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归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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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婚的小伙子看到大彩电的兴奋劲儿别提了,当然了,他也没让彩虹和钟华失望,爽快的给了钱。
因为他快结婚了,要买东西,也知道钟华他们最近会送彩电过来,所以钱就藏在家里,准备好的。
甚至在这里,彩虹他们还卖掉了两块手表,是要结婚小伙子的邻居买的。
两台彩电都出去了,彩虹和钟华是一身的轻松,脚步也轻快了很多。
“累坏了吧?”
彩虹一边走着一边问着钟华,他们在找旅馆。
“没事,没觉得累。”
钟华答了一句,像是想到了什么,又道:“原来我们训练的时候,每天都是负重二十五公斤跑步二十里,这是每天训练的必备项目,所以习惯了。”
钟华的话让彩虹看向了他。
其实钟华个子不算太高,不到一米八,也就一米七六左右。也不算胖,甚至给人有点瘦的感觉,但那种动手时候的爆发力,又非常惊人。
每天都负重五十斤跑步二十里是什么概念,彩虹无法想象,她是肯定完不成的。
而这仅仅是其中一项的日常。
钟华在厉害的身手后面,付出的是正常人无法想象的辛苦。
“你刚去的时候就是这样吗?”
彩虹又问着,不知道为什么,她现在想了解钟华的过往。
“也不是。”
钟华沉默了一下,才对彩虹讲他刚进队部是什么样子。
那时候他还没有成年,特殊的原因才去了部队,心灵的创伤,对于部队的不适应,训练的辛苦,让他在多少个黑夜暗暗掉泪,可心志变得坚毅,再累白天他都咬牙完成。
背不起那么重的,那他先少背一些,跑不了,那他就走,反正他会坚持下来。
开始的时候脚磨破皮出血,疼的钻心,各种训练累的人筋疲力尽,体力都被掏空,一次次刷新着他的极限,可他都坚持下来了,到最后得到认可,连魔鬼教官都收了他做徒弟,可以想象那一路他是如何过来的。
可付出总会有回报,他是最拼命的一个,所以他成了他们那一届,最出色的兵。
不过,现在什么都不是了。
钟华的眼内微微有些惆怅,可这样的神色很快消失,什么时候有什么样的生活,现在不也很好吗?
他有彩虹,他有自由,他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担心完不成任务会如何,难得的轻松。
看着钟华望过来的眼光,彩虹读懂了里面的意思。
想来每个当过兵的人,都会怀念那有纪律,热血的生活。但怀念是怀念,离开了也会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从容的面对现在的生活,钟华这方面做的还是很好的。
自己缺的就是钟华的这份心态,如果自己会调整,也不至于落那样一个结局,不过这辈子还不晚。
钟华都能适应,自己又有什么不能适应的呢?
不能说因为上辈子,她就否定男人,否定以后的生活,看来自己原来的想法也是错的,这是新的一生,不管遇到什么,自己都要好好的去面对,包括感情。
这一刻,彩虹想开了,思想不再禁锢,眼内也多了份神采。
彩虹好像不太一样了,这是钟华的感觉,但至于那里不一样,他又说不出来,只是心里有一种感觉而已。
两个人找了旅馆,做了登记。然后各自去了房间休息。
手表卖了一天,钟华又请彩虹吃了一顿涮羊肉。
现在的羊肉和上辈子彩虹偶尔和朋友去吃那种火锅店的羊肉是绝对不一样的。
有一点膻,但是味道十足,沾上调料,那叫一个好吃,就连青菜都非常有味道。
两个人吃的满头冒汗,钟华还帮彩虹要了桔子汽水。
吃完火锅,喝一瓶桔子汽水,彩虹舒爽的出了口气。因为先前的辣,她伸了伸舌头,结果喝桔子汽水在她的舌头上留下了一层淡淡的黄,钟华看着彩虹那个样子,笑了起来。
“怎么了?笑啥呢?”
彩虹不解,难道自己现在的样子很好笑?还是因为她被辣的吐舌头,钟华觉得她这个样子像一只小狗。
“没事。没事。”
钟华说着没事,可还是忍不住笑。
彩虹瞪了他一眼,这个人,接触的时间越长,就越感觉不到他的冷,其实钟华的内心很简单。
“舌头。”
钟华说了一句,又笑了起来。
“舌头?”
