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083.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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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骑马咚那个咚~ 后面跟着个孙悟空~ 孙悟空~跑的快~ 军队的人发现了仲修远的行踪, 所以大将军亲自带队埋伏在了一片林地间,准备迂回包围擒贼先擒王。去时所有人都壮志雄心,结果却被反迂回包围打了个屁滚尿流。
那一次的行动是仲修远故意透露了自己的行踪,以自己作为诱饵, 故意引诱他们上当的作战。
当时李牧他们大队是那一次行动的先头兵, 打起来的时候他远远地看过他一眼。
其实原本那一场仗他们是不应该输的那么惨的, 当时他们人数是对方的两倍,就算是硬拼也不至于输得太惨,可是仲修远硬是凭借着三万多的兵力, 把他们将近五、六万人打折了一半。
当初他们先头部队埋伏在前面林间, 大将军却领着一众军师在后头三里开外, 探子到前面探了路再回将军那儿报信,然后再给他们发信号,来回最快都得一炷香时间。
先头部队的人遭到攻击发现被埋伏, 队长带着他们突围而出的时候, 原本应该上前支援的大将军大部队却已经退到了四里开外去了。
那样的情况下, 士气早已经在大将军下令逃走的时候就溃散了。
后来不用说,他们五、六万人的部队硬是被三万人追着打。
第二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他带着十万大兵兵临城下的时候,那时候的他一身戎装一匹白马,势在必得,气势如虹。
那一次, 他们大队所有人退了几十里, 丢了一座城池。
因为这两件事情, 他记住了仲修远那张脸,但也仅此而已。离开了军营中,仲修远与他不过就是个陌生人。
可如今这战况仲修远为什么不在袁国,却在离战线有将近一两个月路程的大宁?
李牧把秤杆上的喜帕往旁边放去,他借着这动作收起了眼中的惊讶,然后仿若没事人般走到一旁桌前放下了秤杆。
躺在床上的仲修远,原本满眼的戒备与杀气在看清楚李牧的那张脸后,黑眸中却有惊讶浮现出。
放好了秤杆的李牧回头的瞬间捕捉到他眼中的惊讶,心中微惊,却未表现在脸上。
惊讶?仲修远他惊讶什么?
他认出仲修远那是因为仲修远是敌国大将,而他不过是袁国几十万大兵中的一员,仲修远不应该认识他才对。
“你要起来吃点东西吗?”李牧装作并未发现床上之人的异常,也没发现他的身份。
床上的仲修远没有收起眼中的惊讶,他的视线一直追随着李牧移动,像是在确认李牧就是李牧,眼神惊讶而复杂。
“你怎么了?”李牧装作才发现他的异常,他在仲修远的注视下走到了床边,然后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试探着伸手推了推他,“你……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靠近后,仲修远身上那无法掩藏的凛冽气势便越发的清晰起来,这样的他即使是一动不动穿着一身女式的大红喜袍也绝不娘气,明眼人无论怎么看也不会把他当作个女人。
拿了村里头各家各户筹出来的钱说是给他说亲,结果却给他弄了个男人回来,这倒张舒兰能做得出来的事情。
不过他现在倒是有些好奇,张舒兰到底是怎么把仲修远给弄到这里来的?
张舒兰不过是一介村妇,年纪也不小了,虽然有些虚荣有些泼辣,但是凭她一个妇道人家是绝对奈何不了仲修远的。
床上,仲修远尝试着动了动手指,他大概是中了什么毒,这会儿浑身都软趴趴的毫无力气,就连说话都说不出来,只能任由李牧摆弄。
“你受伤了?”靠近床边之后,李牧敏锐的发现仲修远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在军营当中呆了五年的李牧对血腥味十分熟悉,几乎才靠近,李牧就嗅了出来,他顺着血腥味找去,很快就在仲修远的腿上找到了伤口。
李牧在床边站了一会儿,他本来琢磨着找个剪刀,但在屋子中望了一圈也没看到个刀后,他索性弯下腰去直接拽着仲修远的裤腿用力撕扯,‘撕啦’一声后,大红的喜袍裤子被撕开。
仲修远常年在战场上拼搏,身材修长的他肌肉匀称紧实而有力,双/腿细长笔直,但因为常年不见阳光的原因颇为白皙。
大红的凌乱的喜袍,笔直的白皙的长/腿,俊美的衣衫半/果的男人。这原本应该是赏心悦目的一幕,却因为仲修远的大/腿上有一条几乎快划过整条大/腿的伤口,而显得有些狰狞恐怖。
伤口已经处理过了,用粗陋的麻布包扎着,包扎得十分简陋。血从伤口渗出来染红了麻布,包扎已经有段时间了,伤口是愈合又裂开,干枯和新鲜的血都有。
李牧解开了伤口上的麻布,看着那狰狞可怖的伤口,他眼中有兴奋的光芒一闪而过。
见惯了尸体残骸,在间隔了一个多月后的现在,熟悉而又陌生的状况让他精神为之一振。
几年的军营生活,让他最是熟悉处理应对各种各样的伤口。
察觉到李牧的动作,床上的人有了动静,仲修远试图坐起身来,他用尽全力不甘地撑着身体移动,可脑袋才抬起一点便又无力地倒了下去。
李牧看了他一眼,扔掉了手中染血的麻布出门去打水,“别乱动,我去打水帮你清理伤口。”
仲修远惊讶地看着李牧,想了想后,他竟然真的乖乖听话地放松了身体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唯有两只漆黑的眼睛一直追随着李牧移动。
见他这副模样,面无表情的李牧心中越加疑惑起来。
仲修远作为一国大将,他应该是个暴戾且戒备心十分强的人才对,这样的人在陌生的情况下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话就放松警惕吗?
仲修远是觉得他真的不会对他做什么?
他哪里来的自信?
或者,他信他?
李牧心中有所疑惑,面上却并未表现出来。他打了水回来准备帮仲修远清理伤口时,才发现人已经晕了过去。
李牧把水放在一旁,他站在床边打量着脸色惨白晕了过去,毫无反抗之力的仲修远。
如果没有仲修远,这场打了十多年之久的仗早在十年前就已经胜了。而这仗,他是已经不想再打了……
李牧站在床边想了一会,最终还是拧了布帮他清理了伤口。
一夜浅眠。
次日清晨,身旁的人才一有动作,李牧便清醒了过来。
深山里的白霜从破陋的屋子四处透进来,让屋子中的温度十分的低,微弱的晨曦也一同偷溜进来,照亮了屋子。
李牧躺在床上,呼吸绵长不便,没有动作。
仲修远是被痛醒的,清晨的白霜冰冷刺骨,让他本就疼痛的伤口更是疼痛不已。
挣扎着清醒过来后,仲修远立刻就发现了身旁躺着的人,多年来养成的警戒心让他瞬间全身肌肉紧绷杀意迸发,但在看清楚躺在自己身旁睡着的人的脸后,他呼吸一滞,心跳立刻乱了节奏。
瞬息后,杀意散在冰冷刺骨的白雾中。
仲修远抬头看向自己受伤的腿,伤口已经被包扎过,包扎的手段有些粗陋,帮他包扎伤口的人该是不经常帮人包扎。
察觉到这一点,仲修远原本还有些紧张戒备的心放松下来,他无声地躺回了床上,然后侧过头去看向身旁的男人。
床不大,两个成年的男人并排躺在上面,身体上免不了有些接触。
两人盖的是同一条被子,被子下两人几乎肩靠着肩手臂挨着手臂,就连呼吸都在床幔中交换,变得模糊,变得暧/昧。
朦胧的晨曦下,仲修远侧过头去时只能看见身旁的人的半张侧脸,麦色的皮肤,鼻梁高高挺挺,嘴唇色淡而薄,一如当年的模样,仿佛时光自那之后便凝结。
熟悉的异样情愫在胸腔涌动,让仲修远有些狼狈的同时,又不由的生出几分想要逃跑的心思。
他征战十年,无往不胜,一生从未尝过败绩,可偏偏唯独面对这人时,却总是败绩连连。
早上发生的这些事情,坐在里屋床上的仲修远从众人的说话中也猜到了七/八分。对这件事情他选择保持沉默,他如今的身份让他绝不能轻易暴露,只是不知道这件事情李牧会怎么想?
