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巷尾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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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过头,望着她淡笑道,“放心吧,我不会走的,先下去处理点事情,再上来陪你。”
林夕迷醉微醺,摇头对我傻笑道,“你骗我,你只要走了就不回再回来了。”
她将小脑袋埋进我的胳膊,像只无助的小兔子,我心中莫名一痛,感觉某个地方仿佛要融化了一样,蹲下身子,对她柔声说道,“我不会走的,马上就回来。”
几分钟后,我重新来到了林夕家的小区楼下,缓步走向了那条小巷子。
尽管这家伙最终还是克制住了对我的杀意,可将这么危险的变异人留在这里,终究还是一种威胁,我并不确定他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才放弃了攻击我和林夕的打算,难道是因为同样察觉到了我身上的气味?
不管是什么原因,我都不能放任这家伙不管,毕竟林夕就住在着附近,我也不可能经常护送她回来。
我快步走进了那条巷子,试图重新将那个家伙寻找出来,可当我第二次步入那里之后,却并没有再次捕捉到那种气味。
难道这家伙已经离开了?
我心中一沉,继续在巷子中寻找,不一会儿,就在周围嗅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那种味道时有时无,似乎是从小巷中的另一个方向传来的。
我沿着气味缓慢搜寻,越往前走,那股血腥味就变得越重,看样子,在我护送林夕上楼之后,这里应该发生过一起惨案。
真该死,看来之前那个家伙之所以没有继续攻击我,并不因为突然良心发现,而是寻找到了更好下手的目标!
想到这里,我赶紧加快了脚步,很快就走进了另一条光线更加阴暗的小巷,那股厚重的血腥气,就是从这里飘出来的。
变异人的基因中被觉醒了属于野兽的那一部分,越是偏僻的地方,就越容易成为他们的庇护场所,所以凡是城市中的这些小巷,往往特别容易出事。
恐怕在这种地方活动的变异人,并不止一两个那么简单。
我寻找了很久,很快就锁定了一个方位,却一直没发现尸体,刚走过一个垃圾堆,身边却有一个黑色的大塑料袋子翻滚着落下来,塑料袋子在碰撞中被打开,露出了一小截女人的手指。
指甲上涂着粉红色的指甲油,所以我一眼就把它辨认出来。
我小心蹲下,轻轻展开了垃圾袋,很快,一具女人的断手就呈现在了我的眼前,继续展开塑料袋,我发现这个女人已经被直接分尸了,里面的尸块如果拼凑起来,刚好能够拼出一个完整的人形。
看来和上次不一样,这次的杀人手法,应该并不是因为贪图女人的美色,因为尸体看起来并没有遭到侵犯,反而是被人很残忍地砍下了四肢和头颅,某些器官甚至被挖掉了。
这个被害的女死者刚死不久,连尸体都是温热的,塑料袋底部积攒了很厚一层鲜血,看样子应该是先被人打晕装进了袋子,然后再进行的分尸,所以附近并没有鲜血散落。
杀人还这么爱护环境的,我还真是头一回见,而且凶手杀人,根本找不出任何明确的目的性,为什么要把被分尸之后的女人丢进垃圾堆呢?
我很疑惑,就算是变异人,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杀人,杀人总要有个理由,而且这么凶手的碎尸手法,不太像是临时起意,反倒更像是精心策划了很久。
我已经感受不到他的气味了,只能放弃了追查,将裹尸的袋子从新塞回去,准备先离开这个地方,在给赵哥打电话。
重新回到宽阔的马路上,我蹲在路边,先给自己点了根烟,刚把手机摸出来,耳边就听到了很响的动静,赶紧将头转过去,却看见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正推着一辆垃圾清运车,缓缓朝小巷子里走去。
这条巷子存在的年代已经很久了,几乎成为了附近丢弃垃圾的场地,这么晚还会由清洁工过来打扫,挺让我意外的,也不由得感叹这些清洁工的辛苦,
想起巷子中还有一具被碎掉的女尸,我赶紧上前拦住了那个老人,对他说道,“叔,今晚先别进去。”
那老头回头看我一眼,问道,“怎么了?我天天都要去这里清理垃圾,否则会被扣工资的。”
“今晚真不行,”我摇摇头,只好骗他道,“我是警察,里面发生了凶杀案,正在等同事过来勘查现场,你现在进去,会破坏证物的。”
那老头一脸狐疑地看了我一眼,“你是警察,拿证件呢?”
得,这老头还真不好糊弄!
