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第009章 偶遇(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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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璃走时,只带了简单的行囊。陆母怎会让她孤身女子独自上路,刻意让自己的亲侄也就是衙役罗二护送她回蜀中。
陆母不喜阿璃,罗二也深得起精髓,在临沙县衙时,都不曾对她如何恭敬,更何况如今阿璃成了弃妇。
阿璃将陆母的盘算看得清楚,她不过是想将供词拿回,至于其他,便随了那个侄子去。
罗二并非什么良善之辈,在临沙县时也仗着自己是明府的表弟没少干什么欺男霸女的事。只不过陆母知道为自己的儿子前途考量,会适当约束这个侄子,但到了这外面,谁也不能保证他会做出些什么。
幸而,陆焕之还有点良心,只看了一眼罗二,便让他最信任的王石也跟了来。
至今阿璃还记得陆母脸上扭曲的表情,仿佛当众又被自己的亲儿子抽了一个耳光,非常挂不住,只委婉说道:“两人都走了,我们回临沙连个赶车的人都没有。”
谁知陆焕之沉着脸,道:“我亲自为母亲驾车!”
陆母被堵得一句话说不出来。
整个临沙县衙,罗二没个怕的人,除了这个王石。
王石是个武功非常彪悍的人,身体壮硕,力量惊人,关键是,为人刚正不阿,自己认定的事,不会受任何人左右,是个十分难缠的对手。
他是阿璃从大街上捡回来的,自然对阿璃忠心不二。罗二几次三番想要对阿璃下手,都被王石及时发现并阻止了。
眼下,眼看夕阳西下,荒郊野外,就这两家客栈,罗二却执意要继续赶路,不投宿。
“山高路远,就三贯钱,不但要租车马,还要乘船,能到蜀中已经很勉强。投宿客栈的钱莫非你能出?”
陆家的开支一直是陆母亲自打理,阿璃就算买根珠钗都要她同意,陆母对阿璃刻薄,可对这个侄子却甚是大方,往返蜀中,又是为她办事,她断不会吝啬至此。至于给了他多少钱没人知道,看这样子,他是打算将盘缠都贪进自己荷包,昨晚住客栈,还是阿璃出的钱。
王石面硬如铁,道:“娘子在车上坐了八个时辰了,一路颠簸,身体如何吃得消?”
“呵!你倒是会心疼人了!她这刚合离了,你便献上殷勤了,莫非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心思?”
王石顿时黑了脸,“王二,收回你的话!”
“自己敢做,还怕被人说?”
罗二不想住客栈,本来就不是银钱的问题,阿璃心知肚明,只撩了棉帘对王石道:“继续赶路吧。
“娘子可还坐得住?”
“你骑马都受得住,我坐车又有何妨?最多再忍一个时辰,天便黑了。”
王石不再说话,趋马在左右护着。罗二冷哼一声,嘴里又嘀咕了几句,即便听不见,也知道是什么难听的话,两人就当是苍蝇过耳。
就在他们身后不远处,两匹骏马也迟疑了一下。
“主人,若再往前走,今晚便没处落脚了。”侍卫适当提醒穿着普通商贾衣服,易容的顾臻。
这北地风沙大,行了一日路,即便用纱布裹头也吃了不少土,喉咙更是干得难受。
通常,官家办事都可住驿站,驿站附近也会有不少客栈供其他身份的人居住,而前面那辆苇軬车并没有停下来住客栈的意思。
下一个可供住宿的地方,少说也要再赶上五六个时辰,不过是合离回蜀中,断没有这般赶路的必要。
“无妨,天色尚早,赶路要紧。”
顾臻不紧不慢地跟了上去。
阿璃忽觉指尖戒指紧了一下,下意识地撩开布帘,看到拐弯处骑行的两人。马蹄踏起的黄沙迷了视线,看不清来人。
这是去黄河渡口的路,碰上人并不奇怪,但现在离天黑不到一个时辰,错过这边客栈,便意味着明日早晨才能到达下一个住宿地,而他们骑行的速度却并不像是要急着赶路,不紧不慢缀在后面。
王石自然也注意到这一点,故意叫车夫放慢了速度,后面两人依然不急不缓,与他们擦身而过时,甚至善意地点了点头。
王石心道,大概是他多心了。
天黑,路难行,途径一临水处停歇下来,正好看见那两人已经点起了篝火,烤起了鱼,旁边的架子上晾着还在滴水的衣服。
“娘子可想要吃鱼?”