仲修远抬眸看向坐在屋子里逗弄他怀中娃娃的李牧,他知道李牧,但也仅是知道他的名字,知道他是这村里土生土长的人,再多的就不知道了。
“伤口的事情,谢谢你。”在军营中以冷血严厉著称的仲修远并不习惯主动挑起话题,说话间他神情有些僵。
他不想让李牧看出自己的紧张,但说话时他的眼神却忍不住往李牧那边飘。
李牧抬头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两人都不是话多的人,相处起来自然也多了几分安静。
允儿被李牧抱在怀里后逐渐安静下来,他并不像其他同龄的孩子那般爱玩爱闹,李牧抱着他,他便安安静静的让李牧抱着。
面对着乖巧的允儿,李牧总是冰冷的眉宇间多了几分柔和,沙场上磨练出的煞气也淡了几分。
“他是?”仲修远再次主动开口,这不是他平日里的作风,所以他越发的不自在。
那被李牧称作允儿的小娃娃看上去才四、五岁的样子,一双清澈的眸子干净得如同一汪清池,若不是因为他举止有些异常,仲修远都无法发现他的眼睛看不见。
李牧低头看向允儿的那双眼,其实他对允儿的了解也不多。
第一次见到允儿的时候是他从外面回来的时候,也就是大概在半个月之前。
他当初去服役的时候鸿叔家里还没有这么个孙子,鸿叔原本的儿子与他年龄一样,但是是个傻子,也没听说他成过亲,所以允儿的来历就有些让人疑惑。
算算年纪,允儿大概是在他离开去参军的第二年就出生了。也差不多是允儿出生的时候,鸿叔的儿子因为出了意外死在了山里。
具体的情况李牧不清楚,不过听村里的人说,那会儿鸿叔的儿子自己跑到山里头玩,被野兽袭击,所以死在了山里。鸿叔刚给他儿子办了丧礼过了没到一个月的时间,他下了一趟山抱回了一个孩子,就说是他孙子。
好在这允儿和鸿叔长得也有几分相似之处,所以村里头的人虽然八卦疑惑,慢慢的也就接受了这事。
关于鸿叔,李牧知道的也不少。
他刚刚穿越过来把这已经病得只有出气没有进气的李牧取而代之时,鸿叔也才先他两年到这村里。他来路不明,村里头的人问了也不说,只说是逃难来的。
鸿叔这个人不简单。虽然他与别人一样穿着粗布麻衣过着同样清苦的日子,虽然他刻意掩饰,但是不凡的谈吐、开阔的眼界、行为举止之间的一些细节都让他不像是个普通人,反倒像是个故意隐瞒身份藏起来的人物。
疯疯癫癫的傻儿子,莫名出现的孙子,这两人的情况也不像是先天的,更像是后天经历了什么事情才导致的。
鸿叔不愿意说自己的身份。李牧曾经和他聊起时提过两句,见鸿叔没有说的意思,他后来也就不再问。
各人有各人的日子,有些事情知道不知道没差。
就这么会儿功夫,村子那头吵吵嚷嚷的声音逐渐安静下来,看样子像是吵完了。
李牧起身把允儿放在凳子上,他挽了袖子,准备出门去看看鸿叔帮他要回来的那两块地怎么样了。
原身李牧是这村里土生土长的人,父母虽然早逝,但是家里还是有两块地的。
李牧刚穿过来那会儿收整过一次,没来得及种就出了征兵那事。如今已经又是五、六年时间了,估计这地又得重新收整一番。
“允儿就坐在这里等爷爷好不好?”李牧走到一旁的柜子前,他拿了一些昨夜剩下的花生出来放在允儿面前的桌上。
允儿眼睛不好,但也并不是完全看不见,他迷迷糊糊地看着桌上白白的东西,伸手摸了一下之后肉乎乎的小脸上就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这是花生。”
“嗯,是花生。”李牧说着就想要往门外走。
这会儿天色早就已经大亮,太阳都已爬到山顶。山里头的路不好走,来回一趟要是不快点再耽搁些时间,等他回来估计都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
允儿听了李牧的话,连忙把桌上的花生都抓在自己的两只手里,然后跳下了凳子就往李牧身边跑。
花生有些多,他手小,两只手都抓不住,所以费了老大力气才扯着衣服兜在小肚子上。他跑到李牧的脚边跟着,李牧往哪走他就往哪走,如同个小尾巴一般。
“怎么了?”正准备出门的李牧停下脚步。
对允儿,李牧是温柔的。面对这样一个长相白净性格乖巧又惹人心疼的小娃娃,他没有理由不温柔。
“叔叔。”允儿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又往李牧身上蹭了蹭,然后讨好似地叫了一声,显然是不愿意留下。
李牧抬眼看了一眼坐在床上的仲修远,心中有几分了然。
小孩不同于大人,大多数小孩更加纯粹也更加敏锐,他刚刚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允儿就不愿意亲近他,因为像他们这种常年在战场上厮杀的人,身上都带着一股子杀气。
若有心隐瞒,普通人大概不易察觉到,但小孩子却难以瞒住。
“没关系的,他不是坏人。”李牧把人抱着走到了床边。
山里头的路不好走,他要快去快回,不然带着允儿也不是不可以。
说话间,李牧看向坐在床上的仲修远,见仲修远那双漆黑如墨的黑眸正望向自己,李牧直接举着允儿让他靠近仲修远,“叫婶婶。”
从李牧进屋开始,就一直望着李牧眼都未曾眨过一次的仲修远闻言呼吸一滞。
屋里有瞬间的安静。
仲修远看着自己面前的娃娃,还有娃娃身后的李牧,有片刻心脏都忘了跳动。
李牧等了一会儿没等到动静,他又把那允儿提溜了回去,看着企图往自己怀里躲的小娃娃,他认真的慢慢的重复了一句,“叫婶、婶。”
允儿拽着兜着花生的衣兜,怯生生地看了一眼仲修远,没敢出声。
仲修远此刻才回过神来,他侧过头去看向床幔,低沉磁性且略带几分沙哑的冷清声音在屋内响起,“我是男人。”
这一点他相信李牧不会弄错。
可随着李牧看过来的视线,仲修远的一颗心却不由的悬起。他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那种异样的既期待又兴奋又害怕的情绪,他好像有些明白又好像有些不明白。
“你是我娶回来的。”李牧道。
李牧把允儿抱了起来让他看着自己,又重复教了一遍后,这才把两只脚都缩起来的允儿递到了仲修远的面前。
大概是因为有李牧在,所以允儿也并不是那么怕仲修远,他歪着脑袋打量了一会儿床上朦朦胧胧看不清的仲修远后,奶声奶气地叫了声婶婶。
“好。”李牧很是满意,他把允儿放在了床上仲修远的手边,“你就和婶婶在这里等爷爷回来,叔叔去一趟外面。”
仲修远并不是那种会不择手段的人,他是个从骨子里透着傲气的人,而且如今这情况仲修远也必须隐瞒身份养好伤,所以李牧暂且还是相信他的。
仲修远坐在床上看着李牧出了门,又听着他的脚步声进了院子,拿了什么东西,离开了篱笆院走远。
直到确定他走远,仲修远这才狼狈不堪地抬起右手挡在眼前,他无声的向上仰头,企图不让人看见自己脸上此刻的狼狈与绯红。
他十二岁离家参军,后读尽天下兵书,虽不敢说文采多好,可这么多年来他独自一人在朝堂之上舌战群雄从未输过。
可此刻,他却有一种想要钻个洞或者柜子什么的把自己藏起来的冲动。
他该如何办才好?
