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变异危机 --为婆娑游轮加更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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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急忙伸手接过,展开纸张,仔细看了起来。
信上只有短短几句话:“楼儿,我和你娘无虞,勿忧!爹娘有要事,无法等到和你相见,先一步前往云南,你们随后赶来即可,切记,凡事听你三爷所言而行!”
我看完之后,一阵怅然若失,爹娘竟然先离开了,我已经三年没见爹娘了,不知道爹娘怎么样了?头发又白了多少根,可却连见上一面,也成了奢侈。
随即脑海中灵光一闪,不对啊!爹娘不是被孙大少劫持了吗?翔子去的时候,爹娘却走了,孙大少的人全都死了,谁杀的?谁救了爹娘?爹娘为什么又要去云南?一时之间,各种谜团纷纷涌入脑海,整个脑壳里一挖一挖的疼。
三爷接过纸条,看了一遍,却并没有任何惊讶的表示,像是早就料到了一般,一转身对萧朝海道:“老萧,你这边事情已经解决了,我们也该走了,大哥大嫂都去了云南,我们也得动身了。”
翔子一听就笑道:“三爷,那信我偷看过,所以我已经准备了车子,另外我还给你们准备一些行头,虽然帮不上什么大忙,却多少也有点帮助。”
说着话,外面的一男一女递进来几套新衣服,还有几根特制的皮带,皮带上插满了各式刀子,看着满能唬人的。
我和花错满喜欢,一人拿了一根,斜跨在腰上比试了一下,制作的非常精良,衣服一盖,几乎看不见。
三爷看了一眼,笑笑,却过去挑了件外套,说道:“山里雾气重,带件衣服还是有必要的。”言下之意很明显,那皮带上的刀子,他根本看不上眼。
颜千凌和黄姑娘也没用,江长歌根本就不可能与人争斗,同样没拿,我和花错却不管这些,一人挑了套衣服,拿了根插满刀子的皮带,去换上了新衣,回来之时,大家已经准备好了。
我看了一眼,黄姑娘没换,其他都换了新衣,看起来好像精气神都更足了一点,谢过翔子,大家出门上车,车子临发动时,萧朝海趴在车窗边,犹豫许久,才看着三爷道:“老三,我还想求你件事。”
三爷却一摆手道:“我知道,你不用说了,我只能向你保证,如果你师父不牵扯进来,我绝对不招惹他,老头也不小年纪了,说不定已经不问世事了。”
萧朝海一点头道:“要是这样,那就最好了!你小心,我这边事情处理好之后,会带着翔子赶过去。”
三爷一点头,挥手让司机开车,我们一行六人,翔子特地安排的商旅车,坐着还满宽敞。
车子一开动,几人就纷纷睡起觉来,这一天天没日没夜的,铁人也受不了,靠在车座上就睡着了,幸好没有一个打呼噜的,要不肯定会遭到大家一致的唾弃。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正睡得迷迷糊糊的,三爷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停车,我们就在这下车!”
我们一起从昏睡中睁开眼睛,只当是到了云南了,也没多话,迷迷糊糊的跟着三爷下了车,可下车一看,还在大公路上,三爷却将那司机打发回去了,随即带着我们转道向南。
我其实是第一次出远门,根本就不认识这是哪跟哪,可花错却是认识,上前几步,跑到三爷身边,说道:“爹,咱们是不是下车早了点?这离云南还远着呢!”
三爷一摇头道:“没错,我也没现在就要去云南,先去洞庭。”
花错一愣道:“洞庭?去那里干什么?”
