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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八章 白玉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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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怀里!”花烟儿扭动着腰肢,指了指胸前的两座抖动山峰。“帅哥,来拿啊!”

    作为杀手,就应该冷血无情。可是,作为一名男杀手,苗一枪又很喜欢猎杀女人,特别是美女。作为被猎杀的对象,杀死美女,可是有意外收获的。

    苗一枪,可是金三角的佣兵之王,这么多年来,无论女人,还是男人,都承受不了他的金枪。

    他的枪,真的是黄金打造,做工精巧,像艺术品。如果说这把金枪有缺憾,那就是每次只能装填一颗威力奇大的子弹。

    只是,这把黄金枪落在苗一枪的手里之后,却将这缺憾弥补了。因为苗一枪杀人,只需要一枪,根本不需要开第二枪。

    当然,苗一枪还有一把老枪,也声名赫赫。那些被他活捉的女人,往往不需要黄金枪的子弹,就已经被苗一枪的数万蝌蚪大军搞死了。

    “什么在你怀里?”苗一枪握紧黄金枪的右手,没有丝毫变化。眼前这个风骚的女人很危险,媚惑入骨。

    “宝贝。””花烟儿俏脸挂着红晕,顾盼间,幽怨道,“帅哥,你来尝一尝,就知道了呢,很新鲜,很温热的哦!“

    不知为何,面对这把破枪的时候,花烟儿生出一种恐惧。击杀了两名佣兵,却被苗一枪锁定。只要在靠近五米,花烟儿就有信心捏碎对方的脖子。可是,让花烟儿郁闷的是,眼前这个矮壮的男人非常警觉,每次自己尝试靠近,他的手指都会压在扳机上。

    那看似跟男人鼻孔大小差不多的枪管,带来一种嗜血的威压。在现代的武器中,花烟儿还头一次感受到这样的危险。

    死亡的气息是相同的。花烟儿很清楚,如果自己不能让苗一枪露出破绽,那自己很难完整的离开。

    “拿出来,让我看看!”苗一枪的目光盯着花烟儿,这个女人,浑身都是假动作。这么风骚的挑逗,自己见多了,最后还不是被自己的金枪挑到。既然这个女人如此自信,那就陪她玩玩。

    苗一枪很喜欢这种感觉,一种在刀尖上风流,在体会快乐的瞬间,掐碎对方的喉咙,看着她的血流的满地都是,然后穿上裤子离开。

    当然,也存在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自己倒在血泊里,满脸的沉迷和快乐。

    对于用身体当武器,想要让自己活下去的女人,苗一枪很尊重。所以,面对花烟儿的挑逗,苗一枪给她机会。想看看她能玩出什么花样。

    “难道你不想自己摸一摸吗?”花烟儿双手在胸前托了托,向上推一推,然后好像承受不了那重量一般,双手柔软的下垂。

    “没了衣服,摸起来更好玩!”苗一枪眼神眯起,紧紧盯着花烟儿那双白皙的手。她的手很漂亮,脱光衣服的身体肯定更加性感迷人。苗一枪有些蠢蠢欲动了,“快,靠到墙壁上,脱光衣服转过身!”

    “你好坏呀!”花烟儿摇晃了一下腰跨,凹凸之间散发出一种令男人难以抗拒的傲娇声音。“大白天的,而且还是走廊,人家会不好意思的!”

    “咔嚓!”黄金手枪的扳机发出瘆人的响声,那黑洞洞的枪口,对着花烟儿的心脏。

    “这颗子弹,可以瞬间摧毁一辆坦克。不管你是什么级别的高手,都别想活着逃离!按照我的吩咐做,否则,死!”

    “人家脱就是了!干嘛那么凶,人家是女孩,矜持娇羞一下还不可以吗?”娇滴滴的声音,柔腻入骨。如果是一般的男人,此刻早就流鼻血了。

    花烟儿双手,自然的放到腰间,解开衣扣,露出粉色的内衣和白色脖间。在那双峰之间,挂着拇指大小的白玉笛子,晶莹剔透,宛若羊脂。

    “那是什么?”看到白玉笛子,苗一枪眼神一冷,呵斥道,“拿下来!”

    “拿不下来啊!”花烟儿那双手,捂住自己的双峰,娇嗔微怒道,“人家这东西,一直都长在这里,怎么拿得下来呢!”

    “废话!白玉笛子!”苗一枪当然不会上当,这么多年来,苗一枪杀死过很多伸手比自己高的对手,主要就是因为谨慎。无论男女,在他没有一丝不挂之前,身上的任何物件,都可以杀人。

    白玉笛子价值几何,苗一枪不是很看重。对于一个死人,她的所有物品都将是自己的。可是,在自己享受这女人之前,她必须按照自己的要求,变得赤条条才可以。

    “你好坏!”花烟儿的双手揉捏了一下自己的双峰,双手摸向白玉笛子。

    “停!”苗一枪像一个苛刻的导演一般,对演员的表演很不满意,大声喊停,“你的手,不能碰那白玉笛子!立刻将双手背到身后,否则我立刻开枪!”

