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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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霄:=v=

    年轻男人默不作声地从马车上下来, 什么都不说, 就静静地看着叶孤城,目光火热地能把他的白衣穿透。

    叶孤城:……

    竟然忘了车上还有一个拖油瓶。

    这一刻, 他忽然很后悔把他救下来的举动,然而人说出去的话就如同泼出去的水,装的逼更是得囫囵吞枣地咽下去,江湖道义,人救了就没有半途再扔下去的道理, 这个年代的人虽然有的精明得过分, 但也有共同遵守的淳朴的,也值得人会心一笑的准则。

    果然, 花满楼也注意到了大活人,他回头“看”司霄道:“这位是?”

    叶孤城顿了一下,犹豫该怎么解释此人的身份,哪晓得他竟然自己先开口沉声道:“山野草民, 不用在意。”

    讲道理有你这样的山野草民吗?

    虽然解释得不清不楚, 但花满楼还是报以善意的微笑,他几乎能对一切人或物都抱有最纯真的善意, 这样的人生活一定很幸福, 每天都过得很愉快。

    就连叶孤城都似乎被他身上洋溢的生命的美给感染, 眉眼不再如同冰封般冷峻, 反倒是柔和了一些。

    他道:“路上救的人, 不必在意。”

    花满楼对叶孤城的好感度又上升一个百分点, 他微笑道:“原来如此。”

    既然接到了叶孤城, 那自然就要要往花家去的,也好在他一路上遭受诸多刺杀却平安无事,又加上江南花家家大业大,空房间也多,比起自己找个小院子,那还不如住到花满楼家里去。

    花满楼道:“家中有不错的大夫,这位……”他卡壳了,忽然想起来自己不知道叶城主路上捡的人的名字。

    男人沉声道:“我姓司名霄。”声音低沉可怕,年纪轻轻却已经严肃得过分,喜怒不形于色。

    叶孤城瞟他一眼,这人现在,仿佛比与自己对话时还要冰冷几分。

    并不能搞清楚司霄在想什么,看着他,就仿佛能看见背后有什么阴谋在缓缓展开。

    果然比起带在身边,还是撇远远的更好,没有人会想把麻烦揽上身。

    花满楼接着微笑道:“司先生可否愿意入住花家,家中虽只有粗茶淡饭,却对恢复伤口有所裨益。”

    司霄终于将视线转移到花满楼身上,他没有回答好,也没有说不好,只是定定地看着男人道:“你怎么知道我身上有伤。”

    叶孤城没有说,他自己也没有说,行动与常人也没什么区别,那眼前人怎么会知道他受伤?

    且别说是司霄草木皆兵,像他这种身份的人,一出门就遭到了疯狂的追杀,更谨慎一点是应该的。

    他听说过江南花家,因为江南花家是少有的富有人家,而且做得都是正经的清白生意,但正因为花家家大业大,皇帝也不会关注他们家有什么人习武,只知道今年又买了多少地,又捐献了多少苛捐杂税,花满楼的大名,他是没有听说过的。

    花满楼没有觉得被冒犯,他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我虽然别的不行,但是一双耳朵,一只鼻子还算灵敏。”他闻到了血的味道,不是从已经逃走的熊姥姥身上留下来的,而是来自于眼前的年轻人,他之前受的伤太重,修养多日还没有结痂,伤口虽被包扎干净,但还有隐隐约约的血腥味。

    司霄借月光打量,眼睛微眯,他这才发现眼前的人一对招子似乎没有焦距。

    司霄道:“你看不见?”

    花满楼道:“我是看不见。”

    没有视力,那他看人竟然凭借的就是一双耳朵,一只鼻子?心中已惊涛骇浪,但面上却是不显,只是眼神更加幽暗。

    难得出门一次,倒还算有价值。

    他之前竟然从来不知道,治下的国土有这样一群奇人。

    花满楼又转向叶孤城道:“叶城主?”话中透露丝丝询问。

    叶孤城点头道:“可。”

    真是相当的惜字如金呢!

    像他这般冷酷型帅哥,一天是不能说超过一百个字的。

    花满楼被叶孤城邀请上车,马车轮在青石板地上滑过,除了声音什么都没留下。

    暗处,有人影攒动,发出悉悉索索的声响。

    “看见了吗?”

    “看见了。”

    “是他吗?”

    “是他。”

    “那个白衣服的男人是谁?”

    “是叶孤城。”

    “还有全天下最有名的瞎子。”

    “全天下最有名的瞎子是花满楼。”

    “这两人怎么会和他在一起。”

    “不知道。”

    “那还追吗啊?”

