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149讨好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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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认识,我也不认识,可他为什么坐邪君的车?”
“不过真星境界,他身边的女子,哈!天,才星子!”
“他们和邪君是什么关系?”
旁人惊讶凌不欺和庄云蓉的修为境界,更惊讶他们坐君重歌车而来。
等凌霜自车内走下来,众人皆是一呆,然后恍然大悟。
“她是战星凌霜!”
“原来是她,那就难怪了。现在谁不知道,邪君被战星迷得找不到北。”
“我还是第一次亲眼看见她,不是说战星都生得粗壮么?怎到了她这,竟比明珠公主容貌更盛且娇媚动人。”
众人的议论声并不小。
凌不欺握着庄云蓉的手,给自己的妻子传递安全感,又关切的看着凌霜,担心她会被这些议论影响。
谁想这一看,凌不欺才明白自己的担忧有多多余。
且看女儿比自己还自在,自信不需要故意摆姿态都能自然流露。
凌不欺还发现到了一点,那就是这副样子的凌霜,不就是当初他在飞临城时,教导她大族礼仪疯子的模样么。
凌不欺自己都没立即反应过来,反倒是他女儿先无声的给了这群旁观者一记下马威。
凌不欺摇摇头,看着凌霜的眼神透着自豪。
有此儿女,夫复何求。
凌霜不知道凌不欺这会儿的心理活动。
事实上,这点阵势对凌霜来说真不算什么。
从前世到今生,她一直都是被人瞩目的存在,被人议论多了,早就习惯了。
凌霜骨子里倔强,又自强自信,越多人观望她议论她想看她出丑,凌霜就越要表现得好,让那群嫉妒者只能在嫉火中自我焚烧。
“爹,娘,我们进去吧。”凌霜对凌不欺夫妇微笑道。
这一笑,打破她一贯冷淡的面容,冰雪消融后的清艳,惊艳了在场无数的青年才俊。
早他们一步来了凌氏的君重歌,从凌霜他们到就知道了。
他也从厅堂里走出来,一眼就看到凌霜展颜,周围男子眼珠子都要掉在她身上的模样。
“哼。”君重歌一笑。
这哼笑声不轻不重,却犹如巨石猛地撞击在那些年轻男子的胸口,让他们再没心思去看凌霜,纷纷痛苦的倒地。
其他人马上就注意到,从内里走出来君重歌。
凌霜也看到他了。
今天的君重歌身穿一袭月白色长袍,这样清雅圣洁的颜色,着实不太适合君重歌。只衬得他一身邪魅的气质更昭显,眉目更犀利,韵味浓重,让人不敢逼视。
凌霜想起来东华皇朝的皇室姬氏,第一代祖先的星辰就是月。因此,东华皇朝以明月为皇室标志,月白色也被在东华地区设为皇室专有的颜色,一般人不能轻易穿这种颜色的服饰。
或许在其他人眼里,穿这皇室颜色的君重歌很不和谐,凌霜却觉得他依旧俊美,这不衬他的颜色,反更凸显他本身的魅力。
凌霜看着他,走神的在心里想着,这就是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了吧?反正君重歌生得俊美,别人都看不出来,就我知道更好,这样就没多余的人来跟我抢了。
凌霜却不知道在君重歌的眼里,今日的她也美的让他恨不得将她藏起来。
一直呆在天极学院中的凌霜,平日里穿的都是白和蓝相间的天极学院学子服饰,君重歌也看习惯了。
乍一眼间,见凌霜换了一身服饰,比往日更精细的打扮了一般,一袭明黄色的长裙,穿在她的身上,顿变高贵明艳起来。
君重歌想到了曾在秘境游历时,见到的一尾七级九阳飞鱼。
九阳飞鱼乃神物,传闻乃生存在太阳火海中的生物,可穿越星辰,可遇不可求。
那次他也不过侥幸看见,那鱼通体透明,唯独身上的一条金线耀眼得能灼烧人的眼睛。
九阳飞鱼游姿优雅,看似脆弱又无比强悍可怕的游走在狂风暴雨雷海之中,看似缓慢实际快得不过眨眼的功夫,就穿梭进了雷云之中消失不见,让人觉得眼前一切不过梦一场。
君重歌却知道那不是梦,一双眼睛还残留着被九阳飞鱼金线所灼烧的疼痛,又像是被惊艳后的心意难平。
那是君重歌一生中,难得被事物缩惊艳的一幕。
这会儿,君重歌就把九阳飞鱼这样的神物比作凌霜。
他觉得,如果九阳飞鱼是神物的话,那霜霜一样是珍贵神物。
这样的神物,本是可遇不可求。他既然遇到了,求到了,必不会放手,也不会让旁人所窥视。
君重歌迎到了凌霜的面前,不顾周围众人的注视,颇有些迫不及待的伸手,把凌霜的手牵着,问道:“一路可辛苦?”
