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7章 尾声十一不管你是谁,都是我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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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筝离开之前,裴斯承已经看见了华筝眼角闪烁的泪光,他摇了摇头,华筝恐怕也就是趁着去换衣服,将自己整理一下,再出来吧。
只不过,裴斯承倒是真的没有想到,这是他的第一次拒绝,却不是最后一次。
等到华筝离开不过几分钟,华筝放在桌面上的手机忽然响了,十分柔和的音乐声。
裴斯承眯了眯眼睛,侧首看了一眼华筝的手机,看见屏幕上赫然闪烁的姓名就是:宋予乔。
宋予乔……
这个名字,看起来莫名觉得有些亲近,但是,却是一个十足陌生的名字,很好听,一个女人的名字,但是在他的脑海中根本就没有闪现。
裴斯承眯了眯眼睛,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方虚晃而过,在按下接通键的时候犹豫了三秒钟,重新放下了手机。
其实,在后来的后来,裴斯承都在想,如果当时,他帮华筝接通了这个电话,听见了宋予乔的声音,那么,就会早两年遇上宋予乔了。
只不过,姻缘,总是在这种交叉相互中错过的。
而日日夜夜萦绕在裴斯承心头的,除了夏楚楚这个名字,就还有一个单词——beloved。
他记得,是在一间名为beloved的酒吧里,见到的夏楚楚。
在最初,顾青城听说裴斯承要投资建酒吧的时候,还特别打趣:“你有那种闲钱,还不如投给我夜色,给你分股。”
“你那是为了赚钱,我不为了赚钱,每年亏本都不要紧,”裴斯承携一支烟在手指间转动,“我是为了寻找。”
这些年,在裴斯承的生命里,已经深切的印上了两个字,就是——寻找。
只不过,华筝也并没有因为裴斯承一次的拒绝,就心灰意冷,特别是在知道张梦琳的存在之后,更多时候都是在和张梦琳斗。
终于,在一个下午,裴斯承从一个长达四个小时的会议中下来,已经是满身满心的疲惫的时候,黎北从外面回来,在他面前,已经呈上了一份调查报告,裴斯承端着茶杯浅啜,对黎北说:“念给我听。”
黎北当即就说:“老板,找到夏楚楚了,在温哥华。”
裴斯承手中茶杯里的水洒了出来,在手指上一片晕染开的水渍。
当晚,裴斯承乘凌晨的航班,飞往加拿大温哥华,然后连夜去了调查中找到的那个小镇。
在飞机上的心情,他觉得自己心脏嘭嘭嘭跳的厉害,终于要找到夏楚楚了么?在四年之后?
看着碧蓝天空中飘散的几朵白云,裴斯承狂躁不安的内心,逐渐一点一点平静下来。
不管是不是,这一次,总是带着百分之一的希望去的。
无数次的希望,伴随着失望,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
在镇上的邻居,是认出了照片中的女孩儿,说:“就是这个小姑娘,我记得清楚,当年他们家里还没有搬走之前,一直是住在这里,家里是有一个中国老婆,还有一个儿子,一家三口。”
“后来呢?”
裴斯承变得亟不可待,他一边让黎北在小镇上去寻找,一边询问这些曾经见到过夏楚楚的人。
“后来那姑娘好像是精神上出了问题,她母亲就带着她去了市里面去治疗,然后两个月后就搬走了。”
“搬去哪里了,您知道么?”