    “现在别出去。”

    悉悉索索的声响一顿,他大概打了个冷颤,因为想到了刚才熊姥姥的悲惨结局,也真亏他们做刺客做惯了,又离得远,以“闻声辨位”的花满楼竟然都没有发现他们。

    这简直就是值得烧高香的大好事。

    “怎么办?”

    “回去告诉九公子。”

    九公子之前就说了,只要是有关叶孤城的事都一定要告诉他,在这个世界上能让九公子正眼看的人绝对不多,西门吹雪算一个,叶孤城也算一个。

    “那他们怎么办?”

    指的是身后的一伙人,但他们已不是活人,都死了。

    面色青白,身上没有伤口,脖子上有深深的勒痕,被无声无息地勒死,这大概是世界上最悲惨的死法之一。

    “就扔在那。”

    “死人,有什么好在意的。”

    人走了,来时悄无声息,去时也无人发现,只留下几具被绳子勒死的尸体。

    是夜,南王府灯火通明。

    南王猛地一拍桌子,手跟不知道疼似的,他道:“什么?!”

    脸涨得通红,像一只圆滚滚的西瓜。

    他道:“都死了?!”

    下属头都不敢抬,嗫嚅道:“都死了。”

    南王冷冷道:“我派了多少个人。”

    下属道:“九十一人。”这还不算新走掉的那一批。

    古代不比未来,传信速度慢,而且派出去的人没有回信,少不得要再派别人去探查一二,才能知道真正结果。

    一来二去,南王知道情报的速度就慢了不少。

    他也是给逼极了,最近对他来说简直就是诸事不顺,想要杀掉的叶孤城没死,还陪上了身边的王牌剑客,手下的暗线又被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人打压,虽然他很想把所有事情都挂在白云城主头上,但经过探查又确实不是那么回事。

    在他焦头烂额之际,王安又给他传信到小皇帝不知什么缘故,要模仿先人玩一出微服私访,而且还只有跟他一起出去的人才知道。

    他一听简直欣喜若狂,这段时间笼罩在心头的阴云都消失不见,原来想着干脆把坐在朝堂上的那位替代品拽走让儿子替换,想想又不可,毕竟王安也跟随小皇帝出去不好帮忙遮掩一二,要是搞一出真假皇帝出来岂不可笑。

    想想还是直接在路上把小皇帝干掉最方便,毕竟随行的也只有王安魏子云等人,魏子云他们一死可以按上遇见刺客保护小皇帝的名声,只要留下王安,让南王世子代替简直就顺理成章。

    谁都不会怀疑到这位侍奉过两代皇帝的老人身上,若不是如此,南王干嘛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给他送去大笔钱财?

    由南王制定的计划真是一个比一个的天马行空,一个比一个的荒谬,但偏偏还真有动手的余地,因为除了他之外,还有谁能想到如此荒唐的计划?

    由皇帝最信任的太监做接引,他们的行踪根本就是全透明的,无论到哪儿,刺客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也正是因为如此,第一批刺客才把皇帝一行人打了个措手不及。

    差一点,差一点就直接干掉小皇帝了。

    哪知道这竟然是他们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得手,南王养着江如画,原本就是用来对付大内第一高手魏子云的,现在顶尖剑客不在,剩下人竟然不能奈他几何,虽在身上留下了不知道多少伤痕,但人却还是好的。

    剩下的刺客兵分两路,一路追魏子云,一路找小皇帝,他倒下的地方毕竟是荒郊野外,路过的人太少,以他的重伤能不能熬过去都很难说,本来以为很容易便能解决掉的事,想不到竟然拖了一天又一天。

    不仅拖时间,而且他派出去的人竟然都没了,这怎么能让南王不愤怒?

    南王努力平行在胸膛中翻涌的愤怒道:“那你现在可知道皇帝在哪里?”

    下属道:“不知。”

    “哐——”

    他抓起酒盏,当时就往下属头上砸过去,下属自然不敢躲,只能等待青铜器砸到头上,然后血流如注。

    哪知道那酒盏竟然没有碰着他,擦着脸从旁边过去了。

    下属:???