三爷没说话,江长歌却笑道:“走吧!三爷这么做,肯定有三爷的道理。”
我和花错马上一左一右夹住江长歌,目光一起看向他,江长歌顿时苦笑道:“我只是猜出了一点而已,海猴子一脉当年在甲午战争中,几乎损失殆尽,留在世间的,不超过十人,后人更是寥寥可数,在洞庭的这一个,绝对是其中的佼佼者,叫张渔,水性极好,只要他下了水,谁也别想抓得住他,因为人常年在洞庭湖上漂,晒的挺黑,人家都说他是黑鱼精转世。”
说到这里,江长歌忽然话锋一转,低声道:“三爷先是找了萧朝海,现在又去洞庭,分明是想找帮手,三爷是老江湖,他明白此次云南之行有多凶险,所以才四处寻找援手,你们千万护着点三爷,如果三爷出了什么事,你们一定不要放弃三爷。”
江长歌这话一出口,我心中顿时咯噔一下,在出了徐家村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三爷有点不对劲,本来就想找个机会问问江长歌的,现在江长歌自己提起这茬了,当下对花错递了个眼色,两人将江长歌一夹,慢慢落到了后面。
江长歌本来大概就有向我们透露的意思,三人一落后,立马就说道:“你们想知道什么我明白,我也正想和你们谈谈,上次三爷不是和你们说过吗?那金乌石,是极其凶险的,接触的久了,人会变的不人不兽,勇猛无匹,但是也会迷失人的本性,大幅度的减损人的寿命,就像是将人体的潜能,全都在短时间内逼出来了一般。”
“现在那金乌石就在三爷身上,虽然有个瓷瓶子防护着,可时间一长,也不保险,三爷是害怕自己压制不住金乌石之后,我们没了靠山,所以才到处拉帮手。”
我听的一愣,脱口而出道:“你说的是真的?那金乌石真的能将人变成不人不兽的模样?”
江长歌苦笑着点头道:“敢情你兄弟俩一直当三爷开玩笑呢?你们看三爷像是能拿这种事开玩笑的人吗?”
说到这里,江长歌忽然又话锋一转,压低了声音问道:“你们知道封神榜吗?”
我一点头,脱口而出道:“当然知道!”
江长歌继续说道:“其实,我很怀疑,封神榜里面的许多人物,并不是什么神仙,就是因为接触到这金乌石之后产生了变异的人。”
“禹王当年锻造九鼎,被视为国宝,禹王百年西去,传位与启,历史上第一个朝代才正式登场,直到夏桀失道,众叛亲离,汤王伐桀,商朝取代夏朝,同样取九鼎为镇国之宝。”
“商朝传至商纣王之时,纣王乱德,九鼎离奇失去五鼎,仅余四鼎,随后这五鼎却在周武王的城池出现,伐纣之时,更是出现了许多离奇事情。”
“在武王伐纣的过程之中,涌现了无数的奇人异能,不管是哪方阵营,都不泛奇形异状之人,如雷震子背生双翅、哪咤可变化成三头六臂、杨戬头顶生有竖目等等,这些人的共同点都是十分厉害,寻常人根本就不是其对手,平凡人等,只当是神仙下凡,而我则怀疑这些人全都是受了那些鼎中金乌石的影响,而产生了变异。”
“就在武王伐纣胜利,武王顺利建起大周,却忽然借口封神,将这些能人异士一杀干净!虽然历史上各代君王,都不乏飞鸟尽、良弓藏的例子,可将手下大将几乎杀光的,可没几个,就连当年朱元璋,武凤楼上宴群臣,十三门红衣大炮围着轰,也还留下了徐达和常遇春等几个心腹,武王可是将能人大将全杀光了。”
“这样一来,我更加怀疑,就是因为这种变异,无法阻止,所以最后武王胜利了,只能借口封神,将那些变异的人,全都杀了,美名其曰是封神,实际上就是灭口。”
我和花错顿时听傻眼了,这说的有点太玄乎了。
江长歌一见我们两人不信,马上继续说道:“你们不信?那我说点近时期发生的,就说那雍正时期的年羹尧之子年熙,他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当年年熙带着三十六门的人,远奔大沙漠,找的就是这金乌石,当然,不是这一块,年熙的那一块,一直藏在云南,只是将守护金乌石的金鳞真龙送到了徐家村下的深渊而已,不过现在那块金乌石应该也出世了。”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金乌石到手之后,年羹尧被杀,年熙愤怒之下,藏了金乌石潜逃,这事你们是知道的吧?”
我一点头道:“不错,这事我们知道,后来不是被三十六门的人追到杀了吗?”
江长歌也点头道:“不错,可三十六门的人,从天南追到海北,从边关追到大漠,还陪上了六条人命,才将年熙杀了,夺回金乌石,带回云南藏了起来,这事你们也知道吧?”
我顿时想起了在地下看到的那些壁画,一点头道:“是的!三爷也说过,那年熙后来变得十分丑陋,身闪金光,而且力大无群,可生撕虎豹。”
江长歌接过话说道:“不错,年熙就是因为长时间接触金乌石,产生了变异,不然的话,区区一个年熙,你们觉得,能在三十六门的追杀下,逃过那么长时间?还搭上了六条人命?要知道那时候派出去的,可都是三十六门的精英!随便拎一个出来,都是独挡一面的主,比起三爷来,任何一个都只强不弱!”