“不知道,当时他们走的时候谁都不知道,后来搬家公司来了才知道,有新住户住进来了。”这个好心的大姐指了一下街边,“你看,那边,那个白色的房子前面带着小花园的,就是他们原来住的地方。”
黎北已经去现在新搬入的住户问过了,他们只是住户,办手续都是住房中介办的,根本就没有见过原来的房主。
在这一刻,裴斯承深深地闭了闭眼睛。
黎北跟在裴斯承身边也许多年了,看见老板现在的这种表情,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裴斯承睁开眼,说:“回去吧。”
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名叫夏楚楚的女人,他知道这个女人长的是什么模样,他在找她,就足够了。
而就在这一次回加拿大,华筝也跟了过来。
华筝不是那种能够轻易放弃的人,她如果想要得到的东西,不管是人还是物,都会尽自己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得到。
就像是裴斯承。
裴斯承对华筝永远是不冷不热,不冷的原因,华筝知道是源于自己表哥,而不热的原因,恐怕就是因为心底的那个夏楚楚。
华筝看到裴斯承从小镇上没有任何所得的失落表情,在后面跟着,忍不住说:“说不定她早就死了,你这样日复一日地找下去,都已经三四年了,一个人怎么会藏得这么严实,除非她死了。”
华筝的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前面走着的裴斯承忽然转身,一个巴掌就打在了她的脸上。
她有些难以置信,捂着脸看着裴斯承,“你……”
裴斯承的眼睛里好像是两个钻风的空洞,却虚空的刮着风,冰冷刺骨的风,“不要再说这种话。”
华筝咬着下嘴唇,停住了脚步。
而前面的裴斯承,在给了华筝这一个巴掌之后,继续向前走,再没有回头看华筝一眼。
华筝双眼噙着眼泪。
她怎么就争不过一个已经消失了三四年的女人呢?她才不信这个邪!她就是要将裴斯承追到手!他是她的王子!
人人都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但是对于华筝来说,追裴斯承的这两年,是翻山越岭,也没有将挡在裴斯承面前的那一层纱给撩开,最后,还是宋予乔,帮华筝撩起了那一层薄薄的纱。
这是裴斯承遗失夏楚楚的第四年。
在第四年的这个春节过年的时候,下了一场大雪,飘飘洒洒了好几天,天地之间都铺盖上了白茫茫一片,银装素裹。裴斯承穿上一件黑色的毛呢大衣,里面是一件轻薄的外套,这件衣服是曾经和夏楚楚在滑雪场的时候穿过的,当时夏楚楚夸赞他英俊帅气,是白马王子。
在华筝离开之前,裴斯承已经看见了华筝眼角闪烁的泪光,他摇了摇头,华筝恐怕也就是趁着去换衣服,将自己整理一下,再出来吧。
只不过,裴斯承倒是真的没有想到,这是他的第一次拒绝,却不是最后一次。
等到华筝离开不过几分钟,华筝放在桌面上的手机忽然响了,十分柔和的音乐声。
裴斯承眯了眯眼睛,侧首看了一眼华筝的手机,看见屏幕上赫然闪烁的姓名就是:宋予乔。
宋予乔……
这个名字,看起来莫名觉得有些亲近,但是,却是一个十足陌生的名字,很好听,一个女人的名字,但是在他的脑海中根本就没有闪现。
裴斯承眯了眯眼睛,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方虚晃而过,在按下接通键的时候犹豫了三秒钟,重新放下了手机。
其实,在后来的后来,裴斯承都在想,如果当时,他帮华筝接通了这个电话,听见了宋予乔的声音,那么,就会早两年遇上宋予乔了。
只不过,姻缘,总是在这种交叉相互中错过的。
而日日夜夜萦绕在裴斯承心头的,除了夏楚楚这个名字,就还有一个单词——beloved。
他记得,是在一间名为beloved的酒吧里,见到的夏楚楚。
在最初,顾青城听说裴斯承要投资建酒吧的时候,还特别打趣:“你有那种闲钱,还不如投给我夜色,给你分股。”
“你那是为了赚钱,我不为了赚钱,每年亏本都不要紧,”裴斯承携一支烟在手指间转动,“我是为了寻找。”
这些年,在裴斯承的生命里,已经深切的印上了两个字,就是——寻找。
只不过,华筝也并没有因为裴斯承一次的拒绝,就心灰意冷,特别是在知道张梦琳的存在之后,更多时候都是在和张梦琳斗。
终于,在一个下午,裴斯承从一个长达四个小时的会议中下来,已经是满身满心的疲惫的时候,黎北从外面回来,在他面前,已经呈上了一份调查报告,裴斯承端着茶杯浅啜,对黎北说:“念给我听。”
黎北当即就说:“老板,找到夏楚楚了,在温哥华。”
裴斯承手中茶杯里的水洒了出来,在手指上一片晕染开的水渍。
当晚,裴斯承乘凌晨的航班,飞往加拿大温哥华,然后连夜去了调查中找到的那个小镇。
在飞机上的心情,他觉得自己心脏嘭嘭嘭跳的厉害,终于要找到夏楚楚了么?在四年之后?