因为即使那人嘴上说着那等不合理且燥人的话,只因他摆着那样一张认真的脸,他就再也说不出反驳的话来。
兔肉快熟的时候再放入花椒、大红野山椒、大蒜进去爆炒。
这做法有几分粗鲁简陋,一是没条件,二则是这最简单粗暴的家常菜做法味道绝对不会差!
就李牧的经验来看,这简单的做法做出来的东西,甚至是比好多一口下去满嘴佐料的大厨之作,更加令人回味无穷。
一番折腾下来,起锅的时候说不上香传千里,反正是把李牧馋的厉害。
又炒了白菜和仲修远剥的新鲜竹笋后,李牧就张罗着开饭了。
鸿叔从门外头进来的时候,李牧正把手里头的兔肉放在桌上。
“来得正好,我正准备去叫您。”李牧道,仲修远还有允儿两个人都已经坐在了桌子旁边,嗅着空气中那香味,两人是早已经频频咽起了口水。
鸿叔进屋之后四处张望,问道:“你那兔子呢?”
回头去厨房拿碗筷的李牧停下脚步。
鸿叔脸色微微有些发红,带着几分兴奋,“我刚刚去村里头给你问了,你那兔子弄到山下去卖,少说也得卖个七、八百文钱。”
说起这事,鸿叔脸上都放着光。
山里头攒点钱不容易,又是这样战火不断的年头,半两银子可不少了。
换作平日里这兔子大概也卖不到这么贵,但如今战火连天少开荤腥,稍微有点钱的人那日子过的可就难受了,有钱都吃不到好东西。
要是给抬抬价,说不定还能卖贵点。
“卖?”李牧黑眸转动,看向桌上冒着烟的盆子。
“在哪儿?我下午就给你拿下山去卖,买家我都打听好了。”鸿叔倒是一门心思的对李牧好。
李牧抬手,指向桌上冒着烟的盆子,“鸿叔,您吃吗?”
鸿叔一愣,随即大跨步来到桌前,看见盆子中那香辣兔,先是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随即一张脸瞬间涨红!
“哎哟!你、你……”鸿叔回头指着李牧,你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我记得您还有点酒?”李牧也跟着咽了咽口水。
既然要开荤,那就吃个舒坦。
鸿叔情不自禁又咽了咽口水,但面上还是绷着,“你这小子就不懂得存点钱吗?前头才浪费了好几两银子这会儿又……”
鸿叔指着李牧想骂,但眼神瞥过那香辣兔后口水却不禁又流了出来,他可不比李牧馋得轻。
“我去拿碗。”李牧进了厨房。
鸿叔在门口徘徊了一会儿,终还是没忍住馋,小跑着回了自己家,把自己藏着的那小半坛酒给搬了出来。
酒并不是什么好酒,这地儿也找不着好酒,虽然掺了水但胜在还算解了馋。
酒上桌,四人围坐桌旁,一个个的伸长了手脖子,就等着李牧一声令下。
“吃吧。”李牧面上揣着淡定,话音落下,筷子却已经第一个伸了出去。
大红的老山椒大瓣蒜和着些青椒炒出来的香辣兔带着一种朴实的味道,一块兔肉下去,李牧整个人全身的寒毛都开始竖立,爽滑酥嫩香辣微麻的口感让李牧忍不住轻轻长叹一声。
鸿叔动作也快,咀嚼着嘴里质地细腻的兔肉,老脸上尽是一幅享受的表情,早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微怒。
仲修远倒是比他倆要淡定些,两人都动了筷子后他才动筷选了块不大不小的兔肉,放入口中。
仲修远为将十年,即使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军营,但皇帝老儿置办的庆功宴他吃过不少。
可如今比来,那些山珍海味却都要比这香辣兔差了几分,那些东西经由大厨之手可以说是色香味俱全。
李牧做的这野山兔糙,没那么讲究,用的佐料也比不上那些大厨精致,就是这样简单的爆炒香辣山兔,那滋味儿里头的鲜香麻辣,却是样样都让味蕾舒爽无比。
来回咀嚼的数次,那味儿就更足了,特别是麻辣的味道,简直能叫人爽出一身汗来。
等仲修远回过劲来时,他已经再一次伸出了筷子。
两块兔肉配上一口酒,那滋味儿,啧啧,简直绝了!
唯一可怜的大概就是允儿了,他吃不了多辣,所以兔肉都是用开水洗了才吃的,不过即使是如此他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味道十足的香辣兔,再佐上一个清炒白菜一个清炒鲜笋,一顿饭下来四人都吃的面红耳赤,餍足无比。
这边,四人大饱口福,另外一边却是有人食不知味。
张舒兰站在门口伸长脖子张望了一圈,依旧没有看到自己的儿子之后进了屋,一进屋见自己的儿媳妇和孙女已经端着碗在吃饭,顿时火不打一处来。
“就知道吃!”张舒兰一巴掌拍在桌上,把桌上的菜碗都掀翻了,流了一桌子汤水。
张舒兰的儿媳妇李晓萱看了她一眼,继续吃饭。
张舒兰肚子里本来就有火,这下更加火冒三丈,指着李晓萱就骂道:“整天就知道吃,你男人没回来你没看见啊!也不知道着急。”
李晓萱不算漂亮,但一身温柔的气质,在村里也算是个出众的人。
“您就赶紧吃饭吧,他这下了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呢!”李晓萱对张舒兰的咒骂并不以为然,她是早已经习惯了,龚光远不归家的习惯又不是一天两天了。
张舒兰平日里就霸道,在外面霸道,在家里也霸道,从她嫁进来之后就没少骂她。
“你——”张舒兰气急,又一巴掌拍在桌上,“你个贱人,你就是巴不得他在外面死掉永远不回来是吧?”
