要在成亲之前,去红娘庙去祭拜。
祭拜的时候,还会去求一对红绳手带。在成亲那日,新娘先将这求来的红绳手带其中的一条带在自己手上。然后,在拜过堂之后,将另外一个,亲手带在未来的夫婿手上,象征着红线牵缘,寓意和和美美一生一世。
慕清歌想到这里,微微抬眉。
怎么感觉,这么像现代的交换戒指?
只不过,现代交换的戒指,那是男子准备的。一般,有钱的,都会想着整一个鸽子蛋,或者是特别有名气的钻石镶嵌成戒指。
而在这陈国,怎么成了女子送男子。
而且,竟然是如此草率的红绳。
其实,不管是戒指还是红绳,都不能代表爱情。
这东西,套在适合自己的人身上,你就是幸福与甜蜜的象征。
而套在不适合自己的人身上,那简直就是手铐与枷锁。
要是萧亦宸那种,简直就好像是套了一坨搓成条的那啥套在手腕上,就算看不见,闻到感受到,都足够让人觉得反胃。
金铃看着慕清歌一脸不愿意的表情,以为慕清歌不愿意嫁给霆王:“小姐,接受现实吧。金铃知道,你喜欢美男。尤其喜欢像沐公子那样,有钱又有颜,还有绅士风度的帅哥。但是,你马上就是未来的霆王妃了,还是不要乱想了。”
金铃说着,慕清歌没有惆怅,反而她先惆怅起来了。
而且,是不是她跟在自己身边久了,说话竟然越来越有现代人的感觉。
听起来,还挺亲切。
金玲看见自家小姐的表情,似乎不太好。以为自己不小心点中了小姐的心思,让小姐越发伤感了,连忙说道:“小姐,其实你要这样想。钱,颜值,风度,好歹这霆王还占了两个,也不错了。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完美的男子。”
慕清歌满天黑线。
这金玲的脑容量实在是太大了,尤其是说到成亲这个话题。
自行YY都能YY出这么多东西来,应该很适合写小说。
她虽然对霆王不太熟悉,没有感情可言。但是,说实话,这几次的接触,让她都有一种感觉,那就是这霆王似乎不怎么讨厌。
既然这是陈国的规矩,还是按照正常礼数去做吧。
“金玲,你还是快点给我梳洗打扮吧,我感觉饿了。而且,一会还要吃饭。吃了饭,不是还要去红娘庙吗,去晚了,要是红绳手带被求完了,那可就不好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 超大号的胡萝卜
这几天,因为红妆与林氏相互制约,慕清歌过了几天太平的日子。
坊间,现在所有的舆论几乎都在说霆王和宸王大婚的事情,因此,即便是在天医药馆,慕清歌都感觉自己的耳朵都快被这两个名字磨出茧子来了。
霆王也就罢了。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脑残的人对萧亦宸这个人渣敢兴趣。
刚好,今日又是休息日,终于可以躲个清净。
上次,她为自己配制了赏罚心痹散的解药,小卜卜似乎有成长了一点,那胡萝卜的身子,长得比她的胳膊还要粗壮,俨然已经变成了一个……超大号的胡萝卜。
而空间,也稍微变大了一些。
慕清歌将那百色花拿去了天医药馆,换了三百多两银子,又让小卜卜种了些其他的药材。种植药材,也能提升空间的等级,这话,小卜卜又独自“私吞”了。
好不容易才诈出来。
这个小东西,真是鸡贼的很。
只不过,她也知道了大量的种植药材会消耗小卜卜的力量,妨碍小卜卜的成长,所以她也不会太过分。
准许小卜卜在种植药材的时候,吸取百分之七十的空间经验。
小卜卜一感动,亲了她一下,只可惜这萝卜柔软度不够,而且还一股土味,一点都不舒服。
今日一早。
慕清歌刚刚起身,就听见金铃在门口敲门:“小姐,小姐,你是不是已经起来了吗?”
想来,是她起身的响动,让早就在门外等候的金玲心急了。按照常理来说,金铃知道她有起床气,是不会特意的叫她气床,也不会有如此举动的。
走向前,将门打开,看见早就已经准备好一切,正眼巴巴的望着自己的金玲道:“金铃,可是有什么事情?”