我苦笑着说道,“你就听我的,总之今晚先别进去了,免得被吓到。”
我当着他的面,给赵哥拔了个电话,让他赶紧派人过来。
挂完电话,我蹲在马路边抽烟,一边等着赵哥带人赶过来,那老头没走,在我身边坐下,“你真是警察?这大半夜的,我还以为你和那些小混混一样,专门在附近勾搭不三不四的女人呢。”
我递给他一支烟,笑道,“这附近不三不四的女人很多吗?”
“嘿嘿,搞活经济嘛!”老头皮笑肉不笑地接过烟,给自己点上,一边小声嘀咕道,“小伙子你可能不经常来,这条巷子改革开放以前,就是著名的鸨子街,只不过后来让拆了,不过因为年代比较早,所以一直被保留了下来。”
我“哦”了一声,又问道,“那大爷你在这里住了很久了?”
“别大爷大爷的话,多生分,叫我秦伯就可以了,”老头对我的态度挺满意的,和我闲扯了一会,站起来说道,“天太晚,我还剩另一条街道要扫,就先不陪你聊了,小伙子,谢谢你的烟。”
我赶紧又递了一根烟给他,“大爷你好走。”
秦伯接了我的烟,笑着说道,“你这年轻人挺懂事的,现在像你这种人不多了,天太晚,早点回去吧。”
秦伯拉着清运车离开,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街道拐角,摇摇头,心说这老头真怪。
几分钟后,赵哥沉着脸赶来了,一个劲埋怨我是个倒霉鬼,到哪儿都给他惹是非。
我除了苦笑之外,也没别的办法,警车上还有人没下来,我察觉到了,偏过脑袋,发现猎鹰也坐在后座上,正隔着车窗玻璃,笑着和我招手。
我皱了下眉头,对赵哥说道,“怎么这个人也跟你过来了?”
找个撇撇嘴,说道,“这是上面派来专门处理这些事的专家,难得跟我出回警,收敛尸体的杂活是我们这些基层干的,你瞧瞧人家,翘着二郎腿,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下来视察工作来了。”
我挺诧异赵哥的态度,就问道,“你们不会认识吧?”
“高中同学,这孙子念完高中就不见了,失踪二十几年,没想到现在倒成了专家了。”赵哥笑了两声,正巧我看见猎鹰正隔着玻璃,在朝他竖中指。
“原来你和猎鹰是老相识,怪不得。”我不由得笑了笑,感叹这世界还真是小。
这时候,猎鹰把车窗摇下来,嘴里含着雪茄,对我说道,“小子,外边风大,要不要坐上来聊聊?”
我赶紧摇头,冲他摆了摆手,“算了,这是警车,我如果坐上去,搞不好别人还拿我当囚犯呢,你那么喜欢坐,多待一会好了。”
赵哥赶来之后,我的任务也算完成了,几个年轻警察进去收敛尸体,我就打算转身上楼去照顾林夕了。
“小子,真不坐上来聊聊?”猎鹰用手直着下巴,大笑道,“你和赵二蛋认识,咱俩就当交个朋友,去你那边的酒吧喝几杯咋样?”
我冷着脸,“酒吧被人砸了,现在可没有免费红酒,等我重新装修好了再去吧。”
猎鹰一脸诧异,砸舌道,“谁这么大胆子,连你的酒吧也敢砸,要不要我和赵二蛋帮你搞定?”
“没事,”我冷笑了两声,边走边说道,“等我亲自把事情搞定之后,会通知你收尸体的。”
重新上楼,我用林夕给我的钥匙开门,进屋之后,才发现这女人已经睡了。
熟睡中的林夕很安静,像个睡美人一样,不过因为喝了太多酒,让她的脸颊变得绯红,我去卫生间替她接了一盆水,将面巾打湿,叠好放在她额头上。
守到第二天天快亮的时候,我靠在沙发上睡了一会儿,正睡得迷糊,感觉沙发有动静,睁开眼的时候,看见林夕已经醒了。
她昨晚对我真情流露,借着酒劲发泄完情绪,醒来之后却变得十分腼腆,很不好意思地说道,“抱歉,让你照顾我这么久。”
“没事,”我从沙发上站起来,伸了伸懒腰,“你今天还要上班吧,我送你吧?”