一想到这事,张舒兰就想到了李牧,顿时更加冒火。
那李牧害得她儿子没了府衙的饭碗,还弄得她儿子怕被村里人说道出了门就不愿意回来,看她不整死他!
张舒兰恶狠狠的瞪着李晓萱,那凶狠的模样全然不把李晓萱当人看,“你说你,跟着我们家光远这么多年了,也从来没见你肚子有个动静,老娘就算是养只母鸡,蛋也下了几轮了……”
李晓萱和龚光远有个女儿,叫做龚菌菌,今年已经七岁多了,这会儿正坐在李晓萱的旁边吃饭。张舒兰的眼里是没有她的,因为她是个女娃,是个赔钱货,所以张舒兰基本就从来没正眼瞧过她。
张舒兰骂骂咧咧,龚菌菌安安静静的低头吃着饭。对这一切视若无睹般,李晓萱也是如此。
两人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咒骂,一开始还会害怕或者感到生气,但时间久了,也就麻木了。
“……我告诉你,你今年要是再不给老龚家生个儿子,明年你就收拾东西回你娘家去!”张舒兰气焰嚣张无比,“你这种不下蛋的,我们龚家不要,改明儿个我就下山去再帮我们光远说一门亲事。”
听了那张舒兰这话,李晓萱只是脸色惨白,一直在旁边安静吃着饭的龚菌菌却受不了了,她扔了碗筷就想要说话,但被李晓萱眼疾手快给截住了。
“啪!”
张舒兰见两人这模样,立刻来了劲儿,她一巴掌就扇到了龚菌菌脸上,七/八岁的她巴掌大的脸整片都红肿起来。
龚菌菌被打得红了眼,蓄着泪。
李晓萱连忙把她往自己怀里拉,护着她,不让张舒兰的巴掌再落在她身上。
没等到儿子,张舒兰在自己家里发了一把火,又把桌上的菜端走后,这才拿了碗装了饭夹着菜,摇着扇子出门去串门儿去了。
之后的几天,每天半下午时分李牧就带了允儿和那些个鸭子下山去水塘那边。
鸭子喜水,虽然那水塘里没什么鱼了,但是一群小家伙还是玩得开心。李牧就趁着这机会,去水附近弄些野草。
傍晚时分,他用顶端带着些叶子的小竹竿,在允儿的帮助之下把鸭子全部装进了篮子,然后赶着夕阳回村。
抽了个阳光灿烂无比的午后,李牧进山里头砍了几棵竹子回来,他准备在院中圈出一块专门放鸭子的地方。说白了,也就是隔开那群鸭子和他。
这事说来也奇怪,一般来说鸭子都怕人,这群也怕,允儿都怕!可它们就不怕李牧,不但不怕,反而还像是把李牧当成爹了,走哪儿跟哪儿不说见着就扑着翅膀嘎嘎叫。
别人赶鸭子,那得是费了老大精力的在后面吆喝,换李牧这儿,他只消在前面跑,后面肯定能一个不漏追一大群。
费了两天时间把院中院改出来后,李牧站在屋檐下手里拿着野草,张罗着吆喝着想让在院子另外一角的那些鸭子进那小院。
李牧一动,院里小鸭子就嘎嘎的叫了起来。
听见声音,对屋的鸿叔,还有里屋接连剥了五、六天笋剥得脸都绿了的仲修远,两人都好奇地看了过来。
最近这几天李牧自己一个人带着允儿和小鸭子满山跑,倒是没出现第一次的情况,让两人不禁好奇。
结果这一看,两人的脸立刻就扭曲起来。
呵,这感情倒好。
李牧这一人高马大的大男人,愣是拎着个三四岁的小娃娃搁面前当枪当盾牌使,还一脸嘚瑟!
难怪他最近那么殷勤,出去都带着允儿一起。
屋外哐当一声。
李牧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冷然道:“该是水壶打了。”
厨房中,竖起耳朵听着堂屋一切声响的仲修远脚尖上颠着个茶杯,手上一手一个杯子,地上躺着还在晃悠的是泡茶的旧水壶。
一张俊脸涨得通红的他屏住呼吸,动作迅速且狼狈地捡起了地上的水壶放好,又藏了湿了的衣袖,瞥了一眼门口,迅速转过身去装作无事发生。
堂屋,油灯摇曳。
那妇人在屋内忐忑地坐了会儿,期间一直打量着李牧。
片刻后,妇人问道:“你真的是李牧?”
李牧点头。
那妇人得到答案,黄皮寡瘦的脸有些惨白,她迟疑片刻终还是鼓起勇气开了口,“我听说你退役下来了,所以就想着过来问问,你们那队里是不是有个叫作杨铁的人,他怎么样了?”
杨铁,是李牧在军营的时候小队长的名字。
他也是这疙瘩的,不过杨铁家住在镇子那一头的山里,离他们这单程的路来回都要三、四天的时间。
李牧微微抿着嘴,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更显几分冷冽,再加上那一双泛红的双眼,煞有些吓人。
李牧深吸一口气,颤抖的嘴唇无法言语,只摇了摇头。
那妇人在李牧摇头后脸色就更是惨白得毫无血色,她早已经预料到了这样的结果,虽然家里并没有等来死讯,可这时间早已经过了他退役的时间。
如果人还活着,早就回来了。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①。
她盼他早日归来团聚,却不知人早已变成河边枯骨一具,更甚至是连一坡黄土都无,只能风吹雨打为野兽啃食。
两军交战,战场上将军一声令下,便只许士兵向前不许退后,战斗结束,有去无回的不过是一纸数字,谁还记得那些尸骨家中是否有人需要通报消息?
