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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神童林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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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小说!”

    “什么?”林父以为自己听错了。

    林牧平淡道:“写小说能挣钱,我想试着写小说……”

    一话一说,不止林父懵了,就是旁边的四小,同样惊呆了。

    良久,林父才又问道:“你识字么就写小说?拼音你都不会……”

    “不会就学,我看有的小孩三四年级就开始看小说了,想着也不用认识太多字……”

    不会就学……

    这理由太强大,强大到林父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的地步,想了好一会,也找不出训斥林牧的理由,只能摸着大光头,闷着回了东间。

    五本小说,倒是先给林父当了消遣。

    林牧也是无奈,自己这个七岁身躯太小,就像是一头初生不久的幼兽,根本无法离开巢穴觅食,只能想这些“歪点子”了。

    摇了摇头,林牧照顾好鸡崽鸭崽后,就开始给四小做起饭来,瞧着小萝莉在那看着小鸡啄食的可爱样子,不由得暗自悲伤。

    这哪是什么小媳妇,分明是当闺女养了,只怕十几年照顾下来,小萝莉长大后,自己恐怕也下不去手哇……

    ……

    江小柔却没这些复杂想法。

    对于她小小的脑瓜来说,生活的所有目标,就是玩耍了。

    只可惜,往日里喜欢带她一块抓鱼的林牧,这段时间却是喜欢独处起来。

    “a……o……e……”

    听着林牧念着那些拼音,江小柔放轻了手上动作,瞧着林牧在后院面色古怪地“认真”看着小学课本,那些从邻居家借来的旧书,江小柔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

    只不过,让她全身自豪的,是林牧那快速的学习速度,只不过七八天的功夫,就把那一年级的拼音书,学了个通透。

    剩下二年级、三年级的课本,也“慢慢”进入林牧手中的样子……

    江小柔满脸崇拜,林牧却尴尬难受得要死,只如那些套路流玄幻小说里,男主角装B一般,尴尬万分!

    想想看,在一本仙侠小说中,男主角初露锋芒,把宗门内一个天才给打了脸,路人甲便道:“哇!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未知数X求解方程?这可是三年级才能掌握的神通!眼前新入门的猪脚在一年级,其他同阶连加减乘除都不会时,竟然就使出这种神通!恐怖鱼丝!恐怖鱼丝!”

    尬都尬死了!

    尤其是自己偶尔还要装作懵懂地,去问那些小学生,就更是难受了!

    由是此故,林牧干脆就把家里那本破旧的《新华字典》拿上,再带上《射雕英雄传》,往那田野草地里一躺,一看就是一上午。

    没有人,正好温习一下金大的名作。

    对于第一本小说,林牧准备写“无限武侠”类的,之所以选择这个题材,实在是因为市场情况。

    在1997年这个时期,传统武侠已经末落,黄易的《寻秦记》在电视剧播出之前,还没在大陆火起来,玄幻、仙侠、都市这些后世热门的小说题材,还没有合适的读者土壤。

    目前小说市场上,“武侠”算是进入了回光返照的末路时期。

    一方面,读者的武侠情结仍旧根深蒂固,另一方面,市场上却是烂俗武侠横行。

    “新人作者,最好先写同人小说练练笔”,这可是后来网文圈的经验之谈,在金大告江南之前,都没出过武侠名家状告网络作者写同人的事情发生。

    松软的草地上,林牧翘着二郎腿晒着太阳,周围放羊的小孩远远瞧着他,俱都有些敬畏。

    林牧自学的事情,在村子里根本瞒不住,一些家长在听了这件事后,抓住家里顽皮的小孩就是一通训:“你瞧瞧别人家孩子小牧,别说拼音,就是一些简单字都会了!还会加减乘除算式!这才几岁,小学二年级都要学完了!那可是小学二年级的姿势!

    人家这么小,就会这么多姿势,长大了那还得了?

    你看看人家!你也不跟着学学!”

    这样的风声,甚至还引起小学里几个老师的注意,在考较过林牧的功课后,兴奋地又是赠送作业本,又是借书给林牧,称赞家乡出了个好苗子。

    瞧着林牧“进步神速”,林父高兴中,又夹带一丝不安:自己的儿子,可是直言要写“大薄子书”的!

    甚至于,在这一两个月的功夫里,林牧已经准备弃了小学的课本,除了偶尔查下字典外,其他时间,就一直拿着武侠小说啃!

    村里其他人家的武侠小说,已经被林牧盯上了!

    这也是旁边小孩对林牧敬畏的原因:家长说了,要是敢看林牧手里的“大薄子书”,逮着一回打一回!

    什么堵不如疏?

    大薄子书就是洪水猛兽,就是精神垃圾!

    ……

    对于这样的看法,林牧毫不在意,这话要是拿到前世,恐怕会被人笑话死。

    手里一本破旧的武侠小说被合上,上面显出四个字《紫衣神剑》!

    这是最寻常不过的一本武侠小说,不过其中有两个设定,让林牧很有兴趣。

    第一,就是里面把“十二生肖”设定成十二路绝学武功,主角一部部搜寻蕴藏绝学的“玉石”,给人一种“集宝”的快感。

    第二,就是里面主角的兵器,明着是萧,内中却含着一道三丈余长的极薄紫刃,通过机括弹出,任他再是强横的横练高手,也强攖其锋。

    凭借着这柄兵器,每次新出个反派,就吹得仿佛天下第一高手一样,正道无人可敌。

    可是主角就这样“君子藏器于身,伺机而发”,每每一路横扫,把对手捅成马蜂窝。

    至于主角遭受暗算,掉下崖后获得秘籍,并且和妹子交合疗伤、练功的桥段,就不值一提了。

    在林牧看来,男主角的这柄萧,已经可以称得上是“金手指”,有了网络小说的几分意思。

    从书页中取出纸笔,林牧想了想,在上面写了两行字。

    “《紫衣神剑》,神兵,秘籍收集,《兵甲武经》废天地、灭生灵,神裂歇宁清”。

    而在这两行字之前,已经写满了一页多的稿纸,俱都是林牧记下的灵感。

    就在林牧认真整理着灵感时,天色也已经渐晚,到了晚上四五点钟,该回家做饭了。

    “咯咯!”

    远处麦田飞出一只花枝招展的……

    林牧眼前一亮:“竟然还有野鸡!”

    PS:感谢暴君送的一个舵主,想想也是蛮新奇的,当初的萌新读者,现在变成了精品大神,还罩着我,为我哥心酸,难道他真的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