看着碧蓝天空中飘散的几朵白云,裴斯承狂躁不安的内心,逐渐一点一点平静下来。
不管是不是,这一次,总是带着百分之一的希望去的。
无数次的希望,伴随着失望,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
在镇上的邻居,是认出了照片中的女孩儿,说:“就是这个小姑娘,我记得清楚,当年他们家里还没有搬走之前,一直是住在这里,家里是有一个中国老婆,还有一个儿子,一家三口。”
“后来呢?”
裴斯承变得亟不可待,他一边让黎北在小镇上去寻找,一边询问这些曾经见到过夏楚楚的人。
“后来那姑娘好像是精神上出了问题,她母亲就带着她去了市里面去治疗,然后两个月后就搬走了。”
“搬去哪里了,您知道么?”
“不知道,当时他们走的时候谁都不知道,后来搬家公司来了才知道,有新住户住进来了。”这个好心的大姐指了一下街边,“你看,那边,那个白色的房子前面带着小花园的,就是他们原来住的地方。”
黎北已经去现在新搬入的住户问过了,他们只是住户,办手续都是住房中介办的,根本就没有见过原来的房主。
在这一刻,裴斯承深深地闭了闭眼睛。
黎北跟在裴斯承身边也许多年了,看见老板现在的这种表情,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裴斯承睁开眼,说:“回去吧。”
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名叫夏楚楚的女人,他知道这个女人长的是什么模样,他在找她,就足够了。
而就在这一次回加拿大,华筝也跟了过来。
华筝不是那种能够轻易放弃的人,她如果想要得到的东西,不管是人还是物,都会尽自己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得到。
就像是裴斯承。
裴斯承对华筝永远是不冷不热,不冷的原因,华筝知道是源于自己表哥,而不热的原因,恐怕就是因为心底的那个夏楚楚。
华筝看到裴斯承从小镇上没有任何所得的失落表情,在后面跟着,忍不住说:“说不定她早就死了,你这样日复一日地找下去,都已经三四年了,一个人怎么会藏得这么严实,除非她死了。”
华筝的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前面走着的裴斯承忽然转身,一个巴掌就打在了她的脸上。
她有些难以置信,捂着脸看着裴斯承,“你……”
裴斯承的眼睛里好像是两个钻风的空洞,却虚空的刮着风,冰冷刺骨的风,“不要再说这种话。”
华筝咬着下嘴唇,停住了脚步。
而前面的裴斯承,在给了华筝这一个巴掌之后,继续向前走,再没有回头看华筝一眼。
华筝双眼噙着眼泪。
她怎么就争不过一个已经消失了三四年的女人呢?她才不信这个邪!她就是要将裴斯承追到手!他是她的王子!
人人都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但是对于华筝来说,追裴斯承的这两年,是翻山越岭,也没有将挡在裴斯承面前的那一层纱给撩开,最后,还是宋予乔,帮华筝撩起了那一层薄薄的纱。
这是裴斯承遗失夏楚楚的第四年。
在第四年的这个春节过年的时候,下了一场大雪,飘飘洒洒了好几天,天地之间都铺盖上了白茫茫一片,银装素裹。裴斯承穿上一件黑色的毛呢大衣,里面是一件轻薄的外套,这件衣服是曾经和夏楚楚在滑雪场的时候穿过的,当时夏楚楚夸赞他英俊帅气,是白马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