妇人张了张嘴,似乎想要和李牧说声谢谢,可哽咽的声音还没发出,眼泪就已经啪啪的往下掉。
她连忙抬手用衣角擦脸上的泪水,可眼泪就像决了堤,没完没了的落。
她努力忍着,无声哽咽着,可终还是没忍住,哭出了声音。
并不是那种大吵大闹地嚎啕大哭,而是更为隐忍压抑的低声哭泣。她痛苦万分,那种痛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而是长久压抑累积的。
那妇人压抑着哭着,直到她哭得咽过气去,晕倒在地。
徐田已经看出是怎么回事,二话不说,赶紧帮着把人抬到了里屋床上放着。
屋内,片刻后,那妇人在徐田的顺气下清醒过来。
哭晕了又哭醒,月升时分,她总算是缓过劲来。
坐在床上,她抹了脸上的泪水看向床边的李牧,“谢谢你,要不是你……”话未说完,她又红了眼。
李牧抿嘴,端是一张面无表情的脸,也透着几分难受。
徐田见了连忙转移话题,“老嫂子,你也别想太多,这日子还是该过得过。”
话虽然这么说,可是其中的酸苦,怕是只有她自己才真的知道。
那妇人点了点头,抹去眼角的泪水,无采的眼中已经多了几分死气,“其实我早就想到了,只是家里一直没有收到死讯,所以才挂念……现在知道了,我也松了口气。”
唐僧骑马咚那个咚~ 后面跟着个孙悟空~ 孙悟空~跑的快~ 军队的人发现了仲修远的行踪, 所以大将军亲自带队埋伏在了一片林地间,准备迂回包围擒贼先擒王。去时所有人都壮志雄心,结果却被反迂回包围打了个屁滚尿流。
那一次的行动是仲修远故意透露了自己的行踪,以自己作为诱饵, 故意引诱他们上当的作战。
当时李牧他们大队是那一次行动的先头兵, 打起来的时候他远远地看过他一眼。
其实原本那一场仗他们是不应该输的那么惨的, 当时他们人数是对方的两倍,就算是硬拼也不至于输得太惨,可是仲修远硬是凭借着三万多的兵力, 把他们将近五、六万人打折了一半。
当初他们先头部队埋伏在前面林间, 大将军却领着一众军师在后头三里开外, 探子到前面探了路再回将军那儿报信,然后再给他们发信号,来回最快都得一炷香时间。
先头部队的人遭到攻击发现被埋伏, 队长带着他们突围而出的时候, 原本应该上前支援的大将军大部队却已经退到了四里开外去了。
那样的情况下, 士气早已经在大将军下令逃走的时候就溃散了。
后来不用说,他们五、六万人的部队硬是被三万人追着打。
第二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他带着十万大兵兵临城下的时候,那时候的他一身戎装一匹白马,势在必得,气势如虹。
那一次, 他们大队所有人退了几十里, 丢了一座城池。
因为这两件事情, 他记住了仲修远那张脸,但也仅此而已。离开了军营中,仲修远与他不过就是个陌生人。
可如今这战况仲修远为什么不在袁国,却在离战线有将近一两个月路程的大宁?
李牧把秤杆上的喜帕往旁边放去,他借着这动作收起了眼中的惊讶,然后仿若没事人般走到一旁桌前放下了秤杆。
躺在床上的仲修远,原本满眼的戒备与杀气在看清楚李牧的那张脸后,黑眸中却有惊讶浮现出。
放好了秤杆的李牧回头的瞬间捕捉到他眼中的惊讶,心中微惊,却未表现在脸上。
惊讶?仲修远他惊讶什么?
他认出仲修远那是因为仲修远是敌国大将,而他不过是袁国几十万大兵中的一员,仲修远不应该认识他才对。
“你要起来吃点东西吗?”李牧装作并未发现床上之人的异常,也没发现他的身份。
床上的仲修远没有收起眼中的惊讶,他的视线一直追随着李牧移动,像是在确认李牧就是李牧,眼神惊讶而复杂。
“你怎么了?”李牧装作才发现他的异常,他在仲修远的注视下走到了床边,然后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试探着伸手推了推他,“你……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靠近后,仲修远身上那无法掩藏的凛冽气势便越发的清晰起来,这样的他即使是一动不动穿着一身女式的大红喜袍也绝不娘气,明眼人无论怎么看也不会把他当作个女人。
拿了村里头各家各户筹出来的钱说是给他说亲,结果却给他弄了个男人回来,这倒张舒兰能做得出来的事情。
不过他现在倒是有些好奇,张舒兰到底是怎么把仲修远给弄到这里来的?
张舒兰不过是一介村妇,年纪也不小了,虽然有些虚荣有些泼辣,但是凭她一个妇道人家是绝对奈何不了仲修远的。
床上,仲修远尝试着动了动手指,他大概是中了什么毒,这会儿浑身都软趴趴的毫无力气,就连说话都说不出来,只能任由李牧摆弄。
“你受伤了?”靠近床边之后,李牧敏锐的发现仲修远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在军营当中呆了五年的李牧对血腥味十分熟悉,几乎才靠近,李牧就嗅了出来,他顺着血腥味找去,很快就在仲修远的腿上找到了伤口。
李牧在床边站了一会儿,他本来琢磨着找个剪刀,但在屋子中望了一圈也没看到个刀后,他索性弯下腰去直接拽着仲修远的裤腿用力撕扯,‘撕啦’一声后,大红的喜袍裤子被撕开。
仲修远常年在战场上拼搏,身材修长的他肌肉匀称紧实而有力,双/腿细长笔直,但因为常年不见阳光的原因颇为白皙。
大红的凌乱的喜袍,笔直的白皙的长/腿,俊美的衣衫半/果的男人。这原本应该是赏心悦目的一幕,却因为仲修远的大/腿上有一条几乎快划过整条大/腿的伤口,而显得有些狰狞恐怖。
伤口已经处理过了,用粗陋的麻布包扎着,包扎得十分简陋。血从伤口渗出来染红了麻布,包扎已经有段时间了,伤口是愈合又裂开,干枯和新鲜的血都有。
李牧解开了伤口上的麻布,看着那狰狞可怖的伤口,他眼中有兴奋的光芒一闪而过。
见惯了尸体残骸,在间隔了一个多月后的现在,熟悉而又陌生的状况让他精神为之一振。
几年的军营生活,让他最是熟悉处理应对各种各样的伤口。
察觉到李牧的动作,床上的人有了动静,仲修远试图坐起身来,他用尽全力不甘地撑着身体移动,可脑袋才抬起一点便又无力地倒了下去。
李牧看了他一眼,扔掉了手中染血的麻布出门去打水,“别乱动,我去打水帮你清理伤口。”
仲修远惊讶地看着李牧,想了想后,他竟然真的乖乖听话地放松了身体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唯有两只漆黑的眼睛一直追随着李牧移动。
见他这副模样,面无表情的李牧心中越加疑惑起来。
仲修远作为一国大将,他应该是个暴戾且戒备心十分强的人才对,这样的人在陌生的情况下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话就放松警惕吗?
仲修远是觉得他真的不会对他做什么?
他哪里来的自信?
或者,他信他?
李牧心中有所疑惑,面上却并未表现出来。他打了水回来准备帮仲修远清理伤口时,才发现人已经晕了过去。
李牧把水放在一旁,他站在床边打量着脸色惨白晕了过去,毫无反抗之力的仲修远。
如果没有仲修远,这场打了十多年之久的仗早在十年前就已经胜了。而这仗,他是已经不想再打了……
李牧站在床边想了一会,最终还是拧了布帮他清理了伤口。
一夜浅眠。
次日清晨,身旁的人才一有动作,李牧便清醒了过来。
深山里的白霜从破陋的屋子四处透进来,让屋子中的温度十分的低,微弱的晨曦也一同偷溜进来,照亮了屋子。
李牧躺在床上,呼吸绵长不便,没有动作。
仲修远是被痛醒的,清晨的白霜冰冷刺骨,让他本就疼痛的伤口更是疼痛不已。
挣扎着清醒过来后,仲修远立刻就发现了身旁躺着的人,多年来养成的警戒心让他瞬间全身肌肉紧绷杀意迸发,但在看清楚躺在自己身旁睡着的人的脸后,他呼吸一滞,心跳立刻乱了节奏。
瞬息后,杀意散在冰冷刺骨的白雾中。
仲修远抬头看向自己受伤的腿,伤口已经被包扎过,包扎的手段有些粗陋,帮他包扎伤口的人该是不经常帮人包扎。
察觉到这一点,仲修远原本还有些紧张戒备的心放松下来,他无声地躺回了床上,然后侧过头去看向身旁的男人。
床不大,两个成年的男人并排躺在上面,身体上免不了有些接触。
两人盖的是同一条被子,被子下两人几乎肩靠着肩手臂挨着手臂,就连呼吸都在床幔中交换,变得模糊,变得暧/昧。
朦胧的晨曦下,仲修远侧过头去时只能看见身旁的人的半张侧脸,麦色的皮肤,鼻梁高高挺挺,嘴唇色淡而薄,一如当年的模样,仿佛时光自那之后便凝结。
熟悉的异样情愫在胸腔涌动,让仲修远有些狼狈的同时,又不由的生出几分想要逃跑的心思。
他征战十年,无往不胜,一生从未尝过败绩,可偏偏唯独面对这人时,却总是败绩连连。
早上发生的这些事情,坐在里屋床上的仲修远从众人的说话中也猜到了七/八分。对这件事情他选择保持沉默,他如今的身份让他绝不能轻易暴露,只是不知道这件事情李牧会怎么想?