“不用,今天我休息。”林夕摇头,对我说道,“不如我请你吃早餐吧,我前天买了很多,一直没来得及做呢。”
我只好再次坐回了沙发上,“那行,正好尝尝你的手艺。”
我回过头,望着她淡笑道,“放心吧,我不会走的,先下去处理点事情,再上来陪你。”
林夕迷醉微醺,摇头对我傻笑道,“你骗我,你只要走了就不回再回来了。”
她将小脑袋埋进我的胳膊,像只无助的小兔子,我心中莫名一痛,感觉某个地方仿佛要融化了一样,蹲下身子,对她柔声说道,“我不会走的,马上就回来。”
几分钟后,我重新来到了林夕家的小区楼下,缓步走向了那条小巷子。
尽管这家伙最终还是克制住了对我的杀意,可将这么危险的变异人留在这里,终究还是一种威胁,我并不确定他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才放弃了攻击我和林夕的打算,难道是因为同样察觉到了我身上的气味?
不管是什么原因,我都不能放任这家伙不管,毕竟林夕就住在着附近,我也不可能经常护送她回来。
我快步走进了那条巷子,试图重新将那个家伙寻找出来,可当我第二次步入那里之后,却并没有再次捕捉到那种气味。
难道这家伙已经离开了?
我心中一沉,继续在巷子中寻找,不一会儿,就在周围嗅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那种味道时有时无,似乎是从小巷中的另一个方向传来的。
我沿着气味缓慢搜寻,越往前走,那股血腥味就变得越重,看样子,在我护送林夕上楼之后,这里应该发生过一起惨案。
真该死,看来之前那个家伙之所以没有继续攻击我,并不因为突然良心发现,而是寻找到了更好下手的目标!
想到这里,我赶紧加快了脚步,很快就走进了另一条光线更加阴暗的小巷,那股厚重的血腥气,就是从这里飘出来的。
变异人的基因中被觉醒了属于野兽的那一部分,越是偏僻的地方,就越容易成为他们的庇护场所,所以凡是城市中的这些小巷,往往特别容易出事。
恐怕在这种地方活动的变异人,并不止一两个那么简单。
我寻找了很久,很快就锁定了一个方位,却一直没发现尸体,刚走过一个垃圾堆,身边却有一个黑色的大塑料袋子翻滚着落下来,塑料袋子在碰撞中被打开,露出了一小截女人的手指。
指甲上涂着粉红色的指甲油,所以我一眼就把它辨认出来。
我小心蹲下,轻轻展开了垃圾袋,很快,一具女人的断手就呈现在了我的眼前,继续展开塑料袋,我发现这个女人已经被直接分尸了,里面的尸块如果拼凑起来,刚好能够拼出一个完整的人形。
看来和上次不一样,这次的杀人手法,应该并不是因为贪图女人的美色,因为尸体看起来并没有遭到侵犯,反而是被人很残忍地砍下了四肢和头颅,某些器官甚至被挖掉了。
这个被害的女死者刚死不久,连尸体都是温热的,塑料袋底部积攒了很厚一层鲜血,看样子应该是先被人打晕装进了袋子,然后再进行的分尸,所以附近并没有鲜血散落。
杀人还这么爱护环境的,我还真是头一回见,而且凶手杀人,根本找不出任何明确的目的性,为什么要把被分尸之后的女人丢进垃圾堆呢?
我很疑惑,就算是变异人,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杀人,杀人总要有个理由,而且这么凶手的碎尸手法,不太像是临时起意,反倒更像是精心策划了很久。
我已经感受不到他的气味了,只能放弃了追查,将裹尸的袋子从新塞回去,准备先离开这个地方,在给赵哥打电话。
重新回到宽阔的马路上,我蹲在路边,先给自己点了根烟,刚把手机摸出来,耳边就听到了很响的动静,赶紧将头转过去,却看见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正推着一辆垃圾清运车,缓缓朝小巷子里走去。
这条巷子存在的年代已经很久了,几乎成为了附近丢弃垃圾的场地,这么晚还会由清洁工过来打扫,挺让我意外的,也不由得感叹这些清洁工的辛苦,
想起巷子中还有一具被碎掉的女尸,我赶紧上前拦住了那个老人,对他说道,“叔,今晚先别进去。”
那老头回头看我一眼,问道,“怎么了?我天天都要去这里清理垃圾,否则会被扣工资的。”
“今晚真不行,”我摇摇头,只好骗他道,“我是警察,里面发生了凶杀案,正在等同事过来勘查现场,你现在进去,会破坏证物的。”
那老头一脸狐疑地看了我一眼,“你是警察,拿证件呢?”
得,这老头还真不好糊弄!