凌霜瞧了他一眼,这根本就是睁眼说瞎话,“多谢邪君赐车,不辛苦。”
“跟我客气什么。”君重歌好像听不出凌霜语气透着的无语,还顺杆子故意说道:“若不是怕霜霜你害羞,我都想亲自去接你,我的怀抱肯定比马车坐得更舒服。”
凌霜用力捏了下君重歌的手,暗示他注意点。
这里不光有其他人,还有她爹娘在好吗!
君重歌顺着她暗示的余光看去,一下就看到黑下脸的凌不欺,以及俏脸发红的庄云蓉。
君重歌顿时尴尬。
他还真忘了这位老丈人,还有岳母大人。
这份尴尬对于君重歌来说,不过转眼而逝。
到底是个强悍的性子,君重歌笑着对凌不欺夫妇道:“岳父、岳母也一路辛苦了。”
凌不欺不说话,庄云蓉对他的印象始终不错,多少还停留在当初在飞临城的印象上。
见君重歌又是一副纯良的笑容,爱女心切的庄云蓉,本能的爱屋及乌,愣是能将君重歌邪俊的相貌,看成清俊正派来,对他也笑道:“不辛苦,难为你还亲自出来接我们,一起进去吧?”
“好。”君重歌笑得更纯善,凤眼眯成缝。
果然岳母比岳父好对付多了。
岳父的弱点又在岳母和霜霜的身上。 所以,把岳母讨好了就万事大吉。
“你不认识,我也不认识,可他为什么坐邪君的车?”
“不过真星境界,他身边的女子,哈!天,才星子!”
“他们和邪君是什么关系?”
旁人惊讶凌不欺和庄云蓉的修为境界,更惊讶他们坐君重歌车而来。
等凌霜自车内走下来,众人皆是一呆,然后恍然大悟。
“她是战星凌霜!”
“原来是她,那就难怪了。现在谁不知道,邪君被战星迷得找不到北。”
“我还是第一次亲眼看见她,不是说战星都生得粗壮么?怎到了她这,竟比明珠公主容貌更盛且娇媚动人。”
众人的议论声并不小。
凌不欺握着庄云蓉的手,给自己的妻子传递安全感,又关切的看着凌霜,担心她会被这些议论影响。
谁想这一看,凌不欺才明白自己的担忧有多多余。
且看女儿比自己还自在,自信不需要故意摆姿态都能自然流露。
凌不欺还发现到了一点,那就是这副样子的凌霜,不就是当初他在飞临城时,教导她大族礼仪疯子的模样么。
凌不欺自己都没立即反应过来,反倒是他女儿先无声的给了这群旁观者一记下马威。
凌不欺摇摇头,看着凌霜的眼神透着自豪。
有此儿女,夫复何求。
凌霜不知道凌不欺这会儿的心理活动。
事实上,这点阵势对凌霜来说真不算什么。
从前世到今生,她一直都是被人瞩目的存在,被人议论多了,早就习惯了。
凌霜骨子里倔强,又自强自信,越多人观望她议论她想看她出丑,凌霜就越要表现得好,让那群嫉妒者只能在嫉火中自我焚烧。
“爹,娘,我们进去吧。”凌霜对凌不欺夫妇微笑道。
这一笑,打破她一贯冷淡的面容,冰雪消融后的清艳,惊艳了在场无数的青年才俊。
早他们一步来了凌氏的君重歌,从凌霜他们到就知道了。
他也从厅堂里走出来,一眼就看到凌霜展颜,周围男子眼珠子都要掉在她身上的模样。
“哼。”君重歌一笑。
这哼笑声不轻不重,却犹如巨石猛地撞击在那些年轻男子的胸口,让他们再没心思去看凌霜,纷纷痛苦的倒地。
其他人马上就注意到,从内里走出来君重歌。
凌霜也看到他了。
今天的君重歌身穿一袭月白色长袍,这样清雅圣洁的颜色,着实不太适合君重歌。只衬得他一身邪魅的气质更昭显,眉目更犀利,韵味浓重,让人不敢逼视。