王石贴心地问。
如此冷的天,下水捉鱼,阿璃可没那么骄横,“天晚了,烤点馍馍吃吧。”
这边点燃篝火,叫了车夫一起烤馍,干硬的馍馍怎么烤也烤不出鱼肉的香味。阿璃不自觉地朝那边多看了一眼,王石立刻起身,拿着烤馍便过去了。
“他疯了吧?人家会用鱼跟他换这个?”罗二啐了一口。
转头,王石回来,手里便拿着一条香碰碰的大肥鱼,没看错的话,它肚子里还一堆美味的鱼卵。
罗二整个人都不淡定了,眼睛鼻子都被这条鱼勾引着,挪不开眼。
王石将鱼用干净的树叶盛好,放在阿璃面前,道:“娘子趁热快吃吧。”
阿璃有些感动,这大概是她重生后接受到的第一份温情。
她快忘记了自己是什么时候吃过鱼肉,似乎,前世孩子还未出生,江家给她的食物便越来越恶劣。
那时她挺着七八个月的身子,饿得慌了,自己去厨房找吃的,最多的便是冷硬的馒头。那数月时间离,她连点荤腥都沾不到,直到她被人一刀了结,她都快忘记肉是什么滋味儿了。
回到这里不过两三日,经历如此大的变故,又哪里能顾得上吃食?
阿璃默默吞了吞口水,“最近身子不好,不适合沾荤腥,你吃吧。”
那厢的顾臻自从递出那条鱼,便见所有注意力投放在这边,清楚明白地看到了帷帽下那截脖子吞咽口水的动作。
下一刻,便见另一个猥琐的男人直接抢过了阿璃面前的鱼,很不客气地说道:“既然娘子不吃,那便由我代劳了!”
毫不意外看见方才来要鱼的人拳头捏得咕咕作响。
“三十六,去把那只羊腿拿来。”
侍卫领命,从马背上的行囊中取出一只大羊腿,顾臻将剩下的鱼和酒也拿了过来,“出门在外,相逢即是有缘!诸位若不嫌弃,可否与小可同食?”
罗二赶紧起身,请他们入座。顾臻嫌弃地瞥了一眼他坐过的石头,旁边的车夫更是聪颖,动作比罗二只快不慢,瞬间腾了个位置出来。
顾臻对此,非常满意,和蔼可亲地说道:“多谢老丈。”
车夫背脊微微僵硬了一下,笑道:“客气客气。”
阿璃只感觉气息一滞,某种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手中戒指竟然开始“噗通噗通”直跳,仿佛活了一般。
阿璃走时,只带了简单的行囊。陆母怎会让她孤身女子独自上路,刻意让自己的亲侄也就是衙役罗二护送她回蜀中。
陆母不喜阿璃,罗二也深得起精髓,在临沙县衙时,都不曾对她如何恭敬,更何况如今阿璃成了弃妇。
阿璃将陆母的盘算看得清楚,她不过是想将供词拿回,至于其他,便随了那个侄子去。
罗二并非什么良善之辈,在临沙县时也仗着自己是明府的表弟没少干什么欺男霸女的事。只不过陆母知道为自己的儿子前途考量,会适当约束这个侄子,但到了这外面,谁也不能保证他会做出些什么。
幸而,陆焕之还有点良心,只看了一眼罗二,便让他最信任的王石也跟了来。
至今阿璃还记得陆母脸上扭曲的表情,仿佛当众又被自己的亲儿子抽了一个耳光,非常挂不住,只委婉说道:“两人都走了,我们回临沙连个赶车的人都没有。”
谁知陆焕之沉着脸,道:“我亲自为母亲驾车!”
陆母被堵得一句话说不出来。
整个临沙县衙,罗二没个怕的人,除了这个王石。
王石是个武功非常彪悍的人,身体壮硕,力量惊人,关键是,为人刚正不阿,自己认定的事,不会受任何人左右,是个十分难缠的对手。
他是阿璃从大街上捡回来的,自然对阿璃忠心不二。罗二几次三番想要对阿璃下手,都被王石及时发现并阻止了。
眼下,眼看夕阳西下,荒郊野外,就这两家客栈,罗二却执意要继续赶路,不投宿。
“山高路远,就三贯钱,不但要租车马,还要乘船,能到蜀中已经很勉强。投宿客栈的钱莫非你能出?”
陆家的开支一直是陆母亲自打理,阿璃就算买根珠钗都要她同意,陆母对阿璃刻薄,可对这个侄子却甚是大方,往返蜀中,又是为她办事,她断不会吝啬至此。至于给了他多少钱没人知道,看这样子,他是打算将盘缠都贪进自己荷包,昨晚住客栈,还是阿璃出的钱。
王石面硬如铁,道:“娘子在车上坐了八个时辰了,一路颠簸,身体如何吃得消?”