金铃一阵无语。
原先以为,小姐一定是重视这件事的。
只不过,是贪睡,所以起不来床罢了。
可是,现在看来……怎么会是这样!
自家小姐,根本已经忘记了这件事的存在。
“小姐,你怎么将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记了?距离初九就只有三天了,三天了啊!你不要告诉我,你忘记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金铃的话,让慕清歌有些反应不过来。
初九,那是计划中,与霆王的婚期。这个日子,她倒是没忘。
那么,往前三天,是什么日子?
她的生日?
说实话,在原主的记忆里,似乎也不知道金铃的生日。因为金铃是被卖来的丫鬟,而且是那种,父不疼,母不爱,一心想要用她还钱,给她的弟弟存些未来老婆本的那种。
所以说,当初他父母将她卖到这里的时候,她不过几岁。
却已经是操持家务的好手。
但是,这对不靠谱的父母,却连女儿的生日都记不起来是什么日子。以至于那卖身契上,生日一栏上写着……不祥。
但是金铃这个傻丫头,却一直将自己得到的钱寄回家。
只不过,过去跟着自己的日子十分清苦,以至于,根本就没有什么打赏。
辛苦这丫头了。
“金铃啊,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一定帮你办一个热热闹闹的生日会。”
慕清歌想着,继而说道。
只可惜……慕清歌想到了。
金铃瞪大了眼睛:“小姐,你说什么呢?谁说今天是我生辰了。爹娘忘记了我是哪天出生的,所以,我根本就没有过过生辰。但是,我也知道,我的生辰,大抵是在冬季。今天,是去红娘庙祭拜的日子!”
红娘庙?祭拜?
慕清歌听见金铃的话,这才反应过来。
那脑海中,一直不怎么完整的记忆,似乎又想起来了一点点。
好像,陈国是有那么一个习俗,要在成亲之前,去红娘庙去祭拜。
祭拜的时候,还会去求一对红绳手带。在成亲那日,新娘先将这求来的红绳手带其中的一条带在自己手上。然后,在拜过堂之后,将另外一个,亲手带在未来的夫婿手上,象征着红线牵缘,寓意和和美美一生一世。
慕清歌想到这里,微微抬眉。
怎么感觉,这么像现代的交换戒指?
只不过,现代交换的戒指,那是男子准备的。一般,有钱的,都会想着整一个鸽子蛋,或者是特别有名气的钻石镶嵌成戒指。
而在这陈国,怎么成了女子送男子。
而且,竟然是如此草率的红绳。
其实,不管是戒指还是红绳,都不能代表爱情。
这东西,套在适合自己的人身上,你就是幸福与甜蜜的象征。
而套在不适合自己的人身上,那简直就是手铐与枷锁。
要是萧亦宸那种,简直就好像是套了一坨搓成条的那啥套在手腕上,就算看不见,闻到感受到,都足够让人觉得反胃。
金铃看着慕清歌一脸不愿意的表情,以为慕清歌不愿意嫁给霆王:“小姐,接受现实吧。金铃知道,你喜欢美男。尤其喜欢像沐公子那样,有钱又有颜,还有绅士风度的帅哥。但是,你马上就是未来的霆王妃了,还是不要乱想了。”
金铃说着,慕清歌没有惆怅,反而她先惆怅起来了。
而且,是不是她跟在自己身边久了,说话竟然越来越有现代人的感觉。
听起来,还挺亲切。
金玲看见自家小姐的表情,似乎不太好。以为自己不小心点中了小姐的心思,让小姐越发伤感了,连忙说道:“小姐,其实你要这样想。钱,颜值,风度,好歹这霆王还占了两个,也不错了。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完美的男子。”
慕清歌满天黑线。
这金玲的脑容量实在是太大了,尤其是说到成亲这个话题。
自行YY都能YY出这么多东西来,应该很适合写小说。
她虽然对霆王不太熟悉,没有感情可言。但是,说实话,这几次的接触,让她都有一种感觉,那就是这霆王似乎不怎么讨厌。
既然这是陈国的规矩,还是按照正常礼数去做吧。
“金玲,你还是快点给我梳洗打扮吧,我感觉饿了。而且,一会还要吃饭。吃了饭,不是还要去红娘庙吗,去晚了,要是红绳手带被求完了,那可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