彩虹完全没有明白啥意思,钟华指了指汽水的瓶子。
这和汽水有啥关系?彩虹上辈子没喝这个,所以她不怎么明白。
钟华看彩虹还没有明白,他喝了他的汽水,然后伸了舌头给彩虹看。
看着钟华像个孩子似得吐着舌头,如一只威严的狗,彩虹觉得这画面感很违和,可又是那么的让她开怀。
又看到钟华舌头上那淡淡的黄色,彩虹这才明白,她微微有些脸红,白了钟华一眼,幼稚。
不过白完,她也笑了起来,这简单的幼稚,能让人心情放松,有一种久违的快活。
两个人第二天没有卖手表,而是买了一些东西,坐车去了魔都。
现在的魔都还没有上辈子那样的高楼大厦,不过已经能看出发展来了。
对于魔都,现在的彩虹和钟华都是不熟悉的,不过鼻子下面是嘴,不知道,问就是了。
两个人找了住的地方,然后上街卖手表和一些他们在京市买的东西。
彩虹还在街上看到了不少的外国人。
外国人走到那里都是能引起兴趣的,有不少人看他们。所以对于彩虹的打量,他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外国人对于手表没兴趣,但对于彩虹他们卖的小件雕漆一类的非常有兴趣,虽然语言不通,可这并不能阻挡他们的热情。
在彩虹的比划下,他们知道了价格,也不还价的,很爽快的付了钱就走了。
当然了,他们有的给的是国外的钱,彩虹也没拒绝,到时候去银行换就是了。
在魔都东西卖的很顺利,两天,他们带的要卖的全部卖完了,然后彩虹和钟华痛快的游玩了一天,买了一些吃的,又带了一些魔都有特色的东西,回了他们的家乡。
在他们的省会城市停留了两天,把能卖的都卖了,就剩下一些吃的,还有给彩虹买的衣服,鞋子一类的,两个人回了他们的镇子。
要结婚的小伙子看到大彩电的兴奋劲儿别提了,当然了,他也没让彩虹和钟华失望,爽快的给了钱。
因为他快结婚了,要买东西,也知道钟华他们最近会送彩电过来,所以钱就藏在家里,准备好的。
甚至在这里,彩虹他们还卖掉了两块手表,是要结婚小伙子的邻居买的。
两台彩电都出去了,彩虹和钟华是一身的轻松,脚步也轻快了很多。
“累坏了吧?”
彩虹一边走着一边问着钟华,他们在找旅馆。
“没事,没觉得累。”
钟华答了一句,像是想到了什么,又道:“原来我们训练的时候,每天都是负重二十五公斤跑步二十里,这是每天训练的必备项目,所以习惯了。”
钟华的话让彩虹看向了他。
其实钟华个子不算太高,不到一米八,也就一米七六左右。也不算胖,甚至给人有点瘦的感觉,但那种动手时候的爆发力,又非常惊人。
每天都负重五十斤跑步二十里是什么概念,彩虹无法想象,她是肯定完不成的。
而这仅仅是其中一项的日常。
钟华在厉害的身手后面,付出的是正常人无法想象的辛苦。
“你刚去的时候就是这样吗?”
彩虹又问着,不知道为什么,她现在想了解钟华的过往。
“也不是。”
钟华沉默了一下,才对彩虹讲他刚进队部是什么样子。
那时候他还没有成年,特殊的原因才去了部队,心灵的创伤,对于部队的不适应,训练的辛苦,让他在多少个黑夜暗暗掉泪,可心志变得坚毅,再累白天他都咬牙完成。
背不起那么重的,那他先少背一些,跑不了,那他就走,反正他会坚持下来。
开始的时候脚磨破皮出血,疼的钻心,各种训练累的人筋疲力尽,体力都被掏空,一次次刷新着他的极限,可他都坚持下来了,到最后得到认可,连魔鬼教官都收了他做徒弟,可以想象那一路他是如何过来的。
可付出总会有回报,他是最拼命的一个,所以他成了他们那一届,最出色的兵。
不过,现在什么都不是了。
钟华的眼内微微有些惆怅,可这样的神色很快消失,什么时候有什么样的生活,现在不也很好吗?