    砸人,也是个需要准头的技术活。

    南王的脸已经不是一个开瓢的大西瓜,而是一座火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喷发的那种。

    他坐下来深呼吸,努力平复心头的怒气道:“算了。”

    只能先让那些刺客回来了,既然没有一击必杀,还让魏子云他们活着,就不能再轻举妄动。

    扫尾必须要扫干净。

    虽然他的智商偶尔会因为思想过于天马行空而下降,但在关键时刻还是能回到正常水平线上的。

    王安这个棋子,不能暴露。

    这几乎是他所有计划的关键。

    南王的活动范围有点小,大多数时候仅限于封地与京城,与他相比,自由自在的九公子就要浪荡许多,想到哪里就到哪里,没个定性。

    叶孤城下江南,也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心思竟然也下江南,夜间于城中信手闲游,如刀刻般锋利的脸板得死死的,从他的脸上只能读到冷酷与自负。

    今天的宫九,也在冷酷而自负地迷路呢!

    他的方向感很不好,人这种东西,就好像得到什么就注定失去什么,宫九的脑子很聪明,武学天赋绝佳,学什么都看一遍就能会,但是他偏偏分不清东南西北,算数也一塌糊涂。

    如果有人问宫九一个减法,以他的作风定然会提溜出一排人,减一个,杀一个,认认真真地数数,最后告诉你答案。

    下属想要找到九公子,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迷路也是需要水平的,九公子无疑就是站在顶端的那种。

    他走之前用冷酷的语气嘱咐下属,看见了人就立刻来跟他汇报。

    九公子的话谁人不听?他说往东,哪怕东边是刀山火焰,岩浆地狱,都少不得要走上一遭。

    没人想见识九公子的手段,那比地狱要可怕多了。

    今晚的九公子又迷路了,他站在一家酒店前,夜深人静,门不开,但他却好像在思考什么问题,以锐利的目光投射向紧闭的大门。

    他不喝酒,为什么要站在酒店前?

    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下属静静跪在他身后道:“九公子,人找到了。”

    九公子还是看向破旧的门,就好像上面雕刻着精致的花纹,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缓道:“人找到了?”

    下属屏息,他知道九公子不需要自己的回答。

    如果他没有问话,那谁都不能开口。

    上一个在九公子面前随意说话的人已经被做成了人彘,身子都封在大花瓶里,只留一个头,一张嘴。

    既然他那么喜欢说话,只要留一张嘴就好了。

    所以,九公子刺瞎了他的眼睛,削了他的四肢,只留下一张嘴一张一合。

    恶鬼都没有他心肠狠毒。

    九公子终于开口道:“谁跟在他身边?”

    他仿佛有未卜先知的特性,不用下属开口便已是知道一切。

    下属道:“叶孤城和花满楼。”

    九公子喃喃道:“叶孤城?”

    他知道这个男人,他也看过这个男人。

    那双冷酷的,仿佛永远不会被动摇的眼眸中绽放出笑意,刹那光彩,却照亮黑夜。

    九公子道:“好。”

    没有人知道,他的好代表什么。

    叶孤城和花满楼坐在车厢中,也不知为何,明明什么关系都没有的司霄偏偏也占了个位置。

    叶孤城身为白云城主,装逼人设从来不崩,该会的技能不仅一样不少,而且还学得不错。

    他的茶道技术为上乘,又恰好花满楼对此也颇有研究,以茶会友,对江湖人来说,这也算是非常得风雅。

    然而!

    白云城主以隐晦的视线扫身边男人,他的表情实在是太端正,就算以剑客的火眼金睛也看不出他葫芦里到底埋了什么药。

    叶孤城心道,无论埋了什么药,定然不是什么好药,他还是多多戒备才行。

    任凭谁看见了司霄的模样,都会觉得他别有所图。

    花满楼是瞎子,所以他看不见司霄的表情,但却能微妙地感觉到对方身上大型犬一般的委屈的气场。

    怕也只有摒弃一切视觉偏见的花满楼才能做到。

    但就算是花满楼也实在不知道司霄在委屈些什么,只见他脚步踟蹰,恨不得把脚底板牢牢地黏在地上,拖了半天都不肯移位置,便顺水推舟道:“司先生可要一起品茶?”

    花满楼称呼叶孤城是略带恭敬之意的叶城主,至于好朋友则直呼其名,但对才打一个照面的人直呼其名似乎并不太庄重,想来想去,还是按照君子说话的规矩在姓之后加一个先生。

    叶孤城还没说话,按他的经验,司霄绝对不会答应,这青年神秘,但看上去委实不普通,对他也过分戒备,天知道他哪来这么大的敌意。

    眼神,跟要吃人似的。

    他都这样了,还能答应喝自己泡得茶不成。

    事与愿违这个词大概就因此而发明,叶孤城思绪未落,竟然听司霄斩钉截铁来了句:“好。”

    真的是十分言简意赅,一点都不拖泥带水呢!