凌霜想起来东华皇朝的皇室姬氏,第一代祖先的星辰就是月。因此,东华皇朝以明月为皇室标志,月白色也被在东华地区设为皇室专有的颜色,一般人不能轻易穿这种颜色的服饰。
或许在其他人眼里,穿这皇室颜色的君重歌很不和谐,凌霜却觉得他依旧俊美,这不衬他的颜色,反更凸显他本身的魅力。
凌霜看着他,走神的在心里想着,这就是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了吧?反正君重歌生得俊美,别人都看不出来,就我知道更好,这样就没多余的人来跟我抢了。
凌霜却不知道在君重歌的眼里,今日的她也美的让他恨不得将她藏起来。
一直呆在天极学院中的凌霜,平日里穿的都是白和蓝相间的天极学院学子服饰,君重歌也看习惯了。
乍一眼间,见凌霜换了一身服饰,比往日更精细的打扮了一般,一袭明黄色的长裙,穿在她的身上,顿变高贵明艳起来。
君重歌想到了曾在秘境游历时,见到的一尾七级九阳飞鱼。
九阳飞鱼乃神物,传闻乃生存在太阳火海中的生物,可穿越星辰,可遇不可求。
那次他也不过侥幸看见,那鱼通体透明,唯独身上的一条金线耀眼得能灼烧人的眼睛。
九阳飞鱼游姿优雅,看似脆弱又无比强悍可怕的游走在狂风暴雨雷海之中,看似缓慢实际快得不过眨眼的功夫,就穿梭进了雷云之中消失不见,让人觉得眼前一切不过梦一场。
君重歌却知道那不是梦,一双眼睛还残留着被九阳飞鱼金线所灼烧的疼痛,又像是被惊艳后的心意难平。
那是君重歌一生中,难得被事物缩惊艳的一幕。
这会儿,君重歌就把九阳飞鱼这样的神物比作凌霜。
他觉得,如果九阳飞鱼是神物的话,那霜霜一样是珍贵神物。
这样的神物,本是可遇不可求。他既然遇到了,求到了,必不会放手,也不会让旁人所窥视。
君重歌迎到了凌霜的面前,不顾周围众人的注视,颇有些迫不及待的伸手,把凌霜的手牵着,问道:“一路可辛苦?”
凌霜瞧了他一眼,这根本就是睁眼说瞎话,“多谢邪君赐车,不辛苦。”
“跟我客气什么。”君重歌好像听不出凌霜语气透着的无语,还顺杆子故意说道:“若不是怕霜霜你害羞,我都想亲自去接你,我的怀抱肯定比马车坐得更舒服。”
凌霜用力捏了下君重歌的手,暗示他注意点。
这里不光有其他人,还有她爹娘在好吗!
君重歌顺着她暗示的余光看去,一下就看到黑下脸的凌不欺,以及俏脸发红的庄云蓉。
君重歌顿时尴尬。
他还真忘了这位老丈人,还有岳母大人。
这份尴尬对于君重歌来说,不过转眼而逝。
到底是个强悍的性子,君重歌笑着对凌不欺夫妇道:“岳父、岳母也一路辛苦了。”
凌不欺不说话,庄云蓉对他的印象始终不错,多少还停留在当初在飞临城的印象上。
见君重歌又是一副纯良的笑容,爱女心切的庄云蓉,本能的爱屋及乌,愣是能将君重歌邪俊的相貌,看成清俊正派来,对他也笑道:“不辛苦,难为你还亲自出来接我们,一起进去吧?”
“好。”君重歌笑得更纯善,凤眼眯成缝。
果然岳母比岳父好对付多了。
岳父的弱点又在岳母和霜霜的身上。 所以,把岳母讨好了就万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