他有彩虹,他有自由,他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担心完不成任务会如何,难得的轻松。
看着钟华望过来的眼光,彩虹读懂了里面的意思。
想来每个当过兵的人,都会怀念那有纪律,热血的生活。但怀念是怀念,离开了也会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从容的面对现在的生活,钟华这方面做的还是很好的。
自己缺的就是钟华的这份心态,如果自己会调整,也不至于落那样一个结局,不过这辈子还不晚。
钟华都能适应,自己又有什么不能适应的呢?
不能说因为上辈子,她就否定男人,否定以后的生活,看来自己原来的想法也是错的,这是新的一生,不管遇到什么,自己都要好好的去面对,包括感情。
这一刻,彩虹想开了,思想不再禁锢,眼内也多了份神采。
彩虹好像不太一样了,这是钟华的感觉,但至于那里不一样,他又说不出来,只是心里有一种感觉而已。
两个人找了旅馆,做了登记。然后各自去了房间休息。
手表卖了一天,钟华又请彩虹吃了一顿涮羊肉。
现在的羊肉和上辈子彩虹偶尔和朋友去吃那种火锅店的羊肉是绝对不一样的。
有一点膻,但是味道十足,沾上调料,那叫一个好吃,就连青菜都非常有味道。
两个人吃的满头冒汗,钟华还帮彩虹要了桔子汽水。
吃完火锅,喝一瓶桔子汽水,彩虹舒爽的出了口气。因为先前的辣,她伸了伸舌头,结果喝桔子汽水在她的舌头上留下了一层淡淡的黄,钟华看着彩虹那个样子,笑了起来。
“怎么了?笑啥呢?”
彩虹不解,难道自己现在的样子很好笑?还是因为她被辣的吐舌头,钟华觉得她这个样子像一只小狗。
“没事。没事。”
钟华说着没事,可还是忍不住笑。
彩虹瞪了他一眼,这个人,接触的时间越长,就越感觉不到他的冷,其实钟华的内心很简单。
“舌头。”
钟华说了一句,又笑了起来。
“舌头?”
彩虹完全没有明白啥意思,钟华指了指汽水的瓶子。
这和汽水有啥关系?彩虹上辈子没喝这个,所以她不怎么明白。
钟华看彩虹还没有明白,他喝了他的汽水,然后伸了舌头给彩虹看。
看着钟华像个孩子似得吐着舌头,如一只威严的狗,彩虹觉得这画面感很违和,可又是那么的让她开怀。
又看到钟华舌头上那淡淡的黄色,彩虹这才明白,她微微有些脸红,白了钟华一眼,幼稚。
不过白完,她也笑了起来,这简单的幼稚,能让人心情放松,有一种久违的快活。
两个人第二天没有卖手表,而是买了一些东西,坐车去了魔都。
现在的魔都还没有上辈子那样的高楼大厦,不过已经能看出发展来了。
对于魔都,现在的彩虹和钟华都是不熟悉的,不过鼻子下面是嘴,不知道,问就是了。
两个人找了住的地方,然后上街卖手表和一些他们在京市买的东西。
彩虹还在街上看到了不少的外国人。
外国人走到那里都是能引起兴趣的,有不少人看他们。所以对于彩虹的打量,他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外国人对于手表没兴趣,但对于彩虹他们卖的小件雕漆一类的非常有兴趣,虽然语言不通,可这并不能阻挡他们的热情。
在彩虹的比划下,他们知道了价格,也不还价的,很爽快的付了钱就走了。
当然了,他们有的给的是国外的钱,彩虹也没拒绝,到时候去银行换就是了。
在魔都东西卖的很顺利,两天,他们带的要卖的全部卖完了,然后彩虹和钟华痛快的游玩了一天,买了一些吃的,又带了一些魔都有特色的东西,回了他们的家乡。
在他们的省会城市停留了两天,把能卖的都卖了,就剩下一些吃的,还有给彩虹买的衣服,鞋子一类的,两个人回了他们的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