“呵!你倒是会心疼人了!她这刚合离了,你便献上殷勤了,莫非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心思?”
王石顿时黑了脸,“王二,收回你的话!”
“自己敢做,还怕被人说?”
罗二不想住客栈,本来就不是银钱的问题,阿璃心知肚明,只撩了棉帘对王石道:“继续赶路吧。
“娘子可还坐得住?”
“你骑马都受得住,我坐车又有何妨?最多再忍一个时辰,天便黑了。”
王石不再说话,趋马在左右护着。罗二冷哼一声,嘴里又嘀咕了几句,即便听不见,也知道是什么难听的话,两人就当是苍蝇过耳。
就在他们身后不远处,两匹骏马也迟疑了一下。
“主人,若再往前走,今晚便没处落脚了。”侍卫适当提醒穿着普通商贾衣服,易容的顾臻。
这北地风沙大,行了一日路,即便用纱布裹头也吃了不少土,喉咙更是干得难受。
通常,官家办事都可住驿站,驿站附近也会有不少客栈供其他身份的人居住,而前面那辆苇軬车并没有停下来住客栈的意思。
下一个可供住宿的地方,少说也要再赶上五六个时辰,不过是合离回蜀中,断没有这般赶路的必要。
“无妨,天色尚早,赶路要紧。”
顾臻不紧不慢地跟了上去。
阿璃忽觉指尖戒指紧了一下,下意识地撩开布帘,看到拐弯处骑行的两人。马蹄踏起的黄沙迷了视线,看不清来人。
这是去黄河渡口的路,碰上人并不奇怪,但现在离天黑不到一个时辰,错过这边客栈,便意味着明日早晨才能到达下一个住宿地,而他们骑行的速度却并不像是要急着赶路,不紧不慢缀在后面。
王石自然也注意到这一点,故意叫车夫放慢了速度,后面两人依然不急不缓,与他们擦身而过时,甚至善意地点了点头。
王石心道,大概是他多心了。
天黑,路难行,途径一临水处停歇下来,正好看见那两人已经点起了篝火,烤起了鱼,旁边的架子上晾着还在滴水的衣服。
“娘子可想要吃鱼?”
王石贴心地问。
如此冷的天,下水捉鱼,阿璃可没那么骄横,“天晚了,烤点馍馍吃吧。”
这边点燃篝火,叫了车夫一起烤馍,干硬的馍馍怎么烤也烤不出鱼肉的香味。阿璃不自觉地朝那边多看了一眼,王石立刻起身,拿着烤馍便过去了。
“他疯了吧?人家会用鱼跟他换这个?”罗二啐了一口。
转头,王石回来,手里便拿着一条香碰碰的大肥鱼,没看错的话,它肚子里还一堆美味的鱼卵。
罗二整个人都不淡定了,眼睛鼻子都被这条鱼勾引着,挪不开眼。
王石将鱼用干净的树叶盛好,放在阿璃面前,道:“娘子趁热快吃吧。”
阿璃有些感动,这大概是她重生后接受到的第一份温情。
她快忘记了自己是什么时候吃过鱼肉,似乎,前世孩子还未出生,江家给她的食物便越来越恶劣。
那时她挺着七八个月的身子,饿得慌了,自己去厨房找吃的,最多的便是冷硬的馒头。那数月时间离,她连点荤腥都沾不到,直到她被人一刀了结,她都快忘记肉是什么滋味儿了。
回到这里不过两三日,经历如此大的变故,又哪里能顾得上吃食?
阿璃默默吞了吞口水,“最近身子不好,不适合沾荤腥,你吃吧。”
那厢的顾臻自从递出那条鱼,便见所有注意力投放在这边,清楚明白地看到了帷帽下那截脖子吞咽口水的动作。
下一刻,便见另一个猥琐的男人直接抢过了阿璃面前的鱼,很不客气地说道:“既然娘子不吃,那便由我代劳了!”
毫不意外看见方才来要鱼的人拳头捏得咕咕作响。
“三十六,去把那只羊腿拿来。”
侍卫领命,从马背上的行囊中取出一只大羊腿,顾臻将剩下的鱼和酒也拿了过来,“出门在外,相逢即是有缘!诸位若不嫌弃,可否与小可同食?”
罗二赶紧起身,请他们入座。顾臻嫌弃地瞥了一眼他坐过的石头,旁边的车夫更是聪颖,动作比罗二只快不慢,瞬间腾了个位置出来。
顾臻对此,非常满意,和蔼可亲地说道:“多谢老丈。”
车夫背脊微微僵硬了一下,笑道:“客气客气。”
阿璃只感觉气息一滞,某种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手中戒指竟然开始“噗通噗通”直跳,仿佛活了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