我急忙伸手接过,展开纸张,仔细看了起来。
信上只有短短几句话:“楼儿,我和你娘无虞,勿忧!爹娘有要事,无法等到和你相见,先一步前往云南,你们随后赶来即可,切记,凡事听你三爷所言而行!”
我看完之后,一阵怅然若失,爹娘竟然先离开了,我已经三年没见爹娘了,不知道爹娘怎么样了?头发又白了多少根,可却连见上一面,也成了奢侈。
随即脑海中灵光一闪,不对啊!爹娘不是被孙大少劫持了吗?翔子去的时候,爹娘却走了,孙大少的人全都死了,谁杀的?谁救了爹娘?爹娘为什么又要去云南?一时之间,各种谜团纷纷涌入脑海,整个脑壳里一挖一挖的疼。
三爷接过纸条,看了一遍,却并没有任何惊讶的表示,像是早就料到了一般,一转身对萧朝海道:“老萧,你这边事情已经解决了,我们也该走了,大哥大嫂都去了云南,我们也得动身了。”
翔子一听就笑道:“三爷,那信我偷看过,所以我已经准备了车子,另外我还给你们准备一些行头,虽然帮不上什么大忙,却多少也有点帮助。”
说着话,外面的一男一女递进来几套新衣服,还有几根特制的皮带,皮带上插满了各式刀子,看着满能唬人的。
我和花错满喜欢,一人拿了一根,斜跨在腰上比试了一下,制作的非常精良,衣服一盖,几乎看不见。
三爷看了一眼,笑笑,却过去挑了件外套,说道:“山里雾气重,带件衣服还是有必要的。”言下之意很明显,那皮带上的刀子,他根本看不上眼。
颜千凌和黄姑娘也没用,江长歌根本就不可能与人争斗,同样没拿,我和花错却不管这些,一人挑了套衣服,拿了根插满刀子的皮带,去换上了新衣,回来之时,大家已经准备好了。
我看了一眼,黄姑娘没换,其他都换了新衣,看起来好像精气神都更足了一点,谢过翔子,大家出门上车,车子临发动时,萧朝海趴在车窗边,犹豫许久,才看着三爷道:“老三,我还想求你件事。”
三爷却一摆手道:“我知道,你不用说了,我只能向你保证,如果你师父不牵扯进来,我绝对不招惹他,老头也不小年纪了,说不定已经不问世事了。”
萧朝海一点头道:“要是这样,那就最好了!你小心,我这边事情处理好之后,会带着翔子赶过去。”
三爷一点头,挥手让司机开车,我们一行六人,翔子特地安排的商旅车,坐着还满宽敞。
车子一开动,几人就纷纷睡起觉来,这一天天没日没夜的,铁人也受不了,靠在车座上就睡着了,幸好没有一个打呼噜的,要不肯定会遭到大家一致的唾弃。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正睡得迷迷糊糊的,三爷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停车,我们就在这下车!”
我们一起从昏睡中睁开眼睛,只当是到了云南了,也没多话,迷迷糊糊的跟着三爷下了车,可下车一看,还在大公路上,三爷却将那司机打发回去了,随即带着我们转道向南。
我其实是第一次出远门,根本就不认识这是哪跟哪,可花错却是认识,上前几步,跑到三爷身边,说道:“爹,咱们是不是下车早了点?这离云南还远着呢!”
三爷一摇头道:“没错,我也没现在就要去云南,先去洞庭。”
花错一愣道:“洞庭?去那里干什么?”