    那瘆人的手枪部件响声再次传来,花烟儿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不过,这失望转瞬即逝。

    “帅哥,是这样吗?”花烟儿的双手背在身后,摇晃着身体,酥麻的说道,“你有手铐吗?给我戴上,这样玩才刺激呢!”

    “含胸,低头。让你的白玉笛子从脖子上掉落在地上!”

    不得不说,苗一枪足够谨慎,甚至,他对谨慎已经达到了一种癖好的程度。

    “哦!”嘤咛一声,花烟儿乖乖照做,低头,含胸,摇晃着脖子,尽力将戴在脖颈处的红绳脱下来。

    “沙沙——沙沙——哗啦——”红绳摩擦着雪白的肌肤,白玉笛子晃来晃去,脖颈,脑后,眼看着要掉落下来的时候,却被长长的头发羁绊住了。

    花烟儿摇晃着脑袋,甩着头发,突然,走廊里发出了一种“呜呜呜”的声音。

    “嗖——”

    一道黑光闪烁,白玉笛子里跳出来一只大蚂蚁——形似蚂蚁的怪物。通体漆黑,只有眼睛是红色的。长着两根触角,嘴里会发出啾啾的响声。

    这叫食肉蚁。是用苗疆的一种变异蚂蚁的蚁卵卵化而成,每日以尸肉喂养,全身用毒药罐浸泡。原本这就是巨毒之物,每天吃尸肉泡毒药后毒性更是增加百倍千倍。虽然它的体积很小,但是能够轻易的毒死一头黄牛。两只食肉蚂蚁就能够咬死一头成年大象。再加以训练,就成了能够根据音乐做出各种攻击指令的毒虫。

    这种蚂蚁还叫做“懒虫”,因为它终日昏睡,一个月才吃一次东西,只有饿了的时候才会醒来找食物。

    于是,花烟儿便将其包裹进腊丸,塞进了白玉笛子里作为自己保命的绝技之一。

    苗一枪的所有注意力,都在花烟儿的黑色长发上。这摇啊摇的,将冷静谨慎的苗一枪摇得心慌意乱。

    呜呜的声音发出,苗一枪误以为是风吹打窗棂的声响。殊不知,这片刻失神误判,已经为他的惨死埋下了祸根。

    人的身体温度极高,特别是他们这些刚刚做过激烈搏斗的人身体温度更是高于常人很多。腊丸不停的被摇晃,很容易就会被捂热融化。

    外面包裹着的腊丸融化,食肉蚁就会苏醒过来。已经饿了好久的食肉蚁肚子自然是饿的,于是便爬出去寻找食物——从生活习惯上来讲,食肉蚁还是个好同志,它不仅仅吃腐肉,也吃新鲜肉。离它最近的就是苗一枪的手臂,于是它便毫不客气的扑了过去。

    它吃肉时会先钻进肉里,然后从内部开始消化享受,然后在拼命的撕裂胸口的皮肉。

    苗一枪意识到了危险,果断的去勾扳机。可是,他明明用力气了,但自己的手指却掉了下来,一根,两根,整个手掌。

    这诡异的一幕,甚至让苗一枪忘记了疼痛。不,确切的说,这变化实在太快了,快到来不及反应,苗一枪那把黄金枪已经掉在了地上,他举着胳膊,瞪圆眼睛,骇然的看着自己的胳膊变短,然后身体,骨髓里传来一种酥麻感……

    很快,苗一枪就看见站在胸口得意洋洋的那只黑色小虫子,抬起左手,狠狠地一巴掌拍过去。

    “啪——”虫子被拍进肉里,皮肉破开的口子也是血水四溅。

    没想到的是这虫子竟然没死,像是为了报复似的,又狠狠地咬了苗一枪一口。

    “啊——”苗一枪嘶吼着,嚎叫着,“让它停下。让它停下——把这该死的虫子给拿走——快拿走——”

    “尽情享受!”花烟儿慢悠悠的系上一颗颗纽扣,就像经历一夜的风雨滋润,如今已经心满意足的女王一样,眨着眼,看着苗一枪吼叫。

    食肉蚁才不情愿从肉团里钻出来呢,一蹦一跳的消失了。下一刻,食肉蚁从苗一枪的眉心钻出,得意的发出嘶鸣庆祝胜利。

    可是,花烟儿嘴唇蠕动几下,食肉蚁突然绽放出血雾!吃饱的食肉蚁,已经失去了价值,活着只能是累赘。

    “噗通!”苗一枪的身体也在这一瞬间倒下,血水四溢。

    “可惜了我的食肉蚁!不过,得了一把漂亮的手枪也不错,以后我应该叫花一枪了呢!咯咯!”

    花烟儿扭着腰肢,发出娇俏的笑声,向走廊的过道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