    叶孤城默默看他一眼,正好对上男人严肃又冰冷的视线。

    两人之间仿佛有充满敌意的火花在闪烁。

    叶孤城:有毛病啊!

    他自己非要留下来喝茶的,瞪自己干嘛?

    司霄的长相真不带攻击性,唯一太过笔挺的就是他的鼻梁,但只要那双眸子一睁开,他五官中的精致儒雅全部化作飞烟,叶孤城总算知道为什么他才被救上马车时不带一丁点儿的攻击性,原因就是在这。

    他闭着眼睛和睁着眼睛,就好像是两个人。

    白云城主自己就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瞳孔不黑,却很亮,充满了神采,但司霄却不同,他的眼睛很黑,很深沉,很严肃,也很凶,其中有股浑天而成的霸气,一点都不像20岁出头小青年才会有的眼睛。

    因为这双眼睛,叶孤城才会对他提防,即使,这防备并没有被放在明面上。

    白云城主,不畏惧任何人,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小心的人。

    此刻年轻男人不看邀请他的花满楼,却看从头到尾都没有表态的叶孤城,他的眼神很暗,很凶,要吃人似的。

    叶孤城:???

    莫名其妙。

    城主说要沏茶,那茶具自然也是最好的,岚风呈上一套茶具,茶盏雪白,正符合《茶录》中“盏以雪白者为胜,蓝白者不损茶色,次之”的说法。

    司霄的眼神很毒辣,他手还没有触碰光滑细腻的釉面,便一眼看出此为时下最流行的“填白”,薄如纸,白如玉,声如韾,明如镜。

    他低头,角度掩饰眼中的探究。

    虽然知道白云城主很有钱,但有钱到这种地步,还真是罕见。

    这世道,凭空出现的富户,大多走的不是正路。

    眼中有冷芒闪过,他嘴唇微动吐出两个字。

    霍休。

    天下财富最多的人,何时不是皇帝,而成了他?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道理,没有人比他这个皇帝更懂了。

    打破他阴暗想法的是扑面而来的水润热气,热水冲淋茶壶,以司霄的角度正好能看见叶孤城浓而密的睫毛。

    长而直,根根并立,如流萤小扇。

    男人的睫毛,总是比女人更密一些。

    白云城主的茶艺之高,怕是放在斗茶盛行的宋代都能立于不败之地。

    并不同于棋道,对于茶一开始只是偶尔打发时间的玩意儿,只不国叶孤城不喝酒,只喝白水。

    人前为了保持高冷的形象不喝茶,人后他总是想让嘴巴里有点味道,酒会伤身,也会伤神,神志不清的人就算是握剑手都会抖,到最后,唯一的“饮料”就是茶。

    陆小凤道叶孤城只喝白水是错的,只不过他在对方面前只喝白水罢了。

    不同人有不同人的对待方法,在陆小凤面前喝白水就行了,但是面对花满楼,少不得要炫炫技。

    花满楼抚掌道:“好茶,好技。”

    他眼睛看不见升腾的水雾,但皮肤能感受热气,耳朵能听水沸腾的声响。

    “咕咚咕咚、咕咚咕咚”在花满楼的耳中就是一曲和谐美妙的乐曲。

    任何人,任何物都有自己的声音,汇聚在一起就是再美妙不过的乐章,光是听乐声,花满楼就能露出心满意足的笑。

    他的表情,比三月的春风还要柔和,抚摸茶具的动作轻柔得就好像在抚摸情人的脸。

    叶孤城敛眉不说话,手下动作行云流水,淡雅的茶香铺天盖地地袭来,沁人心脾。

    茶,本是雅物,但叶城主的泡茶技术自有一番特点,味道还是清淡的,但只要闻过便不能忘记。

    正如同叶孤城本人一样。

    司霄的眼亮晶晶的,刚才的晦暗阴沉全被冲散,如同拨云见日,阳光普照。

    朝中擅茶艺人不少,但还真没有谁像白云城主一样,泡茶都泡得如此赏心悦目。

    大概是颜值问题,他能接触到的技艺精深者都是些老头子,脸和晒干的橘子皮不相上下,哪里值得人看?

    #卿本佳人#

    #佳人做什么都赏心悦目#

    叶孤城放下茶壶,举止很是沉静。

    啧,他怎么又在看我了?