三爷没说话,江长歌却笑道:“走吧!三爷这么做,肯定有三爷的道理。”
我和花错马上一左一右夹住江长歌,目光一起看向他,江长歌顿时苦笑道:“我只是猜出了一点而已,海猴子一脉当年在甲午战争中,几乎损失殆尽,留在世间的,不超过十人,后人更是寥寥可数,在洞庭的这一个,绝对是其中的佼佼者,叫张渔,水性极好,只要他下了水,谁也别想抓得住他,因为人常年在洞庭湖上漂,晒的挺黑,人家都说他是黑鱼精转世。”
说到这里,江长歌忽然话锋一转,低声道:“三爷先是找了萧朝海,现在又去洞庭,分明是想找帮手,三爷是老江湖,他明白此次云南之行有多凶险,所以才四处寻找援手,你们千万护着点三爷,如果三爷出了什么事,你们一定不要放弃三爷。”
江长歌这话一出口,我心中顿时咯噔一下,在出了徐家村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三爷有点不对劲,本来就想找个机会问问江长歌的,现在江长歌自己提起这茬了,当下对花错递了个眼色,两人将江长歌一夹,慢慢落到了后面。
江长歌本来大概就有向我们透露的意思,三人一落后,立马就说道:“你们想知道什么我明白,我也正想和你们谈谈,上次三爷不是和你们说过吗?那金乌石,是极其凶险的,接触的久了,人会变的不人不兽,勇猛无匹,但是也会迷失人的本性,大幅度的减损人的寿命,就像是将人体的潜能,全都在短时间内逼出来了一般。”
“现在那金乌石就在三爷身上,虽然有个瓷瓶子防护着,可时间一长,也不保险,三爷是害怕自己压制不住金乌石之后,我们没了靠山,所以才到处拉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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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长歌苦笑着点头道:“敢情你兄弟俩一直当三爷开玩笑呢?你们看三爷像是能拿这种事开玩笑的人吗?”
说到这里,江长歌忽然又话锋一转,压低了声音问道:“你们知道封神榜吗?”
我一点头,脱口而出道:“当然知道!”
江长歌继续说道:“其实,我很怀疑,封神榜里面的许多人物,并不是什么神仙,就是因为接触到这金乌石之后产生了变异的人。”
“禹王当年锻造九鼎,被视为国宝,禹王百年西去,传位与启,历史上第一个朝代才正式登场,直到夏桀失道,众叛亲离,汤王伐桀,商朝取代夏朝,同样取九鼎为镇国之宝。”
“商朝传至商纣王之时,纣王乱德,九鼎离奇失去五鼎,仅余四鼎,随后这五鼎却在周武王的城池出现,伐纣之时,更是出现了许多离奇事情。”
“在武王伐纣的过程之中,涌现了无数的奇人异能,不管是哪方阵营,都不泛奇形异状之人,如雷震子背生双翅、哪咤可变化成三头六臂、杨戬头顶生有竖目等等,这些人的共同点都是十分厉害,寻常人根本就不是其对手,平凡人等,只当是神仙下凡,而我则怀疑这些人全都是受了那些鼎中金乌石的影响,而产生了变异。”
“就在武王伐纣胜利,武王顺利建起大周,却忽然借口封神,将这些能人异士一杀干净!虽然历史上各代君王,都不乏飞鸟尽、良弓藏的例子,可将手下大将几乎杀光的,可没几个,就连当年朱元璋,武凤楼上宴群臣,十三门红衣大炮围着轰,也还留下了徐达和常遇春等几个心腹,武王可是将能人大将全杀光了。”
“这样一来,我更加怀疑,就是因为这种变异,无法阻止,所以最后武王胜利了,只能借口封神,将那些变异的人,全都杀了,美名其曰是封神,实际上就是灭口。”
我和花错顿时听傻眼了,这说的有点太玄乎了。
江长歌一见我们两人不信,马上继续说道:“你们不信?那我说点近时期发生的,就说那雍正时期的年羹尧之子年熙,他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当年年熙带着三十六门的人,远奔大沙漠,找的就是这金乌石,当然,不是这一块,年熙的那一块,一直藏在云南,只是将守护金乌石的金鳞真龙送到了徐家村下的深渊而已,不过现在那块金乌石应该也出世了。”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金乌石到手之后,年羹尧被杀,年熙愤怒之下,藏了金乌石潜逃,这事你们是知道的吧?”
我一点头道:“不错,这事我们知道,后来不是被三十六门的人追到杀了吗?”
江长歌也点头道:“不错,可三十六门的人,从天南追到海北,从边关追到大漠,还陪上了六条人命,才将年熙杀了,夺回金乌石,带回云南藏了起来,这事你们也知道吧?”
我顿时想起了在地下看到的那些壁画,一点头道:“是的!三爷也说过,那年熙后来变得十分丑陋,身闪金光,而且力大无群,可生撕虎豹。”
江长歌接过话说道:“不错,年熙就是因为长时间接触金乌石,产生了变异,不然的话,区区一个年熙,你们觉得,能在三十六门的追杀下,逃过那么长时间?还搭上了六条人命?要知道那时候派出去的,可都是三十六门的精英!随便拎一个出来,都是独挡一面的主,比起三爷来,任何一个都只强不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