仲修远抬眸看向坐在屋子里逗弄他怀中娃娃的李牧,他知道李牧,但也仅是知道他的名字,知道他是这村里土生土长的人,再多的就不知道了。
“伤口的事情,谢谢你。”在军营中以冷血严厉著称的仲修远并不习惯主动挑起话题,说话间他神情有些僵。
他不想让李牧看出自己的紧张,但说话时他的眼神却忍不住往李牧那边飘。
李牧抬头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两人都不是话多的人,相处起来自然也多了几分安静。
允儿被李牧抱在怀里后逐渐安静下来,他并不像其他同龄的孩子那般爱玩爱闹,李牧抱着他,他便安安静静的让李牧抱着。
面对着乖巧的允儿,李牧总是冰冷的眉宇间多了几分柔和,沙场上磨练出的煞气也淡了几分。
“他是?”仲修远再次主动开口,这不是他平日里的作风,所以他越发的不自在。
那被李牧称作允儿的小娃娃看上去才四、五岁的样子,一双清澈的眸子干净得如同一汪清池,若不是因为他举止有些异常,仲修远都无法发现他的眼睛看不见。
李牧低头看向允儿的那双眼,其实他对允儿的了解也不多。
第一次见到允儿的时候是他从外面回来的时候,也就是大概在半个月之前。
他当初去服役的时候鸿叔家里还没有这么个孙子,鸿叔原本的儿子与他年龄一样,但是是个傻子,也没听说他成过亲,所以允儿的来历就有些让人疑惑。
算算年纪,允儿大概是在他离开去参军的第二年就出生了。也差不多是允儿出生的时候,鸿叔的儿子因为出了意外死在了山里。
具体的情况李牧不清楚,不过听村里的人说,那会儿鸿叔的儿子自己跑到山里头玩,被野兽袭击,所以死在了山里。鸿叔刚给他儿子办了丧礼过了没到一个月的时间,他下了一趟山抱回了一个孩子,就说是他孙子。
好在这允儿和鸿叔长得也有几分相似之处,所以村里头的人虽然八卦疑惑,慢慢的也就接受了这事。
关于鸿叔,李牧知道的也不少。
他刚刚穿越过来把这已经病得只有出气没有进气的李牧取而代之时,鸿叔也才先他两年到这村里。他来路不明,村里头的人问了也不说,只说是逃难来的。
鸿叔这个人不简单。虽然他与别人一样穿着粗布麻衣过着同样清苦的日子,虽然他刻意掩饰,但是不凡的谈吐、开阔的眼界、行为举止之间的一些细节都让他不像是个普通人,反倒像是个故意隐瞒身份藏起来的人物。
疯疯癫癫的傻儿子,莫名出现的孙子,这两人的情况也不像是先天的,更像是后天经历了什么事情才导致的。
鸿叔不愿意说自己的身份。李牧曾经和他聊起时提过两句,见鸿叔没有说的意思,他后来也就不再问。
各人有各人的日子,有些事情知道不知道没差。
就这么会儿功夫,村子那头吵吵嚷嚷的声音逐渐安静下来,看样子像是吵完了。
李牧起身把允儿放在凳子上,他挽了袖子,准备出门去看看鸿叔帮他要回来的那两块地怎么样了。
原身李牧是这村里土生土长的人,父母虽然早逝,但是家里还是有两块地的。
李牧刚穿过来那会儿收整过一次,没来得及种就出了征兵那事。如今已经又是五、六年时间了,估计这地又得重新收整一番。
“允儿就坐在这里等爷爷好不好?”李牧走到一旁的柜子前,他拿了一些昨夜剩下的花生出来放在允儿面前的桌上。
允儿眼睛不好,但也并不是完全看不见,他迷迷糊糊地看着桌上白白的东西,伸手摸了一下之后肉乎乎的小脸上就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这是花生。”
“嗯,是花生。”李牧说着就想要往门外走。
这会儿天色早就已经大亮,太阳都已爬到山顶。山里头的路不好走,来回一趟要是不快点再耽搁些时间,等他回来估计都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
允儿听了李牧的话,连忙把桌上的花生都抓在自己的两只手里,然后跳下了凳子就往李牧身边跑。
花生有些多,他手小,两只手都抓不住,所以费了老大力气才扯着衣服兜在小肚子上。他跑到李牧的脚边跟着,李牧往哪走他就往哪走,如同个小尾巴一般。
“怎么了?”正准备出门的李牧停下脚步。
对允儿,李牧是温柔的。面对这样一个长相白净性格乖巧又惹人心疼的小娃娃,他没有理由不温柔。
“叔叔。”允儿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又往李牧身上蹭了蹭,然后讨好似地叫了一声,显然是不愿意留下。
李牧抬眼看了一眼坐在床上的仲修远,心中有几分了然。
小孩不同于大人,大多数小孩更加纯粹也更加敏锐,他刚刚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允儿就不愿意亲近他,因为像他们这种常年在战场上厮杀的人,身上都带着一股子杀气。
若有心隐瞒,普通人大概不易察觉到,但小孩子却难以瞒住。
“没关系的,他不是坏人。”李牧把人抱着走到了床边。
山里头的路不好走,他要快去快回,不然带着允儿也不是不可以。
说话间,李牧看向坐在床上的仲修远,见仲修远那双漆黑如墨的黑眸正望向自己,李牧直接举着允儿让他靠近仲修远,“叫婶婶。”
从李牧进屋开始,就一直望着李牧眼都未曾眨过一次的仲修远闻言呼吸一滞。
屋里有瞬间的安静。
仲修远看着自己面前的娃娃,还有娃娃身后的李牧,有片刻心脏都忘了跳动。
李牧等了一会儿没等到动静,他又把那允儿提溜了回去,看着企图往自己怀里躲的小娃娃,他认真的慢慢的重复了一句,“叫婶、婶。”
允儿拽着兜着花生的衣兜,怯生生地看了一眼仲修远,没敢出声。
仲修远此刻才回过神来,他侧过头去看向床幔,低沉磁性且略带几分沙哑的冷清声音在屋内响起,“我是男人。”
这一点他相信李牧不会弄错。
可随着李牧看过来的视线,仲修远的一颗心却不由的悬起。他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那种异样的既期待又兴奋又害怕的情绪,他好像有些明白又好像有些不明白。
“你是我娶回来的。”李牧道。
李牧把允儿抱了起来让他看着自己,又重复教了一遍后,这才把两只脚都缩起来的允儿递到了仲修远的面前。
大概是因为有李牧在,所以允儿也并不是那么怕仲修远,他歪着脑袋打量了一会儿床上朦朦胧胧看不清的仲修远后,奶声奶气地叫了声婶婶。
“好。”李牧很是满意,他把允儿放在了床上仲修远的手边,“你就和婶婶在这里等爷爷回来,叔叔去一趟外面。”
仲修远并不是那种会不择手段的人,他是个从骨子里透着傲气的人,而且如今这情况仲修远也必须隐瞒身份养好伤,所以李牧暂且还是相信他的。
仲修远坐在床上看着李牧出了门,又听着他的脚步声进了院子,拿了什么东西,离开了篱笆院走远。
直到确定他走远,仲修远这才狼狈不堪地抬起右手挡在眼前,他无声的向上仰头,企图不让人看见自己脸上此刻的狼狈与绯红。
他十二岁离家参军,后读尽天下兵书,虽不敢说文采多好,可这么多年来他独自一人在朝堂之上舌战群雄从未输过。
可此刻,他却有一种想要钻个洞或者柜子什么的把自己藏起来的冲动。
他该如何办才好?