    白云城主在心中不住地呐喊,你到底对我有什么意见有种你放马过来啊!

    这么暗戳戳地看他,如芒在背,实在是难受极了。

    花满楼全身心品茶,不说话,场面一下子冷下来。

    叶孤城不说话,暗戳戳盯他看的司霄也不说话,三人陷入了诡异的冷凝局面,但谁叫叶城主泡得茶太秒,花满楼被茶香所包围,根本想不起来调节气氛。

    车厢里的气氛,真是的很诡异呢!

    马拉着车哒哒哒地向前走,四只蹄子被打了铁掌,走起路来可快,也可精神。

    他们终于走到花家的大门口,被赶车人“吁——”地一声勒令停下,花家守门人面容严肃,举止镇定道:“来者何人。”

    伙计出世示一块玉牌道:“白云城。”

    守卫看过玉牌,表情一下子柔和了不止一个度,他道:“原来是白云城,失敬失敬。”语毕便让开身子,让马车进去。

    大门之后别有洞天,这何止是一个庄园,怕是比小镇还要大些,但秒的是,虽是华贵的园林,但处处却没有任何违制之处,怕是最严格的官员来看也只能不住点头。

    可见花家在庄园的修建上可谓是煞费苦心。

    司霄的视线透过车窗,大大方方地打量庄园内的建筑陈设,他是客人,到主人家做客自然应该欣赏美景。

    心中不住地点头,嗯,很不错。

    他是一个年轻的皇帝,一个年轻的皇帝能坐稳屁股下的位置总是需要一些手段,比如他清楚手下人的小动作却莫不发声,也知道南王与太平王并不是特别安分,现在看见花家富极却没有违规,心头竟然有了一股诡异至极的欣慰之感。

    偶然间看见司霄的叶孤城:……

    他也就顺势一回头,竟然看见对自己横眉冷对的年轻人望着窗外的景色,露出了慈祥而欣慰的笑容。

    叶孤城给他笑得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也就默不作声地看了窗外一眼,发现是非常正常的雕梁画栋,有婢女小厮在有条不紊地打扫。

    叶孤城深感荒谬,就这些东西也值得他笑得如此恶心?

    不是很懂你们年轻人的笑点。

    司霄并不知道,就他欣慰的一笑让自己在叶孤城心中的地位成功从“心机深沉”“来者不善”变成了“怪人”,不过如果他知道自己在明月似的叶城主心中是什么形象,估计会宁愿选择“怪人”的称呼吧?

    毕竟,这名词中并不含有纯粹的敌意。

    马车终于停下来,剩下的路,可不是车马能走的,而是要靠人实打实的两条腿,朗月等人是仆,下马车后便在叶城主的示意下先行离开,去打扫城主的住处,花满楼是主人家的儿子,自然要负责全程陪同,只剩下一个身份不明的司霄,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花满楼道:“司先生的伤口还没愈合,不如让花家的大夫好好看一看?”

    听见此话,他深深地看了花满楼旁的叶孤城一眼,眼神中饱含深意,道:“好。”

    叶孤城:???

    讲道理是花满楼再跟你讲话,你看我干嘛?

    小皇帝:因为你好看啊XD。

    许是为了赔罪,花家家主的态度好得过分,他一直站在风中等叶孤城。

    在路的尽头,没有屋檐遮蔽,暴露在寒风之中。

    此刻,东方的天已泛起鱼肚白,包裹圆滚滚身体的衣服已被露水打湿,他在这等着已有一段时间。

    古有周公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花家主人迎风站着,似乎也不是什么很值得称道的事,毕竟,他是来赔罪的。

    看见叶孤城,他便眼前一亮过分热情地迎了上去,圆圆的脸上推满笑容,却没有商人特有的狡诈精明,而显得热忱非常。

    他道:“叶城主来了。”

    叶孤城矜持点头道:“来了。”

    他的态度可以说是非常得冰冷,不像是来谈生意的,倒像是来砸场子的,但花家主却一点都不在意,不仅不在意,脸上的笑容还变得更加热情。

    世人都道白云城主叶孤城是海外仙人,没见到他之前还心有怀疑,认为传言有夸大之嫌,但等见到真人却发现不仅没有夸大,反而还不足以用言语描摹出叶城主万分之一的风采。

    这样的高手,只可做朋友,不可为敌人。

    全天下赶着上要与叶孤城结仇的,怕只有南王一个,恰好,叶孤城也十分想和他结仇。

    和南王闹翻了,他那个滑天下之大稽的狸猫换太子计划,自然就与叶孤城瞥了个干干净净。

    叶孤城低头,看见花家主被露水打湿的衣角淡淡道:“夜露深重,还请花家主保重身体。”语气虽不冷不热,已是表态。

    果不其然,挂在圆圆脸上的笑容又扩大两分,他道:“舟车劳顿,城主请先休息,等明日花某定然摆宴,为叶城主接风洗尘。”