我苦笑着说道,“你就听我的,总之今晚先别进去了,免得被吓到。”
我当着他的面,给赵哥拔了个电话,让他赶紧派人过来。
挂完电话,我蹲在马路边抽烟,一边等着赵哥带人赶过来,那老头没走,在我身边坐下,“你真是警察?这大半夜的,我还以为你和那些小混混一样,专门在附近勾搭不三不四的女人呢。”
我递给他一支烟,笑道,“这附近不三不四的女人很多吗?”
“嘿嘿,搞活经济嘛!”老头皮笑肉不笑地接过烟,给自己点上,一边小声嘀咕道,“小伙子你可能不经常来,这条巷子改革开放以前,就是著名的鸨子街,只不过后来让拆了,不过因为年代比较早,所以一直被保留了下来。”
我“哦”了一声,又问道,“那大爷你在这里住了很久了?”
“别大爷大爷的话,多生分,叫我秦伯就可以了,”老头对我的态度挺满意的,和我闲扯了一会,站起来说道,“天太晚,我还剩另一条街道要扫,就先不陪你聊了,小伙子,谢谢你的烟。”
我赶紧又递了一根烟给他,“大爷你好走。”
秦伯接了我的烟,笑着说道,“你这年轻人挺懂事的,现在像你这种人不多了,天太晚,早点回去吧。”
秦伯拉着清运车离开,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街道拐角,摇摇头,心说这老头真怪。
几分钟后,赵哥沉着脸赶来了,一个劲埋怨我是个倒霉鬼,到哪儿都给他惹是非。
我除了苦笑之外,也没别的办法,警车上还有人没下来,我察觉到了,偏过脑袋,发现猎鹰也坐在后座上,正隔着车窗玻璃,笑着和我招手。
我皱了下眉头,对赵哥说道,“怎么这个人也跟你过来了?”
找个撇撇嘴,说道,“这是上面派来专门处理这些事的专家,难得跟我出回警,收敛尸体的杂活是我们这些基层干的,你瞧瞧人家,翘着二郎腿,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下来视察工作来了。”
我挺诧异赵哥的态度,就问道,“你们不会认识吧?”
“高中同学,这孙子念完高中就不见了,失踪二十几年,没想到现在倒成了专家了。”赵哥笑了两声,正巧我看见猎鹰正隔着玻璃,在朝他竖中指。
“原来你和猎鹰是老相识,怪不得。”我不由得笑了笑,感叹这世界还真是小。
这时候,猎鹰把车窗摇下来,嘴里含着雪茄,对我说道,“小子,外边风大,要不要坐上来聊聊?”
我赶紧摇头,冲他摆了摆手,“算了,这是警车,我如果坐上去,搞不好别人还拿我当囚犯呢,你那么喜欢坐,多待一会好了。”
赵哥赶来之后,我的任务也算完成了,几个年轻警察进去收敛尸体,我就打算转身上楼去照顾林夕了。
“小子,真不坐上来聊聊?”猎鹰用手直着下巴,大笑道,“你和赵二蛋认识,咱俩就当交个朋友,去你那边的酒吧喝几杯咋样?”
我冷着脸,“酒吧被人砸了,现在可没有免费红酒,等我重新装修好了再去吧。”
猎鹰一脸诧异,砸舌道,“谁这么大胆子,连你的酒吧也敢砸,要不要我和赵二蛋帮你搞定?”
“没事,”我冷笑了两声,边走边说道,“等我亲自把事情搞定之后,会通知你收尸体的。”
重新上楼,我用林夕给我的钥匙开门,进屋之后,才发现这女人已经睡了。
熟睡中的林夕很安静,像个睡美人一样,不过因为喝了太多酒,让她的脸颊变得绯红,我去卫生间替她接了一盆水,将面巾打湿,叠好放在她额头上。
守到第二天天快亮的时候,我靠在沙发上睡了一会儿,正睡得迷糊,感觉沙发有动静,睁开眼的时候,看见林夕已经醒了。
她昨晚对我真情流露,借着酒劲发泄完情绪,醒来之后却变得十分腼腆,很不好意思地说道,“抱歉,让你照顾我这么久。”
“没事,”我从沙发上站起来,伸了伸懒腰,“你今天还要上班吧,我送你吧?”
“不用,今天我休息。”林夕摇头,对我说道,“不如我请你吃早餐吧,我前天买了很多,一直没来得及做呢。”
我只好再次坐回了沙发上,“那行,正好尝尝你的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