因为即使那人嘴上说着那等不合理且燥人的话,只因他摆着那样一张认真的脸,他就再也说不出反驳的话来。
兔肉快熟的时候再放入花椒、大红野山椒、大蒜进去爆炒。
这做法有几分粗鲁简陋,一是没条件,二则是这最简单粗暴的家常菜做法味道绝对不会差!
就李牧的经验来看,这简单的做法做出来的东西,甚至是比好多一口下去满嘴佐料的大厨之作,更加令人回味无穷。
一番折腾下来,起锅的时候说不上香传千里,反正是把李牧馋的厉害。
又炒了白菜和仲修远剥的新鲜竹笋后,李牧就张罗着开饭了。
鸿叔从门外头进来的时候,李牧正把手里头的兔肉放在桌上。
“来得正好,我正准备去叫您。”李牧道,仲修远还有允儿两个人都已经坐在了桌子旁边,嗅着空气中那香味,两人是早已经频频咽起了口水。
鸿叔进屋之后四处张望,问道:“你那兔子呢?”
回头去厨房拿碗筷的李牧停下脚步。
鸿叔脸色微微有些发红,带着几分兴奋,“我刚刚去村里头给你问了,你那兔子弄到山下去卖,少说也得卖个七、八百文钱。”
说起这事,鸿叔脸上都放着光。
山里头攒点钱不容易,又是这样战火不断的年头,半两银子可不少了。
换作平日里这兔子大概也卖不到这么贵,但如今战火连天少开荤腥,稍微有点钱的人那日子过的可就难受了,有钱都吃不到好东西。
要是给抬抬价,说不定还能卖贵点。
“卖?”李牧黑眸转动,看向桌上冒着烟的盆子。
“在哪儿?我下午就给你拿下山去卖,买家我都打听好了。”鸿叔倒是一门心思的对李牧好。
李牧抬手,指向桌上冒着烟的盆子,“鸿叔,您吃吗?”
鸿叔一愣,随即大跨步来到桌前,看见盆子中那香辣兔,先是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随即一张脸瞬间涨红!
“哎哟!你、你……”鸿叔回头指着李牧,你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我记得您还有点酒?”李牧也跟着咽了咽口水。
既然要开荤,那就吃个舒坦。
鸿叔情不自禁又咽了咽口水,但面上还是绷着,“你这小子就不懂得存点钱吗?前头才浪费了好几两银子这会儿又……”
鸿叔指着李牧想骂,但眼神瞥过那香辣兔后口水却不禁又流了出来,他可不比李牧馋得轻。
“我去拿碗。”李牧进了厨房。
鸿叔在门口徘徊了一会儿,终还是没忍住馋,小跑着回了自己家,把自己藏着的那小半坛酒给搬了出来。
酒并不是什么好酒,这地儿也找不着好酒,虽然掺了水但胜在还算解了馋。
酒上桌,四人围坐桌旁,一个个的伸长了手脖子,就等着李牧一声令下。
“吃吧。”李牧面上揣着淡定,话音落下,筷子却已经第一个伸了出去。
大红的老山椒大瓣蒜和着些青椒炒出来的香辣兔带着一种朴实的味道,一块兔肉下去,李牧整个人全身的寒毛都开始竖立,爽滑酥嫩香辣微麻的口感让李牧忍不住轻轻长叹一声。
鸿叔动作也快,咀嚼着嘴里质地细腻的兔肉,老脸上尽是一幅享受的表情,早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微怒。
仲修远倒是比他倆要淡定些,两人都动了筷子后他才动筷选了块不大不小的兔肉,放入口中。
仲修远为将十年,即使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军营,但皇帝老儿置办的庆功宴他吃过不少。
可如今比来,那些山珍海味却都要比这香辣兔差了几分,那些东西经由大厨之手可以说是色香味俱全。
李牧做的这野山兔糙,没那么讲究,用的佐料也比不上那些大厨精致,就是这样简单的爆炒香辣山兔,那滋味儿里头的鲜香麻辣,却是样样都让味蕾舒爽无比。
来回咀嚼的数次,那味儿就更足了,特别是麻辣的味道,简直能叫人爽出一身汗来。
等仲修远回过劲来时,他已经再一次伸出了筷子。
两块兔肉配上一口酒,那滋味儿,啧啧,简直绝了!
唯一可怜的大概就是允儿了,他吃不了多辣,所以兔肉都是用开水洗了才吃的,不过即使是如此他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味道十足的香辣兔,再佐上一个清炒白菜一个清炒鲜笋,一顿饭下来四人都吃的面红耳赤,餍足无比。
这边,四人大饱口福,另外一边却是有人食不知味。
张舒兰站在门口伸长脖子张望了一圈,依旧没有看到自己的儿子之后进了屋,一进屋见自己的儿媳妇和孙女已经端着碗在吃饭,顿时火不打一处来。
“就知道吃!”张舒兰一巴掌拍在桌上,把桌上的菜碗都掀翻了,流了一桌子汤水。
张舒兰的儿媳妇李晓萱看了她一眼,继续吃饭。
张舒兰肚子里本来就有火,这下更加火冒三丈,指着李晓萱就骂道:“整天就知道吃,你男人没回来你没看见啊!也不知道着急。”
李晓萱不算漂亮,但一身温柔的气质,在村里也算是个出众的人。
“您就赶紧吃饭吧,他这下了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呢!”李晓萱对张舒兰的咒骂并不以为然,她是早已经习惯了,龚光远不归家的习惯又不是一天两天了。
张舒兰平日里就霸道,在外面霸道,在家里也霸道,从她嫁进来之后就没少骂她。
“你——”张舒兰气急,又一巴掌拍在桌上,“你个贱人,你就是巴不得他在外面死掉永远不回来是吧?”