    叶孤城道:“不必,粗茶淡饭即可。”他向来不喜觥筹交错的局面,而且宴会?云龙混杂,南面有什么心怀叵测之人混入。

    叶孤城是来谈生意的,他追求的是速战速决。

    他可看重效率了。

    司霄趴在软塌上,任凭大夫帮他包扎伤口,他能感觉到,花家请的大夫虽然手法熟练,在医道上浸淫多年,但就看伤的本事,未必比叶城主手下的婢女高一些,他见过无数大内医者,能超过岚风姑娘的寥寥无几。

    他的表情还是端着,但思维早就飘向了远方,从知道叶孤城要来江南花家开始,脑子就不断地运转,他猜两家人之间一定有笔大生意。

    他对江南花家的了解来自于他们的地产,但小皇帝也清楚,他们家能有这等规模靠的是世代积累,手上清清白白,这一代子弟也无人在朝中做官,虽有一二相识之人,却很安分。

    真正不安分的是他的“佳人”。

    凭借出色的观察本领,以及皇家人特有的巨大脑洞,拼拼凑凑,他差不多也猜出了叶孤城的赚钱手段。

    白云城地处南海,很多年前尚且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岛,但现在看白云城主,吃穿用度无一不下皇宫贵族,能让他在短时间内攫取大量的钱财,来路定然不会很正当。

    海运!

    两个大字落在了司霄的心上,朝廷几代以前便颁发禁海令,直到现在都没有撤回,但海运暴利,又加上断了不知道多少渔民的生路,虽然明面上取缔,但是按照活动却层出不穷。

    他清清楚楚,一直拘着不开放,是好事,也不是好事。

    想要有变动,那国库得先充盈起来,有足够的钱才行,想到这,司霄闭上眼睛。

    再看看吧。

    海外的仙人,不就是因为天高皇帝远,才可升仙的吗?就像是曾经不断被徐福所寻找的,扶桑岛上的仙人一样。

    陆小凤拎着酒壶从外面进来道:“叶孤城!”

    他喝得醉醺醺,脚步踉跄,但眼睛却很亮,很清明,拿着酒壶的手也很稳,一点不像常年被酒色掏空身体的男人,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是不虚的。

    叶孤城也微笑道:“陆小凤。”

    久违见到好友,就算是仙人也会很高兴。

    陆小凤眼珠子一转,瞬间便看见了站在叶孤城身后的花满楼,他的笑容更加,喜悦之情跃然于脸上,他道:“看来我没说错,你们已经是朋友了。”

    花满楼也报以微笑道:“不错,叶城主是一个很好的朋友。”

    陆小凤将他的酒壶放在桌子上,一口接着一口地喝,他并不是传统的江湖好汉式喝法,一碗下去,半罐子都顺着脖子流进衣服里。

    陆小凤对好酒很珍惜,一滴也不肯浪费,全部都被他吞进肚子里。

    他平日里也很喜欢喝酒,但还没有一次比今天喝得更凶。

    叶孤城幽幽道:“我一直想知道一件事。”

    陆小凤道:“什么?”

    叶孤城道:“你喝了酒之后,两根手指头是否还与不喝酒时一样灵光。”

    酒会伤身,会损害人的意志,还会让人得各种各样的疾病,叶孤城要求自己的脑子时刻保持清明,所有从来都滴酒不沾。

    他不知道,陆小凤这样一个喜爱喝酒的年轻人,是怎么练出世界上最硬的两根手指头。

    陆小凤苦哈哈地笑了,他一点都不想用两根手指头试试叶孤城的天外飞仙,他只道:“我一般是不会喝太多酒的,只有在高兴时或者郁闷时才会喝很多酒。”因为就能让快乐的人更快乐,也能让忧愁的人忘记忧愁。

    叶孤城道:“那你现在是哪种。”

    陆小凤坦白道:“两种皆是。”

    他因为见到了朋友而感到高兴,同时,也因为撞上了大麻烦而苦恼。

    陆小凤他就是个麻烦体质,走到哪里,麻烦便跟到哪里。