一想到这事,张舒兰就想到了李牧,顿时更加冒火。
那李牧害得她儿子没了府衙的饭碗,还弄得她儿子怕被村里人说道出了门就不愿意回来,看她不整死他!
张舒兰恶狠狠的瞪着李晓萱,那凶狠的模样全然不把李晓萱当人看,“你说你,跟着我们家光远这么多年了,也从来没见你肚子有个动静,老娘就算是养只母鸡,蛋也下了几轮了……”
李晓萱和龚光远有个女儿,叫做龚菌菌,今年已经七岁多了,这会儿正坐在李晓萱的旁边吃饭。张舒兰的眼里是没有她的,因为她是个女娃,是个赔钱货,所以张舒兰基本就从来没正眼瞧过她。
张舒兰骂骂咧咧,龚菌菌安安静静的低头吃着饭。对这一切视若无睹般,李晓萱也是如此。
两人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咒骂,一开始还会害怕或者感到生气,但时间久了,也就麻木了。
“……我告诉你,你今年要是再不给老龚家生个儿子,明年你就收拾东西回你娘家去!”张舒兰气焰嚣张无比,“你这种不下蛋的,我们龚家不要,改明儿个我就下山去再帮我们光远说一门亲事。”
听了那张舒兰这话,李晓萱只是脸色惨白,一直在旁边安静吃着饭的龚菌菌却受不了了,她扔了碗筷就想要说话,但被李晓萱眼疾手快给截住了。
“啪!”
张舒兰见两人这模样,立刻来了劲儿,她一巴掌就扇到了龚菌菌脸上,七/八岁的她巴掌大的脸整片都红肿起来。
龚菌菌被打得红了眼,蓄着泪。
李晓萱连忙把她往自己怀里拉,护着她,不让张舒兰的巴掌再落在她身上。
没等到儿子,张舒兰在自己家里发了一把火,又把桌上的菜端走后,这才拿了碗装了饭夹着菜,摇着扇子出门去串门儿去了。
之后的几天,每天半下午时分李牧就带了允儿和那些个鸭子下山去水塘那边。
鸭子喜水,虽然那水塘里没什么鱼了,但是一群小家伙还是玩得开心。李牧就趁着这机会,去水附近弄些野草。
傍晚时分,他用顶端带着些叶子的小竹竿,在允儿的帮助之下把鸭子全部装进了篮子,然后赶着夕阳回村。
抽了个阳光灿烂无比的午后,李牧进山里头砍了几棵竹子回来,他准备在院中圈出一块专门放鸭子的地方。说白了,也就是隔开那群鸭子和他。
这事说来也奇怪,一般来说鸭子都怕人,这群也怕,允儿都怕!可它们就不怕李牧,不但不怕,反而还像是把李牧当成爹了,走哪儿跟哪儿不说见着就扑着翅膀嘎嘎叫。
别人赶鸭子,那得是费了老大精力的在后面吆喝,换李牧这儿,他只消在前面跑,后面肯定能一个不漏追一大群。
费了两天时间把院中院改出来后,李牧站在屋檐下手里拿着野草,张罗着吆喝着想让在院子另外一角的那些鸭子进那小院。
李牧一动,院里小鸭子就嘎嘎的叫了起来。
听见声音,对屋的鸿叔,还有里屋接连剥了五、六天笋剥得脸都绿了的仲修远,两人都好奇地看了过来。
最近这几天李牧自己一个人带着允儿和小鸭子满山跑,倒是没出现第一次的情况,让两人不禁好奇。
结果这一看,两人的脸立刻就扭曲起来。
呵,这感情倒好。
李牧这一人高马大的大男人,愣是拎着个三四岁的小娃娃搁面前当枪当盾牌使,还一脸嘚瑟!
难怪他最近那么殷勤,出去都带着允儿一起。
屋外哐当一声。
李牧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冷然道:“该是水壶打了。”
厨房中,竖起耳朵听着堂屋一切声响的仲修远脚尖上颠着个茶杯,手上一手一个杯子,地上躺着还在晃悠的是泡茶的旧水壶。
一张俊脸涨得通红的他屏住呼吸,动作迅速且狼狈地捡起了地上的水壶放好,又藏了湿了的衣袖,瞥了一眼门口,迅速转过身去装作无事发生。
堂屋,油灯摇曳。
那妇人在屋内忐忑地坐了会儿,期间一直打量着李牧。
片刻后,妇人问道:“你真的是李牧?”
李牧点头。
那妇人得到答案,黄皮寡瘦的脸有些惨白,她迟疑片刻终还是鼓起勇气开了口,“我听说你退役下来了,所以就想着过来问问,你们那队里是不是有个叫作杨铁的人,他怎么样了?”
杨铁,是李牧在军营的时候小队长的名字。
他也是这疙瘩的,不过杨铁家住在镇子那一头的山里,离他们这单程的路来回都要三、四天的时间。
李牧微微抿着嘴,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更显几分冷冽,再加上那一双泛红的双眼,煞有些吓人。
李牧深吸一口气,颤抖的嘴唇无法言语,只摇了摇头。
那妇人在李牧摇头后脸色就更是惨白得毫无血色,她早已经预料到了这样的结果,虽然家里并没有等来死讯,可这时间早已经过了他退役的时间。
如果人还活着,早就回来了。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①。
她盼他早日归来团聚,却不知人早已变成河边枯骨一具,更甚至是连一坡黄土都无,只能风吹雨打为野兽啃食。
两军交战,战场上将军一声令下,便只许士兵向前不许退后,战斗结束,有去无回的不过是一纸数字,谁还记得那些尸骨家中是否有人需要通报消息?
妇人张了张嘴,似乎想要和李牧说声谢谢,可哽咽的声音还没发出,眼泪就已经啪啪的往下掉。
她连忙抬手用衣角擦脸上的泪水,可眼泪就像决了堤,没完没了的落。
她努力忍着,无声哽咽着,可终还是没忍住,哭出了声音。
并不是那种大吵大闹地嚎啕大哭,而是更为隐忍压抑的低声哭泣。她痛苦万分,那种痛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而是长久压抑累积的。
那妇人压抑着哭着,直到她哭得咽过气去,晕倒在地。
徐田已经看出是怎么回事,二话不说,赶紧帮着把人抬到了里屋床上放着。
屋内,片刻后,那妇人在徐田的顺气下清醒过来。
哭晕了又哭醒,月升时分,她总算是缓过劲来。
坐在床上,她抹了脸上的泪水看向床边的李牧,“谢谢你,要不是你……”话未说完,她又红了眼。
李牧抿嘴,端是一张面无表情的脸,也透着几分难受。
徐田见了连忙转移话题,“老嫂子,你也别想太多,这日子还是该过得过。”
话虽然这么说,可是其中的酸苦,怕是只有她自己才真的知道。
那妇人点了点头,抹去眼角的泪水,无采的眼中已经多了几分死气,“其实我早就想到了,只是家里一直没有收到死讯,所以才挂念……现在知道了,我也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